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又睡过头了。
哦,就是这些吗?需要我读出来么?你们从哪里找到了这个?好吧,不过这种文艺腔的东西,我很久没念过了。
你说,关于过去。好吧,我读。
录音打开了么,哦,那我再等一等。好了,那开始吧。
其实,他的模样已经有点模糊。记得是,他的眉毛浓重,眉宇却开朗。是心平气和的面相。
现在想来,我们的相处,其实波澜不兴。以至于,我好像是在回忆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两个人的。那时候,彼此都有要做的事情。而在他眼里,我是个孩子,或许现在仍然是。
谈不上分开,是自然地解体。两条铁轨,在一个空旷的地方交汇。但是又因为扳道工的尽职,猝然分开,各行其是。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这两个人,将来都是了不得的。其实是他理智,与我无关。我的主意,都是他拿的。
或许优柔寡断,也是他的从容。
后来,两个人各走各的。也都没什么了不得的作为。
后来,他结了婚。生了孩子。孩子的名字,是我起的,叫禾稼。因为生在十月,十月纳禾稼。
坐他的车,和一群熟人吃饭。一路上都是红灯。在一个街口,他把手伸过来,握一握,是鼓励的意思。其他,再没有什么。
认识的一帮人,老的老,出国的出国,结婚的结婚,当爹娘的当爹娘。曾经最光鲜的一个,却在醉酒后把自己弄残了。
后来去唱K,他唱《惑星》,唱得非常认真。在和自己较劲儿。
有人就跟我说,他还是放不下。
我说,我是拿不起。
过去了这么多年,想说不想说的,也都不说了。
收到他寄来的一本《阅微草堂笔记》。那是他喜欢的小说格式。记得有一个冬天,他给我读尼金斯基的回忆录。后来饿了,就出去吃火锅。吃的时候还带着,结果忘在火锅店了。他就编了后半个故事给我听。后来,是许多年后,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原来真相,比他讲给我听的,要平庸百倍。
这是他对生活的观念。没有大开大阖,也无所谓苦痛。过日子就是好的。
也许,我已经是让他意外的部分。不过,他还是当是最自然的出现,接受并善待。
他对我最大的教导,是这么一句话,别老问为什么。
好了,读完了。就这样。
嗯,是有点平淡。为什么没有细节?哦,别老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