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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以鬯Ctrl+D 收藏本站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重新写一封覆信给路汀。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向他解释,只好将实情告诉他:

  “……收到大作时,我已辞去《前卫文学》的编务。现在的编者,是个对文学有热诚而欣赏水准相当低的青年。他从他母亲那里拿了五千块港币,一心想办优秀的文艺杂志;但是由于他的欣赏水平太低,杂志发刊的稿件(包括第二期的译文在内),多数不符理想。

  “香港这个地方,不容易产生第一流的文学作品;也不容易产生第一流的文学杂志。环境如此,不能强求。

  “你的《黄昏》是一篇杰作。许久以来,我没有读过这样优秀的短篇创作了。我向你致敬。

  “不过,将这样一个优秀的作品发表在一本名为‘前卫’而实际相当落后的文学杂志上,简直是一种浪费。因此,我建议你将它译成英文,发表在英美的文学杂志上。

  “我的建议也许会引起你的猜疑,但是我愿意以我们二十多年的友谊来保证,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香港的文化空气,越来越稀薄了。书店里只有武侠小说、黄色小说、四毫小说、彩色封面而别字连篇的冒牌文艺小说……这些都是商品;而书店老板皆以赚钱为目的。他们需要的只是商品,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

  “我不愿意糟蹋你的佳作,所以将它寄回给你。

  “最后,希望你能拨出一部分时间用英文撰写小说。如果你肯在这方面下些工夫,相信必可在国际文坛占一席地……”

  信寄出后,独自走进一家餐厅去喝酒。我希望能够暂时逃避一下,很想喝个痛快。

  【38】

  第一杯酒。

  (有人说:曹雪芹是曹颞的遗腹子,有人说: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有人说:曹頫是曹寅的义子。有人说:曹雪芹原籍辽阳。有人说:曹雪芹原籍丰润。有人说: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有人说: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舅舅。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有人说;脂砚斋是史湘云。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自己……曹雪芹死去才两百年;我们对这位伟大的小说家的生平竟知道得这么少!)

  第二杯酒。

  (听说电车公司当局正在考虑三层电车。听说维多利亚海峡上边将有一座铁桥出现:听说斑马线有被“行人桥”淘汰的可能。听说狮子山的山洞即将凿通了。听说政府要兴建更多的廉价屋。听说尖沙咀要填海。听说明年将有更多的游客到香港来。听说北角将有汽车渡海小轮。听说……)

  第三杯酒。

  (在新文学的各部门中,新诗是一个孤儿,几十年来,受尽腐儒奚落。五四以前,我们没有白话诗;五四以后,我们有了白话诗。新诗之所以为新诗,就是因为之与旧诗不同。惟其如此,旧诗拥护者竟愚昧地借用堂吉诃德的长予,将新诗当作风车刺去。章士钊之流的被击败,早已成为历史;时至今日,如果再来一次论战的话,那就迹近浪费了。

  谈问题,做学问,切不可动意气。尽管意见相左,大家仍须心平气和,你把你的理由说出来,我把我的理由说出来,到了最后,总可找到正确的答案。如果讨论问题的人一味吊高嗓子,效尤泼妇之骂街,卷起衣袖,瞪大眼睛,不求问题的解答,但斗声音的高低,哗啦哗啦地乱嚷乱喊,弄得面红耳赤,即使扭上法庭,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的。前些日子,我们的的确确看过这种丑剧的,现在虽然沉寂下来,问题依旧存在。

  有人读了些英文,就认为中国非“西化”不可;有人读了些四书五经,就认定救国惟复古一道,其实问题却是平常到了极点,只是大家不肯用常识去解释。我们是吃米饭的民族,每个人从小就养成吃饭的习惯,不易更改。但是,我们决不能因自己养成了吃米饭的习惯,就强辞夺理地否定面包的营养价值。答案就是如此的简单,没有必要花那么大的气力去争辩。

  我们的祖先是用惯了油盏与蜡烛的;自从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之后,外国有了电灯;我们也有了电灯。这些年来,我们大家都在用电灯,一致承认它比油盏与蜡烛更光亮,更方便,更进步。如果将旧诗喻作蜡烛或油盏,那末新诗就应该被喻作电灯了。新诗是新文学各部门中最弱的一环,现在正在成长中。那些对蜡烛与油盏有特嗜的复古派,绝不应凭借一己的喜恶,对它大加摧残。)

  第四杯酒。

  (女人为美丽而生存;抑或美丽因女人而提高价格?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爱情是一种商品,女人变成男性狩猎者的猎取物,女人。女人。女人。)

  第五杯酒。

  (在地狱里跳舞。12345。日本电影量质俱佳。三月之雾。从镜子里看到了什么。《西游记》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春季大马票。智利队定下月来港。象牙与雕木。孕妇最好不要吸烟。红烧大鲍翅。福克纳无疑是一个奇才。我希望我能买中大冷门。)

  第六杯酒。

  (二加二等于五。酒瓶在桌面踱步。有脚的思想在空间追逐。四方的太阳。时间患了流行性感冒。茶与咖啡的混合物。香港到

  了第十三个月就会落雪的。心灵的交通灯熄灭了。眼前的一切为什么皆极模糊?)

  第……杯酒。

  紫色与蓝色进入交战状态。眼睛。眼睛。眼睛。无数双眼睛。心悸似非洲森林里的鼙鼓。紫色变成浅紫,然后浅紫被蓝色吞噬。然后金色来了。金色与蓝色进入交战状态。忽然爆出无数种杂色。世界陷于极度的混乱。我的感受也麻痹了。

  ——醉了,有人说。

  ——酒钱还没有付。

  ——搜他的口袋,如果没有钱的话,送他进差馆!

  我的身子犹如浮云般腾起。痒得很,那人的两只手抚摸我的大腿。我大笑。

  ——不是喝霸王酒的,有人说。

  ——多少钱?

  ——六十几。

  ——扣去酒钱,将其余的还给他。

  ——奇怪,他为什么这样好笑?

  ——醉鬼都是这样的。

  我的两条腿完全失去作用。地似弹簧,天似笼罩。一切都失去了焦点,没有一样东西是静止的。我觉得这个世界很可笑;但是我流泪了,辨不清东南西北;也分不出黑夜白昼。太阳等于月亮。(为什么老不下雨?我想。)我喜欢有雨的日子,当我情绪低落时。

  ——我不认识这个醉鬼!

  (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想。)但是我看不清楚她是谁。我的视线模糊了,仿佛戴着一副磨沙玻璃眼镜。

  ——他叫我将车子驶到这里的,有人说。

  ——但是我不认识这个酒鬼!(多么熟悉的声音,然而我的视线怎会这样模糊?)

  ——我没有醉!我说。

  ——哼!还说没有醉!连身子都站不稳!

  ——我实在没有醉!

  我睁大眼睛凝视,她的脸型犹如昙花一般,一现即逝。但是我已看得清清楚楚:她是张丽丽。

  如果张丽丽不能算作我的爱人;最低限度,她是曾经被我热爱过的。现在,她竟说不认识我了,这是什么话?

  ——喂!你的家究竟在哪里?有人问。

  ——我也不知道。

  ——没有家?

  ——有的,有的。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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