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的大门被一根粗大的圆木顶住,风雨给阻隔在门外。
没有了驿车,没有了马匹,谁也无法离开这里,耽搁在客栈中的人们倒似是一下子亲近了许多。
“在下叶十,本是出来打猎,没想到与诸位有缘相会。”叶十朋知道自己的名声太大,往往引来闲人不必要的纠缠,便只报了“叶十”。好在长安人一向喜欢以亲族中的排行相称,听者会以为他在家中排行第十。
“幸会,幸会,哈哈,哈哈。”
二十几铺席的大房间,以往一定是过往官员用餐的地方,如今只有几个人在吃饭。一张长食几上显然是夫妻二人,男人五十五、六岁的年纪,须发花白,装束举止像个有钱人的样子,讲起话来口中呵呵,不住地笑。“在下卢嗣宗,内人侯氏。在下虽说生长在长安,近十来年一直在南边。叶兄想必是长安人,不知长安近来如何?平康坊还是那么红火么?”平康坊是长安最著名的歌台妓馆聚集地,是男人们风流快活的销金窝。
坐在他身边的妇人显然是卢嗣宗的原配,容颜老去,却衣饰昂贵。听卢嗣宗提起“平康坊”三字,便毫不掩饰地狠狠盯了他一眼,口中念念有辞道:“南无阿弥陀佛,大德大能的药师菩萨,快让平康坊中的妖孽变做牛马恶畜,让每一个近她们身的男人烂了臊根……。”她一边念叨着,一边站起身来,举着手中的佛珠在卢嗣宗的头上、腿边不住地比划。
听这妇人咒得恶毒,一向胆大的叶十朋不知是当真感到恐惧,还是雨湿衣寒,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从侯氏的举止上叶十朋看出,这妇人不单单是一个笃信佛教的愚妇,她的行动中显然有崇信鬼道者的执着和魇胜、恶诅者的诡谲。
叶十朋想,有必要的话应该提醒这位卢嗣宗一句,京城不比外郡,崇信鬼道,施行魇胜、诅咒等行为在皇上居住的京城之中被严厉禁止,一经发现,便可能是抄家灭门罪过。
侯氏折腾了一阵之后,又对刚刚端菜进门的仆人语含厌恶道:“老何,老爷路上受了风寒,又在讲胡话了。等一会儿给老爷把药煮上,临睡时好吃。”
“是。”老何佝偻着肩背,胡须花白。他放下手中的肉羹,背转身去偷偷地用袖头擦去了唇上的清鼻涕。
这老何才真正是受了风寒症了。叶十朋走向另一席时暗想。
与卢怀嗣一家隔得好远,有一个身材纤巧的少年独自正襟跪坐在那里,面前一碗菜汤,手中一只面饼,却吃得斯斯文文,有条不紊。
“这位兄台,敢问高姓大名?”叶十朋很客气地叉手一礼。方才侯氏的一番恶诅,搅坏了叶十朋的心绪,他乐得赶紧离开那个妇人。
“叶兄客气,在下姓范,只有个小名叫多心。”少年叉手回礼时倒也庄重大方,只是声音清稚,似是还没有脱了童音。他的官话讲得不大好,带有浓重的岭南口音。
近前来看,叶十朋发现,这是个容貌清隽可喜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只是一双凤眼幽幽地,深不见底。
“多心?这名字不错。”叶十朋就近跪坐在多心身旁的坐席上,拉过一只用饭的矮几放在面前。“我坐这里不介意吧?”
“请便。”一滴水珠从顶棚上落了下,在多心的肩头溅开来。多心看了一眼肩头,便向一边挪了一挪,兀自一小块一小块地将面饼送入口中,像是什么事也未发生一般。
“房子太老了,漏雨是常事。”卢嗣宗含笑对多心道。“请过来坐吧。”
“多谢,不必了。”
这个多心的身份叫人费猜解,叶十朋从职业的习惯上出发,总是喜欢弄清他周围所有的人的底细。多心光着头挽了个发髻,不像是读书人;身上一件圆领胡服,却是青色细布制成的,这也说明他多半不是讲求衣着的游手好闲之徒。从多心肩头飞溅的水花上,叶十朋发现,多心的长衫里面一定穿一件像短比甲一样的护心皮铠,否则,水花不会溅得这么远。但他穿着一双灰布袜的小巧的双脚却也告诉叶十朋,多心不会是个兵士或者暗探之类的人物。
又一滴水珠落下来。多心取过身边的背囊放到了一张矮几上。他的手太过纤巧了,虽然是烛光下看不清楚,但皮肤一定相当的细腻,只是,那只背囊显然份量不轻,多心却只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来提去。
叶十朋用力摇了摇头。
五福将叶十朋的酒饭送了过来,一大壶烫得滚热的老酒,一大盘用大蒜、茴香、干辣椒与大枣烧制的牛肉香气扑鼻,另外,还有一只蒸得稀烂的肥鸡装在瓦盆中,另一只小些的盆中是切得小指般粗细的盐渍小胡瓜,碧绿酥脆,着实诱人。
“这房子够破的,可厨子的手艺还不错。雨要是连着下上几天,住在这里倒也不会饿着。”叶十朋未曾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能有如此的好菜。
“这是小人自己烧的,您老赏脸。如意姑娘这就下来。”五福提着木托盘退了下去。
酒筛到白瓷碗中,红滟滟地,香气氤氲,中人欲醉,是真正的除年美酒。这种酒在长安城中的大酒楼里,最少也要五百钱一壶。
叶十朋送到多心面前的酒碗被谦逊地推了回来,俩人都没有讲话。叶十朋又取过一只碗,用竹箸穿起几块牛肉,又连胸带翅地撕了半只肥鸡,送到多心的面前,口中叹道:“实在是抱歉,这鸡臀得留给我的同伴,那丫头一向有个怪想法,认为吃哪补哪。”
多心抬起衣袖掩住口鼻,扑嗤一声笑了出来。终于,他接过了肉碗。“多谢。”便背转过身去,从衣襟下摸出一柄与他的衣饰极不相称的华贵的银柄、银鞘的小刀,将牛肉切开,仔细而又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好酒。”一碗滚烫的热酒下肚,身上的寒气驱出了大半。叶十朋是个知足常乐的人,他觉得今日遭遇这场大雨,却有可能带来两天难得的休息。
“我平日给你买的酒不好么?”一声娇嗔,如意穿了一件绣满红花绿叶的宽大丝裙闯了进来,丝裙长长的下摆盖住了她的脚面,而她耳上的一对价值不菲的珠环却到了跟在她身后的五福嫂耳上。
介绍与众人相见之后,如意拉住坐在近旁的多心道:“小兄弟,把你的几子拼过来,多一点人吃饭热闹些。”如意的城府与机心一向都是用在正事上,平日里她的样子简直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傻姑娘。但劝人吃酒的本领却是她的拿手好戏,比竟她是波斯酒店主的女儿。
卢嗣宗夫妇也在饮酒,只是侯氏不住地支使仆人老何干这干那,而且没有一件事情让她满意。她那聒噪刺耳的嗓音,与喋喋不休,刻薄如刺的舌头搅扰了房中安乐的气氛。
“好兄弟,你猜什么样的人舌头上会长疔?”如意已经灌下多心一碗酒,她自己也吃了不少。“就是那种事事都觉得不如意,以为天下没有一个人对得起她的人。”她将一只手亲热地搭在多心的肩上,在多心耳边吃吃地笑道。
如意的这种举止,在大唐的土地上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开元之后,年轻的皇上登基,给天下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与乐观情绪,人世间的风气也为之一变,宽容与和乐成为人们生活的准则,所以,像如意这样一个没有出嫁的姑娘对比她年少的男孩表现得亲热,甚至有些放肆,通常是被当作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来看。
卢嗣宗已经吃了许多酒,有些面酣耳热了,两只湿润的眼睛满含艳羡地盯在如意身上。
侯氏似是听到了如意的言语,她那薄如一线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满是恶意的眼风不住地瞟过来,她似是在握有数珠的手掌中画了些什么,然后用那只手在颈后作势一拧。
“哎呦。”如意用手按住后颈高叫一声。“一只虫子。”她的手掌心中果然多了一只黑黑的甲虫。
多心向卢宗嗣妇夫望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叶十朋在想,这侯氏如果到长安住在自己的管区,弄不好会是卢嗣宗败家的祸根。
门外飘来一阵药香,想必是老何在替他的主人熬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