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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生活真会欺骗人

周梅森Ctrl+D 收藏本站

他始终没有讨饶,始终没有讲一句软弱的话。他从昏迷中醒来时,听到了二牲口沉重的叹息声,也听到了三骡子的喃喃自语:

“咱们……咱们这是怎么了?咱们为什么要……要这样打他呢?”

“唉!唉!我田老二混蛋!咳!咳!我不是玩意儿!我……咳!咳!我……”

他听到二牲口在呜呜地哭,那哭声像压抑在山谷里的一阵阵闷雷,带着胸腔深处发出的共鸣声。他不由得想起流泪的老牛,他想二牲口的哭相一定像老牛。

“再这样下去,咱们都会发疯的!”

是二牲口在说话,他听得出。

“我……我并不想打他,真的,可不知咋的,就动了手!我是怕他一人落在后面会……”

他感到一只粗糙、干枯的大手在他脑袋上抚摸着,那手颤抖着,带着无限的悔恨和愧疚;可他却不能饶恕他,他觉着那手像一只狼的爪子,他真想立即把它抓到自己嘴边狠狠地咬上一口。

他没咬。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现在,他还没有力量对付这条比他更强悍的狼,他要等待机会,他要在他饿瘦了、累垮了、支撑不住了的时候再下手,他一定要咬死他!

他挣扎着坐了起来,甩开二牲口的手,四处爬着去寻找属于他的那些马肉,二牲口和三骡子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他都没用心去听,更没去答理。他只有一个念头,把属于他的那些马肉全找回来,他一块也不能扔!他要吃得饱饱的,他要在他们饿倒的时候来收拾他们!他在几步开外的水沟里找到了那些肉,他又开始把它们往身上缚,二牲口和三骡子也过来帮忙了,帮他用铁丝和布条将肉条系牢。

他胜利了。他以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的意志赢得了另外两个男人的尊重。从这一瞬间开始,他觉着自己一下子长大了,他不是十六岁,而是二十六岁、三十六岁。他有了一个男子汉应有的尊严!从这一瞬间开始,他和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不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与照料,他就是他,任何人都不能再为他作主了!他有了自己的选择和主张!

他会照顾好自己。

他会为自己好好地活下去。

他们又默默地上了路。

二牲口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是在东大沟外的野地里扒掉了一个女人的裤子。二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初春的黄昏景象他还没有忘记:那日天很冷,野地里还覆着一层薄薄的积雪,地上倒并不潮湿,积雪是一片片的,没有积雪的土地干松而柔软。一轮红中带黄的夕阳远远地坠在天边,像一只残油将尽的灯笼。他和那女人默默对视着,突然,他不知怎么就跪下了,搂住了那女人的脚脖子,他的脑袋抵住了那女人柔软的腹部,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异常强烈的占有欲。这么冷的天,他却没感到冷,他扒了那女人的裤子,干了那种事。那女人没有挣扎,没有反抗,她早就钟情于他。于是,他在那女人的身上体验到了人生的无穷乐趣,为那一瞬间的快感,他觉着人到世界上走一回是值得的;他占有了那个女人,也就占有了一个世界。

从此,那个世界便属于他了,那个世界的一切任他安排了。那个世界是他一生全部乐趣之所在。每当挟着煤镐,提着油灯下窑去,他就想着,他有一个女人,他要好好地活着,为那个女人,也为他自己。上得窑来,吃罢饭,搂着自己的女人睡在破炕上,他就满足得无法再满足了。想想呗,有饭吃、有衣穿、有女人陪着睡觉,人生还需要什么呢?不过,这幸福的日子并不长久,一个个新的生命相继出世,他肩上的担子也日益加重了。头两个孩子来到这个世间时,他还没感到太大的危机,他觉着凭自己的力量可以养活他们。可当第三个、第四个孩子又来到世间后,他有了些惶恐,他连觉也不大敢睡了,可就这样老五、老六还是前脚接后脚地扑进了人世。这真是没办法的事。

孩子多了,他那点可怜的乐趣也被剥夺了,统共只有一间屋子。开头,他还希望孩子们早早睡熟,可往往不等孩子们睡熟,他自己便先自睡了过去。后来,他和老婆只得又到麦地里去,像他们第一次时那样……

这挺丢人的,他想都不敢多想,他和他女人趴在麦地里时,再也没有第一次时的那种充满幸福的感觉,他觉出了生活的艰难可怕,他觉着自己真的像个牲口,让生活的重负给压趴了下来。

现在,他和他的女人都老了,他清楚地知道,他们都走到了生活的末路上;即便他活下来,生活也不会有多大的乐趣了。有时他真想死,他死了之后,对一切便可以不负责任了。真的,他为什么要对他们负责任呢?老大、老二都不小了,这个家庭的主要责任该由他们承担起来了,他老了,老了,老了……

他不知道到现在为止,他在这深深的地下呆了多长时间,他只觉着这时间很长、很长。这浸泡在黑暗中的漫长时间像个无形的恶魔,将他残余的生命又掳走了大半,他的心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年。当他在风化页岩地段爬行时,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腿脚都不那么灵便了,膝头和胳膊上的关节“咯咯”发响,手掌和膝骨压在地上发木、发麻,骨子里隐隐作痛。他那一身令人崇敬的肌肉不见了,他的胳膊细得像根棍,大腿上的皮肉都松垮下来。他一步步向前爬着,他觉着自己在一点点变成牲口,他一忽儿把自己想象成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一忽儿又把自己想象成一条筋疲力尽的老牛,他僵直的胳膊和麻木的手掌仿佛正在变成牛马的前蹄,他那压在泥水中的膝头和拖在地上的脚掌仿佛正在变成牛马的后腿。他和牛马不再有任何区别,他和它们一样赤身裸体,他和它们一样四肢行走,他和它们一样失去了生命的自主权,生命缰绳已经不在他自己手里。

他也不止一次地回想起自己年轻时的好时光。他是堂堂正正做过人的,像每一个男人一样,他有过自己值得骄傲的岁月与经历。二十多年前,在青泉县官窑局房前的草地上,他和许许多多来自各县的乡民们一起到官窑局画押下窑——那一年宁阳大旱,庄稼无收,到青泉官窑局下窑的人很多。官窑局的总办、帮办老爷们搭起了架子,要对下窑者进行测力考试,官窑局房前的草地上放着一个重约二百斤的石磙子,只要能搬起那个石磙子的,便算合格。他没费什么力气就将那个石磙子搬离了地面,“哈嗨”一声,他竟将那石磙子举过了头!

那时,他的劲多大呀!他觉着,他跺跺脚也能把地跺出个窟窿来!

多么好!

这一切是多么好!

然而,好时光一下子便过完了,他甚至没来得及好好咀嚼一下这好时光的滋味,好时光便像一阵风一样从他身边刮过去,只在他身边抛下了一些枯草败叶……

难道这就叫生活?

生活真会欺骗人!

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矿井下呆多久,他在黑暗中摸索时,总不时地想到死。死,对他来讲是极容易的事,不要说饿死、憋死、渴死,巷道里的每一次冒顶都可能送掉他的性命。有时,他干脆把这座偌大的矿井看成了一座巨大的坟墓,他想象着自己已经死了,只是魂灵在四处飘荡。人们不是说过么,“千条路走绝,来把黑炭掏”。实际上,从在官窑局的局房前举起那个大石磙子起,他就命中注定要被矿井吞噬掉、埋葬掉,今日死在这里并不值得惊奇。

他却可怜小兔子。他已享受过人生的千般滋味,而小兔子没有,他还是个孩子,他应该理直气壮地活下去!他觉着,在他人生的末路上,小兔子就像一盏刚刚放出生命之光的灯,无论如何这盏灯是不应该熄灭的。他不恨小兔子,真的,一点也不恨,就是发现小兔子偷吃那块马肉时,他也不恨他,他打他完全是无意识的一时冲动,打过之后,他就后悔了。可后悔归后悔,打却照打。好像打人的是一个人,后悔的又是一个人。刚才他和三骡子下手太重了,把小兔子打惨了,他想,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他是好心,他是在对小兔子的生命负责,倘若小兔子一人丢在后面出了意外,他有何颜面去见田家的父老兄弟?小兔子也太犟,挨打时竟不讨饶,若是他讨饶的话,他也许会恢复理智的。

他不再打他了,绝不再打了。他要再打小兔子就让他烂手爪子、烂肚肠子,就让他不得好死!他要像个真正的兄长一样,对待小兔子……

前面的巷道被完全堵死了,他用手四下摸了一遍,没发现任何空隙,塌落下来的矸石、煤块把水沟也堵严了,脚下的水在巷道里积了有尺余深,四下摸索时,他碰到一些漂浮在水面上的木楔子,木楔子在不时地碰他的腿。

走在他后面的三骡子和小兔子也陆续跟了上来,他们都判断不出自己所处的方位,都不知道该不该拼尽全力来扒通前面巷道的堵塞物。

正迟疑间,二牲口叫了起来:

“有风!”

果然,有风。他们三人同时感到有一股凉飕飕的风从什么地方吹来。有风就说明这巷子并没有被全部堵死,或许没有堵严的地方,他们没有摸着。

他们又用手去摸,结果,还是没发现可以钻过人去的空隙,而且,他们也没在堵塞物前面发现风。

这说明他们摸过来的这条巷道的另一侧,还有一个通风的巷子!

他们又沿着巷子的另一侧往回摸,往回摸了不到二十步,就发现了一个上坡的斜巷。这意外的发现使他们精神为之一振,他们以为已找到了通往斜井的路,遂不顾一切地向上攀去……

三骡子爬在最前面。

自从打死那匹枣红马,喝了马血,吃了马肝之后,三骡子的精力渐渐恢复过来了,他先是让二牲口挟着可以走了,继而,便抛开二牲口自己也能凑合着向前摸。通过那段风化页岩地段时,他爬得极好,他自己也没料到,他的手脚居然比二牲口还灵便呢!这当然得归功于二牲口。打死马之后,他曾像恶狼一样扑上去,恨不能生生咬下一条马腿来,二牲口揍了他,揍得他嘴角流血。二牲口没让他一下子吃个够,只让他喝了一些马血,吃了一点马肝,倘或当时没有二牲口的阻拦,他这条命说不准就要送掉了。自然,他也感激远房四叔胡德斋,尽管在他饿倒在地时,胡德斋不愿背他,他曾咬牙切齿地恨过他,但他还是为胡德斋的死感到难过,他觉着他是为他们大伙儿,甚至是为他而死的。他从他身边离开时,曾从死马身上砍下了一小块最好的肉塞到了他的嘴里,他不愿他在阴间做个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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