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关玻璃窗之前,顺手把我的老伙伴“史太公”放到了窗外。它肯定不满我这样做,但它一向儒雅庄重,绝不会用死命的嚎叫,表示自己的不满。它只是重又跃上窗台,趴在那儿,隔着玻璃窗,用它那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我装作浑然不觉,接着去插窗上的插销。可这窗户年久失修,窗框已经开榫、错位、变形,别管我多么使劲,那插销无论如何是插不上了。这不能算是维修工人的疏忽,而是因为我对生活无可救药的恍惚。平时,我就用一根麻绳拴着,开起窗来当然非常麻烦,好在我很少开窗。因为我已如早产婴儿般的孱弱,任何一点温度变化,都足以对我造成威胁,让我爆发一次莫名其妙的合并症。我老是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医院里到现在还没有一种供衰弱的老人睡进去的保温箱?
所以我的房间里总有一股地下室的霉湿味,以及一个不健康的人长久居住过的怪味。
可是从前天晚上起,我却把窗子一直开着,我希望那沁着花香的春风,能把我多年来浸洇在这屋子每一个缝隙里的怪味,彻底置换干净。
这大概是我能为别人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早晚会有人搬进来,我希望新来的房客,不要因这房间里的怪味责怪我,不过即便他们责怪我,我也听不见了。
当然,顶好是把这房间重新粉刷一次。
风儿是暖和的,我却咳嗽不止。我的嗓子里粘着一层厚厚的浓痰,好像积满了煤尘的烟囱,我真巴不得有谁拿个铁扫把,像清扫烟囱那样,把我的喉咙清扫干净。
前天医院打来电话,通知我今天住院。打电话的小伙子有副轻歌剧演员的嗓子,唱着歌儿似的,好像通知我去赴一个约会,告诉我有人正在一棵合欢树下,或是一座小桥旁等着我。而我要去的,却是通向太平间的那道小门。
从接到电话那一瞬起,我就开始不断回首自己的一生,就像即将死去的人常做的那样。我不禁感到奇怪,在这之前我们都干什么去了?难道我们一定要等到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才会想起已然无法了却的大大小小数不清的旧账?难道我们注定要带着许多懊恼离开?
我的一生,索然无味,顶顶平常。我甚至为那些将要给我写悼词的人犯愁:我有什么值得在悼词上一提?或是,那悼词念不了一分钟就没得念了,如何是好?
就连我的名字,也像成心跟人找别扭,不但念起来十分拗口,还透着刻板和平庸。虽然每过那么两年,它便会在一本明史研究之类的书脊上出现,那本书也不会很薄,总有四五百页的样子,不过那本书,多半被放在书架的最下层。我明明知道,我的下一本书出版了,我的上一本书还不会卖光,可我有时还忍不住跑到书店,朝我那些卖不出去的书溜上一眼,看看它们是否有所减少。唉,哪怕卖出去一本也好。然后又赶紧溜走,像个心虚的小偷。我怕,怕有人认出,我就是那些卖不出去的书的作者。这让我感到惭愧和惶恐,我知道自己才气有限,白白地糟蹋了许多纸张,让读者浪费了很多的时光。可就像中了邪,我没法儿不把整个心思投入我的研究,也没法让自己停止不写,没有这些,我还活个什么劲。
邻居老李问我,住院以后,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代办?比如信件、电报之类,要不要及时送到医院,还是等他到医院探望我时,一并带去?
我对他说,不忙。有便时带去也不迟。
除了出版社、报刊,或某大学学报编辑部关于组稿、催稿、出版事宜的往来信函,或偶尔有个像我一样较真儿的书呆子提出就某个朝代、某次战役的确凿时间、地点之类与我进行商榷之外,我几乎没有什么私人信件,何况我已经病了很长一段时间,工作耽误了很久,就连这些信函也往来寥寥。
没有人跟我过不去,可我就是没什么朋友。
研究所里的同志,对我十分敬重和体谅。我却常把别人的礼貌,当做饶有兴味的表现。别管人家爱听或是不爱听,有事或是没事,腻味或是不腻味,我会几小时几小时地引经据典,向听者证明清夏燮所撰之《明通鉴》,立说多有不经之谈。
逢到不得不回访什么人,心里一边惦记着摊在桌上的手稿,一边暗暗巴望对方顶好不在,我便可以留个简便的条子,马上走人。既尽到了礼数,又不致耽搁太多的时间。实在不巧碰上了,我会把“现在天气渐渐热了”这种废话,说上三遍。
我在社交场合种种不合礼仪的表现,常常闹得对方不知该拿我怎么办。等我起身告辞的时候,不论我或是主人脸上,都会显出因为不再互相折磨而对彼此感激不尽的神情。
赶上节假日,离开了机关食堂,我总闹不清什么时候该吃早饭、中饭,或晚饭。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像我那样,急切地巴望食品工业和服装工业的发展,巴望着到什么时候,才能把吃饭那个复杂的过程,简化到宇航员的水准,该就餐的时候,只消从管子里挤上一点。我巴望着纸浆即将成为服装新型材料的报道尽快付诸现实,用一次就可以扔掉,既免去洗涤的麻烦,也省得我的衣服、被单,总像油渍的抹布。和别人没什么两样,我同样喜欢干净的衣服、被褥。
…………
除了这些,难道再想不起丁点儿有意思的事了?哪怕我是不是还欠着谁的几块钱,或是忘了回访来看望过我的某个人?
安徒生童话里有个关于睡帽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夜晚,一个将要死去的孤老头子,透过自己一滴混浊的泪珠,看到了过往的一切。
在我色彩单调的一生里,也曾有过一滴泪珠,但它不是老年人的泪珠。那是我青年时代一滴仅有的、闪着珠贝一般柔和色彩的泪珠。不到它将要和我一同埋葬的时候,我从舍不得把它从记忆的深井里挖出。
那是一个夏天的早晨,她笑着,走进我们那间因墙上爬满青藤而光线阴暗、气氛沉闷的办公室。
从此,办公室里就像多开了一扇窗。
她怎么那么爱笑?她一笑,我也会跟着笑起来。我高兴地发现,这会使她的笑声更加响亮。我从未想象过我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但从那时起,我对自己的笑容,有了一份自信。
我常常丢伞,一把又一把。只要下一次雨,我多半就要丢一把伞,或是把它忘在公共汽车上,或是忘在哪个小饭铺,或是书店、报刊零售亭的台子上,而那天,我把伞忘在一个什么学术讨论会上了。
她叫着,笑着从我后面赶来,把我的雨伞交还给我。我听着,享受着她的笑声,却忘记了向她道谢。
倾听她的笑声,感觉办公室多开了一扇窗的明亮,甚至她丢了一粒纽扣,或她因为没有买到一双美丽的鞋子而生出的懊恼……全渗进了我将要读到的史料,或是我将要写到的文字里。
我的生活,似乎比以前复杂多了。我不断把我认为有趣又有用的资料拿给她看,逢到我向她讲起我们那些可尊敬的祖先,那潮水般退去的历史,我便体会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情绪,它叫做:快乐!
我甚至开始看电影。
有一部片子,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它的名字,但我不便说出,那会让编剧想起伤心的往事。因为当时人人都说,那是一部顶乏味的、不等走出电影院就忘得精光的片子,可我却从那部片子里,得到了让我翻个儿的启示。
我写了一封信给她,约她某日某时在那座小桥旁会面——完全和那部电影一样,就连信上的措词,也是照着台词拓下来的。
十点,她没有来。
我想一定是我写错或记错了时间。这很可能。虽然那封信在决定投递或不投递之前,我不知从信封里拉出来、装进去地折腾、重读了多少次。
我饿了,可我不敢离开那座小桥去吃午饭。
我不断摘下眼镜,把镜片擦了又擦,但它仍旧模糊一片。我后悔过去总是把它和钥匙、剪指甲刀之类的东西一起塞进衣袋,或漫不经心地把镜片蹭着桌面扔来扔去,以致使它变成了两片磨砂玻璃。
现在,它似乎比平时模糊得更厉害了。
我开始想,她是否生了急病,或是在来的路上出了意外?如果真是这样,我就是下十次地狱,也不能赎回我的罪过……
喧嚣的市声,随着白昼悄悄隐去。远处的路灯依次亮了,柔和的、橙黄色的灯光,慷慨地落在我的身上,是在抚慰我那焦灼的心吗?
第二天一早,还没跨进办公室,远远地,从那绿色藤叶的深处,传来了她的笑声。天!她没病,她活着。健康的,快乐的。我久久地伫立在屋檐下,不敢走进办公室,生怕别的印象会冲淡我这失而复得的欢乐。感激的泪水,一下涌满了我的眼眶,虽然我不知道应该感谢谁,又应该感谢点什么。
她,依旧甜甜地笑着,对我说:“这个星期天晚上,请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听着她的话,接过她还给我的、沉甸甸的、用牛皮纸包着、麻绳捆着的资料,满怀欣喜地想着她的婚礼。仿佛昨天我在小桥旁自谴自责的忧虑,那折腾了许久不知该不该寄出的信,压根儿没有发生过、存在过。
婚礼随随便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好像一场朋友间的聚会。完全符合她的做派。
我头一次在众多的人群中,没有感到局促不安。
新郎是强健的、高大的、英俊的。他紧挨着我坐,告诉我他是地质工作者,对我津津有味地大谈地震过程中起重大作用的应力是如何产生的,以及红外遥感技术必将代替地质工作者的罗盘、钉锤、放大镜,用于地球资源的勘探……好像他不是这个婚礼的主角,而是来这个婚礼上贺喜的客人。
我笑,在与人交谈的过程中,他那不顾听者死活的劲头,真有点像我。
他一定热爱他的工作,相信地质学是世界上顶有用、顶了不起的一门科学。我崇拜他,甚至想,我当初没学地质而学历史,是不是一个错误。
他顺手给我一支香烟,显然,他幸福、高兴,想不到我会不会吸烟,或是我要不要吸烟这样琐细的问题。
我当然得吸。我不忍拂了他的好意,还因为,他是她所爱的人,还因为他本人就招我喜欢。
烟很呛人,我不知道,这股呛人的怪味应该咽进肚子里,还是应该吸进肺里。我猜想,应该吸进肺里,因为我在医院里看到过,吸烟会导致肺癌的宣传画。我不会记错,医院那地方我相当熟悉,除了办公室,那儿是我经常去的地方。
很不顺利,一开始我就被呛住了。但我极力忍住咳嗽,憋得满眼都是泪。我怕那表明不会吸烟的咳嗽惊扰了他,他也许就会责怪自己,不该让不会吸烟的我,受这份罪。
她朝我们走了过来,端着两只精巧的酒杯,眼睛亮亮的,笑着,一定要敬我一杯。我谢了她,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我的脑袋,立刻嗡嗡地响了起来……然而我是那么高兴,就像我自己结婚似的。
夜深了,带着欣然的心绪,离开了那两个使我快乐的人和那所使我快乐的房子。
十月中旬,天气还不算太冷,我把风衣随随便便地搭在肩上,在融融的月光下,信步走着。不知因为那支烟,还是因为那杯酒,我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偶尔一阵清风吹过,从路旁的刺槐和白杨树荫影下,便传来窃窃的私语或轻轻的笑声。
我想起他刚才唱过的歌:“我的歌声,穿过黑夜,轻轻地恳求你……”
也想起她倾听他歌唱时的神情。
心里便涌起一缕淡淡的渴望,巴望我的身旁,挨着一个柔弱的肩膀;巴望有人会把她那可爱的、有着许多发卷的小脑袋,靠在我的肩上。我会用我的风衣包裹着她,就像骁勇的西班牙骑士,用他们的披风,包裹着自己的女人。
一块石头突然绊了我一下,我低下头来,看见我映在地面上的影子。那对肩膀,窄小得如同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而且像是缺了三条肋骨似的往下倾斜着。于是恍然彻悟:没有一个女人,会愿意把她的脑袋,靠在这样一个肩膀上。
唉,那轻轻的,穿过这样的夜晚,飘向爱人的恳求啊……
回到宿舍,已经很晚了。
侧身躺在我的小床上,信手在挨着小床的书桌一侧,写下她名字里的一个字母:S。心里并没有特别的忧伤。渐渐地,我的眼睛模糊了……那一夜,我可能做了一个愉快的梦,不过因为年代太久,我已经记不清梦的内容了。
很快,她就离开了我们研究所,跟随她的地质学家,走遍天涯海角去了。
我知道,她已经和我一样的衰老,但是,只要我没有亲眼看到,在我的记忆中,她永远是我们分开时的样子:总是无缘无故地笑着,总是一副睡了一夜好觉,神清气爽的样子。
人说,爱情,那是摘心摘肝的思念,纵体入怀的疯狂,地狱冻结般的痛苦,无尽无休失眠的长夜……我一辈子也没有体会过如此复杂的心绪,我也没有一个又一个夜晚地站在她的窗前,期待过她的影子在窗帘上显现……
但我多么感谢她!只是因为她,我才有幸感到多开了一扇窗子的明亮;才体验到一个代表她名字的字母,所给予我的欢乐。
该走了。可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了结。
书架上那些随手乱插乱放的书籍,我原想按朝代断限、编目,好让将来使用它们的人便于查找。《朱元璋与红巾军》那篇论文,也还没有校对。
昨天晚上,我只来得及做完我力所能及的两件事:抹掉了写在书桌一侧的那个字母,烧掉了那张曾包裹过、我借给她那些资料的牛皮纸和捆扎那些资料的麻绳。我不愿他人在清理我的遗物时,把我珍藏多年的那张牛皮纸和那段麻绳,不经意地当做废品扔掉。我也不愿由哪只陌生的手,来抹去我写在桌子一侧的那个字母。
眼看着最后一点火星的飞散,想着,只因为那张牛皮纸和那段麻绳上,曾留下她的气息和指纹,才把它们保存了多年,像当了多年的贼,偷了她不曾给予我的、也不曾属于我的一点点碎片。
我提起那个装有洗漱用具的网兜,牙刷从开了线的破洞里漏了出来,我捡起牙刷,把它放进上衣的口袋。
回过头,再次环顾这个与我相伴了半辈子的房间。
那儿,我的书桌,像太平洋里一个不知名的、连顶蹩脚的探险家都不会光顾的小岛,不着边、不着际,孤零零地放在房间的正中;
折叠床的床面,深深地塌陷下去;
泛黄泛黑的墙壁,像我那张枯槁的脸,一副垂死的神气,愁眉苦脸、力不胜任地搂着我那七拼八凑的家具;
就连书架子上的书,也是一副病歪歪的样子,没有一本让书架气派辉煌、印有烫金文字的精装书。开本大一些的线装书,横躺在书架上,长出来的那一截,从书架边缘上耷拉下来,活像从树上扒下已久的树皮;
天花板上,墙犄角里,到处垂吊着飘飘悠悠的尘网……许多歉意油然而起,仿佛我白白地耗尽了这房子的青春。
我的眼睛再次掠过一个个紧挨的书架。书架上,是我一辈子节衣缩食买下的书,以及我熬心、熬血写的书。想到,我有这么多东西留给许多的人,却没有一件唯一的东西,留给一个唯一的人。
而且我知道,手术单上,家属签字那一栏,将由研究所人事处的老董填写。
没有人会保存我的骨灰盒,不久以后它就会摆在一个不起眼的架子上,上面将会落满尘埃。三年之后,又不知被扔进哪个犄角旮旯。
窗上的玻璃,轻轻地响着。“太史公”那张丑脸,紧贴着窗上的玻璃,神色专注而凄迷,平时的漠然和不屑消逝得无影无踪。我赶紧掉过脸去,生怕它会为我伤感,那又何必?
不过它好像已然看透我方才想过的一切,便用前爪,挠着窗上的玻璃,敲门似的。
我不记得哪一年从街上把它捡了回来。当时,它就那么排空一切地蹲在马路当中,任那许多自行车、大卡车、小轿车的轮子,洪水般地从身旁流过。只要有一个轮子发生一点偏差,它立刻就会化为齑粉。
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它那么丑、那么赖的一只猫了。短小的尾巴像一条烂布头,灰暗的、没有光泽的皮毛脏得分不出颜色,很容易被人当做一堆丢弃在路上的垃圾。
我在脚盆里给它洗了个澡。它大概和我一样,缺乏讲究卫生的习惯,但我更相信它误解了我的好意,以为我要扒它的皮。它在我手背上狠狠抓出两道血淋淋的口子,然后跳到开着的收音机上(大概那里像一个温暖的烘箱),警惕地、沉默地打量着我。经过几天细致入微的观察,带着一点屈尊俯就的意思,认可了我。
每每我俯首案前奋笔疾书,它总是不屑地看着我,神情里透着绝对的肯定:“老兄,你涂抹的,全是没用的废话。”
要是我摇头晃脑地吟哦自己的文章,它立刻懒洋洋地闭上眼睛,有节奏地扯起呼噜。
如果我躺在床上不睡,而是对着写在书桌一侧的那个字母发呆,它便会趴在我的枕边,把下巴搁在两只前爪上,怜悯而讥讽地盯着我的脸。
每到清晨,它准会用爪子挠我那已经稀疏的白发,好像告诉我,别老赖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愣神儿。
逢到我坐下来休息,闭上我那双昏花的老眼,它会跳上我的膝头,或是舔我青筋突暴、皱着松皮的双手,或是攀在我的手腕上咬我的手指头,但绝对不会咬疼我。
我浑身上下,依然像它刚来的时候一样,满是它身上的跳蚤咬过的小红疙瘩。
可正是因为它,我才多少注意一下饮食。记得不时买些卤味,改善一下我们的生活。油浸的纸包摊放在桌子上,它面对着我,蹲坐在纸包一旁,我们从从容容地一同品尝着纸包里的卤味。有时我竟异想天开,要是我们都会喝两盅该多好,没准儿我们还会碰碰杯。
感谢上帝,送来这样一个善解人意,而又不用它的饶舌骚扰我或是伤害我的生灵,陪伴我。
心里默默祈祷,但愿新来的房客,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让这间房子也像别的房子一样,窗上飘着白纱的窗帘,天花板上垂着水晶石样的吊灯,桌上罩着编织的台布,墙上挂着优美的风景画,瓶里养着浅黄色的玫瑰……顶好住着一位姑娘,那就一定会有个小伙子,为她修好玻璃窗上的插销,使她可以方便地打开窗户,那便会有融融的月色流泻进来,有舒伯特的小夜曲飘进来,有夹着五月槐花香味的风吹进来……让这房间享受它应该享受,而我又未曾给予它的一切。
我还祷念,他们之中有谁能将“太史公”收养起来,也许它就会变得活泼一些。我想会的,会有人收养它,就像我一样。可是,不,我还是有些放心不下,我竟这样不管不顾地去了,是不是有些对不起它?可这,由得了我吗?
还有,还有什么呢?
如果……
不过,的确,今生今世,已经来不及了。
1980年6月于北京
2010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