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仲虽然疲倦得很,可就是睡不着,他的心很乱。
感恩节——他此生头一次经历的美国洋节。他真的感恩了——对索菲娅,这个让他无计可施的美国姑娘。当然,他承认,这是他预料之中必然要发生的事儿。从最初那次她半夜敲门进得屋来莫名其妙大笑特笑一番而去开始,他就有了这种预感。从她疏远川岛,向他快速靠拢那天起,他就有了这种预感。从她最近越发与他形影不离,他就有了这种预感……
现在,这预感已被证实,已经成为确确凿凿的遭遇。她只说了三个“我要”,就这么简单,他就乖乖地顺从了她。是自己太没坐怀不乱的意志吗?不,他不肯承认,如果那样,怕是早就合二而一了,还会等到今天么?但是,不承认的同时,他也有些心虚——如果确有坐怀不乱的意志,为什么最终还是向索菲娅让步了?还有,许多天来,为什么常常在梦中与索菲娅卿卿我我?为什么每见到索菲娅那猫一样的眼珠儿心里就甜,反之就苦?为什么同索菲娅一起练习英语效果就好,反之就差……这一切都说明他程少仲心里原属于何若菡的位置,又挤进了个索菲娅来,这样,妻子的含义早已不仅仅是何若菡一人,而是两张笑靥组成的一簇并蒂莲花,所以,不承认在索菲娅面前已没有坐怀不乱的意志显然是不行的。意识到这一点后,程少仲不觉脸红了。从程门不纳妾的传统家风来说,他已经违了祖训;从与何若菡的海誓山盟来说,他也已背叛了她。那么,他还应该一如既往那样评价自己的人格吗?他今后在义父布朗夫妇面前还能那样一身磊落、满脸坦然吗?还有,给家中人写信特别是给何若菡写信时,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吗……想着这些,他便难以入睡。
父亲当初让他拜布朗先生为义父,以及坚持送他来美国学西医,目的是非常明确的——为了一代更比一代强,要让程氏门中出过御医之后,再出个学贯中西的杰出医生,同时,也使中医国粹用西医妙法充实后,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以便跟上时代的进步。现在,学业未成,先暗中纳了位美国小妾,在这方面,时代的进步肯定是跟上了,或者说已经领了国内同胞之先,可这能在故去的父亲面前夸耀吗?能让九泉之下的严父不伤心落泪吗?想到这里,他很惭愧,便披衣下床,踱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张望。
正是拂晓前万籁俱寂的时刻,宾夕法尼亚大道满街欢庆感恩节的彩灯还在热烈地闪烁。美国真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把夜也打扮得亮如白昼。在中国,大年三十的除夕夜和正月十五的花灯夜,也仅是亮那么几个时辰,其他日子一年到头除了月照,总是漆黑着。看来,民族不同、地域不同,习俗心理也大不同。美国人崇尚光明氛围,宁愿花钱去买灯光,也不愿被黑暗笼罩,而中国人信奉阴阳法则,习惯黑暗像习惯白昼。程少仲屈指算了算,中国现在已近冬至季节,药王庙地区一定是银装素裹了。再联想何若菡的妊娠状况,农历四月初八结的婚,腹中胎儿已经七月有余,再过两个多月,也就是春节过后,他也该当父亲了。一想到当父亲,程少仲便有些激动。二十年来,身为人子,接受教育,修养身心。现在,教育他的人刚刚过世,该由他教育的人就要出世,他便隐约感到了肩上的分量。这样想着,他转回身从床头柜中取出前几天刚收到的家中来信。这封信一部分由哥哥程少伯撰写,另一部分由妻子何若菡撰写,他已经看过好几遍。现在,他又展开妻子何若菡撰写的那一张,专门挑选其中一段有趣的文字读起来:
夫怀远志,独活生地,苦参百部,厚朴益智。妾甘遂君子,忍冬连翘,相思滋味,苦竹黄连。半夏合欢,旋覆即去,寄奴奈何,芒硝苁蓉。问天南星,叩麦门冬,拨灯心草,寻千里光,同益母草,共白头翁,怀夕照子,守望大海,遥祝百合,蚤休当归,茴香守宫,续断鸳鸯……
不足百字之文,竟一口气用了三十七种药名,连缀得尚算达意,看来这何若菡近日研读医书还是很用了功的。尤其蚤休一名的巧用,说明她的知识面在不断拓展,因为对拳参的这一别称,所知之人并不很多,不经常开处方的人,一般是不这么用的。至于守宫作为壁虎的别称,好像知道的人相对于蚤休要多一些。但总的说来,两种药名都不属通俗范畴,何若菡用得如此驾轻就熟,这也说明她读医书已经不仅是入门水平了。正在这时,有人敲门——这么早,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