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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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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太安排了汤姆可以离开餐馆的一天,邀请他去吃晚饭。

“艾丝,来!唱首歌给我们听。”杨太太在晚餐后说。

杨太太家中没有人听爵士乐,艾丝对此也不太了解,她知道汤姆也不喜欢它。她只知道一些已经不属于当代的老流行歌曲。上一代人并不需要现代疯狂的节拍,他们只喜欢一些调和而细致的音调与旋律。他们的音乐中不需要疯狂的鼓声与忽高忽低的萨克斯风,演唱者更不用穷抖着膝盖来掩饰本身的音痴,也不必借此造成听众的错觉,认为歌手真的与歌融为一体了,事实上他自己对爵士乐也不甚了解。从音乐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概况,它反映出人们的感情与他们所渴盼的东西。爵士音乐崛起于现代,而人们也需要它;它和汽车、海明威的“杀手”以及“迷失的一代”,同为20世纪的产物。事实上并不是人们开始喜爱爵士乐,而是人们开始活在爵士乐中,他们别无选择,渐渐适应了爵士乐的节拍不分、段落不明、不能引起共鸣的摇滚节奏。尽管汤姆是在美国长大的,而爵士乐仍是他所不能了解的东西之一。他有一次带着艾丝到百老汇的戏院中听一支著名的爵士乐队的演奏,他不知道观众为如何会对此疯狂给予如雷的掌声。

“他们真的喜欢它呢!”艾丝觉得很惊奇。

“他们看起来是很喜欢爵士乐。如果你要叫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听音乐,你该怎么办?他一点都不会注意音乐。你要怎样做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呢?先制造出一些噪声,他就会开始注意了。你可以把高的音弄得非常尖锐,低的音弄得很低沉,伸缩喇叭就是这么回事。然后扯起喉咙叫出你所知道的最富戏剧性的声音,反正能使那个小孩清楚地听到就是了。然后抖着膝盖使你自己看起来很滑稽,踮着脚蹲踞着,把手竖在耳朵旁模仿驴子的驴像。小孩就会高兴地拍着手笑个不停。这就是爵士乐队在台上所做的,而且也产生了他们预期的效果,仿佛所有的观众都是三岁大的孩子一样。”

艾丝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在这个不算大的房里,她的歌声显得很轻快柔和。她喜欢一些甜蜜、感伤、充满感情而低沉的古老歌曲。像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带我回到昔日的维吉尼亚去》),Whispering Hope(《细诉的希望》)和一首Solveigs\\\'s Song(《索尔未格之歌》),尤其是最后一首歌的结尾处,她唱得很好。

The winter may go and the spring may die

冬天不久留,春天会离开

The summer may fad and the year may fly

夏日会消逝,岁月会飞驰

But thou are surely coming

我相信你会来

I know thou\\\'ll be mine!

我知道你终属于我

My troth I had plighted,I\\\'m waiting ever thine,

我始终不渝

I\\\'m waiting ever thine!

忠诚地在等待

当她在唱A Resolve(《一个决心》)时,她半认真半表演地唱着I can die,I can die。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刻是她对着自己轻哼,浑然忘我的时候。

她不是为汤姆或为任何人唱歌,她为自己唱着而且陶醉在自己所制造出来的气氛中。汤姆静坐在一旁皱着眉头,好像在听着,但他是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着。他对艾丝的歌声很欣赏,但他更意识到她良好的家世,而他现在真耻于出身于一个洗衣工的家庭。

杨太太要艾丝也唱一些中国民歌。她就换了一种唱歌的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兴致。她侧坐了下来拿出手帕来当道具,这是纯中国式的演唱法。她用微弱的声音唱着,这使汤姆想起来她跟他学英文时的情景。这首歌的曲调和歌词都很悲伤,是一首典型的中国民歌。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七岁整呀,没了娘呀!

好好跟着,爹爹过呀!

只怕爹爹,娶后娘呀!

娶了后娘,三年整呀!

生个弟弟,比我强呀!

弟弟吃肉,我喝汤呀!

拿起饭碗,泪汪汪呀!

“你觉得怎样?”等汤姆离开后,艾丝问杨太太,“汤姆根本没在听。他不快乐,他在想心事,而且他看起来很不自然。”

“不要担心,我来替你办。他目前很失意,而且他的失意全部都写在脸上了。”

“你是说……?”

“汤姆的不快乐是因为你拒绝他。”

“你确定吗?”

“绝对错不了。”

艾丝很高兴有杨太太来替她拿主意,可是等她上床后,她觉得迷惘了好一阵子,后来才在啜泣中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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