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东方魔水”是如何变味的 【新新观察】值得检讨的“三水策略”

吴晓波Ctrl+D 收藏本站

在2000年前后的“国退民进”中,很多地方政府在出售企业的时候,选择了“宁予外客,不予家人”的策略。其原因有3个:一是担心经营层上下联手,难以控制;二是为了避嫌,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三是利益纠缠,难以均衡,索性卖给外来客。健力宝的产权变革便是很典型的一例。自始至终,三水市政府并没有搞垮健力宝的意图,它试图秉持的也是让企业平稳过渡的原则。然而在策略的选择上,由于缺乏经验,则出现了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其摇摆反复也最终成为一家大好企业被折腾至衰亡险境的原因之一

策略一:“先天”性不信任创业团队。

对李经纬团队的先天性不信任,是健力宝危机的起点。或许因为有所顾忌等原因,三水市政府与李经纬从来没有就这种“不信任”进行过坦诚的对话。这种“心照不宣”的内心对抗,渐渐弥漫成了一股很不正常的氛围,最终影响到了双方的所有决策和举措

策略二:过分轻信张海。

三水市政府与张海素昧平生,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签订了出售协议,而且跟李经纬毫无商量,这其中已颇有赌气的成分在内。正如《财经》杂志在后来的调查中所发现的:“如此巨额资产出让,政府一方既未请财务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亦未对买家的资信进行调查。交易过程更是暗箱操作,长期秘而不宣。”

策略三:在对大股东的支持上摇摆不定。

在张海被撤职之后,三水区政府的立场摇摆在张海和祝维沙之间,时而倾向前者,时而支持后者,造成新闻舆论上的疑惑和决策层的分裂、动荡

策略四:在战略投资商的引进上优柔寡断。

自张海之后,从商业利益和资源整合的角度来看,让统一集团收购健力宝无疑是比较合适的一个选择。然而,面对经销商的激烈反弹,三水区政府无法进行理性地说服,畏而退之,丧失了一个适时拯救健力宝的机会

策略五:以小股东身份驱逐大股东。

在“一朝被蛇咬”之后,三水区政府对外来的民间资本再也不信任了。当张海团队与李志达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三水区政府以8.9%的小股东强势抵制后者的进入,并不惜动用公权力,查封公司账户,将李志达一系人马“礼送出境”。此举,在国内舆论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被指为无视大股东的权益,在合法性上颇有可议之处。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评论说:“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政府直接介入都是不合法的,这种介入不仅破坏了第一次交易的合法性,而且使政府主导下的第二次交易不合法。”

策略六:难以自圆的“体外循环”。

在驱逐李志达后,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心急如焚的三水区政府以小股东身份接管健力宝,并且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的国有独资贸易公司——公司法人还是三水区的区长,全面承担企业的销售任务,将营销利润都留存在该公司。这种“体外循环”的方式,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且不利于健力宝的正常运营

策略七:对李经纬的处理暧昧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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