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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的手指刚捻上这张牌,就知道它又来了。

这张牌的左下角,有一条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凸痕,那是被茶水湿过又阴干了的印记。这样细的凸痕,眼睛粗粗一看是看不出来的,但丹尼的手指一碰就知道了。

翻开来,果真是那张红桃女王。

这个晚上,这张牌已经来了三次,每一次都叫他把心提到天堂,又掉进地狱。

赌牌的人,只有七个,围看的,就多了,黑压压地站了一屋。都抽烟,有从印第安人那里买的土烟,也有从维多利亚带进来的洋烟,也有自制的烟丝卷,一屋灰雾腾腾,像熏黄鼠狼。早来的,已经看了一整个晚上了。晚来的,也站了半个时辰了。都看得心惊肉跳,却没有人敢哼一个字。吉姆昨天就发过狠话了:谁敢说话,就剁指头。说几句,剁几根。

从那年吉姆随口叫丹尼进来喝喜酒起,丹尼时不时就会进旺记来坐一坐,有时喝一杯就走,有时坐一两个时辰。丹尼在自己的酒馆里待腻了,跟伙计交代一声,就溜出门来。丹尼在街头的任何一家酒馆里喝酒,都能被人找着。找他的,无非是一些鸡零狗碎的麻烦事。缠得他实在心烦的时候,他就溜进旺记。除了裘德,一整个街头没人知道他会在街尾和那群中国人厮混。

来旺记喝酒的人,从前只晓得玩番摊和牌九。得克萨斯纸牌是街头番鬼的玩意儿,丹尼把这种赌法带进了街尾。街尾的人很快就学会了。街尾的人不会的时候,就是不会。街尾的人一旦学会了,街头的人就不是对手了。

丹尼一连两天都在旺记。昨天输得很惨,输了两千块钱。今天来,原想是替昨天扳回一个脸面的,一个人总不能在一条河里淹死两回。可是偏偏就是在一条河里,他落了两回水。今天的凳子还没有坐热的时候,他已经把口袋里的一千五百块钱全部输光了。

旺记的人,赌番摊牌九,一晚上输个一百两百的,就是天大的一场热闹了。没人见过这样的阵势。这个阵势对没见过多少世面的街尾人来说,就是戳破天的热闹了。从前戏班来唱戏的热闹,跟这个比,就是拿跳蚤跟牛比了。

旺记的人很快就意识到,真正的热闹,是丹尼把口袋里的最后一个子儿都掏没了的时候,才正式开场的。

现在丹尼放在牌桌上的,是一块怀表。

这只表的表壳表链都是纯金的。巴克维尔镇的人,虽然天天跟金砂打交道,可见到这么大一坨的金子,还是稀罕的。但真正叫围看的人稀罕的,还不是金子。丹尼的拇指轻轻一抠,表壳弹起来,露出了表面上小指甲盖大小的一颗绿珠子。那是一颗货真价实的一流祖母绿宝石,是丹尼的爷爷当年在非洲探险时得来的宝物。围看的人知道是样好货,却不知道好到什么样的地步。识货的,只有吉姆。吉姆在三藩市那几年,把什么宝石都见过了。吉姆从酒柜里拿出平日看金砂的放大镜,把表放到煤气灯下翻过来转过去地看,眉毛往上抖了一抖,就没有再落回去。众人就明白这是一样绝世的宝物了。

已经下过三轮注了。桌上的那五位,手里的牌凑不齐,都已经放弃了,剩下的只有丹尼和吉姆。

芙洛拉站在柜台后面,一遍一遍地洗着洗过了无数遍的酒杯,心一个晚上都没待在腔子里。她的心一直高高地紧紧地吊在耳朵尖上,听着男人堆里的一响一动。

自从她在树上拴了那条手绢,她就在等着丹尼来。丹尼是过了两天才来的,却只字不提手绢的事。岂止是不提手绢的事,连眼睛都没朝她看过一眼,进门就在牌桌上坐了下来。昨晚是玩到发了情的疯狗都回窝睡觉的时候才回家的。昨晚他走时,她在门口站着,拿她的眼睛去勾他的。他却绕开她走了,仿佛她是一堆挡在他鞋边的屎。她糊涂了,不知道他到底是来喝酒赌牌的,还是看见了她的手绢才来的。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说了一句话:“明天等我。”这话是说给吉姆听的,跟她无关。

今天果真又来了。天还没黑透,山上的淘金汉还没全回家的时候,他就来了。第一圈就开始输,输到现在。芙洛拉看见他一张一张地抽着票子,把裤兜终于抽瘪了,最后押上了那块怀表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男人的脑壳真的进屎了。

芙洛拉端了两杯茶,钻过厚厚的人群,往牌桌上重重地一放。茶水溅出来,在牌桌上洇出一朵黑花。“喝杯茶,醒醒脑子再玩。”

吉姆和丹尼眼睛都没有抬一下。

“看耍猴啊?光站着,不买酒,生意怎么做?”芙洛拉转过身来,对着人群嚷道。

没有人搭理她。芙洛拉的话像一阵轻风刮在一堵无缝的石板墙上,连个回声也没有。这场戏太精彩、太热闹了,谁都舍不得眨眼睛,生怕漏过金锣铜钹骤然敲响的那一刻。

“闭嘴,搅了我的牌炖了你吃。”吉姆冲着芙洛拉喊了一声,女人噤了声。

吉姆从怀里掏出一沓票子,摔在桌子上:“两千。”

众人不约而同地哦了一声,仿佛鞋子里钻进了一条刺毛毛虫。那个丹尼虽然输得比这个数还要大,但却是一圈一圈输下来的,没有人一次下过这么大的注。这个数,是巴克维尔金矿里一个小工两头不见天,一泡尿也来不及撒,死死地干满几年才攒得上的钱啊。

“阿吉姆,玩大了,见好就收吧。”

有个新惠人开口说话了。一屋人里,只有这人比吉姆大一个辈分,所以只有他敢劝他。

丹尼倏地站了起来,冷笑了一声:“吉姆你是见过世面的人,不会无知到这个地步吧?把你的酒馆都押上,也不够这颗珠子的一半呢。”

众人看见吉姆的眼睛睁裂了,流出了两汪红水。

“酒馆就酒馆。”吉姆扯着丹尼的袖子,把他按回在凳子上。

丹尼不说话,却从裤兜里捻出一根雪茄。旺记的人闻不得雪茄的辣臭,都喀喀地咳嗽了起来。

“再加上,那个人。”

丹尼抬手,闲闲地指了指柜台后面的芙洛拉。

众人咳了一半的嘴,就没有再合回去,这才明白,他们先前看的热闹,不过是催场的锣鼓、串场的龙套,正剧到这时才开演呢。

嘎啦一声,装载着世界的那副风火轮突然停了下来,芙洛拉耳朵的那扇门关上了。屋里的声音都还在,嘤嘤嗡嗡的,却听不真,像是煮成了烂粥的米,没有形状,分不清颗粒了。他看见了。这个丹尼,早就看见她拴在树上的手绢了。他是为她来的。他没和她商量,是怕她沉不住气,半途坏了他的事。

众人看见吉姆眼里流出的那两汪红水,在他的颧骨上烧出了一排燎泡。吉姆的额头上,鼓出了一个乌溜溜的大包。

“那人就那人。”吉姆咬了咬牙说。

这两个晚上,他的手气出了奇地好,不管谁是对家,他从头赢到尾。他知道他是疯了,可还疯得有几分道理。

丹尼手里的窝牌,一张是红桃九,一张是红桃女王。吉姆手里的窝牌,一张是梅花皇帝,一张是黑桃皇帝。桌上的三张悬牌是红桃十、梅花九、方块皇帝。第二轮后的转牌是一张红桃丁钩。吉姆和丹尼都在等一张牌,丹尼等的是一张红桃皇帝——那是一组同花顺子。吉姆等的是任何花色的九或十——那是一组三带两。丹尼等的只能是一张牌,而吉姆等的却是两张牌中的任意一张,吉姆的机缘比丹尼大了一倍。当然,丹尼当时并不知道。

这张牌是门,不是通往天堂就是通往地狱。丹尼和吉姆的手,都已经汗津津地捏上了门把,再也没有退路了。

一屋的人大气都不敢出。芙洛拉停了手,洗碗布嗒嗒地滴着水,声音响得惊天动地。发牌的人翻开了手里的最后那张和牌。那张牌才翻到一半的时候,屋里的人已经尖声狂叫了起来,房顶裂了,天漏了进来。

丹尼闭上了眼睛。

地陷下去了,他掉到了最深的那层深渊里。他再也爬不出那无底的黑暗了。他输掉的钱里,有两千块是从裘德老婆苏珊手里偷偷挪借出来的。那是旅店的进账,他说好了两天之内就还。还有那块怀表,那是他离家之前,他父亲亲自交到他手里的。他生性不安定,从前在家待腻了的时候,也离家出走过,不过都在近处,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月,就会回来的。可是这一回,他是走过一汪大洋,到了一块连石头都还没有被人脚煨热的蛮荒之地。他父亲知道他这回走得很久很远,怕他赶不及回来送他的终了,所以才把这件传家之宝送给了他。那块表是把他的心拴在苏格兰老家的绳索,没了这根绳索,他就是个再也不肯回头的浪子了。

苏格兰哦,苏格兰,他怕是再也没脸回去了。丹尼对自己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兴许是几秒钟,兴许是一分钟,兴许是十分钟,有人晃了晃他的肩膀。他睁开眼睛,看见牌桌对过,坐着一个陌生人。那人的头发全白了,额上的皱纹深得像刀,眼光落上去就给割出血来。脑门的一颗痣上,吊着一根毛,那根毛颤颤巍巍的,像在叹气,也像在哭。

过了一会儿,丹尼才认出来,那人是吉姆。

桌子上翻开的那张牌,原来是红桃皇帝。

赢家是他,不是吉姆。

丹尼觉得一身的骨头突然散了架,再也撑不起五脏六腑和脑袋。他一堆屎一样地瘫在了凳子上。

“你的酒馆我不要了,给我两千块钱。收拾收拾,明天我来,领人。”

丹尼听见自己气若游丝似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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