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金吾卫大将军派给叶十朋的助手是金吾卫中最常见的那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由于长安是大唐朝的西京,关系到大唐在各国使节、商旅眼中的形象,所以,担任都城治安的金吾卫必须得出身高贵或豪富,人也要长得高大漂亮。
“十爷,日后全仗您照应。”周洛然在纯正的长安官话中有意夹杂着几分俏皮的长安土腔,亲热地把住叶十朋的手臂,全然一副京中纨绔的那种自来熟的神气。
这种人叶十朋见得多了,他们倒并不都是坏人,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些好心肠的大孩子,只是自幼受宠,没有遭受过挫折,所以有些个自怜自爱、大大咧咧、以自我为中心罢了。这让一切全靠自己的叶十朋感到有些不快,但他又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小子是个有眼力、懂世故的人,因为,如果周洛然要用尊称称呼叶十朋,他应称之为“十郎”,但这里边又有一个难题,就是周洛然的官职比叶十朋高两阶,是个旅帅,这样一来,用正式的尊称就与朝廷名器不合了,所以,周洛然跟着长安下层的人们称叶十朋为“十爷”,就抛开官职,只论朋友,以年齿分大小,否则,叶十朋倒应当反过来向他行礼才是。
“十爷,早听说你在长安所有探子中是这一份的。”周洛然让叶十朋看到他伸出来的拇指,也不经意地露出了腕上贵重的红珊瑚手串。“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现在就开始。”
左金吾卫衙门是长安城中极有限的几个大门开在大街上的地方。长安城每晚从酉时末开始宵禁,一年中只有上元夜一晚开禁,平日里,任何一个胆敢夜间在大街上行走的人都犯下了夜行大罪,而执行巡夜任务的就是金吾卫,所以,金吾卫的大门开在了大街上,便于金吾卫的兵士和暗探夜间出入方便。当然,在八百声催行鼓敲过之后,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全部紧紧关闭并由坊丁把守,人们此时倒是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坊中行走。
左金吾卫衙门就在皇城东面的永兴坊,大门开在了兴安门大街上。叶十朋与周洛然沿兴安门大街向南,走过崇仁坊折而向东,街南面是长安城最奢侈,最刺激,也最费钱的欢乐窝——平康坊。走过平康坊这段路,前面就是东市北街了。
在没有人犯被处死的日子里,这条宽阔如广场般的街道是一个极不稳定的集市,挤满了各种各样买卖零碎物件和闲荡的人,这种闲汉京城里面最多。叶十朋发现今天这里虽然依旧挤满了人,却失去了往日那种令人亢奋的热情,以及扑面而来的谀辞。是的,今天这里少了那些满街乱跑的乞丐,皇上下旨将城中所有的乞丐驱逐出城。真让人想不到,当人们失去了这些往日最令人厌恶的叫花子时,方才发现,他们才是这里真正的魅力和热闹。
叶十朋把周洛然领到了东市北街的兰熏馆。这是一家并不算豪华的浴馆,他站在玄关,掀起里间厚厚的棉门帘,喊了一声,就从里面钻出一个身着单衣,扯了一块毛毡披在身上的汉子。
“十爷,今儿个来的早。”这人三十来岁,细眉细眼,面上的皮肤松弛白晰,讲话也是细声细气。周洛然知道,这是那些被阉割之后却没有选进宫中的寺人,这种人只有两种前途,出家或在浴馆里当个提水搓背的侍者。
“我们一会儿再过来。”说着,叶十朋对着那人耳语了几句,那人一个劲地点头。“您老人家放心,您放心。”
那人趿上一双棠木屐送他们到玄关门口时,轻巧地伸手拉住叶十朋的袖子,悄悄道:“上次那批货都出手了,托您老人家福,利市不小。现在钱倒下来了,您看……”
“去买几车黄麻。”叶十朋头也没回便道。
与兰熏馆隔着几个店铺,是东市上最出名的一家大酒楼松鹤楼,阿喀巴的尸体就是在松鹤楼东侧的夹弄中发现的。
夹弄的地上有一块碗大的紫黑色痕迹,这是干透了的血。
夹弄很窄,只能够让两个中等身材的人侧身走过,而夹弄的另一头却是死的。这是条死路,长满了杂草。
“看出点什么来?”叶十朋故意问道,他想知道这小伙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暗探这一行干了二十年,换过了好几个皇上,而他却还活得好好的,这全仗他行事谨慎周全。
“说说可以,但我没办过这种案子,全是瞎猜。”松鹤楼的二楼上陈设精雅,宽敞明亮。周洛然与叶十朋对坐在柔软的锦褥坐席上,中间隔着两张小小的食几。
周洛然道:“要说起来,尸体出现在那个地方有好几种可能。”
叶十朋发现周洛然脸上的笑容虽仍有几分不够成熟的世故,但完全可以说得上是开朗可亲。
“一种可能是他在街上被人刺伤,自己跑到这里才倒下。第二种可能是在这个夹弄中被杀的;第三种是被移尸到这里;第四种是自杀,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哪一种可能性最大?”叶十朋问道。表现欲极强是他们这一代青年的特点,不过,这小子还是有些聪明。
“长安县仵作的验尸记录我看过,他被人用利器刺穿了心肺,应当流许多血。但那个地方只有一点血迹。照我看,移尸的可能性最大。”
“讲得好。”叶十朋对这件事显得兴味盎然,翘起拇指指向身后宽大的木制花格窗子,“这下面就是那个夹弄,如果把人从这里丢下去,是不是很方便?你说呢,老贺?”
被叶十朋问到的那个酒楼伙计是个干瘦的小个子,四十多岁,蓄着两撇鼠须,正在为他们摆放杯盏。他一听这话像是吓了一跳,向周洛然溜了一眼,忙道:“十爷,您说笑了。那天这楼上坐满了看杀头的人,要是有人给杀了,我一定能看见。”
“是么?”叶十朋口中应着,目光却盯住周洛然,小心但十分坚决地问他:“如果有些事情与你我无关,你能不能听过之后就把它忘掉?”
他对我不放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周洛然听说过叶十朋不少的事情,虽然传言往往并不准确,但许多有权势的聪明人都认为,叶十朋之所以取得过那么多的成功,多半是因为他与江湖中的各色人等保持着相互关照的微妙关系。他现在这个问题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如果自己同意,就会得到他在一定程度上的信任,同时也一定会参与到某种与大唐律法相冲突的事件当中。
周洛然虽然年轻,但并不鲁莽。他道:“只要不是犯罪,我想没问题。”
“这是仵作的记录,你再仔细看一看。”叶十朋递给周洛然一支小小的手卷。同时他觉得,周洛然是一个有分寸的小伙子,只是缺少阅历,也许日后会成为一个不错的伙伴。然后他道:“阿喀巴不是个一般的人物,早在五六年前就有人悬赏三千缗钱要他的命,所以,他在长安城里不会大摇大摆地到处乱走。你看他的伤口,边缘平整,没有搏斗挣扎的痕迹,这说明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再有,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玄狐皮短袄,要想一刀刺穿那件皮袄再刺穿心肺,让这个老胡儿不出一声就死去,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办得到。”
“你是不是说,杀死他的人是个他非常亲近的人?”
“那倒不一定,也可能是个不引人注意的人。”说话间,叶十朋做出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猛地伸手卡住老贺细瘦的脖子,将他翻身按倒在食几上,大叫一声:“杀人啦!”
就在这大喝声中,空气仿佛凝固了几眨眼的功夫,二楼上另外十几个吃酒的客人突然像是遇到了猛兽,连滚带爬地奔下楼去。
“看到没有?这就是当时的情景。”叶十朋松开了老贺的脖子,却抓起他的右手送到周洛然的面前。“要想让阿喀巴一刀毕命,得有这样一只手。”
周洛然有些明白叶十朋的用意了。长安人虽然非常喜欢热闹,但他们更惧怕惹上官司,所以,当法场上的乞丐们冲向囚车时,这楼上看热闹的食客一定会像方才一样狂奔下楼,跑回家中。他们在这个时候什么也看不见。
“当真就是在这楼上发生的?”周洛然还是有些惊奇,不相信一件杀人案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
“还是让当事人自己讲吧,省得你瞎猜。快一点,老贺,周大人刚才不是答应帮你担待么,你还怕什么?”
周洛然蓦地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或许叶十朋早便清楚阿喀巴的死因,而此时自己却有可能被他拉入到包庇罪犯的事件中。
老贺虽然瘦小枯干,却有一双青筋暴露,骨节粗大的大手。此时他坐得离周洛然非常的近,近得让他有些紧张。“跟十爷说的一样,那天就是这么一回事。不过,小的没想到叫花子们当真会闹事,所以,囚车刚一进北街,老胡儿就死了。”
“是呀,你原本想拉上几个酒客当幌子,这一下,全跑光了。”叶十朋面上的笑容带有明显的讥讽。“告诉我,这一次是谁给的赏钱?”
“化度寺无尽藏院的老院主。”
“这个老混蛋,他还没死心。”叶十朋对周洛然笑道。“这两个老小子斗了二十年。那个老院主可是个人物,他奶奶的,我在他手底下也栽过跟头。”
“快点上菜吧,还愣着干什么?”叶十朋挥手把老贺打发下楼去。“吃饱了,咱们回兰熏馆烫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