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背景 第四章 人生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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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文主义

要了解中国人的人生理想,就必须先了解中国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这个词含义模糊含混,然而中国的人文主义却有它明确的界说。它的意思是:第一,对人生目的的确切认识;第二,为实现这一目的而行动;第三,实现的方式是心平气和,即中庸之道,也可称作“庸见的崇拜”。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使西方哲学家备受困惑。他们从目的论出发,认为包括蚊子乃至伤寒菌在内的万事万物,都是为这个自负的人类的利益而存在的。如此这般,人生的意义就从来没有揭示出来过。今生今世自有百般磨难,因而自傲的人类始终无法事事如意。于是目的论又转向来生来世,把今生的世俗生活看作为来世所进行的准备。这与苏格拉底的逻辑恰好符合,即认为一个凶悍的妻子对她丈夫的性格锤炼来说,是一种天然的恩赐。以此躲避人生的难题固然可以使人暂时心平气和,但问题仍旧没有答案:“人生的意义何在?”另外有一些人,像尼采那样知难而上,否认人生“必须”有什么意义,认为人类的进步不过是一种循环,一种野蛮人的舞蹈,而不是去市场采购,所以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然而问题还是没能解决,它就像海浪一样不断冲击着堤岸:“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

中国的人文主义者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并时时意识到这一点。在中国人看来,人生在世并非为了死后的来生,对于基督教所谓此生为来世的观点,他们大惑不解,他们进而认为:佛教所谓升入涅槃境界,过于玄虚;为了获得成功的欢乐而奋斗,纯属虚荣;为了进步而去进步,则是毫无意义。中国人明确认为:人生的真谛在于享受淳朴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欢乐和社会诸关系的和睦,儿童入学伊始,第一首诗便是: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在中国人看来,这不仅代表片刻的诗意般的快乐心境,并且是追求人生幸福的目标。中国人就是陶醉在这样一种人生理想之中,它既不暧昧,又不玄虚,而是十分实在。我必须说,这是一种异常简单的理想,简单到非中国人老实巴交的头脑想不出来。我们时常纳闷,西方人何以竟想不到人生的意义在于纯净平安地享受生活。中国与欧洲的不同,似乎在于西方人有更大的能力去获取和创造,享受事物的能力则较小,而中国人享受仅有一点东西的决心和能力都比较大。把精力集中在世俗的幸福,这一特性是我们缺乏宗教的原因,也是它的结果。因为如果一个人不相信有一个紧接着今生今世的来生来世,他就会在今生的一切消逝之前尽情享受,而宗教的缺乏又使这种想法变成可能。

由此生发出一个人文主义,它但白地宣告了人类是宇宙的主义,并规定一切知识都是为人类的幸福服务。知识同人类的结合并非易事,因为人类一旦动摇起来,就会被自己的逻辑所左右,成为知识的工具。人文主义只有坚定地把握住人生的真谛才能保佑自己。比方说,人文主义只是在宗教信仰的来生来世与现代世界的实利主义之间,占据一个中间位置。佛教也许在中国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兴趣,然而与之相对的真正的儒家,对它的影响总感到忿然不平,因为在人文主义看来它只是一种对生活的逃避和对真正人生的否定。

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由于机器的迅猛发展,人类无暇享受自己创造的一切。美国营道工人的荣耀使人们忘记了没有冷热自来水我们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法国和德国,许多人伴随着自己的水壶和老式脸盆也照样在他们安逸而漫长的一生中,作出了重大的科学发明,写出了不少宏篇巨著。需要有一种宗教来宣扬耶稣关于安息日的著名教义,并时常告诫人们:造机器为人,而非造人为机器。因为无论如何,人类的一切智慧和知识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人类如何保养自己,如何最大程度地享受生活。

宗教

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是,中国的人文主义者献身于自己所确认的人生真谛,对与此无关的神学、玄学的奇幻异想则漠然置之。我们伟大的人文主义者孔子在被问及有关死亡这个重要问题时,有一个著名的答复:“未知生,焉知死?”一位美国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曾经试图让我意识到灵魂不灭的重要性。他说天文学指出,太阳在逐渐丧失掉自己的能量,或许在几百万年之后,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就不复存在了。“那么,”他问道,“你不认为永生这个问题很重要吗?”我坦诚地告诉他说,我丝毫不为之困扰。如果人类能生存50万年,就足以使他们做完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情。考虑另外50万年如何则有点庸人自扰了。试图使自己的灵魂存在50万年以上且不甚满足,这实在是一种乖戾,是东方人所不能理解的。那位长老会牧师的忧心忡忡是典型的日耳曼人心灵,正如我的漠不关心是典型的中国人心灵一样。于是,中国人不易变成真正的基督徒。即使他们皈依基督教,也应该变成教友派教徒,因为教友会是中国人所能理解的唯一基督教派。基督教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会给中国人留下一些印象,但是它的教义却会被摧毁,当然不是被儒家的逻辑而是被儒家的庸见所摧毁。佛教在被中国的知识阶层吸收时,即变为一套仅仅是用来保持精神健康的理论系统,而这正是宋代哲学的精髓。

这是因为在中国人生活的理想中,有一种固执的东西存在。中国人的绘画和诗歌,可能富有想象力,但是道德伦理学却正好缺乏这种想象力。即使在诗歌和绘画中,所表现的也不过是一种地地道道、全心全意地对庸常生活本能的喜欢。想象力不过是被用来给世俗的生活罩上一层诱人的漂亮面纱而已,而不是用来摆脱它。毫无疑问,中国人热爱生活,热爱这个尘世,不情愿为一个渺茫的天堂而抛弃它。他们热爱生活,热爱这个痛苦然而却美丽的生活。这里,幸福的时刻总是那么珍贵,因为他们稍纵即逝。他们热爱生活,这个由国王和乞丐,强盗和僧侣,葬礼与婚礼与分娩与病患与夕阳与雨夜与节日饮宴与酒馆喧闹所组成的生活。

中国的小说家们所乐而不疲的正是这些生活细节。它们是真实的,人所共有的,并且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人类直接受到这些细节的影响,那不是一个闷热的下午吗,全家从夫人到丫环都已午休,黛玉一个人端坐在珠帘之后,听到鹦鹉在叫主人的名字。那不是一个中秋天,或者是某一年那个令人难忘的中秋节的晚上吗?宝玉和他的姐妹们聚在一起,作诗填词,在螃蟹宴上逗笑取乐,沉浸在完美的幸福之中。如此完美以至不能长久的幸福,正如中国人所讲的十五的月亮那样,总有阴晴圆缺。或许那是一对天真无邪的新婚夫妇,月夜重逢,双双坐在池边,祈祷上帝保佑他们白头偕老。然而此时,乌云正要遮往月亮,远处传来一种神秘的声音,仿佛是一只在外闲游的鸭子,遭到觅食的狐狸的追捕时,突然跌进水中的声音。年轻的妻子不觉打了一个寒颤,第二天便发起了高烧。是的,如此楚楚动人的美妙生活确实值得详详细细地记录下来。这个世俗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太物欲,太粗鄙,以至不能写入文学作品的,所有的中国小说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厌其烦地详述一次家宴各道菜肴的名称,或是客店里一位旅客的晚餐。接下来是胃痛,然后到一块空地——亦即自然人的盥洗室——去了。中国的小说家们这样写了,中国的男人女人们也是这样生活着。这种生活已经够丰富的了,容不了什么灵魂不灭的思想掺和进来。

中国人生理想的这种现实主义,这种对世俗生活恋恋不舍的感情,来源于儒家学说。儒家不同于基督教,它是脚踏实地的学说,是有关尘世生活的学说。那稣是浪漫主义者,孔子是现实主义者;耶稣是神秘主义者,孔子是实证主义者;耶稣是博爱主义者,孔子是人本主义者。从这两位著名人物身上我们看到了希伯莱宗教和诗歌与中国现实主义和庸见之间的典型对比。严格讲来,儒家学说并非宗教:它阐发了某种对生活对宇宙的感情,很接近一种宗教的感情,但并不是宗教的感情。世上有一些伟大的人物,他们对来世的生活,对灵魂不灭的问题,对整个的神灵世界都不感兴趣。他们的哲学永远也不能使日耳曼民族满意,至少肯定不会使希伯莱人满意,但却使中华民族满意了——大体上满意,下面我们将看到这种哲学为什么事实上连中国人也从来未能感到完全满意过,而这种不满意又是怎样由道佛两家的超自然主义予以弥补的。然而在中国,这种超自然主义似乎在总体上与人生理想这个问题相脱节:更确切他说,它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副产品,或者情感的宣泄途径,使生活更能使人忍受。

儒家学说如此忠实于人本主义的天性,以至孔子及其弟子都从未被尊崇为上帝,尽管中国历史上不少比他们逊色的文学家、军事家都被适当地列入了圣徒名单,甚至被奉若神明。一个普通的民家妇女,如果受辱蒙冤,不得不以死表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她会迅速变成一位受人尊敬的地方女神,受到所有村民的奉祀。以下事实也颇能代表人本主义的实质:三国时勇敢忠诚的将军关羽被制成偶像受人敬仰,然而孔子以及平常人祖先祠堂里的列祖列宗都未被制成偶像。反对崇拜圣像的人到孔庙后便无所作为。在孔庙及宗祠中仅有一些长方形的木牌,上写明牌位所代表的祖先姓名,这些与偶像毫无关系。进而言之,这些祖宗英灵并非神抵,不过是一些去世的人物,他们想继续像生者那样对自己的子孙表示关心。如果他们真是了不起的灵魂,他们也许可以保护他们自己的后裔,但他们自己却需要子孙们的保护,并靠这些孩子援助他们一些食物赖以充饥,一些化为灰烬的纸钱以供地狱中的各类消费之用。他们的子孙也有责任靠佛教的弥撒将他们的灵魂拯救出地狱。总之,他们需要别人关心照顾,正如他们在老年时要孩子们关心照顾一样。这也就是几乎等于儒家学说作为宗教而被崇拜的程度。

笔者经常饶有兴致地观察基督教世界这种宗教文化与中国人坦率承认世界不可知的文化之间的不同,同时也观察这些区别又如何适应了人们的需要,这种需求在我看来基本上是共有的。这种差异与人们通常认为宗教的三个作用是一致的。首先,宗教是教士或僧侣权谋的外化形式,包括其教义、使徒传统、对奇迹的出现所寄托的希望和拯救人类于水火并加以赦兔的独家经营权,这些简单而方便的工作,及其实实在在的天堂与地狱等,如此畅销的宗教是对所有民族都适合的,中国人也不例外。可以说它能满足人类文化不同时期人们的不同需要。人们有这种需要,而儒家则不能力他们提供这种需要,于是道教和佛教就来弥补缺陷了。

第二,宗教是对人们道德和行为的一种约束。这里,中国人与基督教徒的观点大相径庭。人文主义的伦理观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的。在西方人看来,不借助上帝的力量而又能维系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几乎是不可思议的。而在中国人看来,不借助第三者的力量人们就不能相互以礼相待,这同样是令人诧异的。人们应该做好事,因为好事合乎人情,行善是体面的事情,这是应该能够理解的。笔者常感诧异,不知如果没有保罗神学,欧洲伦理学又将如何发展。或许欧洲的伦理学会沿着马库斯·奥里利厄斯的沉思所指引的方向纯粹由需要来决定发展了。保罗神学发展了希伯菜人关于罪孽的观念,这种观念又给整个基督教伦理学罩上了阴影。于是非宗教不能拯救人类出罪恶之深渊,这就是所谓赎罪论。因为一旦欧洲伦理学与宗教无关就会被视为十分怪诞,所以人们很少想到这种可能性。

第三,宗教提供了一种神灵的启示,一种活跃着的感情,即面对宇宙的庄严和神秘所产生的感情,一种对安全生活的追求,从而使人们心灵最深处的精神直觉感到满足。生活中有这种情形,或许我们刚刚失去亲人,或许久病初愈正处在恢复期,也许是一个秋天阴冷的早晨,我们看到叶子从树上飘落下来。一种死亡与人生无常的感觉袭上心头,这时我们的生活便越过了五官所及的范围,越过了有形世界而进入来世。

这种情形,欧洲人中国人都会有,但二者对此的反映却截然不同。在我这样一个原来信奉基督教而现在却不信教的人看来,尽管宗教对所有的问题都有现成的答案,从而使人的心灵平静下来,然而,宗教却转移了我们对生活的神秘莫测感和辛酸悲哀感的注意力,这些感觉我们称之为诗。一位不信教的人,他对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他的神秘感是无法遏制的。他渴望安全,然而安全却永远没有保障、也无法得到保障,于是他最终被迫写起了泛神论的诗歌。实际上,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诗歌代替了宗教为人提供灵性,活跃情感,这一点我们在下面对中国诗歌的讨论中将涉及。西方人不习惯于这种不信鬼神、纵情自然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宗教才是逃避尘世的天然方式。然而,在不信教的人看来,宗教是建立在某些恐惧之上的;害怕今生今世没有足够的诗歌与幻想来充实自己的感情,害怕在丹麦的山毛榉林中或是在地中海海滨凉爽的沙滩上没有足够的魅力与美景来抚慰人们受伤的心灵。恐惧之余,超自然的东西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然而,儒家的庸见认为超自然主义属于不可知的范围故而不予考虑,不去枉费心机;儒家强调人可以超越自然,同时又否认自然的生活方式,或者作为人们生活方式的自然主义。这种态度在孟子的著作中阐述得最清楚。儒家学说中人在自然界所处的地位可由以下这个概念说明:“天地人为宇宙之三才”。这个概念多少与巴比特的三重区别很相似,即超自然主义、人文主义和自然主义。苍天被认为是由云、星等所有不可知的力量所组成的,亦即西方一个法定名词所总结的:“上帝的行为”;而地则被认为是由山脉、河流等所有那些由希腊神话中得墨特尔女神控制的力量构成;人则介乎其间,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人类知道自己在世界万物中应处的地位,并以此为荣。他的精神,正像中国建筑的屋顶一样,被覆地面,而不像歌特式建筑的尖塔那样耸峙云端,这种精神的最大成功是为人们尘世生活的和谐与幸福提供了一种衡量标准。

中国式的屋顶表明,幸福首先应在家里找到。确实,家在我看来,是中国人文主义的象征。“人间的爱与天上的爱”需要修改,以产生出一幅更为杰出的作品。画中应有三个妇女,而不是两个:一个脸色苍白的修女(或者是一个手持雨伞的女道士),一个妖娆的妓女,以及一个神采奕奕、怀孕已有三个月的妇女。其中,家庭妇女应该是最平常、最简朴,然而却是最满足的人物。她们分别代表宗教、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这三种典型的生活方式。

这种简朴是很难获得的,因为简朴是伟大人物的品德。中国人已经获得了这种简朴的理想,当然不是因为懒于奋斗,而是出于对简朴的崇拜,或者说是对庸见的信仰。现在我们来看中国人质朴理想的来源。

中庸之道

对庸见或曰通情达理精神的信仰是儒家人文主义的组成部分。正是这种合情合理的精神才使得中庸之道——儒家的中心思想——得以产生。上一章我们提到了通情达理精神,并与逻辑或理性进行了对比。我们业已指出,通情达理基本上是直觉所使然,与英国人所谓庸见大致相同。我们进一步指出,对中国人来说,一个论点“从逻辑上推断是正确的”,那还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这个论点应该“符合人的天性”。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懂情理的人,他是中国文化的代表。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首先应该是通情达理的人。他通常富有庸常的见解,喜欢随和与克制,痛恨抽象理论与逻辑极端,庸见为所有的普通人所具有。学者往往处在失去这种庸见的边缘,很容易在理论上钻牛角尖;而通情达理的人,或者说中国的文化人,应该避免任何理论或实践上的过火行为。比如,历史学家弗劳德说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纯粹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而克莱顿大主教却说离婚是受了兽欲的驱使,庸见的态度则认为二者兼而有之:这也许更接近真理。在西方,一位科学家会沉浸于遗传学理论,另一位却着迷于环境意识。双方都固执地用自己渊博的知识与伟大的愚蠢去证明只有自己才是正确的;而东方人却不用经过太多的思考就肯定双方都有正确的方面。一个典型的中国式论断是:“甲是正确的,而乙呢,也不错。”

这种自满常会使一个惯于逻辑思维的人感到愤怒,但那又怎么样呢?讲求合情合理者能保持平衡而讲求逻辑者却失去了它。如果让一个中国画家像毕加索那样通过完美的逻辑思维,把世上万物都简化为锥体、平面和对角线,然后又逻辑地把这种理论体现在绘画中,这在中国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对太完美的论辩及太逻辑化的理论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不信任感。治疗这种理论上的逻辑怪诞,最好最有效的处方是庸见。罗素曾经精确地指出:“在艺术上,他们(中国人)追求精美,在生活上,他们追求清理。”

这种对庸见的崇拜,于是就变成了在思想上对所有过激理论,在道德上对所有过激行为的一种厌恶。结果自然就形成了中庸之道,实际也就是希腊人“nothing too much”(凡事适可而止)的理想。“Moderation”的汉译为“中和”,意思即“不走极端、和谐”。“Restraint”的汉译为“节”,意谓“控制到合适的程度”。《尚书》中记载着中国最早的政治文献,其中有尧劝告舜的话:“允执厥中”。孟子赞赏另一位皇帝说“汤执中”。据说汤总是“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意思是他要听取两种对立的观点,给双方各打百分之五十的折扣。中国人如此看重中庸之道以至于把自己的国家也叫做“中国”。这不仅是指地理而言,中国人的处世方式亦然。这是执中的,正常的,基本符合人之常情的方式。这种方式使得中国人宣称自己发现了所有不同流派哲学所共有的基本真理,正如古代学者所自诩的那样。

中庸之道无所不包。它淡化了所有的理论,摧毁了所有的宗教信仰。假定有一位佛教法师与一位儒学家辩论,法师很可能会滔滔不绝地证明事物的虚幻与生命的徒然。儒家则简单地以一种就事论事的,不屑于逻辑论证的态度回答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削发为僧,那么世界、国家、人类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不合逻辑但极合情理的生活态度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这个检验生活的尺度不仅对佛教是个挑战,对所有宗教,所有理论都是挑战。我们不能逻辑性太强,事实上,所有理论之所以成为理论是因为那些理论的创造者使某些观点成为自己的变态心理。弗洛伊德的情结就是弗洛伊德自己的化身。所有这些理论,无论是弗洛伊德,还是释迦牟尼,似乎都是建立在夸张的幻觉之上的。人类的痛苦,婚姻生活的烦恼,乞丐的悲哀,患者的疼痛与呻吟,这些在我们普通人看来是一经感受就马上忘却了的。而释迦牟尼则不同。这些景象必定刺激了他极度敏感的神经,其力量之大,使他幻想到了涅槃的境界。儒家学说则不然,它是普通人的宗教,这些人怯于使自己的神经如此敏感,怕世界会因此而崩溃。

中庸之道的作用在生活与知识的各个方面都会体现出来。从逻辑上讲,任何男人都不应该结婚,然而从实践上讲,所有男人都应该结婚,所以儒家主张应该人人结婚。逻辑上讲人人平等,实际并非如此,所以儒家教导要尊敬师长,服从师长。逻辑上讲男女不应有别,而实际有别,所以儒家宣传男尊女卑。一位叫墨子的哲学家教导人们要爱所有的人,另一位哲学家杨朱却教导人们要爱自己。孟子批评了他们两人的观点,只说是要爱自己的父母,这真是明智得很。一位哲学家认为感情应该克制,另一位认为应该顺其自然。子思则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取中和之道。

现在以性欲问题为例谈谈。性的伦理学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派以佛教和加尔文教为代表,认为性是罪恶的顶点,结果自然就产生了禁欲主义。另一个极端是自然主义,推崇男子的生殖能力和男子气概。许多现代男子都是自然主义的追随者。这些对立的观点使得现代人在精神上感到不安。一个人如果像哈夫洛克·埃利斯那样对性问题采取一个清醒健康的观点,把它看作正常的人类感情,那么他就必然转向希腊人的观点,也是人文主义的观点。儒家认为性完全是一种正常的机能。进而言之,性是与家庭和繁衍联系在一起的。笔者一生见到过的在性问题上最明智的观点出自《野叟曝言》。这是一部彻头彻尾宣传儒家观点的长篇小说。书中揭露并嘲笑了和尚们的放荡生活。其主角是一位儒教的超人。他力图劝说那些光棍强盗与强盗姑娘结婚,生育,以光宗耀祖。该书与《金瓶梅》那样完全描写放荡生活的小说不同。《野叟曝言》中的男男女女是些体面的人物。他们都能成为好丈夫、好妻子。这本小说被视为淫书,唯一的原因是作者有意使书中的男女们过于姑息迁就。然而总的看来,该书是在有力地为婚姻与家庭辩护,是在大唱母性的赞歌。这种对性的观点,只是整个儒家情感理论的一个表现,如子思——孔子的孙子——在《中庸》中所指出的那样。《中庸》在论述七情时特别强调了中和之道。

要做到中庸是很难的。这就是为什么会产生东方人常讲的所谓西方极端理论的原因。一个人很容易被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所奴役。这些主义都是过度工业化所产生的后果,从而忘记国家为个人存在,而不是相反。在共产主义国家,个人被认为是某个阶级或国家机器的一员。如果考虑到儒教关于人类生活真谛的论述,这样的国家就会失去吸引力。个人强调自己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就会反对所有这样的制度。因为在所有政治权利中,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最重要的。一个法西斯的中国会感到很难使中国的绅士们相信国家的力量要比个人的幸福更重要。仔细观察过建立在江西的共产主义政权的人们指出了共产主义为什么会在中国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尽管它在许多方面远比封建主义优越,那里的生活却是太制度化、太不近人情了。

然而,中国人追求情理的精神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逻辑感到的极端痛苦,导致了一种不良后果: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很难对一种制度树立起任何信心。因为一种制度,一个机器,总是非人道的,而中国人则痛恨任何非人道的东西。对法律和政府的机械观念的痛恨非常强烈,使得一个法制政府在中国简直无法生存。一个生气勃勃、严格依法办事,真正不询私情的政府从来没有成功过。人们不喜欢它。法制的观点是公元前3世纪的思想家提出并发展起来的,商鞅付诸实施。这位效率极高的管理者帮助秦朝扩大了势力,最终却又为自己的效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制在商鞅的国家——秦国——实现了。那是一个地处甘肃、被怀疑由野蛮部落组成的国家。法制使那个国家发展了效率极高的战争机器,从而征服了全中国。这个国家在其后的20年中,试图在全国实行这种制度,但是它失败了,灭亡了。建筑长城过于伟大,然而也过于不人道,以致秦始皇付出了失去帝国的代价。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文主义者宣传个人政权,中国人民也一直在个人政权统治之下。于是制度,亦即“经术”的不足,就可以由其他手段,或曰“权术”来弥补。中国人不接受法制,总是喜欢“仁”政。因为它更符合个人利益,更灵活,更人道。这是一个很大胆的设想,认为中国有足够的仁人君子去统治这个国家!民主观念是同样大胆的设想,认为可以通过用机器统计一下并不怎么会思考的普通人杂乱的意见就可以发现真理。这两种制度没有一种是完善的,这是人所公认的。然而,个人制度似乎总是更符合中国人文主义者的脾气,符合中国人的个人主义,与中国人对自由的热爱相一致。

缺乏制度这个特点,在我们的社会组织中随处可见。它存在于行政机构中,存在于大学、俱乐部、铁路、轮船公司以及一切除外国人控制的邮局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组织中。这些组织中的失败总是可以归咎于一些个人因素的渗入,如裙带关系、情面、偏袒等等。只有硬心肠而“铁面无私”的人才能坚持其不可改变的制度。然而如此“铁面”的人在中国却不大讨人喜欢。因为他们都是不良的儒生。于是就导致了中国人的缺乏纪律,这也是中国人最致命的弱点。

可见,中国人之所以犯错误是由于他们太讲人道。所谓讲情理,就是充分考虑到人性。在英语中,如果你对人说“做事要讲情理”,那就是在呼吁人性。《卖花女》中卖花女的父亲杜利特尔(Doolittle)想跟希金斯(Higgins)教授要5镑钱,他想,“这合情合理吗……?女儿是我的,你要了去,我要多少钱合适呢?”杜利特尔进一步体现了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他要了5镑钱,而拒绝了希金斯教授给他的10镑,因为钱太多了会使他不高兴的。一个真正的人文主义者要钱只是为了使自己高兴,买点酒喝,换言之,杜利特尔是一个儒家,知道怎样才能高兴,只要高兴就可以。由于总是这样诉诸情理,中国人就发展了一种妥协的本领,这也是中庸之道极自然的结果。当一个英国人不知是否应该送自己的儿子去剑桥还是牛津上学时,他可能干脆决定送儿子去伯明翰。于是,儿子从伦敦出发,到达布莱奇利(Bletchley)之后,既不向东去剑桥,也不向西去牛津,而径直向北去伯明翰。他正是在奉行中庸之道。去伯明翰的路确有很多长处。他既没有得罪剑桥,也没有得罪牛津。如果你能理解这个中庸之道的实例,你就能理解整个中国政治在过去30年来所玩的游戏,也就可以闭着眼睛描绘出中国人的任何新政策实行情况的回景。你也就不会害怕这些新政策最初的烟火了。

道教

然而,儒家的人文主义是否满足了中国人的愿望呢?回答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如果它已经彻底满足了人们本能的需要,道教与佛教就不会有立足之地了。儒教适合中产阶级的道德,对普通人是最合适不过的,无论他们是穿官服的人,还是给穿官服的人磕头的人。

但是,还有一些人既没有穿官服,也不愿向穿官服的人叩头。人类还有更深一层的天性,儒家思想还未能触及,严格的儒学是太正统,太讲清理,太正确了。人有一种隐藏着的欲望:放荡不羁,然而儒教却不允许。那些喜欢披发赤脚而行的人于是都转向了道教。我们曾经强调指出,孔教的人生观是积极的,而道教的人生观则是消极的。道教是伟大的否定,而儒教则是伟大的肯定。儒学宣扬礼教和社会等级,为人类文化与人类约束辩护;道教却强调返归自然,不崇尚人类文化与人类约束。

孔教两个最重要的道德是仁和义。然而老子却轻蔑他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儒教基本是都市哲学,而道教乃乡村哲学。一个当代儒者要饮用城市批准出售、经过消毒的甲级牛奶,道学家则以农民的方式直接从奶农的奶桶中取用鲜牛奶。因为老子可能对城市的销售执照、消毒措施,以及所谓的甲级表示怀疑。这样的牛奶可能已经失去了自然的乳香,而掺进了城市议员们的分类帐目和银行存折的味道。在尝过农民生产的牛奶之后,谁还会对老子的观点有所怀疑呢?因为卫生部官员可以使你所喝的牛奶不受伤寒菌的污染,但他们却不能保证它不受文明社会的耗子们的侵害。

儒家学说还有其他缺陷。它太现实主义了,使人没有多少玄虚和遐想的余地,而中国人又是那样富有孩子般的想象力。中国人心目中总是有一种青年人所特有的对事物的奇异感,我们称之为着魔,或者对某一种东西的痴迷。儒教给人们指出了灵魂的存在,但又小心翼翼地不去碰它,所谓敬鬼神而远之。孔教承认山川有灵魂,承认象征意义上的祖先的灵魂,但孔教不承认有天堂和地狱,不承认有不同等级的神抵,不承认创世的学说。儒家的理智对巫术、对长生不老之丹很少感兴趣。然而除了理学家,即使最现实的中国人,都在内心渴望能长生不老。孔教没有仙女和妖精,道教则有。总之,道教为人们提供了儒教所未能提供的虚幻美妙的孩童世界。

于是,道教即可用来解释儒教所不能解释的中国人性格的另一方面。一个国家,正如一个人,有一种自发的浪漫主义和一种自发的经典主义。道家是中国人思想的浪漫派,儒家是经典派。实际上,道家自始至终是浪漫主义的。首先,它宣传返归自然,浪漫地逃避尘世,反对孔教文化中的做作与责任感。其次,它代表着人生、艺术和文学中的田园理想,代表着对原始质朴的崇尚。第三,它代表着奇幻的世界,其中点缀着稚气的创世神话。

中国人被认为是讲求实际的民族。然而,他们浪漫的一面也许比现实的一面更深刻,这一点表现在深刻的个性中,在对自由的热爱中,在乐天的生活态度中。这一点也使外国观察家们备受困惑。在我想来,中国人也因此而更加伟大。在内心里,每个中国人都想当流浪汉,过流浪生活。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依托。在儒教控制下的生活必将是无法忍受的。道教使中国人处于游戏状态,儒教使中国人处于工作状态。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中国人在成功时是儒家,而失败时则变成道家的原因。道家的自然主义,正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的心灵的止痛药膏。

有趣的是,道教与儒教相比,更像是中国人自己的发明创造;老子的自然主义哲学通过老百姓的心理反应而与中国人对灵魂世界的解释结合了起来。老子自己并没有炼长生不者之丹,或施行什么道家的巫术。他的哲学,是在政治上实行放任主义,在伦理上实行自然主义的哲学,他相信清静无为的政府是最理想的政府。人需要被允许停留在那种原始的自由状态中,老子认为文明是人类退化的开始,认为儒家的圣人都是使人民腐化的元凶,正如尼采认为苏格拉底是使欧洲腐化的元凶。用他辛辣机敏的话说就是“圣人不死,大盗不已”。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继续对儒家的虚伪与无用进行了辛辣巧妙的讽刺。

这样做自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了。因为儒教重视礼节,严格规定举哀期和棺材板的厚度,其弟子也都渴望升官以济世,所以儒教很容易成为漫画的材料。道家对儒家的痛恨是浪漫主义者对经典主义者的自然的仇恨。也许这并非仇恨,而仅仅是无法遏制的嘲笑。

这种彻底的怀疑主义与浪漫地出世并返回自然仅有一步之遥。据说老子老年去职后即消失在函谷关外。楚王曾经要为庄子提供一个很高的官职。庄子则问楚王,假如一个人像猪一样被关起来,喂肥了,然后被杀掉放在祭坛上,这难道是聪明之举吗?从此,道教就总是与遁世绝俗,幽隐山林,崇尚田园生活,修心养身,抛弃一切俗念等思想联系在一起。由此我们获得了最具中国特色的迷人的中国文化,田园生活理想,田园艺术以及文学。

人们也许会问,这种遁世理想与老子到底有多大关联。被认为是老子著作的《道德经》与被称作中国尼采的庄子的著作相比,其文学成就稍差一些,然而它却蕴藏着老猾俏皮的智慧的精髓。我认为在世界文学中,这是一部最辉煌、最顽皮的自我保护哲学著述。它不仅教人以纵情放任,消极反抗,而且教人愚中之智,弱中之强,受辱的好处,隐藏的重要,有一条道德格言说:“不敢为天下先。”理由很简单:这样你就永远也不会暴露自己从而受到别人的攻击;你也就永远不会被打倒在地。据我所知,这是唯一已知的、讲无知与愚蠢是人生斗争最好伪装的理论,这个理论本身也是人类最高智慧的结晶。

老子学说中的人类智慧也发现了自己的危险所在,并开始把“无知”作为自己的主旨进行宣传。它看到了人类努力的徒然,于是便宣传“无为”以养精蓄锐,益寿延年。因此,积极的人生观即变为消极的人生观,其影响也扩大到了整个东方文化。在《野叟曝言》以及所有伟人的传记中,我们都可能看到一个匪徒或隐士转化为一个世俗的人,并承担起对自己同类的责任,这往往是儒家思想使然。而浪漫地逃遁这个世界却总是道家或佛家思想使然。这两种对立的态度在汉语中被称为“入世”与“出世”。有时这两种观点会在同一人身上,在人生的不同时期互争高下,比如袁中郎。当代则有梁漱溟教授为证,他本来是隐栖山林的佛教徒,后来却能转向儒教,结婚娶妻,现在正在山东主持着一所乡村中学。

我们的生活、艺术和文学中的田园理想,是中国文明的重要特征,这大部归功于道家对自然的情感。立轴与瓷器上的中国画总不外有两个主题,一是家庭生活的幸福,画中往往有悠闲的妇女与小孩;另一个是田园生活的乐趣,画有一个渔夫、或樵夫、或隐士,在松树下席地而坐。这两个主题可以分别代表着儒道两家的生活理想。樵夫、采药者、隐士与道教联系之紧密是一般外国人绝难预料的。道家的情感在下面这首脍炙人口的小诗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这种对自然的感情差不多流露在所有的中国诗歌中,形成了中国人精神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儒家在此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对原始简朴的崇拜,也是儒家传统意识的一部分。中华民族生活的农业基础,部分是建立在家庭制度之上,要求土地归家庭所有,部分则建立在儒家渴望黄金时代的梦想之上,孔教总是追溯到尧舜时期,认为那时是黄金盛世。后人在提到这个时期时,说当时的人们席地而坐,用小棍打着节拍唱歌,那么幸福,那么优雅。歌词的要点是这样的: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掘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

崇拜古人后来就变成了崇拜简朴的代名词。汉语中这两个观点是紧密联系的,即“古朴”。儒家的家庭理想总是男人们边耕边读,而妇女们则从事纺织。下面我们再引一首诗歌,与前边的道家诗歌相对比。它歌颂简朴生活,故而实际上是对道家诗歌的补充。作者陈继儒,16世纪的一位学者。这首词是作为家训子孙相传的。

有儿事足,一把茅遮屋。若使薄田耕不熟,添个新生黄犊。

闲来也教儿孙,读书不为功名。种竹、浇花、酿酒,世家闭户先生。

可见,中国人幸福的理想并非希腊人讲得那样在于施展个人之所长,而在于享受简朴的田园生活,求得各种社会关系的和睦。

然而,道教的真实力量,特别是在人民中的真实力量,是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充满未知的世界。这个世界,儒家用自己的理智把它排除在自己的思想范围之外。在《论语》中,孔子很少谈到什么神仙、鬼魂之类。儒家思想中既无地狱也无天堂。更没有求得灵魂不灭的现成公式。它解决了人性的各种问题,却没有考虑到宇宙的奥秘。它甚至不清楚人的身体机构是如何运转的。这样,它就在自己的哲学中留下了一个空白,使普通人不得不借助道家的玄学去设法解开宇宙之谜。

这种努力首先在淮南子(公元前178~前122)的著作中体现出来。他将哲学与鬼神的奇境和种种神话传说结合了起来。阴阳二元说早在战国时期就很流行。道家由此出发,很快又把古代山东野蛮人的神话包括进自己的学说中去。据称这些野蛮人曾梦见远海有仙境。秦始皇曾经率领五百童男童女去寻求长生不老之药。这种幻想后来变得越发不可抗拒。从那时起到现在,道教在中国人民心中一直牢牢地占有一席之地。特别是在唐朝,道教曾经长期被视为国教,叫作“玄教”,因为唐王朝统治者与老子同姓李。在魏晋,道教如此时髦以至完全置儒教于从属地位。道家的风格经过汉未文人的改造,也与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浪漫主义运动结合起来,与反对儒家礼教的思想结合起来。一位有名的诗人曾把儒生走在仁义的窄路上比作臭虫爬行在人的裤缝上。人的天性容不得儒家的节制和礼仪。

与此同时,道家又扩大了自己思想理论的范围,包括了采药制药(或者说是研究草药的魔力)、生理学与宇宙学(所有的这些又都多多少少用阴阳五行说予以象征性地解释)、魔法、巫术、春药、符咒、占星术、神仙谱系、美丽的神话、道士、法师与教主。所有这些一起构成了一个体面的、实实在在的、受人欢迎的宗教。道教还照顾到了中国武术,特别是拳术;拳术与巫术一起又创造了汉末的黄巾起义。最后,道教又提供了一套健身妙法,主要是深呼吸,然后即可骑鹤升天,长生不老。这里最有用的一个字是“气”。是空气?人的呼吸之气息?作风习气?浩然之气?这些问题都不清楚。“气”是无形的,所以最容易被“神秘”地加以控制,“气”的应用,无所不包,无往而不胜。它被用来解释彗星的光芒、拳术、深呼吸和男女交媾。这最后一项是养生之道的一种艺术(以处子为最佳),需要勤勉实践的。总之,道教是中国人力图发现自然奥秘的一种尝试。

佛教

佛教是唯一由外国人传入而又成为中国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其影响之深远,使我们现在称玩具娃娃,有时甚至称真的娃娃为“小菩萨”。慈禧太后被称为“老佛爷”。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和慈眉善目、笑口常开的弥勒佛成了中国人的口头禅。佛教对我们的语言、饮食、艺术和雕塑都有影响。它还直接启发了中国独特的宝塔建筑。它刺激了我们的文学和我们的意象世界。留光头、穿灰袍的僧人形成了这个大千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佛教的庙宇而不是孔子的庙宇成了城市和农村生活的中心。年长的人在此地聚会议论并决定村里的事情,一年一度的庆祝活动也在这里举行,僧尼直接插手中国人的家庭私事,生育、死亡、婚配等场合都有他们在场,其他人则不允许这么做。根据中国小说中的描述,很少有寡妇或处女不是在这些宗教人物的协助下被勾引的。

总之,佛教对中国人的作用,与其他宗教对外国人的作用是一致的,亦即一种拯救黎民百姓摆脱困境的作用。在现代中国,佛教的和尚比道教的道士更受人欢迎。每有一个道观,便有10个寺庙。1933~1934年间,西藏班禅喇嘛来到北平和南京,为成千上万的人们广洒圣水,其中包括政府高级官员如段祺瑞、戴季陶等。班禅受到北平、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盛情款待。1934年5月,另一位西藏喇嘛诺拉,作为广东政府的贵宾,在广东公开宣称他能用符咒保护当地人民免受敌军施放的毒气之害。他也确曾用他的占星术与巫术使一位将军掉转了枪口。如果中国人能够看到反击日本侵略要依靠自己现代化的军事科学的话,这些喇嘛的影响就不会如此之大了。中国人的理智在这里受挫,于是他们就转向宗教。因为中国军队不能帮助中国人,他们只好转而求助于弥勒佛了。

佛教作为一种哲学,也作为一种宗教而征服了中国。哲学为文入学士们受用,宗教为普通人受用。孔教只有一套道德行为的哲学,而佛教则有一套逻辑的方法,有玄学,有一套知识系统。另外,在佛教经典的翻译中,佛教也很幸运。它有一个优良的学术传统,译者的语言简洁明快,条理性强。喜好哲理的学者无不为之吸引。于是,佛教在中国文人中享有根高的声望,而基督教迄今为止还不能与之相比。

佛教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要进而改造儒学。自周代以来的儒学家仅仅是对儒家经典做了一些校勘诠释的工作。而佛教(据信是)自公元一世纪传入中国以来,对它的研究从北魏至晋一直盛行不衰。开始时重点做诠释工作,后来从事具有哲学含义(义理)的研究。于是在宋代,在佛教的直接影响下,称为理学的新的儒家学派诞生了。尽管其宗旨还是研究道德问题,然而一些观点被重点提出来以供研究,如性、理、命、心、物、知等等。人们对专门研究人事变化的《易经》重新发生了兴趣。所有那些宋代儒学家们,尤其是程氏兄弟,首先潜心钻研佛教,然后再回到儒教并开始从一种新的角度去研究它。对真理的领悟,经过长期酝酿之后,也使用了“觉”这个佛教名词,如陆九渊即作如是说。佛教并没有使这些学者改变信仰,却使懦家的要旨有所改变。

佛教对中国的作家们也产生了同样巨大的影响,如苏东坡。他们与上述理学家们分庭抗礼,然而有时也以自己轻松的,涉猎似的风度玩玩佛学。苏东坡自称“居士”,也就是一个儒学家,像佛教徒那样生活,但又不是和尚。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生活方式,使得一个佛教的信徒可以过夫妇生活,在闲暇时,也可以做一段时间的素食者。苏东坡最好的一位朋友是一位很有学问的和尚,叫佛印。两人唯一的不同是对佛教的信仰程度。这是一个佛教得到皇帝保护而蓬勃发展的时期,政府设有专门的机构翻译佛家经典。当时,全国的僧尼共达50万人,自苏东坡以来,许多有声望的学者,由于苏东坡在文学界的巨大影响,都起而仿效。如果不是真的出家归依佛门的话,也要玩玩佛学,成为像苏氏那样的“居士”。在国家动乱,比如改朝换代之际,许多学者都削发为僧,一半是因为要保全性命,一半是由于对这个混乱的世界失去了希望。

在乱世之秋,宗教盛行,宣布这个世界是虚幻的,并提供逃避世俗生活的痛苦与沉浮的庇护所。这也实在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今天尚存一部完整的陆丽京传记,由其女儿撰写。陆丽京在明末清初于高迈之年突然失踪。在与夫人和子女分别多年之后的一日,他门到杭州为其弟治病。他的妻儿即住隔壁,但陆拒绝前去探望。可见,个人对世间生活的幻灭感已达到了何等程度!

然而,我们读了他女儿写的传记之后,对此就会感到不难理解。幻灭的程度是与一个人遭受痛苦的程度成正比的。陆丽京被控告参与出版一本由别人写作但被认为是对新生的满族政府有些失礼的书。他的全家带着镣铐被押往北京。行前他到宗词献祭,拜别祖先,一直认为他的妻儿及近亲一定会被全部诛杀无疑。他在祈祷中说如果他得以生还,必将削发为僧。他也真的被放还,并做了和尚。从这个意义上讲,佛教是人生斗争中一个潜意识的信号。从心理学角度讲,是一种类似自杀那样对人生的报复行为。因为这时,生活看来是太残酷了。明朝末年,许多漂亮而有才气的女子由于生活中灾难性的变故而失去了自己所爱之人,便转而立誓出家为尼。满族王朝的第一个皇帝也因同一原因而一度想削发为僧。

然而,佛教除了对生活作出消极的抗议之外,同时还给人们带来了福音,普渡众生。它对人们最形象最直接的影响是它的轮回说。佛教并没有教中国人去与动物为友,但它却基本上使中国人控制了牛肉的消费。中庸之道鼓励人们消费猪肉,认为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坏事。并借口说,猪除了作为食物之外,是不如牛更有用处的。但是这却把中国人的意识表现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屠杀是不仁道的,为神所不悦的。1933年发大水,汉口地方政府下令三天不准屠宰牧畜,以向河神赎罪。这种做法,在遇到旱涝灾害时是普遍的。素食主义从生物学的角度解释,很难讲有什么道理,因为人天生是食肉的,当然也食草。然而,它却能从人道主义角度得到解释,孟子意识到杀生的残酷,但又不舍得完全地抛弃肉食。所以他想出一条妙计,为自己规定了一条纪律,“是以君子远庖厨也”。看不见厨房在干什么,这使得儒家的良心有所安慰。对这个饮食难题的答案就是典型的中庸之道。许多中国的老祖母们,既想使弥勒佛高兴,又不想完全禁止肉食。于是她们实行了另一种方式的中庸之道:规定在某一段时间内食素,一天至三年不等。

然而,总起来看,佛教迫使中国人承认屠杀是不仁道的行为。这仅仅是轮回说的一个结果。它教导人们对动物、对自己的同类要仁慈。由于因果报应,一个人死后可能变为一个痛苦的乞丐,或浑身长满虱子的狗。这也许比传闻中竖满尖刀的地狱是更为有效的、让人行善的直观教学。事实上,直正信佛的人是一些更为和蔼、更为平和、更为耐心、更为慈善的人。他的善心从伦理学上讲也许不值得称道,同时他每给过路的生人一分钱,一杯水,都是在为自己将来的幸福投资。因此,基本上是出于自私的目的。然而,世界上哪种宗教不是在使用同样的诱饵呢?威廉·詹姆斯曾经聪明地评说道,宗教是人类自私的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章。除了真诚的人文主义者,人们总是需要这种诱饵的。然而,佛教确实促使那些富裕人家创办了一些了不起的慈善事业,如在路边设置一个大瓷瓮,为炎热的夏天过路的行人提供凉茶。这件事,不管其目的何在,人们谈起来终归是一件好事。

确实有许多中国小说,就像薄伽丘的小说那样,揭露攻击僧尼的不道德行为。然而这只不过是基于人类共有的,以揭露各种形式的虚伪为快的感情。所以,如果把中国和尚描写成卡萨诺瓦(Casanova)那佯的人物,也是很自然、很容易的事,只需配上巫术与春药即可。也确实有些例子,如浙江某些地方,那里的尼姑庵也就是妓院。然而,总的看来,这些攻击是不公平的。多数的和尚都是善良、谦让、温文尔雅,而又举止端庄的。任何像《唐·璜》那样的描写总是与实际相去甚远。那是为了表达效果而言过其实的。据本人观察,大多数的和尚都因营养不良而贫血,不可能像唐。璜那样进行那么许多的爱情冒险。此外,这种误解也是由于人们没有看到在中国性与宗教的关系。和尚们与其他任何阶层的人相比,有更多的机会看到衣着华丽的女人。无论在寺院,还是在私人府邪做佛事,总是使他们每天都与女人接触。这些女人通常是被关在深宅大院里的。由于儒教对妇女的约束,她们唯一可以抛头露面而又不受谴责的借口是去寺院“烧香”。每逢初一、十五、逢年过节,佛教的寺院就变成了当地美人的集合场所。无论媳妇、闺女,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楚楚动人。倘若有和尚私下吃肉,那么在其他方面,也偶尔不免会有越轨行为。加之许多寺院都接受数量相当可观的捐赠,僧人们手头往往有充足的钱财可用。这就是最近几年人们看到听到的一些案件的直接原因。1934年,一位尼姑甚至在上海法院控告一个和尚试图诱奸她。在中国,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我这里举一个精炼的文学作品为例,看僧尼们是如何处理性问题的,名叫《思凡》。这也是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题目,有许多相同题材的作品,下面这首长诗出自一个很流行的中国地方戏,叫《缀白裘》。顺便说一下,这首诗在汉语中是一流作品。它是以一个尼姑独白的口吻写出的。

(诵子)昔日有个目连僧,救母亲临地狱门。借问灵山多少路,有十万八千有余零。南无佛,阿弥陀佛。(白)削发为尼实可怜,禅灯一盏伴奴眠,光阴易过催人老,辜负青春美少年!小尼赵氏,法名色空,自幼在仙桃庵内出家。朝夕焚香念佛,到晚来孤枕独眠,好凄凉人也。(唱山坡羊)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发。每日里,在佛殿上烧香换水,见几个弟子们游戏在山门下。他把眼儿瞧着咱,咱把眼儿觑着他,他与咱,咱共他,两下里多牵挂。冤家!怎能够成就了姻缘,纵死在阎王殿前,由他!把那碓来舂,锯来解,把那磨来挨,放在油锅里去炸,啊呀,由他!只见那活人受罪,哪曾见死鬼戴枷,啊呀,由他!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白)想我在此出家,非关别人之事呀!(唱采茶歌)只因俺父好看经,俺娘亲爱念佛,暮礼朝参,每日里在佛殿上烧香供佛。生下我来疾病多,因此上,把奴家舍入在空门为尼寄活。与人家追荐亡灵,不住口的念着弥陀。只听得钟声法号,不住手的击磬摇铃;击磬摇铃,擂鼓吹螺,平白地与那地府阴司做功课。多心经都念过;孔雀经参不破;唯有莲经七卷是最难学,咱师父在眠里梦里都教过。念几声南无佛,哆嗦哆,萨嘛呵的般若波罗。念几声弥陀,(咦)恨一声媒婆;念几声娑婆呵,叫,叫一声没奈何;念儿声哆嗦哆,(嗳)怎知我感叹还多!(白)越思越想,好生烦闷,不免到回廊下散步一回,多少是好!(接唱)绕回廓,散闷则个。绕回廊,散闷则个。(白)看两旁的罗汉,塑得来好庄严也!(唱哭皇天)又只见那两旁罗汉塑得来有些傻咯,一个儿抱膝舒怀,口儿里念着我;一个儿子托着腮,心儿里想着我;一个儿眼倦眉开,朦胧的觑着我。唯有布袋罗汉笑呵呵,他笑我时光错,光阴过,有谁人,有谁人肯娶我这年老婆婆。降龙的,恼着我;伏虎的,恨着我;那长眉大仙愁着我,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唱香雪灯)佛前灯,做不得洞房花烛;香积厨,做不得耿筵东阁;钟鼓楼,做不得望夫台;草蒲团,做不得芙蓉,美容软褥。奴本是女娇娥,(嗳)又不是男儿汉、为何腰系黄绦,身穿直裰。见人家夫妻们洒乐,一对对着锦穿罗,啊呀,天呀,不由人心热如火,不由人心热如火!(白)且喜今日师父师兄多不在庵,不免逃下山去,倘有机缘,亦未可知。有理呀有理!(唱风吹荷叶煞)奴把袈裟扯破,埋了藏经,弃了木鱼,丢了铙钹。学不得罗刹女去降魔,学不得南海水月观音坐。夜深沉,独自卧;起来时,独自坐。有谁人孤凄似我,是这等削发缘何?恨只恨,说谎的僧和俗:哪里有天下园林树木佛?哪里有枝枝叶叶光明佛?哪里有江湖两岸流沙佛?哪里有八万四千弥陀佛?从今后把钟楼佛殿远离却,下山去寻一个年少哥哥,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一心不愿成佛,不念弥陀般若波罗。(白)且喜逃下山来了!(唱尾声)但愿生下一个小孩儿,却不道是快活杀了我!

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看佛教何以成为中国人感情宣泄的一条途径。首先,它使传统对妇女的束缚不是那么严格,变得稍为可以忍受。女人们朝山进香总是比男人积极一些。这既是由于她们通常要比男人更“虔诚”一些,也是由于她们精神上有一种需出去走走的必要。初一、十五,以及各种节日,这都是妇女们在深闺大院里提前几个星期就已在盼望到来的日子。

其次,春天朝山进香,为已经相当萎缩的中国旅游欲提供了一条合法的宣泄途径。进香时间为早春,与西方的复活节几乎同时。那些不好走远路的人至少可以在清明节到亲人的坟上去大哭一场。这也同样是一种感情的宣泄。那些有条件走远路的人,便脚踏一双便鞋,或乘坐一顶轿子,向名山古刹进发。一些厦门人,仍坚持每年春季乘古式平底帆船,船行500英里,到宁波附近的普陀山进香。在北方,每年去妙峰山进香是流行的习俗。成千上万的朝拜者不分男女老幼,手持木杖,身背黄色香袋行进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上,昼夜兼程,向神庙出发。一路欢声笑语,如乔叟时代一般,并且像乔叟描写的那样,一路还讲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于是,第三点,佛教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欣赏名山大川秀丽风景的机会,因为大多数的佛教寺庙都建筑在风景优美的高山之上。这是中国人能使自己摆脱平时单调无聊的生活而获得的一点小小的欢乐。他们来到山上,在看来是很高级的客店里住了下来,与和尚们一起喝茶,闲聊。这些和尚很文雅,很健谈。他们为香客们提供丰盛的素斋,同时也从香客身上赚到一大笔钱,充实了自己的金库。这些进香者于是便带着重新焕发起来的精神,更加充沛的生命力,下山回家去对付艰难的日常生活去了。谁能否认佛教在中国人生活模式中如此重要的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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