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半个人
“我们刚刚遇到的不是鬼,是活人的魂魄。 ”
疯子轻描淡写地回答一句,看似并不经意,但是其中蕴藏的深意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活人的魂魄。
“人还没死,被结了阴婚,活人的魂魄就会离体,剩下的躯壳和植物人没什么区别,”唐克不知道从哪儿弄出来了一根牙签正在剔牙,一脸漫不经心的样子道:“老爷子接的就是这种事儿,结阴婚,用活人和死人配婚,把活人的魂魄给引出来,和对方结亲,活下来的躯壳当做少奶奶供着,不过一般这种情况也活不了几年,也就是个三五年的功夫,然后就彻底死透了。”
我望着唐克,心里还杂回味着他刚刚说过的话。
一直以来,老爷子的形象在外面都是光鲜亮丽的,虽然我知道他也做过一些道法不容的事情,但是多半是出于正义,可是这种事情不管是从哪种角度来看,都让人觉得天理不容。
不过,眼下情况紧急,我没有时间去想那些大道理,转头问着疯子和唐克道:“你们怎么知道就是撞鬼婚了”
“这个还要从阴亲说起来,”疯子向我解释道:“结阴亲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送亲,把活人的灵魂送到死人的墓地去,这个过程会非常的复杂。”
用疯子的话来说,想要将活人的魂魄引到死人的墓地,其中会遇到很多的状况,但是这其中运送的毕竟是人的魂魄,所以为了保证途中不会出事儿,阴阳先生多会用一种比较阴邪的方法,就叫做“占道”。
从字面意思上来解释,就是死人占活人的道,让活人来作为魂魄的路。
而我们刚刚看到的情况,就是那些死人以我们那些伙计当了路,占着他们的身体继续离开,而这一行为就会导致被占道的活人像我刚刚看到的伙计一样,霎时间灰飞烟灭。
我听到之后不禁打了个寒颤虽然比这更加残忍的事情我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这件事情毕竟不一样,听起来不过只是占个路借个道而已,但是却要以活人的性命作为代价,光是从这一点来看,就比我之前所听所闻的事情还要残忍百倍。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听到唐克和疯子的解释之后,我吞了口口水,颤颤巍巍地开口问道:“那被借道的人就真的死了”
“肯定死了。”
唐克仓促地回答了这么一句,但是回答之后马上觉得不对劲儿,大概是害怕这话会刺激到我,他还想解释,我却摆摆手打断了他,我已经不想听也不需要听任何的解释,事已至此,唐克说的越多,只不过会更让我心里面过意不去罢了。
“我就问一个问题”思索了许久,我用有些干涩的声音道:“为什么会碰上这种情况”
我心里面一直有着些许怀疑,觉得我们会在这个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绝非偶然。
唐克突然坐直起了身子,一本正经地回过头来望着我道:“我说实话,这种办法很少有人会用,太恶毒了,折寿,而且圈内也很多年没有见过有人用这样的办法,我都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起初我心里只是疑惑,但是听了唐克这话之后,不由得感到事情比我想象中更加复杂,心里的想法也不由得更加肯定了。
“那就是有人捣鬼”
我和疯子异口同声地这样说了出来,我与他四目相对,感慨于彼此间的默契,倒是前排的唐克冷笑一声道:“你说的这是废话你才反应过来啊”
如果说是有人捣鬼的话,那就只能是金玉执了,从我们在广场上遇到的事情到现在,这一路上的艰难险阻,除了金玉执之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这么想让我们死。
“他这么做,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让我们损兵折将,要是我的话,我也这么干”唐克在前方恨恨地如此说道:“不过话说回来了,两位,这金玉执要是真有这么大的本事,干嘛还和我们这么小来小去的猫抓耗子我说,疯子,这金玉执到底是什么人好歹和你同宗同族,还是本家的,有这么大的本事,你就一点儿没听说过”
疯子此时已经蹲坐在座位上,啃着自己的手指甲,光看到他这表情,我就知道疯子心里也在为这事儿犯愁,之前我们也曾经问过关于金玉执的事情,但是疯子说的不大清楚。
而今,经过唐克的这么几句追问,疯子干脆急了,“我要是知道,为什么不告诉你们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说过本家有金玉执这么个人,更何况,本家要是想隐瞒一个人,能让他在这世界上做隐形人,我到哪儿去知道”
说实话,疯子以前没少隐瞒我别的事情,他这么说我肯定只能信五成,但是看他的表情,我倒是能确定疯子没有撒谎。
可以肯定的是,金玉执肯定受到了金家本家的刻意培养,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本事,他引鬼来对付我们,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上次我们在疯子家老宅里面拔桩的时候就曾经和他交过手了,手段阴毒不说,而且不是一般人就能做到的。
如此一来,我倒是有种感觉,觉得这金玉执就好像是金家一直培养多年的一个秘密武器,如果不是因为最近这些事情的话,可能还会继续藏下去,不被世人所知,但是关键问题在于,我实在没想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可以作为解释这么好的人才,金家干嘛藏起来
我甚至觉得,如果不是我们的事情,金玉执不会出手,但是他既然出手,必然也是金家同意应允过的,这也就说明了一个让人非常后怕的问题。
金家就好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今天会有这样的事情,甚至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想到了,所以他们用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来培养金玉执,并且将他藏起来,就是为了对付今天的我们。
这世界上,不怕人撒谎、耍心机,说破了大天,也不过只是一些小把戏罢了,而怕就怕的是这种事情,用十几年的时间去下一盘大棋,能够做到这种事情的人,其智力、实力、魄力等种种方面,都是让我们感到出乎意料的。
要是这样说来,金玉执有心害人,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抬起头来往巷子里面看了一眼,那黑黝黝的巷子看起来十分深邃,就好像是怪兽的巨口,一眼看不到底。
我隐约有一种感觉,或许柳旗已经出不来了。
然而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唐克突然嚷嚷了一声,同时,不怕死地一拍喇叭我刚想责骂唐克,就听到他兴奋不已道:“那儿有人回来了”
唐克好像个孩子一样,兴高采烈地指着巷子的方向,我被他这一惊一乍给吓了一跳,下意识地顺着唐克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这便看到了两个人影。
的确是两个人,一个瘦高、一个矮胖,两个人好像都受伤了,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他们摇晃着身子往我们这边走过来,每一秒过去,速度都在减慢。
我本来是满心的兴奋,然而看了那两个人半天之后,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儿,同时就觉得胸口里在冒凉气似的只见那矮个子的走起来歪歪扭扭得厉害,那走路的姿势就好像是出了故障的机器人一样, 而且个头儿也变得越来越矮,导致旁边那个被他托着、看似好像是受伤了的人,将半个身子都压在了矮个子的身上。
借着灯光,我一下便认出了高个子的是柳旗,即便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光从那身材和走路的姿势,我也能猜到个不离十。
至于旁边的矮胖子,我根本想不起来是谁,甚至觉得对方好像根本不是人
就随着柳旗和那矮胖子越走越近的时候,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矮胖子的外貌非常奇怪,抱歉,在这里我不得不为了我将其称呼为“矮胖子”而表示歉疚,因为他全身的各部件几乎是锁在一起的,好像因为重力的缘故,连脑袋都撑不起来了似的。
矮胖子和柳旗越走越近,矮胖子也变得越来越矮,直到他们进入了车灯的照射范围后,我才看到那矮胖子浑身的肌肤干裂,时不时有风吹过,就会刮掉他脸上的一块也不知道该成为皮肤还是土块的东西。
然而矮胖子自己好像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简直比某部美剧里面的僵尸还要恐怖,而最为恐怖的,则就是她的浑然不觉。
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柳旗和那矮胖子已经到了面前,矮胖子好像个傻子堆出来的人,等他将柳旗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身子已经碎了一大半,转眼之间被风吹走,就好像眨眼间只剩下了半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