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转开,他提起前些时有老兵乞讨的事。
“那几天我跟着老兵乞丐,想劝劝他们,算了,别给国家现眼,也别给自己现眼。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工人不都得下岗?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不讲道理了不是?我说咱别跟美国退伍老兵学,当叫花子,满大街出丑,倒是出了国家丑了,不更出自个儿丑吗?”
“你这么劝他们的?”
“嗯。”
“他们怎么说?”
“他们揍了我一顿。他们正没处撒气呢。我这只假手救了我的命。”他把戴白线手套的胶皮手从衣袋里拿出来,晃了一晃,又揣回去。那个破了洞的塑料手大概被淘汰了,它可比旧螺丝钉更没用,“他们看到我一样也上去过,下来都不齐全了,就算了,不揍了。”
以这样的思路让他自己想开,我无语。
刘峰突然又问:“小林现在一个人?”
我说是一个人。
“过得咋样?”
我记得刚才告诉他了,过得还行,给富豪看守空房子,活儿轻,挣得不错。但那番介绍似乎没让他满意。也许他想听我说,丁丁过得不好,寂寞,异乡异客,老无所依。也许他想听听细节,有色彩,生动点儿,比如她穿什么戴什么,胖了瘦了眼睛是否老花了。我拿出手机,打开聚会时拍的照片。
我用手指划拉着小屏幕,喏,这是丁丁,这是我,这是小郝……刘峰静静地看着,脸上带着静静的微笑。
我没有等到那个教西藏舞的沈老师回来,看见刘峰神情钝了,想到化疗的损耗我们健康人不可估量,所以赶紧起身告辞。临走我给他写下我家住址,他掏出老花镜,辨认一番说:“离这儿不远。”其实我们都住在同一条发臭的干枯河道旁边,他在北头,我在南头。我发现他老花镜的度数极高,把他的单眼皮眼睛放得老大。
他送我到门厅里。我看见门口右侧有个放信件和报纸以及钥匙的木头挂箱,红色油漆,还雕了花鸟,工艺细致,带点儿乡村情趣,刘峰的左手也被他训练得这样灵巧,瞧这番雕刻手艺。我趁他给我开门,把装着三万块钱和一张慰问卡片的信封放进了红色挂箱。
我开着车,想到那个红色雕花的小木箱。它去除了刘峰生活生命的灰白,证明他还有那份兴致,那份闲心,给日子添点儿亮色,给他的女人添加一点意外。我想到四十年前,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再一想,我醒悟到,他那么高度的老花眼,一定看不清我手机小屏幕上的照片。他当时为什么不戴老花镜?他不想看清楚林丁丁吗?他难道不好奇曾经让他爱得剧痛的女子几十年后变成了什么样子?我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不来参加聚会,首先是参加不动——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此刻我发现自己看见的红绿灯像是掉进了水里;我哭得那么痛。刘峰对林丁丁的爱使我也多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