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家里开始飘荡起煎草药的味道。
那些药的来历五花八门,有弟弟从中医院开来的,也有亲戚朋友送来的各地秘方,每一次,招弟妈妈都满怀着希望把药熬好,而招弟小姐也来者不拒地一一喝下。
有一次的药味道很怪,除了我闻惯的苦涩之外,还散发着可疑的腥气。我正抽动着鼻子辨别,招弟小姐却一下子把药碗凑到我面前,冲得我一口气喘不上来,差点儿翻个白眼。
招弟小姐好像觉得很有趣,满脸得意,却只是抿着嘴微笑了下,自从生病后,她是越来越文静了。
我看着她慢慢地把那碗气味可怕的东西喝下,第一次对她产生了佩服之情。
在药味缭绕中,我们迎来了这一年的春天。窗口吹进的风一天比一天暖,乍一抬眼,我才发现在自己浑噩不觉中,校园里已是柳绿桃红。
这天上午,招弟妈妈早早去买回一条海鲈鱼,回来清炖上,又蒸了火腿蛋黄豆腐。然后,她揉了一小团鸡蛋面,用小擀面杖在案板上摊成一大张,切下一小方来,用手抻啊抻,抻成一根又薄又软、奇长无比的面条,她小心翼翼地把这根面条放进锅里,近乎虔诚地盯着热气腾腾的锅。过了片刻,她用漏勺把面条捞出来,用筷子一点点地把它盘进小碗里。面条还是完好的一根,足足装了半碗。招弟妈妈舒了口气,利索地把剩下的面皮切成面条,丢进锅里,一边炒了蘑菇菜心和豌豆苗。
这天招弟小姐的精神还不错,看到摆得满满的餐桌,说:“咦,妈今天怎么想起做手擀面了?”
招弟妈妈郑重地捧过那个装了一根长面条的小碗,舀上黄瓜虾肉卤,递给招弟小姐,“你忘了,今儿不是三月十四?”
“哎呀……”招弟小姐叫道,“原来是我的大寿!那我得打扮一下……”
她回到自己房间,拉开衣柜,翻动着那些好久没穿的出门衣服。她拿下一身上班时的咖啡色套装比了比,露出一丝向往,最后还是换了一件洋红毛衣和一条深灰撒花长裙,又往脸上扑了些粉,才回到饭桌前。
招弟爸妈看到她兴致这样好,也都很高兴。
招弟小姐捧起面碗,说:“其实,这些年在外头,我一般都过阳历生日,四月二十,正好是谷雨,我喜欢这个节气——爸,我有时候还想,你当初要是给我起名叫谷雨多好,可比招弟雅气多了。”
招弟爸爸笑了,“什么谷雨,还清明呢,谁家有这么叫的……”
招弟妈妈的脸色顿时变了,她惊惶地看看父女俩,见两人似乎都没意识到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她也就没有吱声,只是表情有些僵。
招弟小姐拿筷子挑了挑面,惊喜道:“原来是长寿面呀,妈越来越厉害了。”
招弟妈妈露出了笑容,“是啊,今儿我和你爸陪你吃碗长寿面。”
“真香……”招弟小姐深深吸了口气,“那我可得吃完。”
她咬了一小口面,细细嚼了一会儿,小心地往下咽。
“好熟悉的味道啊。”她感叹道。
忽然,招弟小姐像是想起了什么,夹了一小段面条,放在我的碗里,“阿赳也一起吃长寿面吧——今年忘了给你过生日。”
我虽然从来不吃面条,但这种情况下我并不想拒绝。我试着咬了咬面条,有些过于绵软,不过倒不至于难吃,而且卤很鲜美,于是我把面条吃完,把卤也舔得干干净净。
大家都高兴地笑起来,招弟小姐直说连阿赳都买账,可见妈妈的手艺的确好。
正在这时,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招弟妈妈接了一听,脸上顿时惊喜交加,一迭声地问“这回错不了?真有了?”激动得声音都有点变了。
电话是弟弟大志打来的,报告了一个大好消息。
招弟小姐的弟媳怀孕了。
弟媳做完手术已将近三年,却一直没有怀孕。据说这之间也有几次类似怀孕的情形出现,但一查又不是,让爸妈白激动了好几回。
这个好消息立刻让大家喜气洋洋,招弟爸妈算了算日子,说这孩子八成是春节期间在北京怀上的,早不来,晚不来,偏挑在北京的时候才来,可见是个有福的孩子,将来一准有出息。
一家人欢欢喜喜地边吃边聊,不知不觉中,招弟小姐已慢慢地把长寿面吃完,她的精神依然很好,身体也没有出现什么不舒服。
那时候,我甚至想,也许妈妈亲手做的生日面条,会比什么药都管用。
可是,招弟小姐的身体状况,却在生日后开始急转直下。
说急转直下,是因为在病情的平稳与恶化之间,缺少一个让我们心理上有所准备的过渡,仿佛维持之前的安定状态,已经耗去了招弟小姐全部的心力。而在经历了四次化疗后,猛烈的药物终于摧毁了那早已摇摇欲坠的支撑,使她虚弱的身体再也掩饰不住日渐干涸的真相。
那次治疗后,招弟小姐忽然产生了剧烈的腰痛,她并没有声张,但我知道她整夜地睡不着,早晨她强打精神起来洗漱,我看到枕巾上落了一层乌黑的头发,不禁暗暗惊心。
在用了强力的止疼药后,她的疼痛逐渐减轻,可是食欲却迟迟没有恢复。她勉力想吃点东西,却总是噎得慌,妈妈把虫草炖鸡汤里的渣渣挑得干干净净,她才总算慢慢地喝了下去。
可是刚放下碗,招弟小姐就恶心起来,她连忙按住肚子,紧紧闭住嘴唇,忍得脸色苍白。片刻之后,她终于掀开被子,跑到卫生间,把才下肚的鸡汤全吐了出来。
那一瞬间,不知怎的,我眼前蓦地浮现出了公子小白病中的样子。我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一个寒颤,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我的心头。
那是我在招弟小姐生病后,第一次朦胧地意识到我可能会永远地失去她。
在几天无法进食之后,招弟小姐只能又求助于药物,输了两天液后,症状总算缓解了些,但精神却日渐衰弱。
有时候,我坐在招弟小姐枕边,看着她沉沉昏睡的模样,仿佛看到生命正一点一滴地从她身上流走。
不过她的情绪一直还算不错,每天坚持吃药,尽量做些家务,努力和妈妈聊些家常。我对她们谈论的旧事很感兴趣,因为那里面有招弟小姐的另一面——在遇到我之前的、我所不了解的那一部分。我听她们聊着小村庄里的长长短短,聊着招弟小姐童年的小玩伴们,不禁有些感触。那么遥远的小村庄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与我相遇在京城一角的一个小夹道里,这之间要经历怎样的曲折啊。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出了偏差,不知道招弟小姐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我的猫生又会变成什么样。毫无疑问的,我愿意在九年前那个早春的清晨遇到招弟小姐,所以,我应该不希望有什么环节出现偏差。可是,如果某个偏差,能将招弟小姐引向另一条人生道路,也许她就不必经受这样的病痛,那么,我是否愿意放弃我们的相遇呢?
我甩甩脑袋,停止这些无谓的设想。生命只是一条单行线,不能退回重来,也没有假设。事实就是,我和招弟小姐一起度过了我的大半生,她是我猫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也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猫,这是我们命中注定的,我只能为我们可以共同度过那么多日子感到幸福。
招弟小姐的复查结果终于出来了。
现在想来,当时我并没有听到“胰腺转移”这个陌生而冰冷的字眼,更无从知道这是此类病症中最无望的一种情形,但我却感受到了骤然凝固起来的空气,看到了一家人灰败的脸色,我顿时明白我的预感——那个朦朦胧胧地潜藏在我意识中、我不愿正视、却始终无法摆脱的预感——终于变成了现实。
检查结果让一家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但他们似乎并不十分震惊,甚至脸上还或多或少显出些了然之色。的确,事实上,连我都没有多么惊诧,作为一个有思维的生命体,我们对于生死都有着本能的感知,在这一点上,猫族和人类是相通的。
“爸,妈……”过了许久,招弟小姐打破了沉默,她的语气挺温和,“要不,咱们回老家吧?这会儿暖和了,我想去海边看看,吹吹海风……再去咱果园转转,苹果花大概快谢光了,小梨头得有手指头肚大了……”
招弟妈妈迟疑了一下,似乎不忍心拒绝,打商量似的看看招弟爸爸,招弟爸爸却只是低着头闷不做声,脸上刀刻般的皱纹像突然加深了很多。
招弟妈妈擦了把眼睛,狠心道:“招弟,咱还是去住院,医生不是说,这回不用动手术,只做个什么介入就行吗……等你好点了,能吃饭了,再让大志把咱们拉回去耍耍。”
招弟小姐看看妈妈,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行,就听妈的。”
第二天,弟弟大志赶来了京城,为招弟小姐办理住院手续。
自从招弟小姐生病后,招弟父母对大志的依赖日益明显,两位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显然对在大城市里求医问药心存怯意,而会讲普通话、会开车,还认识一些外国字的大志,自然就成了全家的主心骨。
招弟小姐歉然道:“秀娟怀着孩子,你本该在家照顾她的……”
“她不用照顾,才两三个月,又没啥反应。再说,家里人多呢。”
招弟小姐笑了说:“真好,这下咱家总算有后了……”
大志看了姐姐一眼,没有吭声。这几个月来,他比以前骤然沉稳了许多,国字脸上有棱有角的,竟显出了几分成年男人的模样。
“大志……”招弟小姐欲言又止,似乎在斟酌着措辞。
大志忽然脱口道:“姐,你别说了!”
他大概觉得自己的态度太冲,忙缓和了一下语气,“姐……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放心,如果……我会照顾好爸妈,我能吃干的,就不会让他们喝稀的。”
他飞快地说完这几句话,低下头不再看招弟小姐,也不再做声。
招弟小姐点点头,半晌,轻轻地说:“……让你受累了。”
这天晚上,招弟小姐打开书桌最下面的抽屉,拿出我那个圆圆的橡胶按摩梳来。
很早以前,我和公子小白共用一个方方的针梳,公子小白特别喜欢那梳子,每次招弟小姐一拿出来,他就自动躺倒,呼噜打得震天响,并且配合着梳毛的进程,又仰脖子又抬腿,翻来覆去地把全身每个角落都梳遍才算完。而那梳子似乎也和公子小白对劲,每次都能梳下好几把又细又长的浮毛,令招弟小姐十分有成就感。可我就觉得那梳子扎得慌,并不怎么喜欢,而招弟小姐按着我梳上半天,只有稀稀拉拉的几根碎毛落下,她也就渐渐不乐意向我提供服务了。
蘅蘅小姐搬到Y大后,特意给我搜寻了这个按摩梳来,橡胶的梳齿大而柔韧,感觉很舒服,而且可以吸下一圈浮毛,使我也渐渐喜欢上了梳毛。
由于有一阵子没梳了,加上又是春天的褪毛季节,这次我掉了好几圈浮毛下来,顿时有种轻松感。
招弟小姐把毛从梳子上清理下来,那是一大团我后背上的黑毛,在灯下发出乌油油的光亮。
她端详了我一会儿,“其实,我们阿赳很漂亮的,黑白分明,身材又健美……”
弄干净梳子后,招弟小姐却没有把它放回抽屉,而是装到了一个旅行包里。然后,她打开壁橱,把我没吃完的罐头和妙鲜包也装进去,又拿出我的玩具篮来,翻了翻里面我许久不曾碰过的玩具和项圈,寻思了一下,最终还是把篮子放了回去。
她大概有些疲劳,直起身喘了口气,视线和我的碰到一起,似乎愣了一下。
“阿赳……”她坐到我身边,“你干吗这样看我,怪吓人的……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什么都明白呢。”
她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直盯着她的。
过了一会儿,她移开视线,深深叹了口气。
“阿赳,不知不觉地,咱们都在一起九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呀……
“以前我还想,等我到了四十岁,你就十八岁了,恐怕要呜呼,那我岂不是会很难过。可没想到,现在是你要难过了。
“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希望你为我难过。虽然说,如果你很快就忘了我,你大概觉得未免有点不够意思,但就算你老是想着我,我也不会知道,对你的生活更没有一丁点好处。”
她摸摸我的背,“所以,阿赳,随和一点,跟蘅蘅一起过,好吗?高高兴兴地,再活上九年……”
蘅蘅小姐是在第二天傍晚来接我的。
这天春风和煦,阳光照在身上十分温暖,我们走过楼前的方砖小路,来到转角处的小花园,那两株海棠树花儿已经谢了大半,粉粉白白的花瓣铺满了树下的石凳和圆桌,微风拂过,兀自有数片飞花悠然飘落。
蘅蘅小姐停了下来,“招弟,不要再送了,别累着了。”
“出来走动走动,倒是舒服些。”招弟小姐仰起头看看绿肥红瘦的海棠枝条,“这几年,海棠开花的时候,咱们都会在这里坐坐,今年一不小心,竟把花期错过去了。”
“不过,还有好多别的花呢。等你这回出院了,咱们去中山公园看牡丹,去圆明园看荷花……”
招弟小姐笑了笑。
停了停,她深吸了口气,“以前海棠盛开的时候,我并不记得这花儿怎么香,可现在都谢了,倒觉得有股淡淡的清香,可比药味儿舒服多了。”
“那当然。”蘅蘅小姐说,“就是青草、泥土,慢慢闻起来,也很让人舒服呢。”
招弟小姐忽然道:“其实,以前我一直不太喜欢海棠花——不是它不好看,而是它被捧得太厉害了。当然,牡丹啊荷花更受赞美,可那些花我小时候没见过,没有什么异样的感受,海棠花就不同了,它和苹果花实在是太像了。
“我们家有好几百棵苹果树,开起花来可算壮观,但每年开花时节,就是我父母最操心的时候,要赶在花期内授粉,又怕倒春寒,小心翼翼地盼着多坐果,根本不会有心思赏花。所以,我第一次见到海棠花的时候,实在没法对那些赞美产生共鸣,那样堂堂的一棵树,不以果实取胜,却靠花朵来博得名声,我不由得为我们满园的苹果花不平起来。”
“原来你还有这样的想法……”蘅蘅小姐笑了,“为苹果花不平,是该说你实惠呢,还是该说你浪漫呢?”
招弟小姐也露出了微笑,“以我的成长背景,我当然是重视实惠的。可后来慢慢的,我也学会了去欣赏海棠花。这世间的花朵,原本不非得都结果才行,其实美丽本身,就可以是它存在的理由了。”
她深深地看了蘅蘅小姐一眼,“蘅蘅,有些话我只能对你说说……我这一辈子,如果说有什么遗憾,就是懂得欣赏海棠花的日子太短了些。以前老觉得来日方长,先解决了生活问题,再去弄那些虚的才对,可是一不留神,海棠就谢了……”
一颗水珠又落到了我的头顶,我抬头看看蘅蘅小姐,她低垂着眼睛默然无声,可我觉出她搂着我的双手一紧。
招弟小姐握握她的手,“别这样……咱们说个正经的吧,我那房子就麻烦你们多费心,经常帮我催催中介,哪怕少几万块钱,早点出手就好。”
蘅蘅小姐擦擦眼泪,“你一定要卖么?如果是因为医疗费,我这些年也攒了十几万……”
“卖了吧……”招弟小姐轻声说,“趁现在来得及。”
蘅蘅小姐抱着我慢慢走出小花园,看到熟悉的一草一木缓缓地从我眼前向后退去,突然,一股冲动猛地涌上我的心头,一瞬间便漫过了理智的界线。我扭动着身体,试图挣开蘅蘅小姐的怀抱,蘅蘅小姐紧紧抱住我,转过身去。
我看到招弟小姐还站在海棠树下,瘦弱的身体裹在那件藏青色外套里,看到我们回头,她笑着朝我们挥了挥手。
那是招弟小姐留给我的最后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