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曙光初现,持续数日的暴风雨已经止息,空气清凉。
风暴堡最小的勋爵,身量高、乌鸦相的赛普蒂默斯登上山垭口,边走边四下张望,像是在寻找丢落的东西。他牵着一匹矮小粗毛的棕色山地马,在山路拓宽处停下,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径边有一辆破旧不堪的小马车,比翻倒在旁边的羊车稍大一些。附近躺着两具尸体:一头白胡子公山羊,额头沾满血污,老七用脚探了探,拨了拨它的头。山羊额上有一道深深的致命伤口,恰落在双角正中间。山羊边上是个年轻人,面色死滞,宛若生前也是这般了无生气。除了太阳穴上的瘀青,他身上没有致命伤。
几码之外,老七忽然瞅见一具中年男尸半掩在一块岩石后头。尸体脸朝下,一身黑色行头,肌理血色尽失,身下积了一摊血。老七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揪住头发,拎起尸体的头。尸体的喉部被一刀割断,手法老练,从一边的耳朵划到另一边。老七困惑地盯着尸体,原来……
他猛烈地干咳一声,尔后哈哈大笑,高声嘲讽道:“你的胡子!你以为刮掉了胡子我就认不出你了吗,普莱默斯!”
老大的灰色鬼影站在其他兄弟身旁,说道:“你迟早会认出我的,赛普蒂默斯。可你晚了一时半会儿,让我先认出了你。”然而死者的声音不过是刮擦过荆棘丛的晨风。
老七站起身,太阳爬升上腹山东边的最高峰,为他镀上金辉。“那么我就是风暴堡的第八十二任领主了。”他对着地上的尸体自言自语,“高崖地领主、尖峰城执事、要塞守护者、休恩山大君……全都为我所有。”
“脖子上不挂着风暴堡的力量之源,你什么都不是。”老五尖酸地说。
“别忘了复仇。”老二的声音是掠过山垭的疾风,“你得先搁下别的事情,揪出凶手,替你惨死的兄弟报仇,这是血律铁则。”
像是听到了这番话,老七摇了摇头,对脚边的尸体说:“你为什么没再多撑些时日呢,大哥?我本想亲手杀了你,为此我已备好万全之策。当发现你不在‘梦想之心’上后,我还费了好一番功夫,偷出救生艇,继续追踪你的行迹。而我现在得为你惨兮兮的死复仇,完全是为了血统和风暴堡的尊严。”
“看来老七会成为风暴堡的第八十二任领主。”老三说。
“有句谚语奉劝,切忌过早估量尚未破壳的仔鸡值多少钱。”老五说。
老七走到一旁的灰岩边撒了泡尿,走回老大的尸体旁:“若是我亲手杀了你,我会任由你的尸体腐烂败坏。可这回,这份乐趣是属于他人的,因此我要把你带到山巅,让鹰隼啃食干净。”他铆足劲,哼哧哼哧地拉起倒在地上的尸体,抬到马背上。他摸索尸身上的腰带,掏出一包符石,拍了拍尸体的背,说:“兄弟,谢谢你的符石。”
“你若不去向那个割我喉咙的臭婆娘索命,就等着被符石噎死吧。”老大的声音像山间鸟儿迎接新一天的啁啾。
他们肩并着肩,坐在一团厚实的白云上。身下的白云足有小城镇一般大,微微发凉,越往下陷越冰冷。特里斯坦往云中探手,感受到轻微的阻力,但还是伸了进去。白云内部弹性十足、冰凉沁人,既真实又虚幻。低温缓解了掌心的灼痛,让他的头脑更为清醒。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唉,恐怕我搞砸了一切。”
星星坐在他身边,穿着从客栈老板娘那儿借来的袍子,伤腿搁在面前的雾霭上。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你救了我的命,是吧?”
“我想是这样,没错。”
“我恨你。我早就恨透你了,可都不及此刻恨之入骨。”
特里斯坦在凉得宜人的云团中伸屈烧伤的手指,稍感疲倦,还有点眩晕:“理由呢?”
“因为……”她的声音骤然绷紧,“你救了我的命。这样一来,以我们的律法,你要为我负责,我也要为你负责;你去哪儿,我就得跟去哪儿。”
“这也没那么糟吧?”
“我宁可与凶恶的狼、臭烘烘的猪或沼泽妖怪拴在一起度过余生。”她说得毫不留情。
“其实我没那么不堪,你多了解我后就会明白的。听着,很抱歉我先前绑住了你。也许我们能不计前嫌,从头再来。我叫特里斯坦·索恩,很高兴认识你。”他向她伸出没烧伤的手。
“月亮母亲护佑我。”星星说,“我宁愿跟——”
“好啦。”特里斯坦连忙打断,不想再听到贬损自己的对比,“我说过了,我很抱歉,让我们重新开始吧。我叫特里斯坦·索恩,很高兴认识你。”
星星叹了口气。
离地这么高,空气稀薄寒冷,阳光却暖洋洋的。形态万千的云就像奇幻之都或梦想城镇。特里斯坦能俯瞰到下方极低处的真实世界:阳光洒在细如秋毫的小树上,蜿蜒的细流披上银辉,在仙国的大地上蜿蜒盘绕。
“好不好?”特里斯坦问。
“呵,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不是吗?你去哪儿,我就得跟去哪儿,即便那会送命。”她用手指搅动云雾表面,漾起层层涟漪。她突然碰了下特里斯坦的手,说:“我的姐妹们叫我依凡妮[1],因为我是颗晚星。”
“瞧瞧我们,真是绝配。”特里斯坦说,“你摔断了腿,我烧伤了手。”
“让我看看你的手。”
特里斯坦将手从凉云中拉出来:他的手通红一片,手心手背的皮肤烫出一个个水疱。
“疼吗?”
“疼。说实话,可疼了。”
“那挺好的。”
“要是我的手没烧伤,没准你现在已经死了。”听闻此言,星星明理地低下头,有些羞愧。特里斯坦又说:“唉,我把包落在那疯婆娘的客栈了。我们一无所有地站在这儿,除了身上的衣服。”
“是坐在这儿。”星星纠正。
“这儿没吃的没喝的,离地起码半里,根本没办法下去,也不能控制云的行进方向。况且我俩都受了伤。我还漏了什么没说吗?”
“你忘了云会消散,化为无物。”依凡妮说,“云就是这样,我见多了。要是再摔落一次,我可活不成。”
特里斯坦耸耸肩:“嗯,看来我们难逃一死了。不过,趁现在身居高空,我们倒可以四处转转。”
他扶起依凡妮,两人在云上摇摇晃晃行了几步。依凡妮再次跌坐在地:“我不行了。你去四处看看吧,我在这儿等你。”
“说话算话?这回不逃跑了?”
“我发誓,以月亮母亲之名发誓。”依凡妮伤心地说,“你救了我的命。”
特里斯坦这才放下心来。
她的头发几乎全灰了,皮肤松弛,喉咙、眼睛和嘴角布满皱纹。尽管身穿鲜艳夺目的血红衣衫,她的脸却毫无血色。衣服在肩部裂开,露出一道极深的伤疤,皱缩纠结,相当骇人。她驾着黑色马车驶过荒原,疾风横扫,将她的头发吹到脸上,疼如鞭笞。四匹公马老是绊倒,大量汗水不断从腰窝淌落,血沫自唇齿溢出,可马蹄依旧敲打着寸草不生的泥地。
巫后,也就是最老的莉莉姆,在一块铜绿色尖岩边勒马停下,尖岩如细针般自荒原的湿土拔地而起。随后,像是早已告别第一次(甚至第二次)青春的妇人一样,她颤巍巍地爬下驾驶座,踩上湿润的泥地。
她绕到马车后头,打开车厢门。死去的独角兽耷拉着头,匕首仍插在冰凉的眼眶里。巫后吃力地爬进车厢,掰开独角兽的嘴。它的尸体已经发僵,要拉开下颚非常费力。巫后猛咬舌尖,直到尝到血腥味才松口,痛得堪比锋利金属划过口腔。她含血漱了漱,将血液和唾沫充分混合(她感觉到几颗前齿开始松动了),吐在独角兽斑驳的舌头上。巫后的嘴唇和下巴血迹斑斑。她咕哝了几个不该记录在此的音节,合拢独角兽的嘴,对它说:“滚出去。”
独角兽僵硬地抬起头,动了动腿,像学步的新生马驹或幼鹿,抽搐着顶起四足。它半爬半摔地翻出车厢,滚到泥地上,再次立起来。先前在马车上向左侧卧的部位已肿胀发黑,糊满血渍和体液。它跌跌撞撞地向绿岩尖摸瞎前行,到了岩石底部的一个洼坑,前腿跪了下去,拙劣地模仿祈祷者的动作。
巫后走过来,弯下腰,从独角兽眼眶里拔出自己的刀,划开它的喉咙。血液从切口缓缓渗出。她回了趟马车取来切肉刀,使劲劈砍独角兽的颈部,直到它的头与身子分家,滚进岩石的凹陷处。那儿已积满了深红的咸腥血液。
她抓着角拎起独角兽的头,放在它的尸体旁,用灰白的眼睛死死盯着那摊新鲜血液。血泊里有两张脸向外张望:两个老太婆,看上去比她老迈得多。
“她去哪儿了?”一个老太婆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搞的?”
“瞧你干的好事!”第二个莉莉姆说,“你拿走了我们省下的最后一点儿青春,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亲自从星星胸中扯出来的。尽管她不停尖叫扭动,我还是下了手。看你这模样,你已经浪费了大半青春。”
“我离她很近很近,触手可及。”巫后对血泊里的妹妹们说,“但有一只独角兽保护她,我割下了它的头,打算带回来。我们已经许久没有新鲜独角可用来磨粉施法了。”
“让独角见鬼去吧。星星上哪儿去了?”她最小的妹妹问。
“我找不到她了,简直就像她已不在仙国里了。”
一阵沉默。
“没有。”有个妹妹说,“她仍在仙国境内,正要去石墙村的集市,那儿与另一侧的世界一墙之隔。一旦她踏入那个世界,我们就永远失去她了。”
人尽皆知,星星一旦穿过石墙进入凡间,顷刻间就会化作一颗坑坑洼洼的陨石,冰冷而死气沉沉,对她们也再无裨益。
“那我就去狄戈瑞沟候着,那儿是去石墙村的必经之路。”
血池里映照出两个老太婆不以为然的眼神。巫后用舌头舔了遍牙(上头那颗黄昏前就要掉了,她心想,晃得那么厉害),往血泊里啐了口痰。血泊上荡起圈圈波纹,抹去了莉莉姆的一切痕迹,唯独映照出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暗淡白云。
她把独角兽的无头尸体踢到一边,提起它的头,带上驾驶座放在身旁。她抓起缰绳,抽打桀骜不驯的马匹,马儿疲乏地小跑起来。
特里斯坦坐在卷云之顶,心头纳闷不已:在那些妙趣横生的一便士惊悚小说里,男主角怎么就从没挨过饿?他的肚子饿得隆隆响,手也疼得要命。
他心想:他们的冒险之旅看似一帆风顺,可还有填肚子、疗伤止痛等诸多琐事没提呢。
至少他还活着,风从发间吹过,云像全速前行的西班牙大帆船,飞掠过天空。他俯瞰下方的世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在这片天空和这个世界里,有他从未见过、感受过或了解过的“时间”与“空间”。
他以超然之态审视自己的困境,恰如于高处俯瞰世界。掌心的疼痛也远去了。回想自己的冒险历程和前方的旅途,似乎整件事倏然就变得微不足道、一片坦途了。他在云端站起身,扯着嗓子大喊了几声“喂!”,还脱下上衣在头顶挥舞,虽然觉得自己有点蠢。随后他爬下卷云,在离云层底部十尺远时一脚踏空,跌入软绵绵的雾霭之中。
“你刚才在喊什么?”依凡妮问。
“告诉别人我们在这儿。”
“告诉谁?”
“这可说不准。可就算冲着无人的虚空高喊,也好过不出声,让路过的人错过我们。”
星星这回没吭声。
特里斯坦继续说:“我一直在想,等我办妥一切,也就是说将你带回石墙村,献给维多利亚后,也许我能帮你实现愿望。”
“我的愿望?”
“你想回家是吧?重返高空,在夜里重放光芒。一定有办法的。”
星星抬眸看他,摇了摇头:“不可能的,坠落的星星是回不到天上的。”
“你会是第一个。你要有信心,不然就无从谈起了。”
“这绝对不可能,就像你冲空无一人的空气高喊一样,这与信不信无关,只是事实罢了。对了,你的手怎么样了?”
特里斯坦耸了耸肩:“挺疼的。你的腿呢?”
“也还在疼,可比之前好多了。”
“喂!”一个声音从上方传来,“喂,下面的!你们需要帮助吗?”
阳光下,一艘小帆船金光闪闪,劈云斩浪。一张留着大八字胡的红润脸庞正趴在船舷上,朝下望着他们:“刚才上蹿下跳的是你吗,小伙子?”
“是我。”特里斯坦说,“我们的确需要帮助。”
“好嘞,那么请准备好抓绳子。”
特里斯坦大喊:“恐怕不行,我的朋友腿断了,我的手也受了伤,咱俩都爬不上绳梯。”
“没关系,我们可以拉你们上来。”话音刚落,那人便从船舷甩下一条长长的绳梯。特里斯坦用没受伤的手抓住绳梯,拽稳后让依凡妮先上去,自己跟在后面。船边的脸消失了,特里斯坦和依凡妮抓着绳梯下端不停晃荡。
风吹过天之船,绳梯上下起伏,特里斯坦和依凡妮在空中缓缓打转。
“预备,拉!”几个声音齐声高喊,特里斯坦发觉两人立刻升了几尺。“拉!拉!拉!”每一声吼叫后,他们就会被拉高一些。下方那团云已经看不到了,特里斯坦估摸足有一里多的落差。他未伤的右手紧紧抓着绳子,左胳膊肘钩住绳梯。
又一下猛拉后,依凡妮够到了船舷顶端,有人轻轻抱起她放上甲板。特里斯坦费劲地翻过栏杆,滚落在橡木甲板上。
红脸男子向他伸出手,说:“欢迎登船,这是自由之船‘帕蒂塔’号,我们是一支猎捕闪电的远征队。我是船长约翰尼·阿北利,为您效劳。”他从胸腔深处咳出一声。还没等特里斯坦回应,船长就瞟见了他的左手,大呼:“梅戈!梅戈!你这该死的,跑哪儿去了?快过来!有乘客要照料。小伙子你好,梅戈会治疗你的手。我们六点吃饭,你一定要坐我那桌。”
不一会儿,看上去一脸慌张、顶着一头胡萝卜红爆炸头的梅戈过来了,她将特里斯坦护送到甲板下的船舱,往他的手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绿色药膏,凉丝丝的,疼痛缓解不少。随后他被领进餐厅,餐厅紧挨厨房(他兴奋地发现这叫舰厨[2],就和他在航海故事里读到的一样)。
特里斯坦的确与船长同桌用餐,可事实上餐厅里也没别的桌子。除了船长和梅戈外,船上还有五个船员,他们性情迥异,可似乎对滔滔不绝的阿北利船长听之任之。船长一手拿着麦酒壶,另一只手要么抓着粗短的烟斗,要么就在往嘴里塞食物。
菜肴是蔬菜、豆类、大麦熬成的浓汤,特里斯坦吃了个饱足。至于饮品,他从没喝过那么纯净冷冽的水。
船长没问他俩为何会处在云端,他们也没主动提起。特里斯坦的铺位在大副奥德司边上,他是个沉默寡言的绅士,胳膊粗壮,口吃得厉害。依凡妮睡在梅戈的船舱里,梅戈则搬到了吊床上睡。
在此后的仙国之旅中,特里斯坦总会回想起“帕蒂塔”号上的日子,那称得上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船员们会喊他搭把手起帆,时不时还让他掌舵。有时帆船会从山一般大的黑暗风暴云上驶过,船员们便会用一个小铜箱捕捉霹雳。风雨会洗净甲板。每当雨水哗啦啦地淌下脸时,特里斯坦总会一边开怀大笑,一边用右手抓住扶手绳,以免被风暴掀下船舷。
梅戈要比依凡妮高一点儿、瘦一点儿,她借给星星好几件袍子。星星穿得很自在,很高兴每天都有新衣服穿。尽管腿上有伤,她仍常常爬上船头的雕饰,坐看下方的大地。
“你的手怎么样了?”船长问。
“好多了,谢谢你。”特里斯坦的手已结痂消肿,可手指仍在发麻。梅戈的药膏显著缓解了疼痛,促进了伤口愈合。他坐在甲板边缘上,晃荡着腿,望着远方。
“我们将在一周后抛锚靠岸,好储备粮食,载一点儿货物。你们最好在那时下船。”
“哦,谢谢你。”
“你们会离石墙村近一些,但至少还有十周的路程。梅戈说你朋友的腿恢复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能走路了。”
他们并肩而坐,船长噗噗地吸着烟斗。他的衣服蒙了一层细灰。没抽烟斗时,他就咬着柄,要不用尖锐的金属工具挖烟斗,要不就往里头填压新的烟草。
船长凝望着地平线,说:“你要知道,我们发现你们并非偶然。是很幸运没错,但说老实话,我们一直在留意你。不只是我,还有许多人。”
“为什么?你们怎么会知道我?”
船长伸出手指,在凝结水汽的光亮木板上勾画出一个轮廓。
“像个城堡。”特里斯坦说。
船长向他使了个眼色:“即便在船上,也别说这么大声。想想那群打探你消息的家伙。”
特里斯坦凝视着他,问:“你认识一个小毛人吗?戴着顶帽子,背了个大包。”
船长在船舷边轻磕烟斗,手一动,抹去了那幅城堡简笔画:“认识。对你返回石墙村之行感兴趣的可不止它一个。这倒提醒了我,你最好告诉那位姑娘,若她不想泄露真实身份,最好给人留下吃东西的印象。时不时吃一点儿,吃什么都行。”
“我从没当你面提过石墙村。当你问我从哪儿来时,我说‘从后头来’;当你问我要往哪儿去时,我说‘到前方去’。”
“好小子,说得一点儿没错。”
又一周过去了。第五天时,梅戈说依凡妮可以拆夹板了。拆掉凑合用的绷带和夹板后,星星扶着船舷,从船头到船尾来回练习走路。尽管仍有点瘸,没过多久她就能顺利走动了。
第六天来了一场剧烈的风暴,他们把六条漂亮的闪电抓进了铜箱。第七天船靠岸了。特里斯坦和依凡妮向自由之船“帕蒂塔”号的船长和船员告别。梅戈给了特里斯坦一小罐绿色药膏让他擦手,也好让依凡妮抹腿。船长给了特里斯坦一个皮革背包,装满了肉干、水果、切碎的烟草、一把刀和一个火绒盒[3](“别客气,小伙子,反正我们是来采购物资的。”)。梅戈送了依凡妮一条蓝色丝裙,绣着银色的星星月亮(“亲爱的,你穿可比我穿漂亮多了。”)。
在一棵参天巨树之顶,“帕蒂塔”号停靠在十二艘类似的天之船边上。巨树大到足以支撑起树干内的上百座房屋,里头住有人类、矮人、地精、林中隐士和其他更为稀奇古怪的家伙。有阶梯环绕树干,特里斯坦和星星踩着台阶慢慢往下走。脚踏实地的那一刻,特里斯坦舒了口气,可心头又有一些莫名的失落,仿佛在他踏足地面的一刹,有什么美好的东西离他而去了。
足足走了三天,那棵海港树才消失在天边。
他们沿着满是灰尘的大路,朝着日落的方向一路西行,夜里睡在矮树篱边。特里斯坦从灌木丛或树上摘水果和坚果充饥,从清澈的溪流里舀水喝。一路上没遇见别的人。若途经小农场,他们会稍作停留,特里斯坦会打一下午的零工,换些食物和夜宿谷仓时所垫的干草。有时他们会在城镇或乡村小憩一阵,好好洗个澡、吃顿饭(对星星来说是假装吃饭),若付得起房钱,便在客栈里住宿。
在西姆科克山脚镇,两人遇到一帮强人所难的地精,差点儿闹得不愉快,让特里斯坦落得困于地底与地精斗争余生的下场,好在这都被依凡妮的伶牙俐齿化解了。在贝霖海森林,特里斯坦凛然吓退一只茶褐色的鹰隼,它本想把两人抓回巢喂食雏鹰。这个大家伙除了火以外什么都不怕。
在弗柯敦镇的小酒馆里,特里斯坦博得了极高的声誉,因为他背出了柯勒律治[4]的《忽必烈汗》和《赞美诗》第二十三章,以及《威尼斯商人》里“论仁慈”的演说词,还有一首诗,讲一个小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他是唯一的生还者。每一首诗都是他在读书时非背不可的,他真是万分感激切丽太太逼他背书的良苦用心,以至于弗柯敦镇的居民们都想让他留下,成为镇上下一任吟游诗人。特里斯坦和依凡妮不得不趁夜色死寂之时,偷偷潜出小镇。这得多亏依凡妮,她说服了镇上的狗,不要在两人潜逃时吠叫(特里斯坦永远也搞不明白她是怎么办到的)。
特里斯坦的脸被晒成了坚果的棕褐色,衣服也褪为铁锈和灰尘的色泽。依凡妮依然白皙如月,不管走了多少里,她的腿还是跛的。
一天傍晚,两人在一片密林边过夜,特里斯坦听到一段从未听过的优美旋律,哀婉而奇异,让他浮想联翩,心中满是敬畏和喜悦。眼前浮现出无限的空间,一个硕大无比的水晶球缓缓转动,驶过无垠的空中殿堂。萦绕耳边的旋律令特里斯坦心荡神驰、不能自已。
也许过了几小时,或仅仅过了几分钟,歌声淡去了。特里斯坦感叹:“太美妙了。”
星星的嘴唇动了动,不由得粲然一笑,双眼闪闪发亮:“谢谢你。直到今天,我才有了唱歌的心情。”
“我从没听过这样的歌。”
“有些夜晚,我会与姐妹们一同唱歌,就像刚才那首一样。歌唱我们尊贵的母亲、光阴的自然法则、闪耀光芒的喜悦和寄身苍天的孤独。”
“真遗憾。”
“别这么说。至少我还活着,所幸我坠落在仙国,遇见你大概也是我的运气。”
“谢谢你。”
“不客气。”星星叹了口气,这回轮到她透过树木的缝隙凝望夜空了。
特里斯坦在寻觅早餐。他找到了几团新生的蓬球菌和一棵丰硕的李子树,熟透的李子几乎被晒成了果干。正在这时,他在灌木丛下头发现一只鸟。
他不打算抓鸟(几周前,他在抓一只棕灰色的大野兔时不幸失手,野兔在森林边停下,扭过头不屑地瞅着他,甩下一句“你就自个儿玩儿去吧”,便活蹦乱跳地钻进了草丛,把他吓得不轻),却被它迷住了。它是只与众不同的鸟儿,同雉鸡一般大,可羽毛色彩缤纷:有鲜艳的红色与黄色,还有耀眼的蓝色。它像是从热带流落至此,误入了这片蕨林。当特里斯坦渐渐靠近时,它惊慌地扑腾起翅膀,发出尖厉的哀鸣。
特里斯坦单膝跪地,柔声安抚鸟儿,向它伸出手。鸟儿的困境一目了然:连接鸟足的银链缠住了盘绕的根茎,它被缚住,动弹不得。
特里斯坦小心地解开银链,将之从树根上拿下来,左手抚过鸟儿乱蓬蓬的羽毛,对它说:“好啦,回家去吧。”可鸟儿没有飞走,反倒一歪头,凝视起他的脸来。特里斯坦被盯得有些不自在,也摸不着头脑,便说:“快回去吧,有人会担心你的。”他低下身捧起鸟儿。
像是撞到了什么,他突然头晕眼花。尽管一直站在原地,他却像迎头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身子摇摇欲坠。
“贼骨头!”一个沙哑的老嗓子大喊,“我要把你的骨头变成冰,将你放在火上烤熟!再挖出你的眼珠,一颗安在鲱鱼上,一颗绑在海鸥上,让混淆的双重视觉生生折磨死你!我要把你的舌头变成蠕虫,手指变成刀片,火蚁会让你的皮肤奇痒无比,你每挠一次——”
“别再咒骂我了。”特里斯坦对老太婆说,“我没偷你的鸟。它的链子缠上了树根,我帮它解开了。”
老太婆顶着一头铁灰的乱发,狐疑地瞪着他,随即急切地跑向前抱起鸟儿,对它耳语了几句。鸟儿回以乐音般的奇异鸣叫。老太婆双眼一眯,极不情愿地承认:“看来,你也并非满口谎言。”
“我说的一句不假。”特里斯坦话音未落,老太婆和鸟儿已横越了半个林地。特里斯坦采完蓬球菌和李子,折身走回与依凡妮分别的地方。
依凡妮正坐在路边揉腿,伤腿的知觉越来越分明,她屁股疼、腿也疼。有几夜,特里斯坦曾听见她暗自啜泣,要是月亮再派一头独角兽过来就好了,可她不会。
“那可真是不可思议。”特里斯坦将早上的事告诉了依凡妮,以为这事就此结束了。
当然,他错了。几小时后,当两人步行在森林小径上时,一辆油漆锃亮的篷车从后驶来,拉车的是两头灰骡子,驾车的是那个扬言要把他的骨头变成冰的老太婆。她勒住骡子,冲特里斯坦弯起枯瘦的手指,对他说:“过来,小伙子。”
他警惕地走向她,试探道:“你好?”
“看来,我该向你认个错。你似乎说了实话,我刚才太武断了。”老太婆说。
“嗯。”
“让我看看你。”老太婆翻身下车,冰凉的手指挑起特里斯坦柔软的下巴颏。他不得不抬起头,榛色的眼眸对上浑浊的绿眼。“你看起来够诚实。”老太婆说,“你可以叫我瑟莫勒夫人。我正赶往石墙村参加集市,正好想找个男孩帮我照看花摊——我卖玻璃花,天底下最玲珑剔透的东西。你一定能把活干好,可以给你的那只手戴上手套,免得吓到客人。你觉得如何?”
特里斯坦考虑了一下,说了声“失陪”,走回去与依凡妮商量。两人一同走了回来。
“下午好。”星星说,“我们刚才讨论了你的提议,我们觉得——”
“怎么样?”瑟莫勒夫人直勾勾地盯着特里斯坦,“别像个哑巴似的杵在那儿啊!说话!说话!说话呀!”
“我无意帮你照看花铺。”特里斯坦开口,“因为我有自己的事要处理。不过,若你愿意载我们一程,我与我的同伴会付你车费。”
瑟莫勒夫人摇摇头:“那对我来说没什么用。我能自己捡拾柴火,你们只会为我的骡子‘失信’和‘无望’增添负担。我不载客。”她爬上驾驶座。
“可,可我们会付报酬的。”特里斯坦说。
老太婆讥讽地哈哈大笑:“无论你拿什么东西来换,我都不会载你。要不就帮我在石墙村的集市上看花摊,要不就滚蛋。”
特里斯坦触摸上衣的扣眼,感受到那个东西,冰凉而完美,与他一路相随。他将它取了出来,捏在食指和拇指之间高高举起,给那老太婆看:“你说你是卖玻璃花的,那你对这个有兴趣吗?”
那是一朵由绿色和白色玻璃拼成的雪花莲,样式精巧:宛如一大清早刚从草原上摘下,依然挂着露珠。老太婆瞥了一眼绿色的叶子和细密的白色花瓣,大声尖叫:“你从哪儿弄来的?给我!快给我!”她的声音如同丧失伙伴的落网之鸟痛苦的悲鸣。
特里斯坦合拢手指,盖住玻璃花退了几步,大声说:“我突然觉得我很珍惜这朵花,因为这是出发时父亲送我的礼物,于我个人及家庭都有无与伦比的意义。它必定带给了我各种各样的好运,我最好还是留着它。我与我的同伴能走去石墙村。”
瑟莫勒夫人在威胁与哄骗中纠结不已。两种心思针锋相对,赤裸裸在她脸上交替显现。她兀自强忍,险些克制不住,双手环抱住自己,用沙哑的语气说:“好,好,不用着急。我们一定能谈妥的。”
“我不信。”特里斯坦一口否决,“想让我看上眼,那条约必须尽善尽美,不仅要切实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还要约束你的言行举止。你得时刻对我和我的同伴友好相待,不得抱有恶意。”
“让我再看一眼雪花莲。”老太婆恳求。
脚上系着银链的五彩鸟从敞开的篷车门飞了出来,低头观望谈判进程。
依凡妮不由开口:“可怜的小东西,居然被这么绑着。为什么不放了它呢?”
老太婆对她置之不理(在特里斯坦看来是这样),继续对特里斯坦说:“我会载你到石墙村。我以我的尊严与真名担保,一路上绝不会伤害你。”
“也不能因为无动于衷或间接的伎俩,让我或我的同伴受伤。”
“你说了算。”
特里斯坦沉思片刻,真的不敢信任她:“我希望你能发誓,要将我们安然无恙地送达石墙村,并提供一路上的食宿。”
老太婆咯咯直笑,点了点头。她费劲地翻身下车,清了清嗓子,往泥地里吐了口痰:“该你了。”她指了指那摊痰。特里斯坦也在旁边吐了一口。老太婆用脚将两人的痰抹成一片,说:“好,生意谈成了。把花给我吧。”
她脸上的贪婪和渴望显露无遗,特里斯坦这才意识到,自己本能谈成一笔更合算的交易,但他还是把玻璃花给了老太婆。老太婆接过花,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豁牙。“哦,这应当就是二十年前,那个该死的臭丫头送出去的上等货了。”她抬起头,锐利的老眼盯着特里斯坦,“好,小伙子,告诉我:你知道你一直别在扣眼里的是什么东西吗?”
“一朵花,一朵玻璃花。”
老太婆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特里斯坦都怕她笑岔气了。“这是冰冻的魔法,蓄有法力。若经能人之手,便能焕发出不可思议的奇迹。看好了。”她把玻璃花高举过头,缓缓放下,拂过特里斯坦的前额。
那一瞬恍惚迷离,宛如浓黑的蜜糖流经血管,整个世界都变了形。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高耸入云,老太婆似乎成了女巨人。特里斯坦的视线模糊又混乱。
两只大手落下来,轻柔地捧起他。“对你来说,这可不是最大的篷车么。”瑟莫勒夫人嗓音低缓,像流动的闷雷,“我会遵守诺言,保护你不受伤,让你在去石墙村的一路上吃饱睡好。”她把睡鼠塞进围裙口袋,艰难地爬上篷车。
“那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依凡妮问。没有回应,她也不觉得惊讶,径直跟着老太婆上了黑黢黢的篷车。篷车内部只有一间,一个由皮革和松木制成的陈列柜靠在一面墙上,列有数以百计的格架,其中一格铺着柔软的蒲公英,老太婆将雪花莲放了进去。另一面墙边有张小床,边上有个大橱柜,上头开了一扇窗。
瑟莫勒夫人蹲下身,从床下的杂物中拉出一个木笼,掏出口袋里眼皮耷拉的睡鼠放了进去,又从一个木碗里抓了一把坚果、浆果和谷物丢进笼子,再将笼子挂到篷车中央的链子上。
“成啦!食宿齐备。”
依凡妮坐在老太婆的床上,好奇地目睹了全程。她客气地问:“以我的所见所闻为证(你没正眼看过我,甚至没瞥过我一眼,也没和我说过话。你将我的同伴变成了小动物,却没这么对付我),若我没猜错,你既看不到我也听不见我说话,对吧?”
女巫没回答。她爬上驾驶座,坐稳后抓起缰绳。异域鸟轻巧地飞到她身边,嘤嘤啼啭。
“我说话算话,当然问心无愧啦!”老太婆像是在回答鸟儿,“等到了集市的牧草地,我就把他变回来,这不就赶在他回石墙村之前吗?傻丫头,在那之后,我也会让你恢复人形,因为我还没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仆人。我可受不了这个碍事的家伙,成天口不择言、问东问西。我可是如实履约了,喂他的可不只是坚果和种子哟。”她紧紧抱着双臂,乐呵呵地前后摇晃。“哦,你早上要很早起来,比我还早。我真觉得那乡巴佬的花比你早些年丢的那朵还要好哩。”
她咂巴了几声,挥动缰绳,骡子缓步走上森林小道。
女巫驾车时,星星就躺在发霉的床上休息。篷车一路颠簸摇晃,穿越森林。车一停下,她就会醒来,在床上坐起身。女巫睡觉时,她就会坐到篷车顶上,仰望漫天繁星。有时女巫的鸟儿会来陪她,她就会柔情满满地爱抚它,毕竟鸟儿知晓自己的存在,这总归是件开心事。但女巫在旁边时,鸟儿就从不搭理她。
依凡妮还要照料睡鼠。小家伙一天到头都在熟睡,头埋在爪子里蜷成一团,一身绒毛又细又软。当女巫下车捡拾柴火或打水时,依凡妮就会打开木笼,轻轻抚摸睡鼠,与它说话,有时还唱歌给它听。尽管她也不清楚睡鼠有没有保留一丝特里斯坦的意识。它用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她,安然而困倦。
星星的屁股不疼了,现在不用成天走路,她的腿也没那么难受了。她心里明白,自己将要跛脚一生。虽然特里斯坦已极尽所能,可他毕竟不是外科医生,无法将断骨治愈。梅戈也这么说。
偶遇路人时,星星会尽力避开。但她很快发现,就算有人当着女巫的面说起自己(曾有个木匠指着星星,向瑟莫勒夫人询问她的情况),女巫也无知无觉。她似乎感知不到依凡妮的存在,也听不到有关她的一切声音。
就这样,女巫的马车嘎吱嘎吱,载着女巫、鸟儿、睡鼠和星星,走了一周又一周。
[1]依凡妮:Yvaine,女子名,含义为eveningstar,即晚星。
[2]舰厨:Galley,专指船舰、飞机上的厨房。
[3]火绒盒:Tinderbox,旧时用于点火的盒子,装有干燥的易燃物。
[4]柯勒律治:SamuelTaylorColeridge,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评论家,与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罗伯特·萨塞(RobertSouthey)并称“湖畔派”三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