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自然是被娘家人给强迫的,而莫百川则是被莫奶奶给强迫的。
莫家的成分不太好,被划分成了地主,而且还是贼肥的那种大地主。哪怕莫爷爷聪明地把家里绝大部分钱财都捐了出去,也没有换来那十年中的安全。
刚开始斗的头一年,莫家虽然受到影响,还不算特别大。可没多久,这越斗越凶,莫家就完全保不住了。莫爷爷、莫爸、莫妈,都是在那会儿没的。莫家的长辈,也只仅活了一个莫奶奶。
要不是放心不下莫百川这个孙子,先后失去那么多亲人,身体也受到极大伤害的莫奶奶早就坚持不住,跟着一起去了。
莫奶奶是为了孙子活的,莫百川何尝不是为了莫奶奶一再妥协。就因为莫奶奶觉得孙子年纪到了,自己又病得厉害,必须趁她活着,给孙子娶个孙媳妇儿,原主哪儿有机会嫁给莫百川。
不是林晓言说,原主长得周正,这颜值吧,顶多就是个中上水平,只比扔在人群里找不到的那种程度好不了多少。
再看莫百川,一米八多的身高,经常下地干活的他身体强壮。才来几天的林晓言“不经意”间看到过莫百川腹间那壁垒分明的六块腹肌,正宗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模特身材。
莫百川的颜值更不用提了。
小光启那张强过男主的脸可是遗传莫百川的,放在林晓言生活的年代,妥妥就是国民男神,全女性的“老公”啊。
从颜值上来说,原主跟莫百川的距离,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和距离。不是托了这个年代的“福”,一般情况下,原主跟莫百川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
作为现代人的林晓言或许是个颜值狗,可原主不是啊。原主对颜值再高的莫百川一点感觉都没有,还因为莫百川是“狗崽子”的身份看不起莫百川,厌恶莫百川。
原主喜欢的是根正苗红,身家清白的农民子弟。
这种情况下,原主应该是不会嫁给莫百川的。坏就坏在,两年前,林奶奶生病了,还病得不轻,需要去城里的大医院看病。
可农村人,一亩三分地,家里那么多张嘴,吃饱都不容易,哪儿可能攒那么多钱,上城里看病。
林家没有,林爷爷琢磨着,整个村儿,也只有莫家才会有这个家底。
虽说村里的人都知道,莫爷爷是把整个家底都给捐干净了才勉强保住了两条人命。但林爷爷觉得,莫家不可能真捐得那么干净,怎么也得留点底子,毕竟人活着就必须花钱。
就这么的,林家求到了莫家,而莫奶奶那会儿已经打了许久给莫百川娶个媳妇儿的主意。
莫家有钱,林家有人儿,两家的长辈一拍即合。原主跟莫百川两个原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就这么成了一对怨偶。
“麻麻。”怀里的小崽子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又往自己的怀里蹭了蹭,直把林晓言都蹭出汗来了。
六月没家电的天本来就难熬,偏偏怀里还有一个小暖炉,林晓言除了叹气,也只能拿起蒲扇给自己和小崽子扇个凉,别闹得跟原主似的,因为中暑,把小命给丢了。
幸好原主跟莫百川的关系,就算结婚两年,儿子都有一个了,除了那天被莫奶奶灌酒,“意外”躺在一起生小光启那一晚之后,都生生没有半点转好,否则,就莫百川这个“老公”,她肯定是应付不来的。
以后啊,儿子呢,她养着,莫百川这个男人她要不起。
反正他们俩的关系不好,僵得很。再等个几年,她能“混”出去了,她就可以和莫百川和平分手,离个婚,各过各的。可以的话,她希望小光启能够跟着自己,绝对不会妨碍莫百川来个第二春,寻真爱的。
自己真是一个好前任,真棒!
一夜无梦。
第二天,虽然时间还早,但太阳早挂上,只是阳光还没那么猛烈。早起的林晓言把一家四口的早饭煮好之后,除了喂饱自己,就专心致志地投喂小光启。
摸摸小光启鼓起来的小肚子,嗯,是实心儿的,林晓言才放心地把小光启交给莫奶奶:“奶奶,我去割草喂猪,小光启你先带带。两个小时之后,我尽量会回家一趟的。”
莫奶奶摆摆手:“你不用回来,好好干活。奶奶的腿脚是不方便,但几步路还是能走得了的。”
莫奶奶知道,林晓言这么挤时间赶回家一趟是为了照顾自己。
人老了,腿脚不方便,更何况,她腿脚还有老毛病,这走起路来,总有一种踩刀尖儿的感觉。
林晓言是左耳进右耳出,水啊蒲扇什么的,都放在莫奶奶床边的小桌子上,以便莫奶奶不用下地,就可以拿得到。
然后林晓言又对小光启说:“要嘘嘘就自己到屋外面去,蹲下,尽量不要让祖祖帮忙,好不好。祖祖身体不好,痛痛。”
小光启懂事地点了点头,小奶膘还微颤了一下:“痛痛,光光,乖。麻麻,早、早点肥来。”
说着,小光启又补充了一句:“光光,想。”
最后一个拖得长长的“想”音,娇得不行,更是把林晓言萌得血槽都空了。
不愧是自己的儿子,萌得不要不要的。
林晓言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着小光启的小肉脸左右各“吧叽”了一下,直把小光启亲得咯咯直笑。
林晓言这边跟小光启母子情深,另一边的莫百川跟个局外人似的,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在那儿亲热的一个不是他老婆,另一个不是他儿子一样。
跟莫奶奶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冷漠的莫百川先林晓言一步出门,上工去了。
“……”看到莫百川这个样子,莫奶奶怒其不争地瞥了一眼。
孙媳妇都变好了,孙子却没变好。亏得她有成算,早早替孙子娶了媳妇成了家。否则,就孙子这臭脾气,估计得打一辈子的光棍。
换作是以前,莫奶奶当然不会为孙子的婚事操心。莫家是大家,不仅有钱,还算是书香门第,想娶什么样的姑娘娶不着。
可后来世道不是变了吗,像他们家这种情况,哪有好姑娘肯嫁过来。也就林家出事,这才让孙媳妇嫁过来的。
现在这世道,就家世这一点,他们莫家是高攀了林家的。
林晓言当然不知道莫奶奶心里的这些想法,跟儿子粘乎了一下后,才让小光启“陪”莫奶奶待在床上玩,自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晓言,出来打草喂猪啊。”
“是啊,二大爷,早饭吃过了没?”
“吃了吃了,这赶着上工呢。晓言,好好喂猪,争取让大伙年底都吃上好肉啊。”
“唉。”
都是一个村的,林晓言一路上遇到的都是熟人。好在她有原主的记忆,跟人打起招呼来,顺利得很。
看着这些熟人行色匆匆地赶去上工,再想想早出晚归的莫百川,林晓言就对自己养猪职业满意得不得了。
养猪这活儿在生产队里,那可是好活计。只要把猪喂饱了,照顾好了,那么其他时间,完全可以由林晓言自由安排。
也正因如此,林晓言才能抽出空来,带带儿子,照顾照顾莫奶奶。
养猪这活不难,给算的工分不高不低。但从工作量上来说,这工分给的算可以了。
已经适应养猪事业的林晓言感觉草割得差不多,够喂猪后,把草筐子往后背一甩,跑向了猪圈。
半道上,一个人拦在了林晓言的面前,对林晓言笑呵呵地说道:“小妹,今天这么早?哟,你草都割完了?我不是跟你说了,不着急,割草这事儿,我可以帮你的。你把筐子给我,我来背。”
林晓言身体侧了侧,躲开了对方的手:“不用,我自己背。”
“对了,这会儿功夫,大家都已经上工了。三姐,你怎么在这儿,不上工吗?今天你要没工分,大伯肯定会生气骂你的。所以,三姐你忙你的去吧,我不影响你赚工分。”
她又不是原主,怎么可能傻呼呼地上这些亲人的当。
站在她面前,说要帮她忙的人是她的堂姐,三堂姐。
林爷爷和林奶奶都还老当益壮呢。老夫妻俩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就是林晓言的大伯,既然是村里的村长,也是生产队的队长,还是三堂姐林苹的亲爸。
林苹眉毛皱了一下,很快又重新对林晓言笑起来:“都是一家人,我可是你姐,你亲姐,你是我妹,帮你,不是应该的吗。还跟姐客气啥。”
一家人?
一家人个屁!
林苹所有的热情,都是冲着她工作来的。
林苹嘴巴上说是帮忙,想分担分担。实际上呢,转头就跟村里的会计说,把当天养猪的工分记到自己的头上,说她身体不舒服,矿工了,活儿全是她林苹干的。
且,这事儿跟她商量好了,她同意的。
养猪这活那是有“味道”的活,开了后门被分配到的原主原本就不怎么稀罕这活,有点嫌弃。
然后林苹还常在原主的耳边叨叨叨,闹得原主更闹心了。
这坏人林苹当了,扭个头转个身,林苹又开始当起好人来了,告诉原主,这活,原主不想干,那就不干,她帮原主干,没关系。
只不过,既然活是她干的,最后工分肯定也是要给她的。
原主的话,都已经嫁给莫百川了,哪怕不赚工分,也该莫百川养着原主。工分这东西,该是莫百川这个老爷们的事,原主嫁给莫百种算是对莫百川最大的恩赐。
让莫百川养着原主,那是给莫百川这个狗崽子面子。
原主被林苹捧得分清方向,林晓言不蠢啊。她这天天矿工,然后工作、工分全让林苹给拿走了。久而久之,这养猪的活,就成了林苹的了。
人家那是帮忙来的吗?
人家那是抢活来的!
她可是准备要独自抚养儿子的人,所以活,绝对不能让人抢走了。谁敢抢她的饭碗,谁就是她仇人!
门清的林晓言闷头走自己的:“就因为大家是一家人,我才更不好意思让三姐你帮我忙,然后把自己的工给矿了。三姐,最近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
“啥问题?”
“你之前说帮我忙,工分你又都拿走了,三姐,你到底帮没帮我忙啊?”
“……”
还算计着的林苹一听林晓言这话,顿时被扛得答不上话了。
“帮……了吧。”林苹坚持道。
林晓言笑:“行,那我跟会计说一声,让他把之前的工分都补给我。”她又不是那种非不让别人帮自己的人。
“不行。”林苹差点没跳脚,“活是我干的,工分当然是我的。这事儿,咱俩当初不是说好的吗?”
林晓言挑挑眉毛:“工分算你的,意思是你替你自己干活。工分算我的,你才算是帮忙。三堂姐,你到底帮没帮我啊?给个痛快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