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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维尔的最后败落还在一些日子之后。而在此刻,巴克维尔的淘金汉子们就是骑上最高壮的骏马,站在洛基山最高的山巅上,都还看不见那一天。

一二十年之后,这个镇子只剩下零零散散几十家住户。再过几十年,这个镇子就再也没有永久居民了,街头和街尾都被开辟成一个博物馆和旅游区。在嘉瑞埠区没有被大雪封住的日子里,镇里满街都将是从世界各地来的游客,好奇的目光停留在一次又一次被粉刷改装过后的遗址,和一遍又一遍重新书写过的旅游指示牌上,企图从那里窥探到当年淘金人留下的一点一滴旧迹。一个世纪以后,史学家和历史系的学生们在提起巴克维尔这个名字的时候,会忍不住感叹:这个用金砂做房角石建成的镇子,怎么会像海市蜃楼般,一股风吹过,一阵日头晒过,就迅速地消失了,就如同当年它突然在地图上出现一样?

这些事,一八六九年的巴克维尔人,尚毫无预感。这个秋天镇上的人,在被一桩消息兴奋着,久久难以入睡。

一八六九年的加拿大,是个两岁大的国家,还在笨拙地学习行走。它的领土只包括了东部的四个省份。中部草原正在慢慢地朝联邦国家的概念趋近,而西部广囊的不列颠哥伦比亚领地,这个时候离渥太华还很遥远。不列颠哥伦比亚领地脚底下踩着的,是一片叫华盛顿和加利福尼亚的土地,它们是它的近邻,而那时的渥太华,至多只是它的一个远亲。嫁给近邻美国,还是许配给远亲加拿大?这是许多西海岸人酒桌饭局上的谈资。随着菲沙河谷一带金矿的发掘,洛基山脉出现了许多个巴克维尔那样的镇子。西海岸依山傍水的沃土和矿藏,是任何一个君王和政治家梦寐以求的版图。于是,年轻的渥太华派出了一支亲善队伍,舟车兼程地朝着遥远的西岸进军,决计以远亲的诚意,与近邻的诱惑匹敌。

这支亲善大军的首领,是总督马斯葛瑞福。

总督马斯葛瑞福要来嘉瑞埠矿区访问的消息,传到巴克维尔镇的时候,已经是九月初。离总督到镇上的那一天,只有十来天的时间了。巴克维尔镇上的淘金汉子,大部分是在加利福尼亚一带的金砂衰竭之后,涌到北边来找运气的。可是巴克维尔的人,却很少参与远亲近邻之类的无聊讨论。巴克维尔镇对渥太华的好感是天生的,没有由来的,几乎和春天开花冬天落雪一样的自然。巴克维尔人觉得,这一刻最重要的事,是准备一个和加拿大总督身份相符的欢迎仪式。更确切地说,是要准备一个独出心裁的、把维多利亚城比得面上无光的超级大排场。

于是,镇里的人几乎每天都在开碰头会。采矿公司、消防队、镇民委员会、教师协会……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话题却是大同小异的:街面的布置、迎宾仪仗队的排列、致敬词的内容、贵宾名单……

当然,这都是镇头的事。镇头的议事日程里,还有一件事,是让镇头人头疼万分却又不知所措的事。

那就是镇尾。

大火之后,镇尾也盖了新房子。可是镇尾的人住在新房子里,过的仍旧是出娘胎起就过惯了的老日子。镇尾是个动物园,街面上跑着满身污泥的猪和皮毛脏得起了结子的狗,满街的鸡鸭在猪狗之间的缝隙里飞跳撒野。镇尾的耗子胆子很大,镇尾的猫管不了耗子。镇尾的猫眼睁睁地看着耗子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穿过街道,从一个角落窜到另一个角落。镇尾蟑螂的种类,是昆虫百科全书里不曾记载过的,跟那群看上去营养不良的居民相比,它们真可谓膏满肠肥。镇尾的孩子穿开裆裤,随时可以蹲在地上,撒一泡憋不下去的尿和一坨忍了半天的稀屎。镇尾的阴沟水里漂浮着烂菜叶、馊鱼骨、鸡蛋壳,还有猫的狗的猪的鸡鸭的和人的粪便。

镇尾是连上帝也不愿光顾的地方。

可是总督马斯葛瑞福却偏偏要光顾那块连上帝也不肯光顾的地方。

谁能说得通这些顽固蛮横的大清子民,至少把门面略微收拾一番,哪怕仅仅是配合一下全镇的排场呢?

这天晚上丹尼开完镇民委员会的会,回到家里,和芙洛聊起了会上的事,当然主要是关于镇尾的话题。芙洛没有说话。

第二天中午丹尼醒来的时候,发现芙洛不在餐馆。“芙洛的厨房”门口,贴了一张歪歪扭扭的告示:本餐馆今天因故停止供应早餐,中午照常,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丹尼跑到隔壁原先裘德的那个理发铺,芙洛也不在。

裘德留下的那座屋子,如今芙洛已经另派了用场。芙洛把楼上的房间租给了一对夫妻,而楼下的铺面,她已经开成了一间小小的中草药铺。芙洛把中草药分成一个个小包,写上诸如“治寒热,小儿减半”或“止血,两日一换”等简单说明,再标上价格,就交给了楼上房客的太太管——那些当然都是治小病小痛的平常药。只是每隔一两天,芙洛就要重新准备新药包,切、碾、称、装,都得在餐馆打烊之后。现在芙洛要到半夜之后丹尼的酒吧打烊了才上床,早上却依旧是鸡叫头遍之前起来。

这天早上芙洛去了镇尾,找吉姆的老婆阿妹。快到中秋节了,前日阿妹托人给芙洛捎了一盒月饼,是吉姆的一个弟兄从维多利亚唐人街买来的。芙洛没有可还的礼,想起阿妹说儿子身上发红疹,就带了些雄黄粉过去。自从芙洛那年给阿妹接过生,两个女人就开始了稀疏地走动。有时是在集市里碰面,有时是阿妹到芙洛的药铺里讨方子。可是芙洛从来没到旺记去找过阿妹,这是头一回。

见芙洛来,阿妹有些吃惊,问出了什么事?芙洛不说话,只叫阿妹的儿子虾球过来。虾球快三岁了,见人还是害羞,咬着手指只是不吭声,嘴角流出一条脏口涎。

芙洛从瓶子里拿出雄黄,撩起虾球的胳膊,蘸了点口水,就抹雄黄。虾球扭来扭去,一刻也不肯安生,叫他妈拧了一把耳朵,才老实些。

“你家那个丹尼,腿都好利索了吗?听说伤得厉害,都快吓死人了。”

阿妹一边帮虾球捋另一只袖子,一边问。

“他皮实,早没事了。”

“阿姐那就赶紧生一个仔,好和我家虾球做伴。”

芙洛不吭气。半晌,才笑了一笑,说:“生不了。”

“怎么生不了?你两个都还年轻壮实得紧呢。”阿妹只是不信。

“菩萨定的,谁也改不了。”芙洛叹了一口气。

阿妹刚刚吃完早饭,桌子上还摆着没来得及洗的饭碗,两大一小。碗里剩着几粒没扒干净的粥米,蝇子在沿着碗边嘤嘤嗡嗡地飞。芙洛知道吉姆就在后屋。吃完早饭,是他歪在躺椅上抽大烟的时辰,那是雷公把地上砸个天大的坑都不会改变的事,每天如此。

“听说了吗?十八号,就是离月饼节差两天的时候,总督要来镇上了。”芙洛回头看了一眼后屋,闲闲地说。

“总督,是个什么官?”阿妹疑惑地问。

“跟皇上差不多,他就是洋番国里的同治爷。”

芙洛想了半天,才想出了这个解释。

阿妹吓了一跳,手里拿的雄黄粉洒了一地。

“皇……皇上要来?”

“皇上是什么东西?”虾球问。

芙洛和阿妹同时呸了一口:“在番鬼地盘里出生的仔,将来连祖宗是谁都不知道呢。”

“皇……皇上来这里做什么?”阿妹问。

“听说要让咱们巴克维尔也加入他们洋番国。”

“巴克维尔,不是国吗?怎么还要入别人的国呢?”

芙洛的脑汁到了这时就用浅了,浅得只剩了一个底,怎么也舀不出东西来了。想了又想,终是没有答案。还好,阿妹也没追着问。阿妹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皇上,会到镇尾来吗?”

“皇上行了千里路,当然镇头镇尾都要来的。”

阿妹又吓了一跳,一包雄黄,几乎都叫她洒光了。

“我今年,一件新衣服也没,没做。”阿妹低头瞅了瞅身上的那件夹袄,袖口已经磨破了,前襟沾的菜汁,洗了多少回也没洗干净。

“一街的人,总督哪就光看你了?”芙洛忍不住笑了。

阿妹也笑,说:“洋番的皇上,看我一个唐山婆子做什么?只是镇尾的街面,怎么见人啊?要是咱们的同治爷来了,见到这个脏样子,县太爷是要砍头掉脑袋的。”

芙洛抹完了雄黄,熟门熟路地去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倒进木盆里洗手。木盆放在往后屋去的过道上,她隐隐听得见后屋传来的嘘嘘声响。吉姆到这时该抽完大烟,喝他那杯泡得跟墨汁一样浓的红茶了。

“洋番的皇上,管不着同治爷的子民。脑壳丢不了,最多,丢点面皮就是了。”芙洛侧着身子,一半朝着里屋,一半朝着外屋,叹了一口气。

她听见后屋的凳子在地上挪动,是吉姆起身了。

虾球被阿妹和芙洛按着,抹了半天雄黄,也憋了半天屎。这回憋不住了,转身就往外边跑。还来不及跑到街上,就蹲下来,在台阶上屙了一泡急屎,露在开裆裤外的屁股上立刻围了一圈黑蝇子。

“衰仔,臭死你老母啊。快叫狗过来吃了。”阿妹捂着鼻子喊道。

“脑壳丢得,面皮丢不得。”

不用回头,芙洛就知道是吉姆出来了。她知道吉姆在跟她说话。吉姆跟她说话时,既不看她,也不喊她的名字,仿佛她是一阵风、一堵墙。

“面皮值几个钱?就让镇头的人出风头去呗,反正是他们的皇上。”芙洛说。

芙洛跟吉姆说话,也不看他。两阵风,两堵墙,各走各的路,各站各的地盘,却清清楚楚地看得见彼此的路和彼此的地盘。

“洋番有什么风头,我就高他一尺三寸。我吉姆是什么人?你看矮我?”

“我看不看矮你有什么紧要?别让洋番的皇上看矮你就行。”

芙洛掸了掸身上的雄黄粉,咚咚地走出了旺记。

走过台阶,虾球屙下的屎,已经被饿狗舔得所剩无几了,空中却还弥漫着隐隐一丝的余臭。这个秋天雨水少,秋意来得晚,树木依旧葱茏。风里偶尔落下一两片叶子,颜色都还没有变透。日头好,望得也远,街头今天站满了人,都是来搭建欢迎总督的牌楼的。镇头的人已经定了主意,要搭三座牌楼。一座是镇上最大的矿产公司弗莱切兄弟公司的,另一座是新成立的消防队的,还有一座是镇民委员会的。别看三拨人马站在街上是黑压压的一群,那里头竟没有一个是搭过牌楼的,大部分人连见都没见过牌楼。都是找了镇里的一个画匠画了一张简易的图纸,照着图纸搭搭拆拆,拆拆搭搭,进展甚慢。

远远地,芙洛就看见了丹尼爬在最高的一根柱子上,绑常青枝藤。丹尼的两腿围着柱子绕成一个圈,腰上系了一根粗绳子,身子站直了的时候,一抬手仿佛就能拽住那朵飘过他头顶的云。地面上有几个女人看了害怕,忍不住捂住了眼睛。丹尼哈哈大笑,左手伸进嘴里,嗤地吹了一声口哨,右手扯下一条青枝,死命地朝地上挥舞着。突然脚下一松,身子往下一滑,整个街面发出一阵惊呼,众人的心腾的一声浮到了喉咙口。还没容得人把心收回来,丹尼已经扔了树枝,把柱子抱住,稳稳地站定了——原来是做样子吓唬人的。

风渐渐地长了些势头,丹尼的红头发在风里飘摇得如同一团火。

一团火,是啊,这个男人从头到脚就是一团火。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到现在,虽然老了几岁,他也还是火啊。芙洛想。

他说她也是一团火。他和她是烧到了一处的两团火,那都是一心要奔好日子的火啊。当然,她念想的好日子,和他念想的好日子,是两件不同的事。她的好日子是田是地是房子,满园的鸡鸭猪狗,还有兜里沉沉的银子,就是涝到天上下三年的雨,旱到地上三年不长苗,也心里稳稳的,用不着害怕。其实,她更想的是满地乱走吵翻了天的孩子。可是她答应过菩萨了,她不能反悔。

而他的好日子,却是天天赛马、赌牌、喝酒、打猎。还有,天天热热火火地骑自己的女人。

可是她还是喜欢他身上的那团火啊。只要他的火还烧着,她心里就是暖的,她就过得了再冷的冬日,爬得过再厚的冰雪。

街尾呢?街尾的事不用她管了。她该管的已经管过了。

她知根知底地知道吉姆。她把话撂给他了,他也把话接过去了,虽然是梗着脖子的那种接法。这世上没有吉姆做不成的事,只要他真动了心念。

芙洛掏出掖在衣襟里的手绢,朝丹尼晃了一晃。满是常青藤绿枝的街面上,招摇地开出了一朵桃红色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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