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在贵州任乡村耕读小学教师时发生的事。
一天晚上,正在读书,寨上有人来报,我的一位女学生遭“拐亲私奔”了。这里要申明的是,说是我的学生,其实这姑娘已经19岁了。偏僻乡间,姑娘读书不被重视,长到十三四岁,就出工干活赚工分。只有农闲时节,提只书包来上几天课,所以成绩总是不好,升不了级,到十八九岁,还在读五年级。尽管如此,她终究还是我的学生啊。我听后扔下书就急着问:“那怎么办?”
“不碍事的,最多三天,拐走她的男方家庭就会来通报。”来讲这消息的小伙子坦然笑道。
果然,第二天一早,14里地之外的中寨就来人报,姑娘在中寨某家。这姑娘自小父母双亡,随长兄过日子。大哥一听小妹有了着落,便和大嫂一起,对着中寨来的人一顿痛骂。而中寨来的通报客则始终是笑眯眯的,一两个钟头之后,待大哥大嫂骂累了,中寨来的客人就细细介绍男家的情况,并且说,消息在四乡八寨已经传开,生米煮成了熟饭,请大哥大嫂成全此事。于是乎哥嫂二人就和来客谈条件,因为妹子起先由哥嫂做主,许配给了别的男家,收了别的男家一些彩礼。这份彩礼加上赔礼的钱,就得由中寨的男家出;另外姑娘自小到大,拉扯她实在不容易,作为娘家一方,必要的彩礼总得收一点,这样也不至于让你们太看轻了小妹。中寨的通报客自然笑容满面,一切条件都接受。大哥大嫂呢,态度也慢慢改变,作出气消的样子。几个月后,小妹就正式地举办婚礼,嫁到中寨男家去了。
乡居十余年中,接连遇到几回“拐亲私奔”的事,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拐亲私奔”是一种风俗。往往发生在自由恋爱的男女青年中,而且至少有一方已由父母做主,定了亲。但青年本身,对这门亲事是不愿意的。于是就商量好以“拐亲私奔”这一形式,来同家庭抗争,争取恋爱婚姻的自由。在我遇上的几桩“拐亲私奔”案中,往往都是以老人的妥协而圆满解决的。
蛮荒偏僻的山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仍然盛行,而自由恋爱之风,也已吹进了山旮旯里。两种观念冲撞着,就产生了这种具有当代特点的“拐亲私奔”,年青一代表示了抗争,父母一方有了个下台阶的机会,矛盾亦便在这一喜剧般“拐亲私奔”中得到缓解。
有朋自远方来,谈及那一片遥远的乡土,说“拐亲私奔”这类事,在我们插队时,一年中难得发生一起。而如今,一年中竟会发生多起,我听后说不出是喜还是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