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二十四章 名声是拖累人的

周梅森Ctrl+D 收藏本站

小兔子暗暗感到欣喜,这短暂的歇息终于给他带来了偷窃的机会。他屏住呼吸,悄悄地挪到二牲口身边,用手顺着煤帮的底部慢慢向二牲口身后摸去,他终于摸到那块可爱的肉——那肉早已没有皮了,而且丁丁挂挂的。他试着用指甲去掐,没费多大的力气,便在那肉上掐下了一小块。那一小块儿肉有拇指般大小,他把它牢牢捏在手里,又将手紧贴着煤帮慢慢缩了回来。

他的心一阵狂跳,几乎要跳出胸口,他不知道这是因为过度紧张,还是由于偷窃成功所带来的兴奋,他瘦小的身躯在一阵阵地颤抖。

他将那一长条不规则的、看不清形状的肉塞到了嘴里,先在嘴里滚了几滚,用口中的涎水将肉漱了漱,把脏水吐出来,尔后,才开始用腮根的大牙狠命地咬住那块肉,缓慢而有力地咀嚼起来。他干涩的舌头立刻感觉到了马肉那鲜美而酸腥的肉汁,他感觉到那肉汁在急速地顺着他的喉管往下流。他不敢嚼出声响,他怕自己的举动被二牲口发现。他很有点紧张,他真担心这时候二牲口和他说话;只要一开口,他嘴里的肉就有暴露的可能。

二牲口累了,也许在打盹。

没人说话。

他决定多咀嚼一会儿,让那马肉的香美滋味在自己的口腔里多停留一会儿。可是,不知咋的,他一不小心,竟将那块马肉一骨碌地咽进了深深的喉管里,连点渣儿都没剩!

他伤心得几乎想哭。

这马肉的滋味太好了,实在太好了!太馋人了!他真想再品一品那鲜美的滋味,真想再好好地咀嚼一番……

能不能再偷一次?只偷一次!对,再偷一次,他想,他只偷一块,只偷一小块。这一次,他得让这一小块马肉长久地留在嘴里,慢慢咀嚼——并不往肚子里咽,让那肉汁儿在口腔里四处滚动,四处流溢,那该是一件多美的事呵!

他又一次鼓起了偷窃的勇气,默默地将那只肮脏的手顺着煤帮摸到了二牲口身后——可这时,他的手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好像,好像是另一个人的手!他心里猛地一惊,将手缩回了一半。

他想了一下,认为这是幻觉,是自己的过分紧张而产生的感官幻觉。

他再一次将手伸了出去……

这一次他确确实实地碰到了那只手!

那只手在软软的马肉上狠狠地掐着,根本没有理会他伸过来的手;这其中的道理很明显,那只同样肮脏的手,似乎在对他说:来吧,咱们一起干吧,反正二牲口不知道……

那只手是胡德斋从另一个方向伸过来的。

这时,小兔子却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可抑制的厌恶感,他感到羞愧,感到痛苦,他觉着自己简直是在犯罪!自己是怎么了?怎么干起这种卑劣的勾当?怎么竟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计起本家二哥来了?他突然意识到:在这场卑劣的勾当中,惟一吃亏的不是他,也不是胡德斋,而是二牲口,是老实、善良、有着六个孩子的二牲口!

他不能看着二牲口吃亏!他不能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计二牲口!他要偷,也只能一个人偷,决不能让姓胡的王八蛋占便宜!况且,为了洗刷自己,为了使二牲口也讨厌这个姓胡的王八蛋,他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再干下去!

他一把按住胡德斋的手尖叫起来:

“二哥!胡工头偷咱们的肉吃!”

二牲口警觉起来,抱在胸前的大手向身后的地上一按,一下子按住了两只手:一只是胡德斋的,一只是小兔子的。

二牲口火了,放开小兔子的手,一把扭住胡德斋,将胡德斋从地上拖了起来,挥拳扬脚就是一顿痛打,他边打边骂:

“婊子养的东西!早知这样,我一口肉也不给你吃!”

胡德斋嗷嗷直叫:

“二哥!我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二牲口打了一阵,停住了手,气呼呼地道:

“你他妈的敢再偷,我就掐死你!吃你的肉!”

“我改!我改了!”胡德斋嗫嚅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抬起头来,不甘心地道:“二哥,偷……偷肉的还有小兔子!”

小兔子心里极为紧张,可嘴上却大叫大嚷地道:

“你胡说!我没偷!没偷!”

二牲口对着胡德斋又是一脚:

“闭住你的臭嘴!小兔子要是偷了,会喊我抓你吗?小兔子!别嚷!二哥不信!”

小兔子一下子扑到二牲口怀里,呜呜地哭了,哭得很伤心、很动情、也很痛苦。他想,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以后再也不偷了,哪怕是活活饿死,也不偷了!

他不能算计二哥的性命,因为,他的性命是和二哥的性命紧紧联在一起的;二哥若是倒下了,他相信他即便不是饿死,也会被面前这个姓胡的王八蛋吃掉的!

他相信姓胡的在饿疯了的时候会吃人的!

遇见了这个姓胡的,不是他们的福气,而是他们的灾难,他们生命的希望并没有增加,反而向死亡悄悄逼近了。

小兔子恶毒地想,为了自己、为了二哥,他得设法给胡德斋制造一些麻烦,让他早一点滚蛋!他已成功地让胡德斋挨了二哥一顿揍,他得让二哥第二次、第三次揍他,直到把他揍跑为止;反正,得让他滚蛋——或者,干脆让他死在窑下!

三骡子胡福祥试图把压在他身上的两具尸体推开,可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没能推动。他的两只胳膊软绵绵的,仿佛不是他自己的。他只好拼足力气翻身,想翻过身后,从那两具尸体下爬将出来。

翻身也很困难,他正卡在两辆翻倒的煤车当中,一辆煤车的车轮就悬在他脑袋的上方,他用手去推尸体时,就触到了那个煤车轮。

这两辆翻倒的煤车和压在他身上的两具窑工的尸体救了他的命,他既没被爆炸的气浪抛到煤帮上打死,也没有被随爆炸而来的大火烧死,在不知昏迷了多长时间之后,他醒过来了,意识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他感到很惊奇——为自己的勇敢。他觉着自己十分伟大,简直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不是窑下这些命中注定的受难者,而是这些受难者的救星,他是代表胡贡爷、代表窑上的工友们前来拯救这些受难者的!他的胆量多大呀!竟不顾一切地带着一帮弟兄从窑上来到了窑下,竟一口气顺着主巷道蹿这么远!这其中还有一道长约十余米的火巷哩!他是怎么蹿过来的?这第二次爆炸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他回忆不起来了。现在,他只知道,他活着,他得赶快从这两节煤车皮中间,从这两具尸体下面脱身。

四周一片漆黑,一片寂静,只有夹杂着浓烈烟味的大巷风在紧一阵、慢一阵地刮着,那两辆煤车组成了一个窄窄的风道,风道中的风很大,使他迎着风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用手将自己头部上方的位置摸了摸,判断了一下周围的空间位置,然后,由左到右,猛地一翻身,变仰卧为俯卧。他伏在潮湿的地上喘息了一会儿,便慢慢地、小心地顺着两辆煤车之间的缝隙向前爬去。他刚开始爬动时,身上的两具尸体也随着缓缓移动起来,后来,煤车皮挡住了那两具尸体,他才得以从尸体下脱出身来。

他倚着煤车的车帮坐下了。

他感到口渴,仿佛嗓子里也起火冒烟了,他用舌头舔了舔嘴唇,马上发现,嘴唇也是干裂的,舌头上湿润的唾液一粘到唇上马上干了,那两片嘴唇简直像两块干旱的土地!

他需要水!他得立即想法找到水源。他知道:只要能走马车的大巷里都有排水沟,排水沟里有的是水,他可以喝个够。现在,他根据记忆判断着自己所处的位置——他眼下离主井井口最多七百米,他还在主巷道里,而主巷道的一侧是有排水沟的!

他开始向身体的左侧摸去,没摸两下,手便触到了煤壁上,他顺着煤壁摸到地下,结果没发现水沟。他又向右侧摸,也没摸到排水沟。摸的过程中,他奇怪地发现:这巷道很窄、很矮,而且巷道当中没有走马车的铁道。

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排水沟!

这里根本不是什么主巷道!

他的记忆欺骗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这肯定是出了点什么问题!他恍惚记得,在和工友们一起冲进主巷道时,他感到头晕、恶心,那么,是不是他晕倒之后,被工友们架到这个煤洞里来的?这个煤洞距大井主巷道有多远?他是不是还能活着爬上井去?

他突然感到极度的恐惧,这恐惧像一阵强大的电流,眨眼间便把他的精神击垮了。他暂时忘记了口渴,忘记了寻找排水沟的急迫感,颓然倚坐在煤帮上,几乎想放声大哭一场。

他好后悔呀!他为什么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偏要硬充好汉,跑到窑下来救人呢?他究竟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神通,凭什么来和窑下的死神较量?作为单个的人,能够抗拒得了这种灭顶的灾难么?他是上当了,上了胡贡爷的当,上了自己虚荣心的当,上了那种正义气氛的当!他根本没来得及好好思索一番,便急匆匆地下了窑,把自己的性命送到了死神的魔爪里!他还连带着这么多弟兄也送了命!

不错,他的一个看风门的儿子被埋在了地下,他是下来救他的,可他能救得了他么?儿子说不定早已死于爆炸,死于大火,死于冒顶,儿子的命运不是他这个做老子的能够安排的!

他知道了死神的厉害,也知道了在死神面前,他个人是无能为力的。他得放弃一切非分的念头,依靠自己的经验、自己的力量,爬上窑去。他管不了这么多,也不能管这么多了——纵然他能够领着几千窑工弟兄闹罢工,纵然他能在地面上呼风唤雨——而在这深深的地下,他却无法主宰任何一个人的命运,哪怕这人是他的儿子!

在地面上,他确实是个大英雄。民国七年,田家铺镇上发生霍乱,公司怕窑工们得病影响生产,就从外国传教士那里搞来了一些预防针,要求窑工区的男女老少人人打针。不料,这事却激怒了广大窑工,他们认为,这是公司害人的一个阴谋,于是,便推举了一个窑工代表团和公司交涉,当时,他就是那个代表团的总代表。交涉的结果是:公司坚持自己的立场。他火了,当天便领着大伙儿闹起了声势浩大的罢工,罢工持续了三天,迫使公司的打针阴谋未能得逞。民国八年三月,因公司各大柜延长工时,他又带着胡姓窑工狠狠地闹腾了一番,虽说由于田姓窑工的破坏,罢工没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胜利,可他的显赫大名却打出来了。

名声和义务、责任素常是联在一起的,正因其有了名声,他才在灾难发生时,义不容辞地率众下窑抢险;也正因为有了名声,他才步入了今日的绝境!

名声是拖累人的。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