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大书桌的一角,默默地看蘅蘅小姐画画。
这是她第三遍画这幅画了。
一架盛开的紫藤花像瀑布般悬挂下来,遮住了小半面玲珑堆叠的假山,一只雪团似的狮子猫一脸憨态,伸爪拨弄花枝,一只黑白花猫目光炯炯,高踞在巨石之上。
蘅蘅小姐询问地看看我,“阿赳,你觉得还行么?我总也画不好你的眼神……”
我没有做声,其实,我更无从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
国强君站在蘅蘅小姐身后,温言道:“画得很好,很像阿赳,小白更是活灵活现的。”
“不知道招弟会不会喜欢……”
一大颗泪珠啪地落在画上,黑白花猫绿幽幽的眼睛顿时模糊一片,蘅蘅小姐慌忙拿纸巾吸去水滴,可那绿眼睛到底显出了几分迷离。
“唉……”蘅蘅小姐懊恼地一拍桌子。
国强君忙安抚地抱抱她的肩膀,“这样更像了……就这样吧,招弟会喜欢的。”
招弟小姐已经离开半个多月了。
我听到国强君一遍遍地安慰泣不成声的蘅蘅小姐,说招弟小姐并没等到末期症状显现,就因为胃的大出血而骤然逝去,相比起来,算是受苦很少的了。
他还说,招弟留下的钱,如果不出意外,足够父母宽宽裕裕地养老,她一定走得很安心。
我愿意相信这些话。
招弟小姐走了,我的生活还要继续。
蘅蘅小姐对我很好,吃喝用品比以前只有更周到,她还经常把我抱到腿上,温柔地跟我说话。其实,我并不喜欢被抱着,也不习惯人家对我这么温柔,这让我心生拘谨。不过话说回来,我所喜欢的方式,并不是世上唯一的相处模式,无论怎样,能被如此温柔体贴地对待,我应该心存感激。我既然答应了招弟小姐要随和,就不必执着于自己的一点小小的偏好。
于是,蘅蘅小姐抱我的时候,我就安静地伏在她腿上,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也会时而应答几句。其实,要接受蘅蘅小姐,对我并不算多么困难,以前在大柳树小院,以及Y大家属区,我们四个曾分享过那么多的美好时光,如今我失去了招弟小姐,蘅蘅小姐也失去了公子小白——或者说,我们共同失去了招弟小姐和公子小白,那么,剩下我们俩互相陪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蘅蘅小姐和国强君上班的时候,我就独自在房间里转悠。只是我从来不进他们的卧室,我在狭小的门厅里走来走去,穿过小厨房,来到阳台上,眼前是一棵杨树的硕大树冠,油绿的树叶在夏日的阳光下闪闪发亮。我朝楼下望了望,这小区虽然远不如Y大风景好,但眼下草木繁盛,不远处的墙根种着一畦韭菜般的植物,正开了一排排白花。
我忽然很想下去走走。
阳台的玻璃窗开着,只要我把纱网抓破,就可以顺着二楼的防护网,跳到一楼的石棉瓦小棚上,再轻松落地。这样的高度对于我们猫族构不成什么障碍,但我并不想这么做,我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一时欲望,对蘅蘅小姐做出失礼的事。
凑巧的是,蘅蘅小姐似乎感受到了我的愿望。
“阿赳,你天天待在家里,一定很闷吧……”她蹲在我面前,看看我的脸,“也许,你可以学会走楼梯?”
我从来没有独自走过楼梯,狭窄而毫无隐蔽、又随时可能与人类迎头撞上的楼梯,相信大家都会感到发怵。不过,为了不困守在这狭小的三楼上,我需要克服猫族本能带来的心理障碍。
在蘅蘅小姐的帮助下,我很快就可以自由地上下楼。晚上蘅蘅小姐下班后,我会出去玩一会儿,在他们睡觉前上楼,在门口叫一声,蘅蘅小姐就会笑眯眯地为我打开门。天气好的时候,我也会在蘅蘅小姐上班时和她一起出门,在外面玩上一天,中午时找个树荫或草丛睡一觉,傍晚在楼前等蘅蘅小姐下班。
有一天我在楼前等蘅蘅小姐时,一个邻居对蘅蘅小姐称赞道,你家的猫真懂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蘅蘅小姐露出骄傲的笑容,亲昵地和我贴贴鼻子,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心里也很高兴。
能够时常出去走走之后,我的心情日益开朗,即便在家里,也越来越放松了。
漫长的夏天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
国强君去国外大学做客座研究员的事,是在初秋确定下来的。
国强君的研究似乎做得很棒,早在他还没和蘅蘅小姐结婚时,我就听招弟小姐用艳羡的口气跟蘅蘅小姐提起,说国强君读博期间就在一个叫作“自然”的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所以才顺利进了科学院研究所。后来,招弟小姐出国前夕,国强君又在一个叫作“科学”的期刊上发表了论文,我还记得蘅蘅小姐说起这消息时脸上盈盈的笑意。那之后不久,三十岁的国强君就晋升为副研究员。
由于国强君要一去三年,蘅蘅小姐只能辞了职同行。
国强君说:“我知道你其实并不太喜欢画那种插图,这几年你一直很辛苦,这回趁机休息一下,有心情了就画点自己喜欢的东西……”
蘅蘅小姐欣然道:“正好前一阵子我有个念头,或许可以试着把一些国学经典改成画册……唔,就是淡墨白描,寥寥几笔画出意境那种。不过后来一忙,又把这事忘了,这回有一大段时间,没准可以做做看呢。”
由于国外的大学开学在即,国强君和蘅蘅小姐立刻着手准备行装,一边收拾宿舍,把书籍、衣服之类分拣打包,有的捐出去,有的存在朋友处,有的寄回老家。
他们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宿舍里很快空旷起来。
一天晚上,我听到蘅蘅小姐低声和国强君商量:“咱们把阿赳……带过去?”
国强君的声音有些迟疑,“那边的暑假和寒假都很长,我还想到时候咱们背起背包四处旅行,去看看那些传说中的奇妙地方,遇到心仪的小镇,就住上几天……你不是也一直渴望这样的生活吗?”
蘅蘅小姐许久没有做声。
国强君又说:“其实,并不一定说带着阿赳,就是对他好。阿赳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而我们还想自由游荡几年。只要我们把阿赳安顿好……”
蘅蘅小姐说:“要不,把阿赳送回老家,让我妈妈照顾他几年,等咱们回来,再把他接来,你说呢?”
“还是送回我们家吧。别看我们那儿是农村,但靠着渔港,最不缺的就是小鱼小虾,有鱼吃,有树爬,还能在房顶上跑来跑去,应该比跟着我们出国幸福多了吧。”
“也好。”
那一夜,我迟迟没有入睡。
我知道,我必须做出选择了。
直到这时,我才蓦地发现,在我九年多的猫生中,我竟然不曾依靠自己的判断做出过选择。尽管我时常以所谓的思想沾沾自喜,但仔细想来,我实际上一直在依靠本能生活。在我猫生之初的那个早春,我凭着本能的亲近感爬上了招弟小姐的脚背,在那个菊花盛开的日子,我因着本能的热情爱上了花花,而在失去花花后的初冬,我又循着本能的记忆回到了招弟小姐身边。尽管在我五岁生日时,我一度对自己的生活产生过灵光一现的思考,但随即不了了之。我习惯了、甚至贪恋着和招弟小姐在一起的日子,这种惯性如此强大,以至于一直延续到了蘅蘅小姐身上。
可如今,再怎样强大的惯性,也无法让我甘愿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和一些陌生的人朝夕相处。以前,我睡在招弟小姐床上,吃着她买来的罐头,内心没有丝毫不安,因为我确信我们彼此需要。而蘅蘅小姐,是我愿意努力去接纳的另一个人类伙伴,因为我们有过那么多的共同时光,虽非天生脾性相投,却彼此不乏温情。但除此之外,我狭窄的心灵再也无法容纳更多人,而我也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为了一口吃食,千里迢迢地去接受不相干的人的施与。
与此同时,我不由得思考起我猫生中的另一种可能性。其实,早在与花花共同生活的那段日子里,这种可能性就曾经清晰地出现在我面前,它虽然饱含危险和艰难,却也充满魅力与挑战。如果不是花花的离去,或者,如果我遇到的不是招弟小姐这样令我眷恋的人类伙伴,也许我早就响应了内心深处野性的呼唤,成为一只彻头彻尾的自由猫族。
虽然我体力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但还堪称健康矫捷,虽然我与人类生活多年,但对大自然的感觉依然敏锐。而且,正因为我对人类有着诸多了解,比起不折不扣的自由猫族来,或许我反而更容易在人类社会中存活。
一旦做出了决定,我心里顿时轻松下来,很快就呼呼睡着了。
第二天国强君照例去所里,蘅蘅小姐在家收拾行李,我没有急着离开,在旁边默默地看她整理毛笔、颜料、墨锭等零碎东西。我不禁微微有些感慨,人类哪怕短短地出一趟门,也要不辞辛劳地拖着诸多行李,而我们猫族,即便是一去不再回还,也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傍晚蘅蘅小姐去买菜的时候,我终于跟着她一起出了门。
我爬上楼后面的一株龙爪槐,趴在虬曲的枝条间,悠悠地看着夕阳沉落,暮色四合。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蘅蘅小姐呼唤我的名字,那声音由远而近,我睁开睡意蒙眬的眼睛,看到她东张西望,从龙爪槐底下走过去了。
夜色愈来愈浓,又过了许久,我再次听到蘅蘅小姐的声音,这次国强君也加入进来,他们在楼前楼后转了几圈,声音里渐渐带了些焦灼,一边唤着我,一边朝远处走去了。
我看看前方三楼上那两个窗口,卧室和卫生间都亮着灯光,过了一阵子,国强君的身影出现在卧室窗前,拉上了窗帘。不一会儿,卫生间的灯灭了,卧室的灯也灭了。
我跳下龙爪槐,穿过一片片草地和冬青丛,纵身跃上了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