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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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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Lewis,那还有谁称得上是女儿的竹马青梅呢?

也许应该问的是: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得上竹马青梅?

李白的《长干行》里,那两个小屁孩可能才四五岁,或者六七岁,因为诗中的男孩还在骑竹马,而后来他们结婚时,女孩才十四岁,说明那时的人成熟早,或者社会为“成熟”定的年龄比现在早,到了今天这个二十四岁、甚至三十四岁才结婚的年代,也许“竹马青梅”也得把尺度放宽点?

尺度一放宽,岑今的嫌疑犯名单上就又冒出一名来。

小今上七年级的时候,有个八年级的男孩经常来找她玩,那孩子叫Michael,是个白人男孩,长得挺周正的,穿着打扮也比较老派,不像有些新潮小孩,总穿一些大垮垮的T恤,裤腰跨到肚脐以下,裤脚拖在地上扫地。

刚开始时,岑今没有干涉,因为亚洲孩子在美国交友本来就不广,大多跟亚洲孩子在一起玩,如果管太多,孩子就交不到什么朋友了,尤其交不到其他人种的朋友。

她内心还真有点儿希望女儿嫁个高鼻子凹眼睛的老外,生个混血儿,要多漂亮,有多漂亮。当然,人品是第一位的,人品不好,鼻子再高,眼睛再凹,都没有用。

不是她瞧不起华人男孩子,而是她实在没发现什么出色的。像卢家的那个Lewis,就算华人男生里很出色的了,成绩很好,长相也不太丑,还会拉提琴,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孩子缺点儿灵气,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而这个Michael就比Lewis看着舒服,突起的额头,突出的后脑勺,浓密微卷的棕黄头发,眼睫毛长长的,很耐看。

但她不让女儿上Michael家去玩,只让Michael上她家来玩,而且要是她在家的时候才行,她可以听着点,看着点。

Michael挺规矩的,好像还不太知道男女之事,跟女儿玩也都是小孩子的玩法,看电视啊,打球啊,打游戏机啊,看书之类。

她比较乐意培养女儿和Michael之间的友谊,有时她带女儿去学校体育馆游泳,也把Michael带去,有时上餐馆吃饭,也把Michael带去。

女儿很高兴,Michael也很高兴。

但后来她听女儿说,Michael的父亲是个SexOffender(性罪犯),坐过牢,已经刑满释放了,但没找到工作,成天待在家里。Michael的妈妈没正式工作,在家做首饰串珠子卖钱,经济来源大多靠政府资助。

她吓出一身冷汗来,SexOffender!那可不是开玩笑的,那些人都是犯过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奸罪的,按美国的规定,这样的人即便刑满释放,都得在居住地报告注册他们的特殊身份,好让大家防范他们。

她心里那个后怕啊!幸好她平时没让女儿到Michael家去玩,不然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听说有些性罪犯是基因问题,不受大脑控制的,既然是基因有问题,那不就能遗传吗?

她不敢强行叫女儿不跟Michael在一起玩,怕引起女儿反叛,但她在离Michael家很远的地方找了个住房,搬到那里去住,女儿因此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她不发一枪一弹,毫无刀光血影地斩断了女儿跟Michael的来往。

现在想来,岑今觉得自己也够残酷的,假设女儿喜欢Michael,那她这么活生生地拆开他们,岂不就像有人拆开她和卫国一样吗?

她不知道女儿有没有因为跟Michael分开而难过,女儿在这一点上不像她,她小时候,是比较外向的,有什么都放在脸上,放在嘴里,而且是夸张的放法,如果心里有五分难过,放在脸上就变成了十分,她妈妈一下就察觉了,而那正是她想要的结果。

但她很少看见小今哭,不知道是因为不难过,还是藏在心里不表露出来。

小今这一点,可以说是既不像妈妈,也不像爸爸。小今的爸爸也算比较外向的人,喜怒哀乐也爱挂在脸上,情绪可以大起大落。

但小今不,小今好像一条平静的小溪,很少有暴涨暴跌的时候。

过了几天,她还是等到吃饭的时候,问女儿:“不知道那个Michael现在在干什么?应该高中毕业了吧?”

这次女儿一下就知道她在说谁了:“他早就Dropout(退学,离开)了。”

“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个Michael?”

“不就是那个他爸爸是SexOffender的Michael吗?”

她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他?”

“That’stheonlyMichaelyouknow(你只知道那个Michael吗)。”

她哑口无言,觉得女儿比她聪明多了,她提每一个问题,女儿都不仅知道她问的是什么,还知道她为什么问。

她停了片刻,问:“他高中都没读完?为什么?”

女儿耸耸肩:“他不想读了。”

“那他现在在干什么?”

“在麦当劳。”

“在麦当劳打工?你怎么知道的?”

“他告诉我的。”

“他跟你。打电话?”

“嗯。”

她担忧地说:“他连高中都没读完,今后怎么办?”

“打工啰,高中没读完的人多得很。”

“那他就在麦当劳打一辈子工?”

女儿撇撇嘴:“HowdoIknow(我怎么知道)?”

“这样的男孩子……唉!”

女儿笑嘻嘻地说:“Mom,I’mnotdatinghim(妈妈,我没跟他约会)。”

她又一次觉得女儿比她聪明得多,她绞尽脑汁也猜不透女儿的心思,但女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猜出她的心思。她厚着脸皮说:“我还以为你在Date他呢。”

“Why(为什么你这么想)?”

她索性全部坦白:“我听你问我‘竹马青梅’这个词,就想到你可能是有了一个竹马青梅的Date,所以我就想到是Lewis或者Michael,因为只有他们……”

手机铃响了,女儿拿着手机,跑到楼上去听电话,她像个呆子一样坐在那里发愣。

过了一会,女儿下楼来,很主动地汇报说:“Papa(爸爸)打来的。”

“他说什么?”

“他要我感恩节去他那里玩。”

“你去不去?”

“你让不让我去?”

“如果你想去,我怎么会不让你去呢?你想去吗?”

女儿看着她,好像在揣摩她的意思,她马上主动表态:“去吧,去吧,你已经很久没见到你爸爸了。”

“爸爸叫你也去。”

“我才不去呢。”

“Why?”

“我们都离婚了,还去干什么?”

“But he still loves you!”

“他说的?”

“我知道。”

她摇摇头,没答话。

女儿问:“你要他亲自邀请你吗?”不等她回答,女儿已经拨通了电话,用英语跟爸爸说了几句,把电话递给她,“他亲自跟你说,你自己听。”

她无奈地拿起电话,那头说:“小乖,感恩节跟小今一起过来玩吧。”

一个“小乖”,听得她肉麻麻的,很不客气地拒绝说:“不了。”

“感恩节,一个人待在家里多没意思啊。”

“你知道我一个人待家里没意思,就不要把小今哄到你那里去,你又不是没人陪。”

那边没声音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是很希望你能来的,不过还是你自己决定。”

“我已经决定了。”她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女儿。

女儿不满地说:“你们总是吵嘴。”

“我们没吵嘴。这叫吵嘴吗?”

“为什么你不想去爸爸那里?”

“我跟他都离婚了,还去那里干什么?你去那里还有个理由,因为你是他的女儿,再怎么也是一家人,我跑那里去算什么?”

女儿不响了。

她内心深处真想女儿说一句“你不去,我也不去了”,即便她最后还是会说服女儿去看爸爸,但她心里会是愉快的。

女儿没像她希望的那样说,只说:“那你记得给我订票。”

她望着女儿离去的背影,心里很伤感。在这个世界上,女儿就是她的一切。她跟丈夫离婚六七年了,一个人带着女儿过。这些年里,虽然女儿和爸爸每年都会见几次面,但毕竟只那么几次,而她,每时每刻都陪伴在女儿身边,全心全意地照顾女儿,为女儿牺牲了爱情,也牺牲了回国发展的机会,但那个每年只跟女儿见几面的男人却能分走女儿一半的心,想想就觉得不公平。

也许这就是血缘的力量。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没在一起生活,他们之间仍有一种神秘的牵挂。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爸爸在她六岁多的时候,就被那个乡下老婆领走了,但她一直都没忘记爸爸,老想着去乡下看爸爸。

记得那时妈妈已经调到了那个偏远的红星中学,虽然名义上仍然是E市的学校,但实际上是一所农村中学,离市中心很远,有很长一段路还没通公共汽车,只有每天一班的长途车。

妈妈下这么大决心离开三中到红星中学去,是因为她的“小偷”名声已经使她在三中待不下去了,连她不够年龄上学这件事都被说成因为她是“小偷”,学校才不接受她上学的。

到红星中学后,她已经不再是“岑今”,变成了“陶红”。妈妈说“陶红”这个名字在爸爸妈妈婚姻被注销的时候,就同时在派出所改好了,但因为三中的人叫她“岑今”已经叫习惯了,就没去纠正。现在到了一个新地方,正好趁机改名换姓,或者叫隐姓埋名,开始一段新生活。

事实上,她在红星中学的日子并不难过,倒不是因为她的“小偷”名声被大山大河隔住了没传进来,而是因为红星中学那块好像是另一个世界,那里的小孩子对“小偷”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虽说交通不便,通讯不便,她又改了名字,但俗话说的没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的“小偷”名声还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到了“红星中学”。

她妈妈大失其悔:早知道调动也不能堵住人们的嘴,还不如不调动,这下可真是“眨巴眼整成了瞎子”。

但她并不后悔“吊”到这里来,因为她发现“小偷”在红星中学的处境比在三中强多了,可以说完全倒了个个。

她交的一班朋友,也是学校老师的孩子,但红星中学的老师跟三中的老师大不一样,三中有一部分老师是“半边户”,夫妻两人,一方教书,另一方在农业社劳动。但红星中学的老师,本来就是农民,读过几句书,抽出来当老师,大多是一部分时间教书,另一部分时间在田里劳动。

那些老师的孩子呢?主要任务不是读书,而是打猪草砍柴做家务,像红姐姐那样专职玩耍的几乎没有。

岑今跟那些孩子在一起,玩耍的内容也大大改变,不再是跳橡皮筋跳房子,而是跟着她们去打猪草,砍柴草,烧火做饭抱弟弟妹妹。

严格地说起来,那里的孩子几乎个个都当得起“小偷”这个称号,而且不像她一样是白背个名,她们可都是名符其实的“小偷”,因为她们个个偷东西。

她们挎着猪草篮子去打猪草,看见生产队里黄瓜架子上长的黄瓜,就摘一根来吃,看见邻居的自留地里长的番茄,也摘一个来吃。萝卜也偷,包菜也偷,萝卜偷来洗都不用洗,在衣服上擦几擦就吃起来。包菜偷了来,老叶子喂猪,嫩叶子喂人,中间的粗茎就当水果,把厚皮剐掉,吃里面部分,吃得嘎嘣嘎嘣响,煞是美味。

当她的那帮猪草朋友听说了她偷香蕉的光辉业绩之后,艳羡之情溢于言表:“香蕉啊?我没吃过,好不好吃啊?”

“我吃过香蕉,又大又红。”

“在那里可以偷到香蕉啊?”

这下她一点儿也不为自己偷过香蕉而脸红了,反而感到无比自豪,卖弄说:“香蕉才不是红的呢,是黄的,长长的,里面是白的,软软的,吃起来像糯米饭一样。”

“你偷了几根?”

“很多很多根,我吃不完,给卫哥哥吃,卫哥哥吃不完,给我妈吃,我妈也吃不完,给军代表吃,军代表也吃不完,给……”

那帮孩子听得口水流:“你可不可以带我们去偷?”

“我是在市里偷的,很远的哦,你们没钱买车票,去不了的。”

这段光荣历史,使她成了那帮孩子的头头,再加上她姥爷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恢复了工作,她每年都跟妈妈回省城去看姥姥姥爷,可以带一些水果糖回来,大大巩固了她的领导地位。她那时基本达到了红姐姐在三中十岁以下孩子中的那种地位,也可以呼风唤雨,想孤立谁就孤立谁了。

由于她在红星中学的名气是因为“小偷”而打响的,所以她后来无论吃什么玩什么,一律说是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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