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身份非凡
王府花园包厢门口,疯子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袖口随意挽起,纽扣不经意地敞开着,里面穿着小立领麻布白衫,衣服贴合他的身材,像是老手艺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疯子和我相对而立,离我差不多有不到两米的距离,脖子和手臂上露出来的地方还能看到那次受伤留下的痕迹。
这一幕于我而言相当震撼,他的出现就好像海啸卷起巨浪向我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差不多有一两秒,我心中的震惊让我错愕得说不出话来,光知道瞪大了眼睛用诧异的目光望着疯子。
诸多问题在我脑海中翻涌,他上次为什么突然离开我关于他的那些猜测是不是真的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和我们一样都是被带来接受考验的
思来想去,我从这些疑问中挑出来一个较为温和的。
“你的伤”
话刚出口,连个大意还没有完整说出来,我的话就被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疯子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径直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没有片刻停留,目光看似不经意地平视着前方,其中却透着睥睨众生的气息,并非高傲,而是冷淡,仿佛全世界都与他无关的那种漠然。
所有的情绪顷刻间就像被泼了盆冷水的火堆,熄灭之后仅剩灰烬,我听到疯子的脚步声从我身边经过,往后面走去。
瞬间,我的脑袋里冒出了两种选择。
一,转身就走。
二我还没想明白第二种选择到底要怎么做,就先放弃了第一种选择,我转过头来望着疯子前行的方向,就看到疯子径直走到了那个黑衣男人旁边。
疯子很是熟络地弓腰,双手从背后搭在黑衣男人坐着那把椅子的椅背上,动作自然,漫不经心地扫视房间,但是目光从我身上掠过的时候,就好像看到一片空气。
我刻意回避了我对疯子的情绪,冷静地分析着眼前的情况。
首先,这个黑衣男人的地位不低,从上次在戏云坊的时候,他和老爷子之间的态度就能分析出个大概,但是,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疯子对待男人的态度很自然,可以说有点儿随便,然而在疯子靠近男人的瞬间,我明显感觉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有一些变化。
他搭在桌上的那只手,小臂微微抬起,能看出来肌肉因紧张而紧绷起来。
两人之间的地位高低,因这一个动作而一目了然。
这会是一个普通篓子的地位要真这样,那凡是个篓子岂不是都能和我家老爷子勾肩搭背了
河奈对着疯子毕恭毕敬一笑,算是打了招呼了,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我,颇有送客意味道:“齐先生,您也累了吧,不如我叫人送你回去休息”
我没有回应,而是盯着疯子,我等他给我一个答案。
只见疯子也抬起头来,饶有趣味地打量着我,而旁边的黑衣男人正在对疯子低声耳语着什么。
足有一分钟的时间,这一分钟让我感到格外漫长,人都几乎快都点儿站不住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支撑着我在这儿站了这么长时间。
直到疯子突然咧开嘴笑了,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却是在对旁边的黑衣男道:“我要他。”
黑衣男没有做声,倒是河奈,她用诧异的眼神望着疯子,疯子直起身来,修长的指头挥了一下,“找人送他回去休息。”
说完,疯子甚至没看我一眼,转身敲了敲黑衣男的肩膀,笑道:“练两拳我最近找了位师父学了两招。”
疯子说着脱掉了唐装和衬衫,露出了里面白色的健身背心,对着男人比划了一个打拳的手势,黑衣男站起身,缓缓脱掉西装。
两人就这么自然地在房间里打起了拳,疯子的身手依旧如我印象中一样敏捷迅速,黑衣男的功夫也不差。
而我,就像一个旁观者,傻傻地站在这里看着疯子的每一个动作,心里如同有一万头羊驼在奔腾。
这货不认识我了
当然,在这种故事里绝不会出现狗血的失忆剧情。
疯子的身份,显然与我们之前相处时,他透露给我们的身份不同,唯一的解释就是,以他现在的身份,并不需要和我们认识,本来我也知道今天要见的人身份非凡,却没想到这位才是正主,我甚至有种猜测,疯子在这件事情中占主导地位,这样,他之所以能跟踪我们,甚至暗地里引导、摆布我们,这些问题都有了顺理成章的解答。
这样的说法极大地刺激到了我的自尊心,还有另外的一些情感,我感到难以置信,当我和唐克因为他的下落而忧心忡忡的时候,这家伙正在优哉游哉地练拳,曾经貌似相熟的关系在这一瞬间崩塌。
突然出现在面前的河奈打断了我的思路,她伸出手,摆出了一个送客的手势,客套道:“齐先生,我来安排人”
“不用了。”
我并不擅长回绝别人,这样的反应是出于一种无法自我保护而后衍生的主动回避。
河奈挑了挑眉毛,那表情在我看来满是讥讽。
“不管你们在做什么,”我对河奈说着,却刻意提高了音量,保证我的音量在疯子可听到的范围内,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一字一顿道:“我都没兴趣加入。”
甩下这么一句话后,我脱掉西装外套,随手扯开了领口的纽扣,呼吸这才变得顺畅不少。
我没有刻意去看疯子的反应,余光能够看到他那边的情况,我这话让黑衣男略有惊愕,防御上立马出了纰漏,正被疯子一拳打在鼻梁上,黑衣男闷哼一声,连连后退两步,一道血流顺着鼻孔流下来,连牙都被染红了。
对面的疯子露出一个挺邪恶的笑容,对着男人勾勾手指,不等黑衣男做出反应,疯子两步上前,接连几拳迅速爆发出来,黑衣男没有叫痛,但是我清楚听到拳头落在骨头上的闷响。
随便,老子现在什么都不管。
门外的走廊上站着几个服务生,我在里面寻找着最初引我进来那个熟悉面孔,看了疯子打拳,不免拳头有点儿发痒,别让老子逮到他。
然而走出门去,我也没看到那人,停车场里还有不少车,几辆豪车横在左右,我掏出钥匙上了我那辆破车,一手猛打方向盘,刺眼的车灯下,几个黑衣人的面容显得有些苍白,还有些惊讶,我一脚油门便从他们中间飞驰而过,将所有人的错愕甩在背后。
清晨的街道展现着城市的另一面,我静静听着发动机的声音在马路中间回荡,心里突然特别干净,就是把所有杂念都从心里刨出去,什么都没有了的那种干净。
人走到这一步,所有事儿即便是想不开也得学着想开,疯子突然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一个引火线,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根稻草,这并非根源,却在一瞬间让我意识到,这件事情的确是我不想参与也不能参与的,我主动弃权。
我这人是偶尔还有点儿任性,但是从原则方面来讲,我决定放下一件事儿,就会彻底把这件事从心里面挖出去抛干净,然后不论是非对错,过去就是过去,一点儿都不去想。
时间是早上五点多,我停车在路边摊上吃了碗抄手,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这一碗抄手灌下去,人突然有了种活过来的感觉。
我现在就想回家睡一觉,中午晃晃悠悠爬起来去茶楼继续过我那风平浪静得有些没出息的日子。
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半睡半醒间,突然听到手机铃声响了,我一个激灵,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冲到玄关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没电话,没信息,纯粹是做梦幻听。
潜意识中似乎在期待某一通电话,主观意识上不愿意承认,但是身体永远比大脑更诚实。
我有些自我厌弃地关了静音,重新躺回到床上,可是折腾了这么一下,人有点儿睡不着了,我翻来覆去捣枕捶床,等到昏昏睡去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再次醒来时,天已经黑了。
手机上依旧没有任何电话,这让我感到不真实,甚至有些恼怒,怎么可能所有人竟然都没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