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浴缸里的行长尸体以及小县城“疯婆子”的最后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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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蔓将姚秀花的身份证交给警察不久,白云市的各个交通要道便贴满了印着姚秀花的照片的寻人启示。

就在于小蔓认定姚秀花是被绑架,并把警官们的调查引到这上面来时,失踪了两天多的姚秀花却摇摇摆摆地在白云市显身了。这天下午,姚秀花两手空空气喘吁吁地走出长途汽车站,一眼便看到了迎面竖着的广告牌上由白云市公安局张贴的寻人启示。她慢慢地凑了过去,使劲睁大那双深藏在肉褶里的细眯的眼睛,呆呆地看着白纸黑字右下角上的自己,脸上不由露出了傻笑。

“你们是找不到我的。”她在心里得意地说着,又情不自禁地低头打量着自己的全身。寻人启示上的女人与站在对面的女人是多么地不同啊!姚秀花敢担保,就是火眼金睛的警察来到她跟前,也很难认出她这个虚肿滥胖的女人,跟寻人启示上的那个干瘦干瘦的女人,会是同一个人。

是的,身份证上的姚秀花已经在世界上消失了,永远地消失。眼前的这个姚秀花是谁,没人知道,连她自己都觉得很陌生。正月初一下午四点,在经过了一段耐心的等待之后,她终于认定于小蔓不会回来了,便决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她下床后,站在地上小试了一下拳脚,尽管满头冒汗,却没有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于是,她脱下睡衣,换上了那套肥大的酱色上衣和蓝色混纺裤子,她来到卫生间,认真仔细地洗了脸,梳了头,在台面上的大镜子前晃来晃去地照了半天。也许是心情极好的缘故,她居然对自己这身过时的打扮和仍显肥胖的身躯很满意。即将冲出牢笼的快感,让她浑身是胆。她先是来到于小蔓的房间,熟门熟路地拿走了这个女孩省吃俭用攒下来的一千五百块钱。在把那个红色人造革钱包装进衣兜时,她的内心隐隐地有些不安。但她没有别的选择,除了偷走于小蔓的钱,她想不出自己能在什么地方弄到钱。在天衣无缝地做完这件事后,她又穿着拖鞋,来到厨房,亲手为自己做了饭菜。饱餐一顿之后,她越发恣意妄为起来。看看外面的天色还早,索性打开电视机,看了一会儿电视节目。末了,又随手把于小蔓摆在茶几上的那张吴婧送给她的贺年卡揣进了衣袋里。贺年卡对她倒没什么用处,她只是觉得卡上的女孩挺好看,就顺手牵羊了。等到客厅里的光线渐渐变暗时,她才重新上楼,在卫生间里换上了旧皮鞋。当她穿戴整齐,用那条褪色的绿围巾包着头,遮着脸,战战兢兢又是颤颤巍巍地走出家门时,竟没有遇到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睛。她就这样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出了金玉别墅的大门。也许门口的保安看见了她,但只是把她当成来这儿串门的客人,而没有多看她一眼。走在街上的姚秀花就像一个入狱多年被释放的犯人。看着眼前陌生的面目全非的一切,她完全没了在家时的那份自信。她忐忑不安地沿着马路的边沿缓缓地走着,惟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在这条大街上没有一个人能认出她来。恐怕刘丽萍和王景方跟她走个对面,也会将她忽略过去。至于于小蔓会不会认出她,她不敢担保,因为这个女孩好久以来就不大正眼瞧她了。

从金玉别墅到玫瑰花园应该坐哪路车,她根本不清楚,但她又很害怕停下脚步,向行人打听。她知道自己的声音很特别,也很难听。因此,她没有勇气张口说话。此时,她仿佛又回到了刚来白云市时的情境中:自卑、怯懦、缩手缩脚,甚至不敢跟人讲话。她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了好久,直到突然间眼前华灯齐放,她才猛地一惊,倏地站住了,把身子靠在了路边的一堵墙上,大声喘息着。这时,她才有了一种疲惫的感觉。她的两腿有些发抖,心跳得厉害,身子也有点支撑不住了。但她不想就此罢休,她必须继续往前走,自离开那个家门后,她就没有回头路了。

在歇息了片刻之后,她的信心重新升腾起来。她又开始往前走了。

与几个年轻人擦身而过之后,她终于拦住了迎面走来的一个老年妇女,用怪怪的沙哑声音向她问路。

老年妇女看来是把她当成了一个病人,没有太在意她的嗓音,甚至没很好地看她一眼,就朝着不远处的一个公共汽车站牌指了指:“看到了吗?到那儿坐601路,在小清河站下车,别忘了啊!”说罢,就匆匆地走了。

姚秀花没有向这个办事周到的老年妇女道谢,倒不是她不想谢,而是担心对方会厌恶自己的声音。

面对着公共汽车离地半米的铁门,她心里颇有一番踌躇,她从没试过让双腿跨越这么高的障碍物。她暗暗懊悔自己的备战不周。但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她必须跨越,必须上车,没有他路可走。于是,她鼓足勇气抬起了腿。原来这很容易,很顺利地上了601路公共汽车后,她想。

在这个节日的晚上,路上的行人不多,乘车的人就更少了。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路灯,禁不住把右手伸到酱色外衣口袋里,把玩着那把玫瑰花园5号2号楼6层居室的钥匙。“也不知他们换了锁没有?”她用手指触摸着钥匙上的一排锯齿,心里暗自思忖着。

她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形下,找到这把当年不知由谁配制又是由谁送给她的钥匙的。正是这把钥匙,将她与世隔绝,像活死人一样年复一年地躺在床上……本来,像所有被她遗忘了的东西一样,她早已忘记将这把钥匙扔在了哪里。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有一天,她居然在自己躺着的大床下面的抽屉垫纸下摸到了这两把钥匙。她猜想当年她可能将钥匙放在了哪个衣袋里,后来的几个保姆中的一个,在整理她的衣物时,顺手取出钥匙,扔进了抽屉里……她不敢多想钥匙的事情,生怕分心,坐过了小清河站。

有那么一会儿,她专心致志地听着公共汽车的电子报站器,报告每一个站名。在她与世隔绝之前,公共汽车上还是靠售票员扯起嗓子报站名的,一不留神,就会坐过站。而现在的电子报站器,除了让她感到新奇,还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从小清河站准确无误地下车后,姚秀花只往前走了几十米远,眼前的景物便使她恍若又回到了那个秋天——玫瑰花园周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这里的一切留在她脑海里的印象犹如刀砍斧凿般地深刻。是的,她曾经遗忘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但当她试着去回忆往事时,玫瑰花园5号2号楼立时便清晰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在此后的日子里,她无数次地回想着那年秋天的情景,直到一点一滴都历历在目……

姚秀花急切地沿着玫瑰花园的高大院墙向前走着。很快地,她便看到了那座敞开着的大铁门,和铁门顶端挂着的红灯笼。她站在原地喘息了一小会儿,然后才努力挺直腰,心平气定地走了进去。一个年轻的门卫从大铁门旁的简易房里探出头,只是很随意地看了她一眼,便缩回头去。

原来这门卫并不可怕,这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没什么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她自己的怯懦。她想。当姚秀花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时,人生的种种顾虑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用不着担心人们的讥笑和嘲讽,取而代之的则是满不在乎。

姚秀花顺顺利利地用其中的一把钥匙打开了2号楼安着对讲机的电子防盗门。一股冷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吹过来,她禁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她连忙用手捂住嘴,听听四周却是静悄悄的,仿佛从来就没有人在这里住过。于是,她更加放心地借着楼道里的声控灯的光亮,开始往六楼上爬。

爬楼梯毕竟不是走平道,因此,她上一层,就要停下来喘息一会儿,等爬到了六楼,她已累得浑身直打哆嗦。她把身子靠在墙上,大口喘着气,等到身上的每一块赘肉都停止了颤抖,感觉两腿渐渐地有了力气时,她才走近房门口,将另一把钥匙捅进了钥匙孔里。钥匙孔随之转动起来。但她并不为之欣喜,却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寒冷。发生了那件事后,他们居然没换锁,他们根本不把她当回事,完全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也就是说,他们用我行我素来嘲弄她,羞辱她。此时此刻,尽管姚秀花愤怒到了极点,但她还是用这把钥匙打开了门。

屋里漆黑一片。刚从外面的灯光下走进来,她的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这黑暗,竟然什么也看不见。像楼道里一样,这儿也是寂静无声,没有一点人气。

也许他们早就不住这儿了。她站在客厅的门口想。觉得自己又一次受到了嘲弄。但她还是不甘心地借着窗外射进来的微弱光亮,找到了墙壁上的电灯开关。

天花板上的枝型吊灯亮了,客厅里霎时一片灯火通明。姚秀花使劲瞪大细眯的眼睛,环视着有些凌乱的客厅,于是,她便看到了扔在沙发上的男人的外衣裤、内衣裤、袜子和领带——这么说他们在这儿。她气忿忿地毫不客气地推开了卧室的门,令她震惊的是那张双人床上却是空荡荡的,被子和羊绒毯叠得整整齐齐,两个硕大的鸭绒枕头也平平展展地躺在床头上。当年,就是在这张床上,她看到了那最可耻的一幕。可这会儿,他们会在哪儿呢?在卫生间?隔壁的小房间?他们听到了开门声,知道是她来了,又要跟她捉迷藏,成心捉弄她?她不由怒火中烧,深吸一口气,猛地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王景方,我还活着,你给我出来!”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小,也许对方根本就不想理睬她,喊过之后,她侧耳聆听,竟然没有一点点回音。她越发恼怒了,浑身战颤着,又一次拼尽力气大声喊道:“王景方,你在哪儿,你和那个小娼妇猫在了哪儿?你给我出来!”像是为了嘲弄她,在她喊过之后,客厅里响起一阵嗡嗡的回声,却仍然没有一点动静。她站在那儿呆愣了片刻,狐疑地四处看着,最后,忍不住朝着虚掩着门的卫生间走去。

姚秀花在推开卫生间的门时,胸中仇恨加愤怒而升腾起的怒火烧得更旺了。这会儿,如果王景方或是刘丽萍正赤身裸体地躲在浴缸里,她要做的就不仅仅是堂而皇之地站在他们面前示威、痛骂,她肯定会扑上去,撕碎他们。然而,等她打开电灯开关,眯缝着小眼睛向浴缸看去时,不但没有扑过去,就连喊也喊不出来了,甚至两腿一软,整个身子随之瘫在了地上——是的,她看得真真切切,王景方就躺在浴缸里,而且是赤身裸体。但更确切地说,王景方是躺在血缸里,浴缸里的水是血红的,粉红色的浴缸也被染成了血红色。半个身子被泡在血水里的王景方,连露出水面的头和脸也像血葫芦似的,看不清个面目。

姚秀花被这场面吓昏过去了。本来就累得快要趴下的姚秀花在受到如此惊吓之后,立刻晕了过去。她像一堆没有灵魂没有支配能力的肥肉一样躺在了浴室里,和躺在浴缸里的王景方近在咫尺。很快地,在这硬梆梆且冰冷的地砖上,她便找到了感觉——恍恍惚惚地,她觉得自己正躺在金玉别墅的那张大床上,除了身上有点冷外,就是又困又乏。于是,她昏睡了过去。要不是冰冷的地砖激醒了她,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醒来。

姚秀花从地上爬起来,趔趔趄趄地跑出房门时,外面天色已是蒙蒙亮。

“我没杀他,我从来都没想过要杀他!我来这儿,只是想在回家之前吓唬吓唬他,骂他一顿解解气……”姚秀花就这样一路念叨着,半疯半癫、跌跌撞撞地下了楼。

走出电子防盗门,清晨的寒风霍地把姚秀花给吹醒了。她倏地站住脚,揉揉眼睛,将那条已退到了脑后的绿头巾往头上拉了拉,遮住了半个面孔,这才大着胆子朝门口走去。

此时,整个玫瑰花园还在沉睡中。门卫的简易房里也熄了灯。大铁门已上了锁,只有铁门中间的一个小便门开着。姚秀花看着那扇窗口似的小便门,踌躇再三,还是像只大笨熊一样弓着身子,挤了出去……

正月初二的上午,正当于小蔓和警官刘凯、马森为姚秀花的失踪心急如焚时,神情恍惚的姚秀花却步履蹒跚地踏上了回故乡的路。

在这段短暂的旅途中,坐在长途汽车上的姚秀花的头脑蓦地变得清醒起来,她居然记起了故乡——那个小县城里所有的人和事:中学时代的同学和老师,鞋厂的领导和同事,电影院卖票的小窗口,还有养父和养母……那时的日子多好啊,虽然有点千篇一律平淡无奇,但她却是像个人那样实实在在地活着。那时候她有名有姓,县城里熟悉和不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姚行长的女儿,她叫姚秀花。那时候,她和所有的人平等相处,没人歧视她,没人嘲笑她,更没人虐待她,每天每天,早晨,她骑在自行车上快快乐乐地去上班,晚上,卖完电影票后,就和同事一起到电影院看免费电影。那时候她无忧无虑,下班后,除了做做家务,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她操心……这样的生活如果能够继续该多好!是从哪一天开始,一切都变了?哦,不要往下想,不去想那个死人的事了。

回忆是多么亲切温馨,那逝去的一切,如今竟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于是,姚秀花便天真地想到了自己的人生将会从这里重新开始。

然而,当她走出长途汽车站,来到小县城的大街上时,神志却一下子变得模糊不清了。老天,我这是在哪儿?她看着眼前陌生的街道和陌生的行人,感到了说不出的惶惑和迷茫。她的家在哪儿?电影院在哪儿?过去的同学和同事在哪儿?她痴痴呆呆地站在马路边,连连地晃着肥硕的脑袋,不停地眨着细眯的眼睛。人流不息地从她面前走过,有人无意中向她投去一瞥,更多的人根本就无暇顾及她。人流中没人认出她来,她也没有从中认出任何一个过去的熟人。

“我是姚秀花!”她冲着人流禁不住喃喃说道。然而,她的自言自语很快就被喧嚣的人浪吞没了。有两行湿乎乎的东西从她的眼里流出来,她悲凉地想到她已经死了,死去很久了,人们早就把她遗忘了,那个叫姚秀花的女人无论在白云市还是在她的故乡,都已经不存在了。

姚秀花像游魂一样在小县城的街道上荡来荡去,遇到面孔和善的人,她就拦住人家问:你知道姚秀花家住哪儿吗?脾气好的人听了她的问话后,诧异地摇摇头;脾气不好的人,免不了要奚落她几句:你胡咧咧些啥呀!烦不烦哪!

一群背着书包的孩子跟在她的身后看热闹,朝着她扔小纸团。一个包了石子的小纸团打痛了她,于是,她愤怒了,从马路边抓起一把果皮类的垃圾,回头朝孩扔去。孩子们喊着笑着跑开了,她往前追了几步,就又站在原地不动了。

她拼命挣扎着,企图在混乱的记忆中理清家的位置,但越想脑子里越是一片混沌:她便又像发动起来的机器一样,两腿艰难地往前挪着,走过一条条街巷,用她那双细眯的眼睛寻找着。她想,她必须找到自己的家,只要回到家里,她就什么都不怕了,她中断了的生活还可以从这里重新开始,像从前一样,快活地骑着自行车去电影院上班……可那个叫姚秀花的女人的家在哪儿呢?她找啊找啊,在一排排一模一样的高大楼房中穿行着,很快地,她便迷失在其中,精神变得越来越恍惚。后来,她的两条腿变得像棍子一样僵硬,再也走不动了,便晃到离长途汽车站不远的小旅馆里。小旅馆的老板娘看她像个傻子,临时把二十块钱一天的客房改成了二百块,并让服务员把她带到一间又潮又脏的房间里住宿。

不过,那会儿,神志陷入了迷乱的姚秀花早分不清什么孬好了。她用偷来的钱毫不怜惜地付了房费,尔后,坐在小旅馆肮脏的饭厅里,狼吞虎咽地吃着老板娘施舍的又干又硬的冷馒头,喝着自来水,那贪吃的怪相,让老板娘和服务员们站成一排取笑她,公开喊她是“老傻瓜、大肥猪”。而她自己则时不时地冲人傻笑着,此时的姚秀花真的跟街上那些流浪的傻子没什么两样。如果说还有一点区别的话,那就是她的穿戴比较整齐干净,口袋里有钱,还能付得起房费。这天夜里,贪心的老板娘在她睡下之后,又从她的衣袋里翻出那个红人造革钱包,取走了里面所有的百元钞票,只给她留下几十元零钱。老板娘还取走了她衣袋里的贺年卡,不为别的,也是因为卡上的女孩挺漂亮,她决定把这张贺年卡留给上小学的女儿玩。还好,在县城里没有找到家的姚秀花,最终还记得回白云市的路。而且,一走出长途汽车站的出站口,她竟什么都想起来了。她站在广告牌前饶有兴趣地看着公安局的“寻人启示”,眼前又开始晃动着一个个逝去的姚秀花的身影——那个精瘦干瘪的女人怎么变成了这个肥猪样?她在这样问着自己的时候,丈夫王景方的那张阔脸便挤进了她的脑海。是的,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她。当年,为了攀着养父的权势往上爬,他娶了她,并忍气吞声地为养父母当了几年长工;后来,他的愿望实现了,就开始扬眉吐气了,一跃成了她的主人,千方百计地奴役她。不错,他从没打过她,也没骂过她,更没像陈世美那样抛弃她。尤其她刚进城那些日子,他还带着她这个乡巴佬参加舞会,出席各种宴会,把她介绍给一些名人和要人,俨然就是一个模范丈夫,可现在回忆起来,正是那些舞会和宴会、要人和名人彻底摧垮了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她这棵本来就面黄肌瘦的野草在万花丛中很快枯萎,那强烈的对比让她自卑得无地自容,她尚存的一点自尊和自信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用不着费半点口舌,他就彻底制服了她。自此,她就成了他的奴隶,任他摆布,直到有一天,她像死人一样躺在那张停尸床上……即使她变成一堆废物,他依然没有放过她,甚至还为她请来保姆,用好吃好喝来善待她……

霍地,姚秀花猛一抬头,看到王景方从广告牌的后面走了出来,他身穿笔挺的西服,脖子上系着崭新的领带,脚蹬锃亮的皮鞋,全身一尘不染,大背头梳得一丝不乱,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一步步朝她走来。

“他已经死了,是被人杀死的,我亲眼看到的。”姚秀花目瞪口呆地看着越走越近的王景方,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旁边围观的人喃喃着。

“她就是姚秀花,就是寻人启示上的这个人!”离着姚秀花还有几米远的距离,王景方突然冲着人群大声喊道,并飞快地从西服口袋里取出了一把刀,朝着姚秀花猛扑过来……

“杀人啦!杀人啦!——”姚秀花也不知从哪儿来了一股力量,竟然不顾一切地奔跑起来。

“那人喊什么?”

“疯婆子。一个疯婆子在说疯话!”

人们望着渐去渐远的姚秀花的背影说。

这是姚秀花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背影。

正月初四的傍晚,有人在长途汽车站北边的一个池塘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就像飞蛾扑火一样,一路狂奔着,为躲避丈夫王景方的追杀而跳进了这座池塘。

于是,一直在电话机旁等待绑匪索要赎金的于小蔓,等来的便是姚秀花已被淹死的消息。

姚秀花死后的第二天上午,刘凯和马森带于小蔓去停尸房辨认尸体。其实,这完全是多余的,只需说说死者特征,于小蔓就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法律就是法律,每一道程序都必须一丝不苟地完成。尽管,在停尸房里那匆匆地一瞥,让于小蔓禁不住心惊肉跳,但她还是硬着头皮照两个警官的吩咐做了。

不过,死去的姚秀花完全没有于小蔓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她是被水呛死的,尸体又是马上被发现的,因此,脸上的表情并不比她睡在金玉别墅的床上难看多少。

“她是被绑匪扔进了池塘吗?”走出停尸房后,于小蔓问两个警官。

“她的死因暂时还不清楚。不过,经法医检验,她身上没有伤,也没有留下任何搏斗过的痕迹。”刘凯说。

“那她怎么会被淹死?”于小蔓又问。

“这的确是个谜。那个池塘的水很浅,还不足一米深。如果绑匪下毒手,不会那么傻,把她扔在这样一个按常理根本淹不死人,也极容易被人发现的小池塘里。”马森说。

“这真奇怪呀!”于小蔓眨着眼睛,脸上露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

“负责此案的两个警官正在加紧调查,我想很快就会查出眉目的。”三人走到停在门口的警车前时,刘凯像是突然想起来了,将手里提着的一个尼龙袋打开,从中取出一个装在塑料袋里的圆圆的带拉链的鼓鼓囊囊的红人造革钱包,递给于小蔓:“你以前见过这个钱包吗?它是从你家阿姨的衣袋里找到的。由于在水里浸泡的时间较短,钱包里的钱一点也没受损。”

于小蔓惊讶地看着刘凯手里的红人造革钱包,先是不敢相信地眨着眼睛,继而便大声地喊道:“这钱包是我的,是我的!”

“怎么……?”两个警官同时把目光集中到了于小蔓的身上。“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我上中学时,我爸爸给我买了装饭票的。来到这儿,我又用它保存每月的工钱。这个钱包怎么会在她手里?”于小蔓又急又气地夺过钱包,打开拉链,数了数里面剩下的钱,“她花光了我惟一的一点积蓄,里面就剩下二十几块钱。可原本有一千五百块呀!”于小蔓边说着边伤心地哭了起来。

“你把钱包放在了哪儿?”两个警官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就又把于小蔓带回了刑侦大队的办公室问话。

“一直放在我卧室衣柜上格的一个小包袱里。”

“都有谁知道你把钱放在了那里。”

“没人知道。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姚秀花失踪后,你发现衣柜被翻动了吗?”

“没有。那天我和你们一起检查来着,衣柜里的东西都摆放得好好的,不像是有人动过。”

“这就怪了。哪儿都没动,钱包怎么会到了姚秀花手里。这只有一个可能,是姚秀花偷走了你的钱包,绑匪拿走你的钱包,肯定会把你的衣柜翻得乱七八糟。”

“我家阿姨能干这种事?”于小蔓又是摇头,又是皱眉,她怎么也无法相信,姚秀花会在人不知神不觉的情形下,偷了自己的钱包。

“这案子越来越复杂了。”马森说。

刘凯却若有所思地说:“也许这案子由此开始变得简单了。只要能证明这个钱包是姚秀花偷的,那所谓的绑匪就该是子虚乌有了。”他说着,又把红钱包从于小蔓的手里拿过来,“我看这个案子该从这个钱包入手调查。看来它还得在我们这儿保存一段时间,等查清后,再还给你。”

于小蔓仍深陷在失去惟一的积蓄的恐慌中。这几天,她已花完了原先买东西剩下的随手扔在客厅抽屉里的所有零钱,她一直以为那个红钱包还安安稳稳地躺在衣柜里,想不到……现在,她已是身无分文,一贫如洗了,甚至比她刚来白云市时还要穷。

“走吧,我们送你回家!”马森对呆呆愣愣的于小蔓说。

于小蔓这才抬起头,可怜巴巴地带着哭音说:“我不想回去了。再说,那也不是我的家。我得赶紧到小广场去找活干。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

马森从警服上衣的小口袋里掏出两张五十元的钞票塞到于小蔓的手里。

“不,我不能要你的钱!”于小蔓慌忙把钱放到办公桌上。

“这钱你先用着,等你找到工作,挣了钱再还我。不过,眼下你还不能离开金玉别墅,我们破案时,随时会找你了解情况。”马森再次把钱塞到于小蔓的手里。

听说是借钱,于小蔓便把钱收下了。

她跟在刘凯和马森身后,来到刑侦大队停车场。看着眼前的警车,想到又要一个人回到那个令人恐怖的家,于小蔓胆怯了。这时,她又想起了刘丽萍,眼下刘丽萍是白云市惟一能帮助她的人了。因此,她站在车门口,心事重重地问刘凯:“你们还没找到我刘姐吗?”

“没有。恐怕我们在国内已找不到她了。”

“怎么?刘姐也失踪了?”于小蔓心有余悸地看着两个警官。

“她没有失踪。应该说是逃跑了。早在正月初一的晚上,她就坐上了飞往香港的飞机,至于她人现在在哪儿,目前还不清楚。”

“天哪!”于小蔓惊叹一声。这消息在她听起来比姚秀花的失踪和王景方的死更加突然,打击也更大,“你们没弄错吧?”过了一会儿,她仍不敢相信地问。

“我们在机场查了登机名单,她的名字排在第一位。”

“她为什么要……走?”于小蔓那双还带着稚气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迷惑。

“她可能涉嫌一起经济犯罪。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

“她……犯罪?”于小蔓听着两个警官的话,觉得就像是在梦中一样不真实。

“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也不多,一切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三人坐进警车后,刘凯又问于小蔓:“初一那天晚上,她送你回家时,什么都没跟你讲吗?”

听刘凯这样问,于小蔓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她猛地想起了刘丽萍让她暂放在家里的那个小红皮箱。从把皮箱拿进屋到现在,她始终没把它当回事儿,认为它只是一个平常的箱子,刘丽萍暂把它放在这儿,随时都会来取的。可此时此刻,在得知刘丽萍已于当天晚上去了香港的消息后,于小蔓对皮箱便不能等闲视之了。这时她才想到,皮箱里肯定有“内容”,否则,刘丽萍不会无缘无故把它遗忘在她那儿的。在经过了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于小蔓拿定主意等回去查看了皮箱里的“内容”再说。

“没有。她和我分手时,跟往常没什么两样,真的很随便。”于小蔓故意放缓语速说,但她的心里依然很紧张。

“她早在春节前就订好了机票。她的逃走是有预谋的。”

“钱哥,也就是她的丈夫知道她要逃走吗?”于小蔓把话题引开了。

“我们去过她家。钱春阳对此一问三不知。这样的男人活得也真是窝囊,连老婆丢了都不知道。不过,他讲的也许是假话。”

“我听阿慧说,刘姐除了供他花钱,并不拿他当回事。就连钱哥和别的女人好,刘姐也不在乎。”

坐在驾驶室里的马森忍不住笑了起来:“有意思!小蔓,对刘丽萍和钱春阳,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还听阿慧说,他们经常吵架,吵完了,钱哥就给刘姐道歉。”

“知道他们为什么吵架吗?”

“好像是因为妒忌吧!刘姐谈生意,经常住在外面,钱哥就受不了。”

“哦,原来是这样。”

警车在金玉别墅门口的马路边停了下来。刘凯和马森也随着于小蔓下了车。

从姚秀花身上找到的这个红色塑料钱包,使刘凯的情绪大振,他让于小蔓打开家门,立刻和马森一起跑上楼,又里里地仔细搜索了一遍。

两个警官在楼上搜索的当儿,于小蔓则心神不定地站在楼下的沙发前。她很害怕刘凯或是马森突然提出搜查楼下,那样一来,她漫不经心放在沙发下面的小红皮箱就要露馅了。

还好,警官们在楼上的搜查似乎很有收获,因此楼下便得到了赦免。临出门时,刘凯胸有成竹地对于小蔓说:“你家阿姨的案子很快就会有眉目了。等这个案子一结束,你马上就可以出去找工作了。”

而此时的于小蔓早已不把这些放在心上了。她恨不能马上把两个警官关到门外,立刻打开皮箱。

亲爱的小蔓,我的小妹妹,好妹妹:

这是刘丽萍留给于小蔓的那封信的开头,这样的开头,充满了刘丽萍以往的风格,让于小蔓如见其人,仿佛嘴巴甜甜的刘丽萍正站在她的面前,热情似火地看着她。

还没等两个警官走出金玉别墅的大门口,于小蔓就迫不及待地从沙发下面拖出那只箱子。她原以为箱子是上了锁的,可仔细一看,锁只是挂在了上面,锁环对住锁眼,却并没有按下去。

这封长信是放在小红皮箱的最上面的,信的下面则整整齐齐地码着五十捆带有银行封套的人民币,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由于信封上写着于小蔓的名字,因此,于小蔓一打开箱子,首先看到的便是这封信。

她接着读了下去。

等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漂泊在异国他乡了。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没有办法,我只能这样做。我是在决定离开白云离开这个国家的前一天,给你写这封信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惟一可以信任可以交心的人。

读到这儿,于小蔓已被刘丽萍信中流露的真情感动得满脸是泪了。

作为一个年过三十的女人,离开自己的故土,并不是件多么值得高兴的事。何况,我连一句英语都不懂。可我还是不得不走。不过,除了超超,我已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他真的很可怜,小小年纪,就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苦孩子。所以,我决定把超超托付给你。箱子下面的钱,你可用它租套好一点的房子,将超超接到白云与你同住,你给他找个好一点的保姆,我敢保证,他不会拖累你的。我姐姐早就不想要这个孩子了,我这一走,超超成了没娘的孩子,就更讨人嫌了。我走后,表嫂那里也就断绝了经济来源,她是不会再雇你当保姆的。租下房子之后,就找一个好学校去读书吧!你刚来时,我就答应送你到学校念书,现在看来,该是你实现这一愿望的时候了。遗憾的是我不能亲自送你去学校了,请你体谅我的难处。自你走进这个家后,我一直是把你当自己的亲妹妹看待的,相信你也把我当成了自己的亲姐姐。我们两个都过早地没了亲人,所以,只能互相照应了。从今以后,你就是超超的亲小姨,替我照看好这个孩子,我会感激你一辈子的。我知道你是个很有责任感的姑娘,又有主见,所以,把超超交给你,我很放心。

希望这点钱能帮你过上新的生活。

好了,就写到这里了。我心里很乱!

信的下面既没有署名,也没有日期。于小蔓连续把这封信读了两遍。有几句话,她怎么也弄不懂。

“我走后,表嫂那里也就断了经济来源。”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刘丽萍出走前,就知道表哥王景方已被害?还有,超超怎么成了没爹没娘的苦孩子?他的父亲钱春阳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手捧这封信,于小蔓陷入了久久地沉思之中。

她不想把这些告诉警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当然,这钱是刘丽萍留给她和超超的,她完全有理由心安理得地接受。只是,一想到警官们说的“刘丽萍的出逃与一起经济犯罪有关”,她又不那么自信了。如果这钱是刘丽萍的非法所得,她留下这些钱,岂不也是在犯罪吗?

于小蔓把那封信按原样放到了箱子上面,轻轻地合上了箱盖,重新把箱子塞在了沙发下面,一时没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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