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叔叔和爸爸做了十几年的朋友。
于叔叔是个木匠师傅。
我们家里现在还有些于叔叔给我们打的家具,颜色已经很陈旧了,但是结实得很。这是相较于后来在家私城买的一些意式家具来说的。那些很贵的家具让我领会了什么叫作徒有其表。到了梅雨季节,有些抽屉就因为变形拉不开了。
于叔叔打的家具是爸爸自己设计的,记得于叔叔当时经常很有主见地说,毛工啊……“工”是工程师的简称 (在爸爸的工作系统里职称是以工程师为中心词来确定的,所以就有助工、高工之说)。在科研所大院里,大家也互相尊称某工。于叔叔很聪明地入境随俗了。他说,毛工啊,这样不行,架子撑不住。这意思就是,图纸上有些地方不符合力学原理。爸爸就很好脾气地说,你有经验,你看怎么弄。
于叔叔大刀阔斧地干了一场,打了一堂在我们大院里险些引起轰动的家具。
后来家里添了一个博古架,因为空间的缘故,就要淘汰掉一件于叔叔打的家具。雇了人准备运走,为了运送方便,来的人利利索索地把家具肢解了。这样我们就看到了这件家具深藏不露的底部。上面赫然三个大字——于守元,这是于叔叔的签名。
爸爸就笑起来,说这样青史留名了,老于骨子里是个艺术家啊。妈妈也笑,说守元年轻时真是精灵得很。
看得出来,爸爸妈妈由衷地热爱着这个朋友。
我小时候是个烦人的孩子,大人们和我相互都很不屑。当然也有例外,于叔叔和我的交情,是可以算得上哥们儿级别的。
中国的头几代独生子女,是最最悲哀的,既无组织,又无个性。人格往往畸形,在家里是一览众山小,出去发现自己是井底之蛙,又一蹶不振。这样通常折腾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闭型,心甘情愿在家做微型首脑,也不愿参与任何外交。第二种是狂傲型,蔑视权威,盲目自大,在外面跌跌撞撞而百折不挠。
我偏偏两种都不是,乖外戾内,表面上人见人爱一小孩,做出事来逼得人发疯。
于叔叔第一次看到我,我正埋头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于叔叔很讨好地弯下腰,说,啊,小知识分子。我迅速地向他摆了一个笑靥。妈叹了口气说,唉,你不晓得,这孩子,难搞得很。
我在第二天就对于叔叔的工作发生兴趣,在此之前我认为所有大人都是些碌碌无为的动物,所做的事情枯燥无味且缺乏创意。
所以当我看到于叔叔在木板上这么一推就推起浪花千朵,很有惊艳之感。但是为了顾及已经在这个陌生人心目中树立起的小知识分子形象,我不得不摆出些矜持的态度,我点了一下头,说,嗯,这个,有意思。于叔叔抬起头,很认真地看了看眼前这个说大人话的小毛孩,突然做了一个很疲惫的表情,大幅度地擦了脸上的汗,说,唉,叔叔累了。你来吧。
我?我对突然被委以的重任显然缺乏思想准备。于叔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抱到腿上,把着我的手摁住这个叫刨子的东西。然后很雄壮地说,来,上。说着就往前呼啦一推,顿时眼前现起惊涛拍岸。我的心中澎湃极了,当时我的念头是,原来老爸不会做的事情,我是可以做的。当然我彻底地忽略了身后这个助手在这件事上起的决定性作用,不过我承认,我和这个陌生的大人是有些相投的志趣了。
以后我仔细地研究了于叔叔的家什,心中惊叹着,一面就把劳动人民几千年来智慧的结晶都算在了这个高个儿大人的头上。看到一样我就问,叔叔,你怎么会想起来发明这个?于叔叔就大言不惭地说,因为需要嘛。然后就讲些使用的方法和原理。我似懂非懂着,心中渐渐就五体投地了。
小孩总需要偶像,我也未能免俗,于叔叔在这个时候出其不意地填补了我的信仰真空。这一点,恐怕他自己也始料未及。现在想来,于叔叔年轻的时候,外形上也的确合乎偶像的标准,高大,鲁莽。一头乱发,左耳夹着铅笔头,右耳夹着一根烟,说话时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你,实在是倜傥得很。
我和于叔叔的友情迅速升温。于叔叔的确是个仗义的人,允许我把玩他所有的工具。当我挥舞着一把刮泥子的大刀闯进厨房时,妈妈大吃一惊。妈妈缴了我的械还给于叔叔,一边说,看到了吧,这孩子其实厌得很;一边警告我,不许摸东摸西的,影响叔叔工作。我作为一个表面上的好孩子有其正直的一面,其中之一就是从来不做阳奉阴违的事情。所以妈妈走后,我就真的很老实,可是又很不甘心地围着于叔叔转悠。转了一会儿他说,毛毛,你要把叔叔转晕了。我就坐在他旁边的凳子上。他看出我的寂寞来,说,小伙子,振作点,你妈不让玩武的,咱来文的。说着就拿出墨斗来,我很喜欢这个东西,在木板上一弹一条直线,奇直无比,省时省力。联想起爸爸在图纸上用尺吭哧吭哧才画出一条线来,我觉得于叔叔实在是高人,更何况我认为墨斗是他的发明之一。于叔叔找出一张报纸,用墨斗在上面弹上几弹,就弹出些纵横交错的格子。他找来些图钉,撒在上面,说,叔叔教你下棋。我恍然道,哦,我爸也会,围棋嘛。于叔叔说,哈,那是知识分子玩的,太深奥了,叔叔是粗人,叔叔教你下五子棋。我想当然地有些失望了,因为我认为爸妈做的事情都太枯燥,比这些事情更浅显的,会是什么东西呢。后来在于叔叔的循循善诱下,我就和他来了几把,谁知越来越有兴趣。这种棋规则简单,却变化多端,基本上速战速决。没有围棋里长考那些让人如坐针毡的东西。而且我居然从第三把就开始赢,自然是越战越勇。我现在当然知道于叔叔是在让着我,这叫作赏识教育,于叔叔看来是深谙儿童心理的。不像我妈,动不动就说,唉,后悔死了,毛毛你这么笨,妈妈生你前吃的补品还是太少了。而且长大后也知道了原来五子棋并非只是粗人玩的,是列入国际比赛项目的,有个正经的名字,叫五子连珠。
正玩的时候,妈妈走进来,看我安安生生地和于叔叔下棋,心里惊讶得很,对爸爸说,毛羽,你儿子和新来的师傅玩得好得很啊。爸爸沉吟了一下,说,这倒真是个奇迹了。
吃饭的时候,于叔叔原是不愿上桌的。说随便搞点拿到做工的房去吃,吃完了好干活。妈妈知道他是应了以往东家的规矩,就说,师傅,我们家不讲究这些礼数的。你来了就是客人,客人哪有不上桌的。推让了一番,于叔叔上了桌。在桌上却不自在,饭也吃不安生,是因为我。我是个熟来疯,这时候是放下了矜持,极力要和于叔叔打成一片的。不停地向他问这问那,却不十分有眼色。于叔叔碍着我父母的缘故,拘束了很多,说起话来也不利索,倒成就了一个寡言的形象。妈妈看他饭吃得也不爽气,渐渐疲于应付我了。就呵斥道,你这孩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韶(南京方言,话多),平常人来了又不出趟子,一句也不肯多讲的。
于叔叔就赶紧插话,说毛毛这么小的年纪,倒是少有的有见识,比我们家两个小的强多了。听到这里,反而是妈妈起了好奇心,放下了客套,絮絮地询问起于叔叔两个小孩的情况,这样一来,于叔叔又是一五一十地忙着回答,这顿饭到底还是没有吃好。等妈妈觉悟了,赶紧说,师傅你吃你的,什么时候得空把孩子带来玩。
于叔叔的确有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他很会带小孩子玩,玩的方法又不拘一格。不过对我而言,种种玩法都新鲜得很,又仿佛都是不计成本,就地取材的。这就使玩这件事本身充满了创造性的因素。比如他说,毛毛,你去找个大扣子来。然后他就把一根线从扣子对角的两个孔穿起来,结好。然后撑住绳子的两端绕上几圈,再这么一拉,扣子就呼悠悠地转起来。这东西是运用了物理学势能和动能相互转化的原理,有些类似于西方小孩玩的YO-YO(悠悠球)。我于是一度乐此不疲,后来妈妈发现她的呢子大衣上的扣子统统失踪,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再有就是妈妈为了爱惜她的缝纫机,去买过一个罩子,上面有许多塑料的气泡,是防止磕碰的,这就又埋下来一些玩的契机。于叔叔发明了一个比赛,看谁可以把上面的气泡挤得更响。往往赛事发展到噼里啪啦如火如荼的时候,妈妈会走进来。这时候于叔叔会表现得比我更加不镇定,搓着手,支支吾吾地说,呵呵,朱老师,呵呵。妈妈一转身,身后自然又是噼里啪啦地响成一片。
后来有一件事,使我和于叔叔之间产生了龃龉。现在看来这件事说不上是谁的错,说到底,也是一个时局的问题。我当时上的那间所谓重点幼儿园,有些无视国情的改良举措。其中之一就是,从中班开始上英文课。五六岁的孩子,连中国话还讲不利索,像我这样能够看小人书的,已经算是个中异数了,遑论其对于外语的兴趣。更奇的是,外语老师自己发明了规定,规定小孩子课后要在家里朗读当天的所学若干时间,还需家长签字。问题在于,当时英文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远不如今日。会念了ABC的孩子,在爷爷奶奶面前往往就成了权威。后者又何以监督前者的学问,真是不得而知。想象一下,无非是前者摇头晃脑地念一番不知所云的洋八股了事。我们家却是个不好糊弄的例外,妈妈在中学做过六年的英文课代表,担任过学生会三年的英语小喇叭广播员。后来因为大学报了理科专业,一度认为自己是弃明投暗,深有悔意。知道我学英文,早就摩拳擦掌,喜不自胜了。每次听我朗读,自然成了展示自我才华的好机会,一再地要求我精益求精,后来发展到了需要声情并茂的程度。我有时也不服,说某读音老师就是这样读的。妈妈就很悲愤,说怎么可以误人子弟。这样下来,我课本上家长签字的含金量自然就比其他人的高了很多成。可是每每要剥夺我数小时的玩乐时间,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为我突然沉迷于于叔叔的木匠活,再也无暇念那些外国劳什子。到了需要家长签字的时候,终于有些心虚。我就在家里转圈子,转着转着转到挥汗如雨的于叔叔跟前,突然灵机一动,说,于叔叔,妈妈不在你帮我签字吧。于叔叔就说,毛毛,这字要家长签的,叔叔不是你的家长。我就说,叔叔,你是不是大人?是。那你是不是在我们家工作、吃饭?嗯。那你就是我家长了呀。于叔叔沉吟了一下,觉得这个逻辑好像无懈可击,就接过我的课本,说,好,签什么呢?我说,就签,毛果在家朗读课文N遍,家长签。于叔叔立刻很警惕地问我,毛毛你到底读了没有啊。我赶紧说,读啦读啦。于叔叔很爽快,唰唰唰就把字签上了。我手捧他的墨宝,心里很失落,想在妈妈那里折腾一两个小时的事,在于叔叔这儿一两分钟就得逞了。
后来在这件事上,于叔叔就成了我的全职家长。妈妈很奇怪自己最近没有签到字。就问我怎么回事,我自然说,因为老师良心发现啦,说学习这件事全靠自觉,所以不用家长签字了。妈妈那时也是忙于琐事,就说,毛果,老师这么说,你可要自觉啊。妈妈要抽查你的。
不等妈妈抽查事情就败露了。英语老师打电话到妈妈办公室,说,毛果妈妈,毛果最近的家长签字有些问题啊。为什么上面朗读的“朗”老是写成“郎”呢,我原想是一时笔误,可最近次次如此。你们二位都是知识分子,这种低级的错误不会犯啊。我就想问问是怎么回事。
妈妈阴着脸回家,作为识时务的孩子,我很快就全招了。可是一向提倡开明教育的妈妈这次没有奉行坦白从宽的原则。恨恨地说,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作假,长大了怎么得了。说着把我掀翻在沙发上,手就下来了。我没有哭,只是出于本能地大声号叫。
到了四邻不宁的时候,于叔叔就出来打圆场,说,好了,朱老师,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看到我的同谋,妈妈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口气也硬起来,说师傅话可不能这么说,不是你自己的孩子,你当然用不着防微杜渐。说着说着,手下越发重了,好像每一巴掌都带了使命感了。我终于哭了,主要是因为沮丧,想我用人不淑啊,偶像原来是一文盲,妈的,都是给这文盲害的。
我一边哭,一边就下了破釜沉舟地搞一场恶作剧的决心。
这以后,妈妈就不太让我和于叔叔玩,自己态度上也有些淡淡的。爸爸倒是一如既往,男人,到底是豁达些。于叔叔心里也抱歉得很,只是一味地埋头工作。妈妈是有了矫枉过正的心了,我一回到家,就得跟前跟后地当着她面读一个小时的英文,再也不管这一天有没有英文课。
在悔恨交加之中,我终于在吃饭时把一枚掼炮放在了于叔叔的凳子上。掼炮是当年在男孩子中间很流行的玩意儿。但鉴于其本身的劣质以及我幼小的年龄,这东西在我们家是明令禁止的危险品。我冒家中之大不韪,公然以违禁品作为作案工具,足见我鱼死网破的决心。
于叔叔一面坐下来,一面夸赞妈妈作为知识分子难能可贵的厨艺。
“啪”,声音没有我预料中堂皇的轰然,但在我听来却自有一番悲壮,说白了就是够人吓一大跳的了。妈妈立即将投枪一样的目光射到我身上,爸爸狠狠搁下了手中的筷子。我抬起头,眼神茫然,满脑门子都是“风萧萧兮”一类的旋律。时间好像都凝固了,这时候谁给个长镜头,就知道什么叫作静止场景的艺术张力了。
突然,于叔叔爆出一声大笑,说,哈哈哈,毛毛,你说谁的屁能放得这么响,哈哈哈。这笑笑得桌上其他三个人都莫名其妙。可是就是这缺乏上下文的笑猛然间将我救了出来。这笑把生冷的局面打出了一个缺口,给了所有人的行为一个可以往下走的台阶。爸爸说,这鬼孩子,平常看上去挺老实的,怎么这么捣蛋。然后也跟着笑。妈妈的嘴角弹动了一下,接上去说,幸亏叔叔脾气好,哼哼。我的眼神变得更加茫然,好像这起事件里我成了一个被动的参与角色,是用来被原谅和饶恕的。我被宽容了,我突然意识到我作为一个小孩子是多么的无力。可是,我对于叔叔的感激在当时的确是占据了第一位的。多年后,我问起于叔叔当时的情形,他已经记不起自己说的话。我学给他听,他说,嗨,毛毛,其实叔叔平常说话哪有这么粗,叔叔是为了救你啊。叔叔书读得不多,可在老家,也算是镇上的秀才呢。
做孩子的时候,我常常想,所谓男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除去外表这些先天的东西。男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属性,男人应该做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而我长大后应该或者可能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所以我常常会回想起于叔叔在饭桌上的笑,在那一笑里,我的很多问题多少有了些答案。
爸爸妈妈现在想起来,也都承认于叔叔实在是个性格优秀的人,所以谈起后来发生在他身上的变故,也多少认为是处境的原因。在和我们全家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我们体会到了于叔叔的个性魅力,待人的用心和勤勉的天性。于叔叔是个工作精益求精的人,常常为了一个细节反复琢磨,所以经常工作到很晚。后来爸爸说他骨子里是个艺术家也并非虚妄之辞。这种完美主义的精神对于一个工匠来说,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况且为了我们家庭的需要,于叔叔是很想缩短工期的。后来我们家再次装修,妈妈看到希望多得到一天工钱的工人们机关算尽地消极怠工,也会谈起于叔叔,说像守元这样厚道的人,现在真是不多了。
于叔叔的厚道在后来有了很多的证明。他如期为我们家打出了一堂在当时算得很时髦却没有落入俗套的家具,为此爸妈商量了一定要多给他一些酬劳,被于叔叔坚决地推辞了,他只是反复地说,大哥,说好的,不能改,是规矩,规矩不能改。于叔叔嘴里改了称呼,的确是对爸妈也产生了亲近。而爸妈似乎也竟有了些哥嫂的责任感。在当时信息还不算发达的情况下,像于叔叔这样的非城市暂住户口,是很需要自己去寻一些谋生的机会的。爸爸就在工作之余,时时帮他留心着,很快就有爸爸同系统的一个处长的儿子结婚,要一个木工师傅。爸爸就将于叔叔推荐了去。于叔叔非常感激,竟买了一条好烟上门来给爸爸道谢。爸爸就有些不自在,说守元你这是做什么,这么快就见外了。于叔叔有些感慨地说,大哥你不知道,做你们家的工之前,我是在城里闲了三个多月的。男人叫女人养着,心里不好受啊。我们全家都要领你这份情。爸爸就说,这是哪里的话,还是你的手艺好,自己打开了局面来。
于叔叔后来做的这家,和我们家靠得很近。于叔叔闲下了,就常会来走动,吃上一顿便饭,还会给我带来一些吃的东西。妈妈说你挣钱这么辛苦,还花什么钱。他就憨憨地笑着说,不花钱,是老家捎来的。
有天傍晚于叔叔来,一进门就喜气洋洋的。爸妈刚想问他,就听到他大声地说,大哥,我把小孩子接来啦。我们全家都受了他喜气的感染,因为这于他的确是一桩大事。于叔叔的家庭终于获了团圆,这团圆却是来之不易。于叔叔是乡镇的户口,年轻时和本地的一个姑娘谈了恋爱结了婚。那姑娘被工厂招了工,后来这工厂被收归了国有,一夜之间工厂的职工就都变了城里户口。于叔叔家里就出现了城乡分化,时日多了就生出许多问题。于叔叔是个有自尊的男人,终于也到了城里来找机会,想凭着祖传的木工手艺在城里闯出一番事业。可城里的机会却不是时时有,处处有的。于叔叔两口子靠着一份厂里的工资生活了许多时日,直到来了我们家做工。在我们家的时候,他也常常说起对小孩子的挂念,说是把孩子给爷爷奶奶带,总也不是很放心,老人家惯孙子惯得厉害。
这回是厂里有了些举措,一举解决了职工家属的户口问题,于叔叔也不再有全家分居的苦恼。妈妈谈到两个没见过面的小孩子,高兴得很,一迭声地要于叔叔晚上把他们带来,说,一定要来,告诉他们阿姨给他们做菜吃。
晚上进门的却只有于叔叔一个人,我们正奇怪着,就听于叔叔笑着说,唉,两个小的都这样没出息的,怕生得很,哪里有毛毛大方。说着就把手伸到背后去,拖出一男一女两个小孩。说,快快,叫叔叔阿姨。
妈妈看到由衷地赞道,守元,没听你讲起哦,是一儿一女一枝花啊。这两个小孩的出现的确是出人意表的,大的是儿子,叫献阳,由于于叔叔结婚早,这孩子已经十一岁了。人还很小,看上去却是个高大的少年了,很有于叔叔的影子,可又比父亲清秀了很多。女孩子叫燕子,比我大两岁,这是真正叫妈妈惊艳的。事后妈妈提起,竟说真的很少看到这样五官精致的女孩子。因了是初次上门,装束上有些隆重的意思,头上被妈妈梳了很繁复的辫子,脸上还打了些腮红。这本是一个败笔,可由于这女孩子眉目间的脱俗,就另外衬出了一分清新来。妈妈看得入神,竟说出了句很不得体的话,唉,守元,你爱人比我会生得多喽。于叔叔有些得意,又很不服地说,他们也是我的孩子呀。
这两个孩子并非于叔叔描绘的那般局促,特别因为我的存在,他们很快就有了一些宾至如归的感觉。一顿饭吃下来,竟已经是热闹得不行。只是大孩子玩得非常有分寸,凡是我们染指到的玩具,他很快就礼让出来。妈妈就拿出些其他的给他玩,他也是送到妹妹手里去,嘴里说,我大了,让给他们小孩子玩吧。妈妈心里就暗暗叹服,说难得守元养出这样品貌双全的孩子。
燕子小些,行事上自然没有这样周到,但是一派天真也很得我爸妈的喜爱。和她谈起话来,她就总是引用说,我妈妈怎么怎么说。言辞里大有崇拜的意思。妈妈这才觉出自己的失误,就怪于叔叔怎么不把爱人一起带来吃饭。于叔叔就说,算了算了,她是连熟人都不想见的。妈妈就说,她比我年轻好多吧。说着就回到房去,回来时手上拿着两条丝巾,是托朋友从上海捎来的。妈妈把其中一条扎到了燕子的颈上,另一条叫燕子收好,告诉她是送给她妈妈的。燕子十分欢喜,嘴上也甜得很,说代妈妈谢谢阿姨了。妈妈一时受了鼓舞,又回了房去,拿出一件雪花呢的大衣来,说,燕子,这个也送给你妈妈啦。
燕子这回却不作声了,脸上现出了为难的神色。妈妈以为她觉得这礼重了,心里有了压力,就轻描淡写地说,颜色鲜亮了,阿姨不好穿了。你妈妈年轻,穿正合适。燕子没有接受下来,嘴里只是说,阿姨我们有。妈妈就说,有是你们自己的,这是阿姨给的。于叔叔就说,是啊,给就拿着吧。燕子脸红了,嘴里吞吞吐吐着,突然说,阿姨,这衣服太过时了。
这话是出人意料的,妈妈就有些尴尬。回头跟爸爸说,毛羽,这小孩子也真是不会说话。这些衣服都是很新的,可颜色我这年纪是确实不能穿了,倒好像是我施舍给她的。
爸爸就说,你要往好处想这孩子,她这么说,说明她诚实。她替妈妈要下来了不穿,倒是不得罪你,你反正是不知道的。不过太太,这么多年,你衣服的款式确实是太保守了。就算为人师表,也不能墨守成规吧。
妈妈只顾着自己说下去,这么小的孩子就讲究吃穿,估计是在家里受了妈妈的影响了。
依凤阿姨的出现多少让我们家感到一些意外。她是专程来上门答谢爸妈对于叔叔的照顾的。
她的到来,打破妈妈对于于叔叔一家郎才女貌的幻想。用南京话来形容,这是个长相很乡气的女子,和儿女有着很大的差别。然而她的朴素和本分,却又是实实在在,容不得人有半点非议的。依凤阿姨也并不似于叔叔所说上不得台面。说话十分得体,不枝不蔓,无非是些感激的话,但是言辞恳切,让人心底渐渐生出好感来。
说完这些,她就沉默下去,倾听丈夫和我爸妈谈话。偶尔有牵扯到她的话题,她就微笑一下。终于问到她了,她才有问必答,然后又沉默下去。
临走的时候,她说,守元,跟大哥讲,和朱老师带毛毛来我们家玩啊。她把邀请回访的权利留给自己的丈夫,表示了自己的周到和不逾矩。
于叔叔就说,是啊,现在我们家安顿下来了,你们要来玩。说定了,就下个礼拜六吧。没有好招待的,不过依凤的家常菜,还是做得很不错的。
说完就留了地址给我们。
接下来的几天,我自然是很期待。到了周末的时候,爸爸终于说,今天到守元家去看看吧。
于叔叔的家,在城南的方向,很偏,其实已经近郊了。后来这一带,发展成了南京著名的科技园区,当时已经有些高层建筑,陆陆续续地拔地而起了。
他们租住的那个单元楼,是依凤阿姨厂里分配的。其实不算很旧,和老城区的其他居民楼类似,五六层高,用混凝土灰蒙蒙地克隆出来的。但是,由于临近新起的大厦,太过气宇轩昂。高度的倾轧之下,阳光进不来,在阴影中就有了破落和飘摇的意思。
进到单元里,才发现楼道里并没有灯。单元结构又很特殊,好像住了四户人家。黑漆麻乌的,连门牌都看不见。爸爸踌躇了,终于很唐突地在楼道里喊:于守元——
有一家门就打开了,探出了于叔叔的头。依凤阿姨也迎出来。两个人竟是穿着一色的运动衫裤,这种靛蓝色上面镶着白条的棉毛运动衫,到九十年代初还一直流行着。很多人家到了秋冬,都用作在毛衣下面打底的衣服。于叔叔穿着,是很飒爽的。依凤阿姨因为身形有点矮胖,这一身未免就有些牵强。
爸爸很应景地开起玩笑,说,看你们两个这样好的,在家里都穿着情侣装。于叔叔就有些不好意思,说在家里随便,上次店里搞批发买的,很便宜。没有两个小的穿的尺码,不然一家都是这一身了。
因为光线昏暗,他们家白天还开着灯。家里的陈设十分简朴,家具不多,都是很实用且形状利落的。但一看就是于叔叔的风格。妈妈就说,守元可算为家里出了力了。于叔叔就说,其实有一件不是,你们看是哪一件。爸爸扫视了一圈,指着一个虎脚的床头柜说,是这个吧?于叔叔就叹口气说,买的,做工次得很。实在没的时间打了。临了又有些词不达意地加了句,害群之马。
房间里其实布置得很清雅,处处看得见主妇用心过的痕迹。到现在还记得,他们家的窗帘出自依凤阿姨之手,似乎是一块布不够,用了两块拼接成的,但是在接头的地方,很均匀巧妙地打上了许多折子,好像大幅的裙摆一般。这下真的天衣无缝,不但没了将就的意思,反而出其不意地有了奢华的暗示。
妈妈又看到了电视机上的罩子,竟爱不释手起来。这是用钩针拿密密的毛线钩成的。白色的底子上,开出了大朵的米色的暗花,妈妈就问哪里买的。于叔叔说,也是依凤织的。妈妈十分惊异,说原来依凤的手也这样巧,你和守元真的就该是一家人。依凤阿姨很谦虚地说,我是瞎搞,不上台面的,我们家老于倒真正是个有本事的人。又见妈妈这样喜欢,当时就要取下来让妈妈带回去。后来知道我们家的电视大了几吋,只好作罢。妈妈说,不如你得空教教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她这样说完,于叔叔和依凤阿姨都有些茫然。
爸爸就大笑起来,说,朱老师,你又开始咬文嚼字了。
这样说了一会儿话,依凤阿姨恍然道,毛毛饿了吧?又说,两个小的,打发他们去买卤菜,到现在没回来,不晓得又去哪里野了。
正说着,燕子吵闹着就进来了。燕子看到我,似乎兴奋得很,就要拉起我去阳台上看她养的乌龟。献阳把卤菜和找回的零钱交给大人,又报了这些菜每斤的单价。看到他妈颔首,才和我们一道去玩。妈妈又称赞,说献阳真是懂事。于叔叔就说,还是老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依凤阿姨这就走进厨房去忙。妈妈要去帮她,她赶紧拦住,说,你是客人,你快去坐。于叔叔就说,是啊,让她一个人弄,你插手她反而做得慢。
说是家常菜,依凤阿姨七七八八地搞了一大桌。她举止和缓,做起事来却很利索。我并没怎么饿,菜已经要上齐了。然而她又在厨房里说,还有一个菜,把卤菜打开,让毛毛先吃。
于叔叔打开了一个袋来,里面是大块卤得鲜红红的肉,他切下一块来塞到我嘴里,问我好不好吃。这肉香得很浓郁,似乎和我以前吃过的有很大的不同。我连连点头。于叔叔就说,是狗肉,很鲜的。
妈妈神色顿时变得很紧张。因为这种肉,是在我们家日常食谱之外的。她连忙问,干不干净啊?立刻自觉失言,赶紧又解释说,这孩子从小消化就不太好,怕他吃了又出洋相。
依凤阿姨端着菜出来,说,这卖卤菜的是老于认识的转业军人,人很本分,菜一向收拾得很干净的。小孩子也不能娇惯,要什么都能吃。
依凤阿姨的菜做得真的很好吃,有一道夫妻肺片,据说是她的拿手菜。辣是真辣,可是辣得我上了瘾,嘴就始终停不下来。依凤阿姨看我吃得实在欢喜,就说,毛毛,阿姨再多做些让你带回去吃。
我听了喜不自胜,咂了咂嘴,跟着却又惆怅起来,说,那也有吃完的时候。妈妈做的菜比阿姨的难吃多了。
妈妈脸上有些挂不住,爸爸就说,毛果你可真没良心,在家里就说妈妈做得好,现在这么不给妈妈面子。
依凤阿姨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小孩子嘛,就是隔锅饭香。
这次到于叔叔家的造访,结果是皆大欢喜的。
妈妈回来就说,这个依凤,还真是个活泛的人。
想想又说,乡下出来的女孩子,大多机灵得很。说这是她年轻插队时得来的经验。她们做事往往是很会审时度势的。
爸就接过话去,城里女孩还不是一样,到底还是个性的问题。他又说,你当年还不是审时度势才嫁给了我的。
妈就很不以为然,毛羽,你真是越老越贫了,看人家守元,真的比你老实得多了。
后来因为要照顾工作上的方便,于叔叔在市中心租了一间房。这样离我们家就很近。他的两个孩子,原先是在厂里的子弟小学上学的。他和依凤阿姨,后来听闻那间小学校风其实很恶劣,教师队伍也是散兵游勇,军心十分涣散,甚至不如在镇上的小学。就都有些担心,怕孩子学了坏。爸爸就说,毛果那所小学倒是教学质量不错的。我来想想办法吧。
献阳和燕子就办了借读,成了我的校友。平时就和于叔叔住,周末回去一家团聚。
这时献阳已经在读毕业班。我那所小学的水平是很高的,他的功课就有些跟不上。小升初考试在即,自然是有些焦急。妈妈就自告奋勇地说,我来给献阳补课吧。
这样,到了放学的时候,献阳和燕子就和我一道回家。晚上一起吃饭,我和燕子做作业,妈妈就给献阳开小灶补习。
为了给孩子们增加营养,妈妈多订了牛奶。送牛奶的老太是个嘴很碎的人,看到家里无端地多了两个小朋友。就跟旁人说,朱老师一个大学老师,还要把学生叫到家里补家教,怎么还在乎这几个钱。后来这话传到家里来,妈妈十分不忿,说要爸爸到大院里跟同事们澄清。爸爸就说,好啦,太太,不要和她一般见识,说得我们做了好人好事还要时时抖搂出去。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献阳就对我说,毛毛,你跟家里说,以后我和妹妹不和你回家去了。阿姨待我们这样好,我们不要别人说她的坏话。我当然不依,可是这次他们两个都是很倔强的。
我回家学给爸妈听,他们就很感动,说难为这个孩子,心里头竟时刻装着大人。他这样,我们更加不能不管了。爸爸晚上就带着我去了于叔叔那里,把献阳领回家来。于叔叔就说,孩子在你们那里,我是比在自己身边还要放心,只是实在过意不去。
他说最近接了两家的活,常常要加夜班,这个月,竟只回过一次城南的家。说着想起什么,拿出一样东西,说是依凤为你们家电视机织的罩子,最近厂里也很忙,足钩了一个月才钩好。这回让我带给你们,大哥你回去试一下,不合适给我,我拿回去让她改。
说起来,献阳和燕子,除开学习成绩,在我同校的孩子里是十分出众的。以后我们三个同出同进,情如手足。
多了一双璧人似的兄姊,我自然是得意得很,心里大有和同龄的独生子女小屁孩们划清界限之感。在学校里看见了熟人,也似乎很扬眉吐气。我的那些狐朋狗友,再见到我,就用南京话说,毛果现在变得老嘎嘎的了。
献阳说起来是老大,可是到了放学的时候,往往是我走在最前面,冲锋陷阵似的。有一回,我依然是雄赳赳地往前走,突然就被几个大孩子拦住。
我看了他们一眼,知道坏事了。
我们学校临近一所风气不太好的中学。说风气不好,也是很有传统的。这个中学有个诨名,叫作“小纰漏生产队”。小纰漏是南京的土话,大致相当于小流氓。但又有些差别,小流氓寻衅滋事,往往找些借口,让他们恶劣的言行多了委婉的一层。小纰漏用南京的土话讲,却是很“屌”的一群人。他们开门见山,就是要找你的麻烦,直来直去地动粗,带了很浓厚的绿林气。这所中学,正是将这类小纰漏批量生产出来。他们的主要业务,就是到周边小学附近收取小孩子们的零花钱,作为保护费,其实就是强抢。
非常不幸,那天我们碰到的正是这类小纰漏。
这些人做事有个特征,碰到你,往往就拿强硬的祈使句作为开场白。我就听到他们对我说,小鸡巴,拿钱出来。
南京的土话真的很粗,粗得让人脸红。其实往往没有太大恶意,只是气势凌人。不过外地人大多不这么想。当年甲B联赛南京舜天做主场的时候,南京的球迷不知道把多少客场的球队骂得羞愤不已,落花而去。
我被他们这样骂着,心虽不忿。但看看他们的身板,心想还是识时务比较好。我口袋里有几块钱,给他们就罢了。如果稍作反抗,让他们把书包翻个底朝天,今天交加餐费老师找的五十块钱就暴露了。
我正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就看见献阳一头朝其中一个大孩子撞过去。我还没反应过来,献阳已经和那个孩子扭打在一起。其他两个孩子似乎呆住了,愣了好一下,才上去帮自己的同伴。因为惊惶,他们下手很重,而且缺乏章法。献阳死力地抓住其中一个的衣领,另一只手用来抵挡其他两个人的拳头,于是没法还手了。我顾不得那么多,甩开书包,一头扎进去。我的原意其实是想分开他们,可是人小力薄,被一脚蹬了出来。
其中一个人不知从哪里找来块石头,朝献阳夯下去。献阳的额角渗出血来,他依然揪着先前那个人的衣领不放。三个大孩子也许没见过这种阵势,一时失措,只是急红了眼似的将更多的拳头砸下去。
燕子终于哭了,我灵机一动,朝远处大喊一声,爸——小纰漏们条件反射般停住了手,扔下献阳,落荒而逃。献阳却一路朝他们追过去,嘴里很悲愤地骂:我操你妈!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听到过献阳骂粗话,他在人前总是个温文尔雅的形象。甚至有时,我觉得他多少有些缺乏男子气概。可是这时候,他对着三个大孩子的背影大声骂着:我操你妈!
看到献阳伤痕累累的样子,妈妈大惊失色。急急地带他去医院包扎了,心疼地说,你这孩子,毛果口袋里就两三块钱,让他们抢去好了,你干吗要和他们拼命。这样子,我怎么跟你爸爸交代。
献阳低着头,只是不吭气。
妈妈叹了气说,这孩子的心,太实了。
献阳是很要好的,妈妈辅导得又很尽心,他的成绩就有了很大的起色。几个月过去,到了模考的时候,献阳竟考进了年级的前十名。爸爸就十分高兴,说,献阳好好考,一定可以上到重点中学。
到了填志愿的时候,爸爸就有些失望。按我们当地的政策,规定初中生是要划片入学的。就是考生只能报考户口所在那个区的中学。我们这一区在市中心,自然是重点林立的。可是于叔叔家在城南近郊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像样的中学。
爸爸后来打听了一下,原来也不是没有办法。有些重点初中,会收一部分议价生。所谓议价生,就是跨片报考的学生,但是有个代价,就是要交些所谓建设费给学校。这笔钱在当时,对一般人家也是不小的数目了。爸爸就和于叔叔商量,说小孩子的前途重要,献阳成绩不错,我们做大人的应该支持。你和依凤有困难,我和朱老师就帮你们一些。
于叔叔听了就很激昂,说,大哥你说得对,我们是不行了,小孩的将来是不能耽误的。你的钱我们不能要,我和依凤这些年来也有些积蓄,我这就回去跟她讲。
然而,周末过后,于叔叔很沮丧地回来了。依凤阿姨的回应出人意料,听说了这些事情,力主献阳回来上他们厂里的子弟中学。说毕业了可以免试上他们系统里办的技校,将来替她的班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于叔叔讲,没的办法,我是怎么也说不动她。
爸妈仍然是一味地劝,这事到最后还是黯然收场。
爸爸就很感慨地说,他们是自己以前走得太不容易,想坐守江山了。其实儿孙自有儿孙福,考虑得过多过细,反而是束手束脚了。
妈妈也很惋惜:是啊,献阳这样明白的孩子,很可能有大出息的。要不咱再和他们说说。
爸爸摇了头:算了,依凤看来是铁了心了。献阳真的想成就事业,曲线救国的路也是走得通的。
妈就说爸总是折中主义,又说,这个依凤,到了关键时候怎么这样目光短浅,孩子未必就要走他们的老路。守元也是太老实,我以为他是说一不二的。谁知到头来在家里说了算的,还是依凤。
这样又过去了半年,于叔叔在城南的一个家具厂找到了临时工。这总是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我们全家都很为他高兴。他就把这边租的房子退了,临走的时候,都有些不舍,于叔叔说,大哥,朱老师,我走了,得空就来看你们。
然后他又把我一把抱起来,在空中甩了两甩,这是我平日里很喜欢玩的“土飞机”的游戏。这一日他却看出我是郁郁的神情,心里也有些沉重,不是很配合,终于把我放下来。
他把燕子也带走了。爸妈就说,让燕子在这小学上下去吧,跟我们一起,你尽可以放心。于叔叔说,那太麻烦你们,再说女孩子,学习好不好,也是无所谓的。就让燕子转回她原来的子弟小学去了。
以后我们和于叔叔家,还是经常地走动,大人们是循规蹈矩过下去,却眼见着小孩子们在逢年过节互相之间的探访中一天天长大起来了。
我上小五的时候,是八十年代的最后一年。
这年刚过了春节,于叔叔打电话过来,对爸爸说:大哥,现在要求你一件事哦。爸爸问是什么事,于叔叔说,想请你画一幅画。
爸爸突然来了兴致,说好啊,是过了年要挂在家里啊。那要画个喜兴的。
于叔叔说不是。爸爸问,那是因为什么事呢。
于叔叔只是乐滋滋地说,好事情,好事情。
搁下电话,妈妈也好奇地问,守元说的什么事。
爸爸想了想说,好事情。
爸爸好多年头儿没有动过画笔了。听说于叔叔今天就要过来,就让妈妈翻箱倒柜,把上好的徽墨和熟宣都找了出来。墨还没研透,他已经铺开纸来,在那里小试身手。嘴里说着,呵呵,先润润笔,等会儿帮守元画幅好的。
妈妈就一针见血地说,这么急吼吼的。我看是你自己技痒了吧。
爸爸就不好意思地笑了。
到了傍晚的时候,于叔叔来了。
于叔叔是骑着一辆三轮车来的,蹬得大汗淋漓的。这两年,因为做得辛苦,于叔叔是有些见老了,额头上起了深浅不一的纹路。但是整个人,都还是兴冲冲的样子。
三轮车上搭着一块漆得粉白的大木板,于叔叔小心翼翼地搬下来。爸爸有些愕然,就问他,守元,你这是……?
于叔叔嘿嘿一笑,又从包里取出一整盒的广告色来,说,大哥,就是要你帮我在这块板上画东西啊。
又转头对妈妈说,朱老师,我要开饭馆啦。
于叔叔说着就坐下来,跟我们讲。他原先有个东家,是个开五金店的小老板。于叔叔给他做过木工,帮他打过货架什么的。后来就有了交往。现在老板两口子年纪大了,自己做不动了。女儿女婿就想接他们过去南方住。他们就打算着把这店面盘出去,又要寻个可靠的人,就想起于叔叔来了。于叔叔讲,老人家人好,租金很优惠,门面房,在D大学那里。他就报了个数目,爸爸说,是哦,这样好的市口,实在是不算贵的。
于叔叔就跟依凤阿姨商量了,说这个地段,靠着大学,开一间饭馆,做做学生娃的生意是最好的了。
爸爸妈妈连连点头称是。
原来于叔叔和依凤阿姨从过年前到现在就没闲下来过,忙着给店里搞装修,跑营业执照。两口子心里头怀着憧憬,效率就很高。这会儿,连师傅也请好了,请的也是熟人,是于叔叔年轻当兵时在炊事班的一个战友。
于叔叔说,现在都弄妥了,就等着学生开学做起生意。缺的就是店里的一块招牌,就全拜托大哥你了。
爸爸听到可以帮于叔叔办一件实事,心里很高兴,也有些摩拳擦掌起来,问于叔叔,餐厅的名字想好没有?
于叔叔就说,想好了,是献阳想的。
献阳现在已经上了厂里的技校,用于叔叔的话来说,是家里学问最大的人了。于叔叔说,献阳建议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取一个谐音,叫“元首餐厅”,你们觉得怎么样。
妈妈就很诚实地说,气魄是很大,但到底是个小餐厅,这样大鸣大放,总觉得有些过。
爸爸沉吟了一下,说,也不一定,我看就挺好,刚刚开业,就是要先声夺人。那些吃饭的大学生,都是些有抱负的人,这名字有些激励的意义。我看不算过。
于叔叔就拿出自己拟定的一些广告词,都是实在诚恳的话语,爸妈都觉得好。
他又说了自己的构思,说最好招牌上画个端着菜的女孩子,将这些广告词说出来,顾客就会觉得很亲切了。
爸爸就拿出纸来,唰唰几笔画出一张草图。于叔叔细细看了,很佩服。却又指着画上一处说,这个发型最好能改一改。爸爸画的是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子,眉眼乖得很,好像个女学生的样子。
爸爸就照着于叔叔的想法改了,于叔叔看了,很满意地笑了。我看过去,却觉得这个发型实在很奇异,头发纷乱无章地铺张开来,好久没梳理过一样。如今回忆起来,和现在所谓的泡面头很有些类似。爸爸妈妈当时也并不十分以之为然,觉得俗丽。又过了几年,满大街都是顶着这样发型的年轻女子。他们才暗赞于叔叔的先见之明,不期然地竟走在了流行的前面。
这时候天色不早,于叔叔就要告辞。爸爸知道这招牌是于叔叔急着要的,就对他说,守元,你后天过来拿。于叔叔嘴里还一味地客气,说不急不急。爸爸就说,早些画好,不合适的还可以改,总之不要耽误了开张。
第二天爸爸回家来,吃了晚饭,就开始帮于叔叔画这个招牌。爸爸做这件事,好像是带着使命感的。我和妈妈看他在那里画了又改,改了又画。有时精雕细琢地画好一处衣服的褶子,就看他摇了摇头,一大块白广告色就盖上去了。妈妈终于说,毛羽,你也不要太迂了。爸爸不理他,只管自己画下去。
半夜里我起来上厕所,他竟还在那里画。
于叔叔如约而来,看到爸爸画的招牌,脸上是又惊又喜的表情。嘴里不停地说,大哥画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爸爸画得是好,最好还是好在那个女孩子的样子上。女孩子穿着碎花的围裙,湖蓝的底色,干干净净的,花纹也是最安分的图案。虽然顶着时髦的发型,因为很精致地处理过,有些灵动了,却没有了张扬的意思。她是笑容可掬的,笑得也好,很厚道,是可着你的心笑的,诚心诚意地要把你请进门去。
妈妈也说好,又说了很精辟的话概括了这个“好”。说这女孩子其实好在家常上,并不像个服务员,倒好像是家里年轻的主妇,让顾客觉得宾至如归了。
于叔叔也使劲地说好,说不出哪里好来,就很欢喜地搓着手,说大哥,大后天我们就开张了,你们一定要带毛毛来。
开张那天,我们循着于叔叔留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店。这个店的市口是好,在D大的斜对过,再往前走,又是人来人往的交通要道北京东路。除了大学生,还有很多生意可做的。
店的门楣上是爸爸手书的四个闪亮亮的欧体大字:元首餐厅。
于叔叔和依凤阿姨等在门口,都是喜洋洋的神色。看见我们来了,赶紧对献阳说,快快,毛叔叔来了,拿炮仗去。
成串的鞭炮拿来了,于叔叔把引子交给爸爸,说大哥你来点。爸爸开始还推让,于叔叔就说,大哥你是我们家的贵人,你点,我们是要借你的手气的。
鞭炮噼里啪啦响成一片。于叔叔的餐厅正式开张了。
爸爸热烈地握住他的手,对依凤阿姨说,守元是熬出头了,自己做上老板,搞起事业了。
依凤阿姨就说,哪里哦,万里长征第一步哪。她嘴里这样说着,脸上却也是很骄傲的神色。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餐厅里已经有了不少客人。大家都说这就是所谓开门大吉了。于叔叔还在餐厅里辟了一间包房,就把我们请进去。我们刚刚落座,就看到店里请来的小妹,三三两两把一些菜端上来。于叔叔说,这次请你们来,还要请你们鉴定一下我们师傅的手艺。又对我说,毛毛,先来帮叔叔尝尝。我就搛起一筷子宫保鸡丁,很郑重地尝了尝,果然味道很好。看我连连点头,于叔叔说,既然开店,我们就老老实实地做,都要是真材实料。
又上来一盘夫妻肺片,我吃了一口,很欣喜地说,真是好吃,快赶上依凤阿姨做的了。于叔叔就哈哈大笑起来:难怪都说我们毛毛的嘴巴有准头,依凤阿姨刚刚为你下了厨房啊。
就看见依凤阿姨擦着手,喜笑颜开地进了来,说,毛毛好久没吃我做的菜了,这次阿姨还是多做了一盘,让你带回家去吃。
过了几个月,于叔叔又打电话来,爸爸问,生意怎么样了?
于叔叔就说,好啊,真是好得不得了,依凤说大哥画的招牌有仙气,招财进宝。我们师傅还发明了新的菜式,等着你们来吃。
爸爸笑了,说生意这样好,人手还够啊?
于叔叔说,平常还可以,也是忙得很。有的大学生说我们做得比他们食堂的好吃,已经开始在我们餐厅里包饭了,天天都来吃。到了周末的时候,人手就有点紧张,献阳和燕子放假就来帮忙。依凤也是,得了空就过来。她也说累死了,忙完厂里忙家里。
上次听依凤阿姨讲起过,这几年国家的政策放宽了,私营企业发达起来,国有企业的形势却日渐萧条。像她们厂里,有很多产品就积压下来,没了销路。然而还是一味生产下去,还是照样地忙,她自己都说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于叔叔说,我就让她辞了工作,正正经经地和我一起做,可是她死脑筋,说那是国家的饭,吃得安心。
于叔叔的生意真的是越来越好,我们去他店里看了几次,全都是顾客盈门的样子。他是难得清闲了,好不容易闲下来,就带上几个店里的炒菜,到我们家里来,来和爸爸喝酒。
爸爸就说,做生意这件事,也要悠着点,别把自己累着了,细水长流。
于叔叔的餐馆,十足地做了两年多。有一日,却忽然说是不做了。用依凤阿姨的话讲,我们家老于,不是做不下去,是实在不想做了。
于叔叔的餐馆,原本在那一带,是一个先行者。又因为做得好,有了口碑。后来就有其他的人,发现了商机。也在附近陆续地开起饮食店来。对于这些竞争对手,于叔叔原来是无所谓的。抱着有钱大家赚的想法,自己还是规规矩矩地一路做下去。
然而世上有些老话讲得是没有错的,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由于于叔叔的店在这里是根深蒂固,有了很好的人脉,这些店发现这第一桶金是攫不成了,就在其他方面打起了主意。
于叔叔先是发现竟有人到店里来偷师。他店里有厨师自创的一道招牌菜,叫作豆泥芙蓉蛋,就是把剁得极细的土豆泥,用高汤调匀,然后用已煎好的蛋饼包裹了上锅蒸,这菜味道好,卖得又不贵,所以就成了客人们吃饭必点的一道菜。后来一天,一个顾客就讲在他们附近的一个店里也在卖这个菜了,菜名就写在外面招牌上。于叔叔很奇怪,过去看了,一看终于明白了。开店的原先是店里的一个熟客,有阵子老来的。熟了,说话也不拘了。那人吃着菜问起这菜的做法,说回家去做给小孩子吃。以于叔叔的为人,自然是很详细地教了他,自己不清楚的,还返回身去问了厨师。其中就有这一道“豆泥芙蓉蛋”。
终于有一天,厨师对于叔叔说,有附近的谁谁跟他许诺了多高的工钱,要挖他过去。他和于叔叔是老交情,是断断不会去的。于叔叔是个明白人,赶紧给他加了工资,将他安抚下去。可心里,却有些发凉了。
依凤阿姨说,还有些鸡零狗碎的。这些店,有些是学生的家长开的,就有别的学生来告诉他们内情。这些店里的用油,是用批发买来很脏的整块猪皮炼制的大油,虽然脏,但是因为是荤油,炒出来的菜味道就格外的浓和厚。他们在校门口专做盒饭生意,很能吸引学生。于叔叔店里,用的最次的也是红灯牌的菜籽油,炒出来的菜却不及他们香,无端地流失了很多客人。而街拐角一间缺德的火锅店,竟在锅底里放了罂粟壳。这和吸鸦片就是一个道理。学生吃了,自然以后是欲罢不能。
最近这些店有的又推出了什么十元三炒,十元四炒来,都是满当当的盘子菜,好像是不惜血本了。可这些菜的原料,都是去了紫金山的蔬菜批发市场搞来的,极便宜地按斤两称了下脚料的菜叶子,质量是极次的。
他们这样做,是处了心要把我们挤垮了的。我们牌子老,不怕他们。其实我们也能做,可我们做不出来。这样做学生的生意,晚上睡觉都不得安稳的。想想看,没的意思,干脆就不干了。
爸爸说这样也好,急流勇退。守元你们两个到底都是心实的人,恐怕也是搞不过这些人的。
于叔叔说,这两年也攒了些钱,人也累狠了,索性歇一歇好了。
于叔叔其实是歇不住的。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歇下来,手脚就不知道哪里摆了。
过了一阵子,他过来跟我爸爸讲,大哥,我现在想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爸爸看他是郑重其事,就笑着说,呵呵,守元,你以前做的事情也都很有意义。
他说,这次不同。说不定要赔钱进去的。
妈妈在旁边听了,有些焦虑,说,守元,你苦几个钱不容易,冒险的生意一定不要做。
于叔叔就笑了:朱老师,我想做的事情,跟你和大哥这样的文化人很有关系。和你们处得久,现在觉出了多读书的好处来了。我这几天在我们那个区溜达,看到就没有几个正经的卖报纸的地方,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摊子。怎么说呢,我们那儿,好像没有什么精神文明。我就想开个像样的书报亭,就不知道搞不搞得起来。
爸爸说,这个想法好,是很有意义。我和朱老师支持你,有要我们帮忙的么。
于叔叔呵呵一笑,说,你就跟我说说你们平日喜欢看哪些报纸就好了。其实我们那里,也有好几栋楼是农业大学的宿舍楼,那些人喜欢看的,估计也和你们大差不差的。
爸爸写了几份,然后说,我们自己想看的,总归不是很全面。这样,我有个朋友在邮局,你打电话给他,请他给你一份主要报刊的目录。也可以跟他聊聊,这个人很不错的。
过几天于叔叔再来,是很兴奋的神色。说是和邮局的那个朋友谈了,竟有了意外的收获,原来邮局最近在设置全国的报刊代销网点,他们这一区因为边远,代理位置正是空缺的。他把他的想法一说,两下都是爽快人,当时就把合同签了。这就是睡觉有人递枕头了。
爸妈后来就说,于叔叔有很多值得佩服的地方。有魄力,敢想敢做,因为人又实在,就没有那么多瞻前顾后和患得患失。而他头脑里又常常有些原创性的想法,这又和他天生的禀赋有关。
现在的人,常常为铺天盖地的小广告所烦扰,从电线杆上的“老军医”到邮箱里塞满“超市打折”的宣传单张,叫你无所遁形。到了终于有媒体站出来,愤愤地斥之为“城市牛皮癣”的时候,这些小广告已经如火如荼,发展得颇具规模了。平心而论,这其中委实包含了一个非常行之有效的宣传理念。成本低廉,事半功倍,才有人会趋之若鹜。不过,似乎并没有人关心过这种营销策略的“始作俑者”。
所以,在九十年代初的当时,于叔叔提出想请爸爸帮他设计这样一张小广告,爸爸是抱着疑虑的态度的:守元,没听人搞过哦,会有用吗?
于叔叔就抓抓头说,我也是瞎琢磨的,有用没用试一试了。反正赔点小钱,总比现在没的生意做要好。
于叔叔的书报亭开了一个多月了,顾客寥寥,生意不见起色。大量的报刊被退回了邮局门市部。
爸爸就帮他设计了一帧广告。言语很简洁,无非是说明书报亭的位置,主要售卖的报刊种类。为了图文并茂,爸爸还用了版画的套色技巧,广告的背景上影影绰绰地出现了一个孜孜阅读的人。
于叔叔把这广告用A4纸复印了几百张,让献阳和燕子分发到附近住区用户的信箱里去。结果,第二日他就打电话来,要请爸爸吃饭。原来,效果立竿见影,当天的晚报竟卖得一张不剩。
于叔叔很受鼓舞,又大着胆子拓展了经营报刊的范围,其中当然包含我老爸的出谋划策。有天一个农大的老教授就很称赞地对他说,你们这个小书报亭,品位竟这么高,连《读书》这样的杂志都有得卖,这在市里也不好找的。又说,可惜我们年纪大的人,腿脚不怎么利落,每次过来买都很辛苦,要是能有人送到家里来就好了。我们情愿多贴一点钱。
当时因为这个区偏僻,邮局的送报业务还没有覆盖到。于叔叔也觉得这是个实在的问题,就请那老教授帮他写了一封申请信,大意是想和邮局的门市商议,由他来代理这一区的送报业务,然后收取一小部分佣金。
签了合约,广告又做出去。出人意料,当月竟然就收到三百多份订单。
于叔叔自然又喜又忧,生意来得实在顺利,可是,这样多的订户,他自己哪里应付得过来。
他就对我爸妈说,大哥,你看,本来想清清闲闲地做件事,我就是个劳碌命。爸爸也有些担心,说有了办法没有。于叔叔说,生意来了我是不会放的,依凤说了,老办法,雇人帮忙。
于叔叔当机立断了,实施起来是雷厉风行。到人才市场外头雇下了几个郊区来的小年轻,买了几辆新崭崭的二六飞鸽,作为送报的交通工具。最重要的是,还请爸爸帮他画了他们这一区的地形图,实实在在地给这些小年轻搞了个生动的业务培训。
后来,看王小帅导演的电影《十七岁的单车》,其中关于“飞达”快递公司的那些情节,我是一路笑着看过来的。那是我再也熟悉不过的,和于叔叔当年组建“送报梯队”的种种举措如出一辙,怎么看怎么亲切。
由于于叔叔的身体力行,整支梯队渐渐训练有素,不令而行。业务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献阳这时候从技校毕业了,给于叔叔当了副手。他并没有去依凤阿姨厂里工作,因为这个厂在行业竞争中风雨飘摇,现在已经濒临破产。依凤阿姨谈起这个终究有些怅然,说儿子没接上班是计划跟不上变化。听说献阳因为当年报考的事情,内心和她产生了很大的芥蒂。于叔叔说起,她并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只觉得自己一个小人物,是被时局左右罢了。她也仍然没有采纳于叔叔的建议辞了工过来帮他的忙。她倒是也想和别的老职工一样办个内退,然而厂里要以很低的代价买断她二十年的工龄,之后就两不管了。她始终狠不下心来,就这么一直僵持着。
这样过去了一年,于叔叔的报刊派送业务逐渐辐射到了外区的周边了。他雇下了更多的人,甚至在区中心的一幢写字楼里,租下了一个单位作为代理点的办事处,很有了蒸蒸日上的意思。由于他出色的业绩,邮政局授予他代理先进个人的称号。这样他的业务就有了一部分官办的性质,越发赢得了人们的信任。
这一区也有人试图办一些类似的报刊代销点,从信誉到实力,自然都是竞争不过于叔叔的,很多就中途放弃了。这就逐步确立了于叔叔的代理点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妈妈深有感触地说,守元,你这个报刊的连锁业务,实际上就是托拉斯啊。你这是报业托拉斯。
于叔叔并不清楚这个词的内涵,他很确信这是褒扬之辞。所以每每说起自己的事业,就把这个词挂在嘴边上——我的托拉斯。
于叔叔还是时常到我们家里来,给我带一些时髦的书和杂志。依凤阿姨却很少来了,每每爸妈问起,他就淡淡地说,还是那样,和厂里拖着。有一回,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轻女人,他说是依凤的远亲,现在做他的助手,管理日常的财务。可能是血缘的关系,这女子在眉眼上和燕子很有相似的地方。爸妈就关心起燕子来,于叔叔就叹了气说,燕子前几天又和她妈大吵了一架,吵完了母女两个就互相抱着头哭。燕子报考了一所外地的职高,通知书都拿到了。之前没有跟他们商量,依凤很恼火,说她是看不起家里的人了,就不让她走。这孩子,住了几年校,回来也不怎么和我们说话。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偶尔说几句话,我们也听不大懂。她的心气,怕是比她哥还要高。
爸爸听了也叹了气,说,这回不要再拦着孩子了,由他们去吧。就算走错了,至少将来不会怪你们。
于叔叔点点头,说,我也跟依凤这样讲。她就跟我哭,说她也不想这样招儿女的恨,她说她是到了更年期了,没的办法了。
依凤阿姨终于来了我们家里,是独自一人。
爸爸因为出门应酬在外,妈妈接待了她。
这许多年来,依凤阿姨一直都是老样子。虽然现在有了些家底,还保持着以往素朴的本色。她的确是个疏于修饰自己的人,然而对东西又很爱惜。无论穿什么样的衣服,总不忘在胳膊上戴上一副蓝布的套袖。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这么大年纪了,还要打扮给谁看?如果说有了变化,只是人比以往老和胖了。
这一回,我和妈妈都看出了她的不安。于叔叔不在场的时候,依凤阿姨其实是很拘束的。开始,她一味地说些客套的话,无非是“毛毛都长那么高了”。我们这年春节刚刚见过。她这样说的时候带着激赏的态度,仿佛我是在一夜之间茁壮地长成了这个样子。
后来,她终于找到了话题,说,朱老师,我上个月在厂里办了内退。
妈妈就关切地问了她的情况,又说,这样也好。和他们老磨下去也不是办法。你退下来,也可以一心一意地帮守元了。
依凤阿姨就轻声抱怨:他,我帮他,我哪块能帮得了他,他现在是人都找不见了。
妈妈笑了,守元现在也是个大忙人。
妈妈的一句话,给依凤阿姨的决心打开了一个缺口。她沉默了一下,很艰难地开了口,是,是忙,人家忙着看电影去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皮夹,打开了,在里面翻找出两张粉红色的电影票。
朱老师,你看,“大华”的票。岁数一把的人还有闲心跑去看电影,还跑去那么老远看。她这样恨恨地说,妈妈却脸一红,有些不自在起来,想起周末还去了曙光影院和爸爸看了一场《廊桥遗梦》 。
依凤阿姨是个实在的人,有主意的人。这些到底都是为了过日子,生活里也许是不要半点诗情画意的。
妈妈就说,依凤,你也要体谅他,他平常也辛苦,看个电影调节调节,对身体也好。
依凤阿姨没有听进去妈妈的话,她有些激动了,很使劲地捻着手中的电影票:两张票哎,朱老师,哪个晓得他去跟谁看的。昨天给他洗衣服翻到电影票,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死不肯讲。现在晚上都不着家了,我看他是要作怪。我就是要他跟我两人讲清楚。我问不肯讲,不把我当回事。你让毛大哥去帮我问,我就是要他跟我两个把话讲清楚。
这时候的依凤阿姨,急躁了,和以往有礼有节的形象有了很大的差别。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突然收住了口。接着语气就很和缓了,说,朱老师,那我走了,他跟我两人讲个实话,我也就无所谓了。
妈妈说,好,我们帮你问。不过,依凤,你应该放宽心,守元是个老实人。
临走的时候,依凤阿姨还是愤愤地抛下了一句话,朱老师,你不知道,这几年,他变的了。
晚上爸爸回来,妈妈就对他说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最后就说,问还是要问,但要问得艺术和策略一点,不要伤了于叔叔的自尊心。
于叔叔再来了,爸爸就旁敲侧击地问了他这件事。
谁知还没说完,于叔叔自己大大方方地把话头接过来,说,我就知道她要跟你们闹。真不嫌丢人。又说,那天献阳和他女朋友看电影,天冷,把我衣服拿去穿。票就留在里面了。
他们父子俩的身材确实差不多,这从道理上讲是很说得通的。
爸爸妈妈于是豁然和释然了。
妈妈就打电话给依凤阿姨,如此这般帮于叔叔解释了一番,说,依凤,我就叫你不用担心,你看,话说开了不就好了。
哪晓得依凤阿姨在电话那头冷笑了:我就晓得他不会认账,他原先也跟我这样讲。朱老师,谢谢你,这下我更晓得他是什么人了。
妈妈忽然明白,依凤阿姨设计了一个小小的圈套,于叔叔原先也并不是如她所言“死不肯讲”。
妈妈就有些郁闷,多少感到自己被利用了。她就跟爸爸说,这个依凤也是,明明知道他不认账,还要让我们去问。
爸爸说,这样你就不要再管了,清官难断家务事。
过了几天,依凤阿姨又来了。
她说起话来,比上次自如得多了,因为有了底气。她说,她找到了证据。
她说,她在抽屉里翻出了一张发票,日期是上个星期的。买的是一套雅芳的化妆品,五百块钱。
依凤阿姨就给出一个设问句:你们说,他是给谁买的?
妈妈小心地说,是不是给你买的?给你一个惊喜?
这后半句话,妈妈虽然是出于好心,未免也有些自作聪明了。
她就很怅然地说,给我买?我都搽了几十年的“百雀灵”了,也没见他给我买。我哪想要什么惊喜,能让我过两天安心日子就不错了。
妈妈就很泄气:那你说,他会是给谁买的?
这时候,依凤阿姨眼里已经收敛下去的光芒倏地亮起来:现在不知道,以后自然会知道。
以后,依凤阿姨似乎不断地发现了新的证据。先是在于叔叔的钥匙扣上发现了一把她不认识的钥匙,后来,她“偶然”地去了于叔叔的办事处,竟在里面的房间看见了一双女式的拖鞋。情形似乎明晰了。然而这些,于叔叔却都有很充分的理由可以搪塞过去,她先前的猜疑,就不着边际起来。在她动摇的时候,为了增加自己的信心,就会把这些讲给我爸妈听,寻求心理上的支持。
爸爸妈妈终于说,守元是不是真的有些问题。
这时候依凤阿姨的态度就斩钉截铁起来:他岂止是有问题。
有一度,依凤阿姨是天天晚上要上我们家来了,这对我们家平静的日常生活多少是有了影响。她按门铃的声音,也是理直气壮的。我从门镜里看到她,就有些惊惶,向里面喊,爸妈,依凤阿姨又来了。
她来了,依然是说她找到的证据,说得似乎很翔实,有些事无巨细的意思。然而,有时说到所谓老于的最新动向,却是昨天甚至前天已经说过的了。她已经全然不记得了。
终于有一天,依凤阿姨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十分凝重。
她进了门来,简洁地打了招呼,就从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对我爸说,毛大哥,你们看,这回他是赖不掉了。
爸爸问是什么。依凤阿姨说,照片。她说,她给了于叔叔手下的一个小工五百块钱,叫他晚上跟踪了于叔叔。
妈妈就很惊诧,说,依凤,都是一家人,何苦搞成这样。
依凤阿姨镇定地说,你们先看看照片吧。
照片只有两张,背景都是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拍得并不专业,模模糊糊的,似乎按下快门的时候手有些抖动。但是仍然可以看得出是正在跳舞的一男一女。也依稀可以辨认得出,那个男的是于叔叔,女的也眼熟,好像是见过的。
依凤阿姨很不屑地说,人家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倒是好,丧尽天良,和我们家亲侄女搞起来了。
我们于是恍然了。
这个女人离过婚,有几个离婚的人是正正经经的。依凤阿姨很武断地下了评语,然而又自责起来,我这是引狼入室,你们说,我这不是犯贱吗?
爸妈就让她先冷静下来,说事情还要先调查清楚。
依凤阿姨脸色沉下来,还要再调查么?铁证如山。他的人生观根本就是有问题。妈妈心里又是一震,想依凤这一回话说得倒真是掷地有声。
舞厅是什么地方。那个地方,就是要让人灵魂扭曲的啊。依凤阿姨说这话的时候是个凛然的表情,对事不对人的。
爸妈看她自己的认识已经很深刻了,也不想做些无谓的劝解。只好说,看来是要跟守元谈谈了。
于叔叔接到电话,说,大哥,她这样三番五次地折腾你们,我都脸红,真是对不起了。要谈是可以,不过我不要当着她的面,我一个人跟你们谈。
爸爸终于有些疲惫了,说这夫妻两个,到底要搞些什么哦。
于叔叔来了,是不卑不亢的态度,甚至言辞里表现出一些气节。他时而表示出羞愧来,却不是因为自己的作为,而是为了依凤阿姨所谓的无理取闹,让他这个做丈夫的无地自容。
依凤阿姨的猜忌和证据都在他那里得到了落实,然而却又是截然不同的性质。他说小任是依凤的侄女,因为刚离了婚,心情不好。他是带她出去玩过,也是尽了做姑父的本分。他是家里的男人,没有义务要把自己的行踪桩桩件件向老婆报告。还有这种人,吃自己侄女的飞醋。我就算要带她跳舞看电影,她自己是去都不想去的。
他又说,至于化妆品。是因为小任帮了他不小的忙,争取到了外区好大一片订户。他要给她奖金,她不收,所以就换了个形式,算是给她的业务奖励。他说他给依凤阿姨买东西,每次都要下很大的决心,买不好就要吃苦头,花钱找气受。“上次给她买了件两千块的羊绒大衣,她把我骂得狗血喷头,说我钱还没挣到就开始败家。你们说,我是这种人么。她要寒寒碜碜地过下去,那还要挣钱做什么。”
临走的时候,于叔叔很诚恳地检讨了自己,都是些入情入理的话,而又似是而非。然后又很宽容地说,都老夫老妻了,我回去给依凤赔个不是。她不就是要我给她服个软么,我就给她服个软。
爸妈终于都有些迷惑。他们夫妻两个,道理讲得比我们都懂,那还要找我们做什么。
爸爸说,算了,反正已经过去了。
事情却并没有过去。也许是避重就轻,于叔叔上次没有提到那把钥匙的事情。而他也并不知道,依凤阿姨私下里将这把钥匙又配了一把。
那天晚上,她打开小任宿舍的房门,其实已经对她所看到的做足了思想准备,甚至已经在心里设计好了自己的表现。总之,一切都不算是意外,她只是验证和实施了自己的设想。捉奸这个词,在内涵上讲也并非磊落,其实带有了自虐的性质。
依凤阿姨再来到我们家,是相当痛苦的。这是作为一个“明白人”的苦痛,血淋淋的,没有一丝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也不想看,可还是看见了。”依凤阿姨的身体抖动着,鼻翼翕张,是个努力把持自己的样子。妈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说,依凤,喝点水再讲。依凤阿姨接过水,狠狠地喝下一口去,抬起头来,似乎情绪悬崖勒马了。然而,终究泪水还是沿着脸颊滚滚地落下来。
朱老师,你说说看,这些年,我们苦这两个钱还容易。你和大哥是看着我们一步步走过来的。他现在自己要毁自己。我们乡下有句老话,你们听了不要笑:要想往上爬,管住嘴巴和鸡巴。
这句话说得突兀,很粗鄙,话糙理却不糙。爸妈哪里笑得出,除了咋舌外,都听出了依凤阿姨辛酸的意思。
他自己不要脸。献阳又不争气,跟他老子串通一气,帮着说谎。找了个女朋友也是穿裙子露大腿的鬼样子。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在家里还能管住哪个,原来燕子贴心,能和我讲几句话,现在也走了。依凤阿姨深深地叹息了。我们这时候意识到,她在家里的地位是很孤立了,而燕子对于她的态度,其实和她的描述也有着出入。燕子走的时候,来向我父母道别。她说了很坚硬的话,说,叔叔阿姨,我会记得你们的好。我走了就不打算回家来了。我妈毁了我哥,又想要毁我,我是不想再回这个家了。
依凤阿姨顿了顿又说,燕子走了也好。不走不晓得又要出什么故事。有一回他喝醉了酒,看自家女儿的眼神都不对头了。
妈妈忙说,这话不好乱讲的。依凤阿姨就冷冷地笑了,朱老师,人家说家丑不外扬,我马依凤是个要脸的人。你以为我想讲?有些更丑的,我是实在不好意思讲出来了。
这时候门铃又响起来,进来的竟然是于叔叔。
于叔叔径直朝依凤阿姨走过去,拉起她的胳膊就往门口拖,动作很粗暴,嘴里说,你给我走,丢人丢得还不够么。
依凤阿姨又哽咽了,说,大哥,你看,他在家里就跟我两人这样动手。
爸爸喝止住了于叔叔:守元,你给我坐下,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讲。
于叔叔坐下来,是心灰意冷的模样。
依凤阿姨说,好,于守元,你现在当着大哥的面,你跟我讲,你还想不想过了?
于叔叔嗫嚅着,终于说,我那天是喝醉了酒。
依凤阿姨冷笑着打断了他,掏出一个小本子。好,于守元,你那天是喝醉了酒,酒能乱性啊是吧。那我问你,八月十三号晚上七点到九点你在哪块?十五号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你在哪块?还有,二十一号,上个星期六晚上九点到十二点你又在哪块?……
依凤阿姨竟是好像如数家珍了,脸上有了亢奋的神情。我们一家三口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于叔叔呼啦一下站起身来。嘴里很低沉地说,马依凤,你不要把人往绝路上逼。
我逼你?我逼你到外面跟人淫乱了么?这话是口不择言了。
于叔叔很惊慌地掩住了她的嘴,说,你给我回去,这是大哥家里,你到底要怎样?
依凤阿姨笑得有些歇斯底里,呵呵,你现在知道要脸了。
于叔叔说,好,我不要脸,我不要脸到底了。今天当着大哥的面,我跟你讲,我就不要跟你过了。这么多年,我过过一天安稳日子么,二十几年,你整天为了一点点钱的事情跟我没的命地吵。我回过你一句嘴没有。我跟小任好,不是别的,我跟她一起,就觉得自己还是个男人。
于叔叔说这些时,眼里头有了泪光。
于叔叔和依凤阿姨分居了。于叔叔搬出去,住到他那个代理处去了。
于叔叔还是上我们家来,照样还是兴头头的样子,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依凤阿姨,是很久都没有见到了。
有一天,突然接到了依凤阿姨的电话,电话里是很焦急的声音,说献阳出事了。
原来,献阳去找他一个部队的朋友玩,跟人家进了军区训练场。为了好玩,偷了人家几枚教练弹。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后果,是触犯了刑律。
依凤阿姨说,小孩现在还在马群的拘留所里,不晓得是死是活。
爸爸赶紧托了关系,请了人,过了两天,总算把献阳保释出来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献阳似乎饱受了折磨。见到我们的时候,他是一副漠然的神气,英俊的脸上布满了伤痕,有些血丝凝固着还没有洗净。肘部竟然不能弯曲了。据说,是在拘留所被所谓的狱霸打得骨折。这时候是气温最低的隆冬。献阳外面裹了一件军大衣,里面只有一套内衣裤。衣服也被与他同监的人抢了个干净。
依凤阿姨很心疼地拭着泪。
这时候,于叔叔急急忙忙地赶了来。看到他,依凤阿姨终于放着声哭出来了:你,你是连儿子都不想管了。
哭完了,她依然是六神无主的样子。于叔叔愣了愣,终于拉过她的手,将她揽进怀里。依凤阿姨受惊一样,狠力地将丈夫推开。嘴里硬生生地说,你走,我们不要你可怜。我们越是孤儿寡母,我们越是有骨气,你给我走。
一年以后,谈起哥哥的死,燕子很有洞见地说,他是被两个老的害的。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天的情形。凌晨的时候,献阳闯到我们家里,给我爸妈跪下了。他沙着喉咙说,叔叔阿姨,献阳见你们最后一面了,说完转身就走了。
那个叫小任的女人也没有料到,自己轻巧巧的一句谎言会惹来杀身之祸。她打了电话给依凤阿姨,说,娘娘,我怀上了姑父的孩子,这一生下来,真的就不晓得该叫你什么好了。不生也可以,你和姑父辛苦了这几年,十万块钱总是有的。
依凤阿姨拿不出这十万块。然而她很清楚这孩子生下来,她在老家就什么脸也没有了。她去找了小任,好言好语地商量,被骂了回来。她回来,只是一味地哭。哭到后来,终于没有了主张,硬着头皮和于叔叔讲。于叔叔听了苦笑道,你不是很有本事么,现在你让我怎么办。我做的事我来承担,由她生下来好了,我来养。依凤阿姨只有继续哭下去。献阳狠狠地说,哭有鸟用,我们一家子还搞不过这个女人了。
他找到了小任住的地方,小任似乎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她一径地说着一些很不堪的话,献阳终于红了眼,捏了拳头,走近了一步。这女人也有些惊惶,往后退了退,说你要干什么,想害我肚子里的孩子么。献阳干涩地笑了,害这孩子,不如一了百了。他扑上去,掐住了女人的颈子,顷刻结果了她。
从我家里出来,献阳就去自首了。警方问他的作案动机,他说,他并不后悔,他看这个家在走下坡路,被人耻笑,他不想这个家继续滑下去。
尸检报告出来,小任并没有怀孕。知道了这个消息,依凤阿姨昏死过去。
献阳行刑那天,天上下了清冷的雨。
于叔叔去领儿子的骨灰,出了车祸。依凤阿姨说,这是“老天有眼”。
在病房里,当着于叔叔的面,依凤阿姨平静地对妈妈说,朱老师,这是老天有眼。
车祸发生得很蹊跷。一辆摩托车突然间失去了控制,斜插到人行道上,撞倒了于叔叔。刹车的时候,摩托车手飞了出去,当场身亡。而摩托车这时候,还实实在在地压在于叔叔的小腿上。
胫骨粉碎性骨折。医生说,想要完全恢复没的可能了。依凤阿姨说这些时,脸上并没有戚然的表情,她只是神态平静地说:他的下半辈子,我来养。
一个月后,于叔叔拆了石膏,能下地了,却不能平稳地走路。他已经跛了。
燕子说,她爸拖着那只跛脚,在病房里来回走了一夜。早上看到他时,人瘫软在地上,用手捶着自己的腿。
我们去家里看他,他脸冲着墙躺在床上。听到我们的声音,转过头来,目光是空的。他沉默了好久,突然抬头望了眼天花板,苦笑了:大哥,是老天有眼,依凤现在算是原谅我了。他嘴巴动了动,又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
依凤阿姨做了主,解散了“送报梯队”,代理点也转让给了别人。她说,这个钱,我们是再也不要挣了。她自己明白,这其中,是有了因噎废食的性质。终于很哀苦地说,庙小妖风大,现在什么也没的了,轻省了。
那间书报亭还留着。
于叔叔终日坐在里面。
我们去看他的时候,他就这样静寂地坐着。这时候依凤阿姨过来送中午饭。于叔叔打开饭盒要吃,她却很急躁地打断了他,递上去一块湿毛巾,让他先擦了手。她依然是素朴的,却不复当年那个敦实清爽的样子,轮廓有些松垮下去。言谈举止也很邋遢了。她很坦诚地说,以前和我们一家相处的时候,还碍着面子,其实是处于“拿着”的状态,现在面子是早就没的了,索性放开了手脚去。
问起他们现在的生活,两个人的说法倒是一致,只是说,混吧。
这样又过了几年。
有一日,接到于叔叔的电话。爸爸问起来,他说,是家里有了好事情。
他们家里,似乎是很久没有“好事情”了。
于叔叔说,燕子毕了业留在无锡工作。今年初结了婚。男方家里人很好,说是一定要在南京再为她摆一桌酒。燕子自己其实并不想,对方却执意要尽了礼数。
于叔叔说,想请你们全家来喝酒。
爸爸很高兴地说,好啊,恭喜你,守元。这个酒,是一定要喝的。
于叔叔停了停,说,还有一件事情,大哥,你来了,能不能就说是燕子的大伯,坐在女方的主位。你帮我们跟男孩儿家里敬敬酒,我和依凤这个样子,就不说话了。他支吾了一下,又说,男孩家里是无锡的一个处长,我和依凤怕是压不住。
爸爸联想到之前的种种,突然有些明白了,说,你让燕子过来,我跟她说话。这个孩子,怎么能这样,怎么说都是自己的父母。
于叔叔很着急地辩解了:不不,这是我跟她妈的意思。我们,我们也不想燕子过了门被人看轻,那她往后就更难做了。
爸爸答应下来了。
这桌酒摆得很热闹。
男方家里,都是很周到的人,说起话来,带着谦恭的吴音。由于我爸爸是名义上的家长,他们纷纷过来敬酒。因为礼节的缘故,又是需要回敬的。爸爸不是个善饮的人。酒过三巡,人已经有些摇摇欲坠了。爸爸终于说,守元,快来,帮我抵挡一下。
于叔叔坐在我身边,脸上始终挂着欣喜的神色。听到爸爸这样讲,就斟上一杯酒,站起身来。他端着酒杯走了两步,走得急了,就有了一个趔趄。一些酒洒了出来,弄到了身上。他急忙着拿起桌上的纸巾擦,擦着擦着,脸上现出了颓唐的表情,终于又静默地坐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