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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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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新洛高大的身子蜷伏在白色的床单上,脑子里一片茫絮杂乱。床上罩着一顶白色的细网蚊帐,帐子挂在彩球似的圆形竹框上曳曳垂下。在这新加坡炙热的夏夜,他半身赤裸只穿了一条短裤,身上盖着一块长约四尺、对径一尺的硬枕头,有人叫它是“竹夫人”。既可以避免肚子着凉,也可以用来搁脚,比起薄被单盖在身上黏嗒嗒的要舒服多了。

由于整夜都没睡好,新洛照例伸手掏了根香烟点上,睡眼惺忪望着窗外的走廊。廊内草帘半卷。街道上仍然灯光明亮。不远处就是新加坡港外的珠灰色大海,此时港内的海面,浮云洋溢一片宁静。平时到了五点左右嚣叫齐唱的海鸥,此时还没开始活动呢!

拉出塞在床褥子下面的蚊帐,把它卷起甩到床头板上,顶头的圆框也随之摆摇动荡。外头的空气正凉得沁人,再过个把钟头炙热的阳光就将辐照大地。到时候大海便会像熔热了的银层或像热玻璃镜子一样,照得人眼花缭乱。

新洛头痛得要命,嘴巴也苦涩难过……显然这是昨天晚饭吃得太撑的结果。黎明前半醒半睡,一切都显得有点缥缈、不真实……就连剧烈的头疼也变得麻木了。他知道过一阵子就会好的。现在连韩沁那异国烈酒般的一吻,也好像如梦如幻。四周的墙壁、书桌、半卷的草帘,甚至大海,都像梦呓中的幽灵似的,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虚幻而又飘渺不定的形影。

他感觉到,自己是完全不属于现在这种新加坡式的生活。并非他对这种生活方式感到倦怠,而是一则自己体力过旺,再则个性过于多愁善感,以致常使情绪无法稳定下来。所以他的叔叔——这间屋子的主人,才会说他魂不守舍。

苏醒中,忽然闻嗅到他熟悉的“含笑花”香味,那是故乡漳州的名花。正如它高洁清沁的香味儿,它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一般环境的独有气质。它会使人在一时之间闻嗅不出,然后乍然又使你仿佛置身其中,再又不知不觉地对你迎面飘送。含笑花具有椭圆形的花朵,呈象牙色泽。这是柏英两周前寄给他的,现在花缘边上已略泛橘黄了。

两年前,他从马来亚大学毕业,回了故乡一趟,从此柏英就从家乡寄花给他——春天是攀缘蔷薇;夏天是含笑或鹰爪花,一种芬郁、浅蓝的小朵兰,香气飘溢,很是清幽别致;秋天是一串一串的木兰珠蕊,可以把它放入茶中增添茶香;冬天则是漂亮的茶花,或是俏艳的腊梅花花瓣——极为馥郁而淡雅,芬芳泛泛,令人闻起来飘飘冉冉,难以形容。

花,使你想起它的美丽,也令你忆起女人明眸的微笑。

天空已渐渐由暗灰转成碧绿,化成浅玉色,远际的密云也耀射出黎明的曙光。一定是女佣人昨晚忘了放下廊内的帘子。昨儿个晚上请吴太太来吃晚饭,女佣人也许看到她手上的大钻戒,中了邪忘了吧!

脑海中又浮现一阵幻影——吴太太那副粗嘹的嗓门,韩沁在他胸口上热情的气息。与此截然不同的,却是柏英那份遥远、不渝的笑靥——她衷心地爱着他,为他奉献出一切,却丝毫不冀望他做任何的报答。

新洛把头枕靠在床头板上,眼睑半闭地凝望着点点密云和海面,心底无形中又浮现另一番景象。在海平面上的云彩上端,他仿佛看见故乡村庄里,十分熟悉的浅蓝色“南山”棱线,起伏的山丘、宜爽幽谧的树林和柏英的小屋。他依稀觉得自己听到了她的声音,在那荔枝林里回响。他为清晨美丽的时刻欢欣,尤其在这短暂的一刻,他可以让心神轻易地由现实飘逸到虚幻的世界。

昨晚请吴太太来家吃饭,她的钻石戒指,以及亮口的金牙,辉映出一股商贾的色彩,使人感觉很不实在。就连韩沁的热吻和披肩的秀发,也觉得像梦境一般。

他记得今天是周末,可以不上班。小心翼翼地把烟头在烟灰缸捻熄之后,他又溜进被窝里,再睡一觉。

再醒来后,已经快十点了。

大海一片耀眼金光。海面被晨曦洗礼得闪闪发光,新加坡湾东边,也被阳光照得使他视线迷蒙。远处一艘轮船,正扬起低沉的号角,驶向港口。他走下来放下廊内的帘子。

在走廊的一端,瞥然看见琼娜,大约在三十尺外,透剔的纱笼衣饰,衬现出她那极为丰满而健美的身材。琼娜是他叔叔的姨太太,也是中国人,由苏州来的。但是她偏爱纱笼,家居总是这副打扮,说是又轻松又飘逸。她头发还没有梳整起来,随随便便披在脑后,一撮乌黑的鬓发零落在脸颊上。她看到他,于是便拖着金色的拖鞋慢吞吞地朝他走了过来。

“早,睡得好吧?”

“早。”

她面露微笑:“要不要阿司匹林?”

不等他搭腔,她就转身出去,然后从一扇法国落地窗走回到他房间。他连忙披上睡衣,衣扣敞开未扣。

她涂着寇丹的纤手拿着一片阿司匹林,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新洛对这一套早已习以为常,女人对他一向都很纵宠的。她也预知似的,知道他会要吃阿司匹林。

琼娜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浑身皮肤柔嫩、细腻,生就一副姣好的面孔,以及丰满颇富肉感的芳唇。每天正午以前,她必然将脸庞修饰一番:画上浓浓的眉线,唇上轻抹唇膏,除了使自己看起来更明媚照人外,尤其她那经过了化妆的嘴唇,也格外樱红迷人。此刻,她的双颊虽未妆扮,却也泛现出一片红润的色泽。她还有一双动人的眼睛和嘴唇,声音则较低沉。

他俩之间并没有什么,但新洛是属于极易让女孩子倾心臣服的年轻男子。她和他都是聪明人,彼此间绝不会有任何瓜葛。任谁都看得出来,即使她闭着眼睛,也可以把他叔叔玩弄于股掌之上。现在,她似乎有什么心事。

“叔叔呢?”新洛问她。

琼娜看了看他说:

“到办公室去了。”

“喔,是的,当然。”他叔叔一向起得很早。

每一个星期六上午,只有他在家,叔叔去上班,中午也不回来吃午饭。婶婶患有胃溃疡,还躺在床上。婶婶和琼娜都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广东下女阿花,和其他几个佣人在房子里。

琼娜将臀部倚靠在他书桌边缘,用愉快的语调说:“你昨儿个晚上,中途离席而去,实在太过失礼了。”

“我知道。”

“你走出门,吴太太的大眼睛还一直盯着你。”

“那一定的。”

“大叔也很生气喔!”

新洛说,他感到很抱歉。

琼娜在房里踱来踱去,柳腰款摆。

她在一个斑渍累累、泛黄的照片前站了半晌,欣赏那张“鹭巢”——柏英居住的农舍照片——挂在墙上,用漆釉的胡桃木框框着。

她缓缓转身过来,深深地望着他,说道:“我也很难对你说些什么。不过……你若不喜欢爱丽,还是让她们知道的好。”爱丽是吴太太的女儿。

新洛扬起眉额,然后表情温和地说:“你这样想,我倒很高兴。”

“当然啰,很多待嫁女儿的母亲,都会看上你,马来亚大学毕业,又在英国人的法律事务所工作,而且——”她把声音放低地说。“很多女孩子都会情不自禁地爱上你,你该知道,你对女孩子很富有吸引力,你晓得……你叔叔——你很清楚,为什么他对你的这门亲事这般热心?”

她突然戛然不语,正眼注视他说:“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她还特别强调“你”这个字。

他用双手极力压挤头部。

“怎么啦?”她的声音充满关切之情。

“没什么,只是有点头昏……你不懂!”

“当然,我懂。”她从金色烟盒里拿出一支香烟,点燃,猛吸一口。

“你不愿出卖自己,甚至也不会为了你叔叔而出卖自己。”

说到这里,她眼眸变得深沉了起来。

新洛只能看见她黝黑的眼珠。但她对他,并不仅仅止于友善、公正的诤言而已。

她思绪频转,然后说:“你去见了韩沁?”

“是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去找她。”

“我并没有瞒你呀!”

确实是没有。他已经把遇见韩沁的经过,都告诉过她,但是到目前为止,叔叔却仍毫不知情。

韩沁是一个二十二岁的欧、亚混血女郎,他是在某天下午在海滩上认识她的。

离他们家不远,就在东岸路上,有一个夜市场。许多人不管是老老少少都喜欢到那儿去消磨凉夜。在露天的摊子上,有卖冷饮的、卖海苔冻的、卖热类点心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面点、面线,等等。夜市的下面就是海滩,再过去是绿草丛生的荒径,很多年轻爱侣便在那儿约会,或躺、或卧地共度令人陶醉的热带之夜。

新加坡就是这样,窒人的热浪和凉谧的黑夜,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蘸辣椒酱的烤肉串——“马来沙嗲”——便是这个风味。卖沙嗲的小贩蹲在地上,客人有的坐矮凳,也有的是蹲着,一手拿辣沙嗲,一手拿小黄瓜。若是沙嗲太辣烫了舌头,就咬咬小黄瓜,等舌头感觉凉了点,咬一口辛辣的沙嗲。

新加坡的爱情也是这样吗?

“你叔叔对这门亲事抱着很大希望,他有他的理由,因为对他生意上,可以因此获得好处。但是,在我认为,一个男人应该娶他所爱的女人。爱丽是很不错,很文静的女孩——我看得出来,她爱上了你……总归,如果你不喜欢她,又何必娶她呢?”

“我想,你是这栋房子里,唯一讲话还有道理的人。”新洛愁眉苦脸地说。

新洛的叔叔谭山泰,早年离开大陆的家乡,来到此地当一名白天工作的工人。他如今靠节俭和精明,闯出了一点名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谨慎地从事橡胶生意,稍微赚了点钱,这是他生命中的大转机。之后,凭精灵的头脑,进一步把所有积蓄换成美元,当时美金币值与墨西哥币值相等,有时候甚至还要低一点。他知道,美金的币值一定会涨起来的。现在,在新加坡越过堤道的那一边,他在吉佛已拥有几处橡胶园,在“广场”附近自己拥有一个两房的办公室,还有东岸路高级别墅区内也有了一栋优美的别墅。

吴家又不同了。他们是新加坡最古老、最富裕的世家之一。他们在苏拉巴加拥有庞大的甘蔗园,在马来亚有一座锡矿。还有吉隆坡所有的街道都是他们的。谭山泰很高兴自己在新加坡社会圈,能获得这么大的进展。他是一个好强的人——从他那张大口和粗短的双手,就可以看得出来——能和吴家结成亲家,是他衷心欢喜的一桩乐事。

吴太太为了让新洛知道她对他有多大的帮助,不辞老远地聘请“巴马艾立顿事务所”担任吴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让他们为她照料产业上的权益。新洛工作的“巴马艾立顿事务所”对于这份长久持续的优待,至为感激,因此,新洛在老板眼中的地位也就更加重要。

爱丽身材高大、细长,长得既不太漂亮,但也不太难看。她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对过浓的眉毛。她是一个单纯的高中毕业生,脸上总带着几许饥色,这都是因为生活受到专横跋扈的母亲——肥胖的吴太太的影响,以及经常不在家、风流成性的父亲所造成的结果。平心而论,再丑的女孩子,若拥有像吴家的产业,假使真要找一个在新加坡有栋房子、槟榔岛有别墅、自己还有一辆黑色或红色别克跑车的富家子弟结婚的话,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爱丽就偏偏钟情于新洛。他那双略带忧郁、间或沉思的眼睛,已够使她迷恋了。他似乎具有一股特别的气质和与众不同的蓬勃朝气,显得十分魅惑。新洛对爱丽总是表现得彬彬有礼、很友善的样子,但除此之外,也并没有什么,虽然有时候他会稍为失礼、唐突,但她反而喜欢他这样。

爱丽讲起话来有点大舌头,虽然在最好的医院做过矫正,但是她对“d”音和“t”音仍然发音不清晰。可能是舌头太短,她老把“应该”模模糊糊念成“应孩”,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缺点。

昨儿个晚上的请客,是叔叔回请吴太太前两次的邀请,纯粹是家庭式便餐,所以没有请别的客人。爱丽也来了,坐在新洛的旁边,新做的头发,紧身的衬衫,外表看起来既温柔又活泼。吴太太坐在主客位子上,叔叔、婶婶、琼娜是主人,坐在下首。不管吴太太坐在哪里,她那桂圆大逼人的眼睛、肥硕的面颊、双垂的下巴,还有如雷贯耳的谈话与笑声,总是制压着整个场面。只要是她讲话的时候,每个人都要洗耳恭听,谁也插不进一句话。整个晚上,连叔叔都没说上四五句话,爱丽坐在她旁边,简直就像老鼠似的。

吴太太很自信,她对每一件事都知道,就是不晓得,谁若爱上她女儿,也会被她这个丈母娘吓得掉头就跑。她还有一种极为错误的观念,在她认为,戴了钻戒的女孩就必然可以赢得男士的青睐和注目。

琼娜讲起话来,她可以讲得比吴太太快上两倍,而且言之有物。但是她一言不发,默默倾听观望着。

她对这位阔太太打自内心的不喜欢,因为吴太太有两次请大叔和大婶吃晚饭,都撇下她。今晚,琼娜决心要让她留下一点深刻的“印象”。

大婶,她是一位守旧、羞怯的妇人家,本身庄重,谨遵古礼,又是吃素的虔诚佛教徒,所以,对于这些烦琐的社交活动,总是把机会尽量地让给年轻女孩去参加。

今晚,吴太太一进门,琼娜又再次受到怠慢。她以最亲切的态度欢迎这位贵客,而吴太太却连头都不点一下,只问陈大婶在哪里,之后就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了。

新洛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琼娜正在跟爱丽低声悄悄交谈,瞥见琼娜眼神流露着莫明之色,这时,吴太太俯着脸孔下巴双垂赘肉,两眼半闭,一副不耐烦的德性。

在中国社会里,姨太太并没有应该受人奚落的道理,通常有些场合还正好相反哩!

这次晚宴弄得不欢而散,琼娜自然很高兴。

很显然的,今天晚上,双方家长都还曾一致希望能讨论一下订婚的问题。吃饭中间,当新洛站起来给爱丽添茶的当儿,大家的眼光都一齐落在他们身上。

不幸的是,吴太太弄巧成拙,用错了法子。

刚开始的时候,她说她丈夫有多愚蠢、多没用,又数落他如何追逐女色等等。爱丽听得满面羞愧,弄得其他人也很难为情,吴太太还称他先生是“老不羞”。

琼娜眼光直盯着爱丽的钻石胸针看,尤其注意吴太太项链上的长形大钻石。每次她一扭动身子,钻石就闪闪发光,而偏偏吴太太就喜欢故意扭动躯体,以示炫耀。还有,她总是不顾礼节地把抽过的香烟头,浸熄在盛鱼翅鸡汤的汤碗里,又不把烟头拿起来,就算她非常富有吧,唉!真叫人看不惯。

这次吃饭的其余话题——算不上彼此交谈——都是听吴太太谈她自己各种的产业。

“我实在没办法样样都管,恩喜简直是什么都不懂,也不关心。我需要一个能替我管理一切生意,租赁、保险、股票、红利等事宜的女婿,所以嘛,我告诉过爱丽,她结婚的时候,她可以任选一辆劳斯莱斯或凯迪拉克牌的轿车,随她要什么颜色——黑的、红的、栗色的,甚至镶金边的……”

这时,新洛突然站起来,很不礼貌地走出饭厅,出门前还回头说了一句:“吴太太,很抱歉,我另外还有一个约会。你如果要取消‘巴马艾立顿事务所’生意合约的话,请便。”

叔叔一时楞住了,吴太太更是目瞪口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讲错了什么?”

爱丽先站了起来,晚餐也因此不欢而散。她面带祈求和渴望的眼光,目送着新洛走出去,一句话也没有说。

然后,爱丽向大家道个歉,走到沙发上坐,开始啜泣,悄悄用已经搓揉成一团的手帕擦着眼泪。

“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吴太太还一再地说着。

“都是你嘛!妈妈,都是你!”爱丽在沙发上叫着,她一定恨死她妈妈了。

琼娜掩不住的高兴,但却没有吭声。

客人都走了以后,叔叔震怒不已。他痛骂侄儿太不懂礼貌,声音都骂哑了。他咬着香烟,不断用手对沙发扶手猛拍,还边骂边吐痰,最后他才回到楼上去。替他消气是琼娜的职责,自然,她也跟了上去。

现在,琼娜对新洛说:“叔叔说你应该向吴太太道歉。”

“为什么我要跟她道歉?”

“叔叔要你这样,是他叫我来告诉你的。”

“刚才你自己还说,要是我不想娶爱丽,还是让她们知道的好。”

“我的意思是说,你去见一下吴太太,心里若有什么话,可以尽管对她说个明白。我答应了叔叔,过来把话带给你。”

“你认为呢?”新洛向来尊重琼娜的意见。

“这就看你自己了。你要是不想和吴家女儿结婚,将来总会有不愉快发生——假如你去吴家向她们道个歉,叔叔会觉得好受一点,何况只要你讲几句话,道歉一声,又不会让你损失什么。不过迟早……话总要说个清楚,到最后,虽然会伤爱丽的心,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咦,我一直闻到有股含笑花的香味——她叫什么来着?……柏英?——柏英送你的。哪天你得跟我谈谈她才行。”

“为什么?”

“我想知道嘛。”

“怎么说?”

“因为我是女人嘛。”

她望着他,他也看着她。他说:“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错过了机会,她现在已经结婚了。”

“你的愿望成空了,我晓得,她也一定很失望?”

“可以这么说。这一切都是环境所逼,也实在不能怪怨任何人。”

“但她还不断寄花给你,她大概不会写信吧?”

“对,她不会写信,然而花朵也足够表达情意和一切无声的讯息,这可是书信所做不到的,你不觉得吗?”

“好了,我要走了。出去洗个头发,还得先打电话叫车。你要不要跟我一道进城?”

“不必了,谢谢。”

“我会叫阿花把早点送到楼上来给你,假使你不想下楼的话。”

琼娜临走前,看了看他,表情上流露着深挚的关怀和好奇。

新洛一面吃早餐,一面浏览早报。

中国正发生革命运动,此刻适值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由广东进发,迅速地向江西全面推进。从各种迹象显示,这次是慎重其事,和以往建国十五年以来,军阀、革命军之间的内战性质似乎完全不同。国民革命军继续推进,国民党为了完成统一中国的目标,决心扫除军阀。为了此次北伐,国民党订定了清晰、健全的建国计划,举国的知识分子也一致响应与支持。报上标题写着“上海已攻克”。国民革命军“北伐”正在进行,中国全体青年均全心服膺中央领导。新洛内心感到无限兴奋,国内局势月月改观。他在想,不知道北伐军有没有经过故乡福建,也不晓得自己的母亲、姊姊和柏英,会有什么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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