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九点钟,门铃响了。两个警察在门口,接下来的一切就像失控的列车,完全驶离我的想象。他们说大森涉及一桩谋杀案,他们在办公室直接带走了他。
三天前有个二十九岁的女人就死在我们住的这栋楼里,就在大森描述的“很乱那边的C栋”,女人手机里有大森的电话号码,案发傍晚两人通过电话,是由大森这边拨出。屋里酒杯上留有大森的指纹,女人体内检验出他的精液,女人被枕头闷死在床上。大森是头号嫌疑人。
我被这一连串的说法震住了,无法想象大森这么严谨的人,会把女人藏在同一栋大楼里?偷情?杀人?到底哪一样比较不让人吃惊?
警察给我看死者的照片与身份介绍,才知道死者就是我常去的咖啡店的店长,那个每次都细心帮我制作猫爪子拉花咖啡的漂亮女孩,钟美宝。
别管这么多,交保要紧。我抓上包包,准备跟警察到警局,出发前,给父亲的律师打了电话。
从警局做完笔录回家,屋里太静了,大森还关押在看守所,也不过是两天的事,这个曾经叫做“家”的地方,就完全变成一处空壳,唯有我肚里的胎儿不断踢蹬着,好似要提醒我自己的责任,不任我迷途走进黑暗的迷宫中。
或许是我杀的。
我在灯光全黑的客厅想着,是我杀的。我本该去洗米煮饭,但大森不在,这一切显得没有意义,我们已经失去了应该遵守某些规则、使生活易于运转的理由,因为“生活已经被摧毁了”。
可能是我。我摇晃米桶,听见沙沙米粒撞击塑料桶的声音,沙沙的,像是杀戮之声。
会不会是我?是我偷了钥匙去复制,等美宝上班时潜入屋内,拿家里大森用过的红酒杯去屋里调包,第二天晚上,在美宝下班前潜入屋内,在冷水壶里加入磨成粉末的安眠药,等她一昏睡我就勒杀了她。用的是大森的领带。
剧情都对,细节也相符,如果不是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为什么我杀人还要嫁祸给大森?因为我不能放过他们俩,我要让他知道,把我当成有钱人家的傻妹戏弄,要付出多少代价。
我不是如他想象中那样纯真以及白痴的,不如他想象的快乐,也没那么愚蠢。大森瞧不起、又惧怕着像我这样的女人,智商低,阅历少,但家境富裕,出身好,不够漂亮,却足以吸引各种男人,轻易可以得到幸福,即使婚姻不幸,也可以回娘家避难。唯一可以使我痛苦的,就只有他。
或许是我杀的,我越来越肯定这种可能,尽管我也不确定自己怎么发现大森与钟美宝的关系,但我早就知道他延后上班时间的事,我也曾在他的皮夹里发现另一张磁卡,我曾在他带多多去遛狗时跟随过他,他只是把多多放在中庭里随意让它撒尿,就搭上另一部电梯离开了。每天早晨他都心不在焉地看报、吃早餐,像在计算什么一样加快吃早餐的速度。我没有跟他去,可是我知道他有女人,他西装上不止一次黏附着长长的头发,他身上有洗不掉的女人香味,而且,他看起来前所未有地疯狂,似乎非常快乐,也极度苦恼。
我相信大森还是爱我的,他可以离开我,但是他没有,即使,他舍不得的是因我而拥有的这份生活,但这只是他的不安全感作祟,他凭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得到这样的生活,我不由得相信,即使有了那个女人,他还是离不开我,舍不得我。
然而,他却让我置身于地狱里。
我是在咖啡店女人的身上看见她戴的项链,才串起了所有一切。那条大森到巴黎出差买回来的名牌水晶项链,就在同一时间,我看见美宝颈子上也戴了一条,我的是粉色,她的是蓝色的,这是限定款,太过巧合。直觉让我突然领悟一切,我无法原谅他的愚笨,如果愿意花这么多心思费神来骗我,为何要在这么小的事情上出错?我直接问她住哪楼几号,说改天要去拜访她,美宝一直不知道我就是大森的老婆吧,或者她知道?那就更不可饶恕。
她让我去了她家,在某个大森出差的星期六上午。店开门前,她送我自己做的果酱,我送她珠宝盒的面包。卧室那边我没进去看,木头拉门隔开了一切,但那张沙发我认得,我跟大森一起去选家具时,我脱口说这张两人座很漂亮,一张十三万的黑色皮沙发,经典复刻版,大森根本没有这么好的品味,我看这个女孩也没有,我为她感到可怜,连礼物,都是我替她挑的。
为什么要杀死她?如果是我杀的,那么,一定是为了恨。我恨什么呢?不知道,从小,我就容易恨,我恨长得美丽的女人,大森或许觉得像我这样出身的女孩,心中只有快乐吧,但我心里种满了恨,那是金钱无法挽救的。不是普通的美貌,而是一种妖魔般的美,就像我姐姐,美得像天仙的女人,智商却低得跟狗一样,但是美得令人颤抖。在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成天跟前跟后绕着姐姐转,她比妈妈给我买的任何洋娃娃都漂亮。美丽是一种仿佛刀刃一般的事物,在年幼的我眼中,我看见许多男人到我们家客厅,因为姐姐的美貌而打翻了茶水,看见姐姐眼神顾盼之间可以倾覆的事物,看见拥有五个孩子的父亲,却只顾着宠爱美丽的大女儿,眼神里有着露骨的亲昵。在我们家,甚至连妈妈都怕大姐,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父亲的喜乐,而她偏又喜欢操弄人心,总把大家弄得七上八下,为她奔走、争执才肯罢休。姐姐生来戏剧性,如果不是父亲阻止,她应该去当演员的,一般强度的人生于她已经不够,我看着父亲母亲因她眼神发亮或黯淡,因她狂喜或悲伤,另外两个姐姐只顾着买衣服、打扮、交男友,只有我,始终睁着清亮的眼睛看见家里荒谬的一切。
我们本就是有钱人家,金钱加上美貌,使她无所不能。但我姐那个白痴,越大越笨,除了操弄父亲,使母亲悲伤,只喜欢吃喝玩乐,只愿意当医生太太,完全没有找到足以匹配她的美貌的男人,她只想找个听话的丈夫,继续任性度日。姐姐满十六岁之后,父亲也不再那样迷恋她了,转而疼爱小姐姐六岁的我,然而父亲总是在眼中流露失望的神情,他看着我时,就像看着一个劣质的复制品。
听说姐姐婚后一直劈腿不断,我才稍感安慰,姐夫始终没离婚,姐姐产后也还是貌美,那股子白痴般的幸福感大概就是大森从我身上感受到的。但他错了,我并不快乐,当你见识过极光,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个幸运的平凡人,所有一切都令人感到无味。
我会拒绝父亲安排的婚事反而嫁给大森,是因为他是与这一切悖德与疯狂无关的事,啊,我终于说出了那个字眼,悖德。我们那个金玉满堂的家,活脱脱是个悖德之家,高中时发现母亲沉迷于牛郎店,被父亲抓到之后,她却又迷上某神秘宗教,在我看来两者是一样性质,疯狂、花钱、熬夜、伤身。而父亲在女儿都离家后,女友一个比一个年轻,后来的对象是甚至比我都还小三岁的女模特儿,父亲甚至因此投资了一家连锁服饰品牌,让她当品牌代言人。
那个咖啡店的女人,拥有的也是那种令人憎恨的美貌。看见她的脸时我感到全身战栗,如果大森第一时间就对我承认他的婚外情,我可以谅解的,真的,那样的女人,生来是要让男人疯狂的。为了拥有把那张脸细捧着到眼前闻嗅、舔舐、亲吻、抚爱甚至占有,付出再多代价亦无能阻止,男人是这样的生物。
我恨什么呢?恨到必须杀人?嫁祸?我自己亦不知情了,肚子里怀着的婴孩,还未鉴定性别,但愿是貌美或英俊,却又不足以倾国倾城,为自己带来灾难。我第一次去阿布咖啡,看见钟美宝,我心中是同情她的。不知何故,应该嫁给有钱人,过着更舒适的生活,她有这样的条件,却在那儿日复一日地洗杯子。然而有一部分的我也是羡慕她的,我知道有人会爱她,会舍命爱她,只是那时我还不知,那人就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