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婚礼上担任伴郎的行简君是以文小姐老公的中学同学。那天酒席上以文小姐发现他和招弟小姐竟然是同事,心里蓦地浮现出一个念头,后来她便跟老公商量,要把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老公的好朋友,老公自然没有异议。
以文小姐乐滋滋地说:“我老公问行简了。行简说,‘就是那个穿墨绿裙子、气质很好的女孩吗?那倒可以认识一下。’你看,我不是瞎说吧?”
招弟小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他真这么说?”
不光招弟小姐吃惊,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打量一下招弟小姐,看她粗胳膊粗腿地盘在椅子上,啪唧啪唧地嗑瓜子,实在看不出“气质很好”来,不过想一想,那天招弟小姐把所有衣服都试了一遍后,确实是穿了她那件最贵的墨绿色裙子去参加的婚礼。难道那个什么行简君把衣服和人记混了?
以文小姐说:“所以啊,下周六晚上我老公请你们吃饭,在湖上划着小船,四个角都挂着宫灯的那种,是你喜欢的调调。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招弟小姐愣了愣,说:“你怎么什么都安排好了?我还没说乐意呢!”
以文小姐奇道:“咦,你有什么好不乐意的?你是本科,人家是硕士;你是翻译,人家是专业律师;你不通世事,人家成熟沉稳;你两袖清风,人家有房有车……你有什么理由、你怎么可以、你竟然难道居然不乐意?”
招弟小姐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什么,可说出的却是:“你还少说了一样,人家一表人才,我又丑又胖……”
以文小姐嘻嘻笑了,“这个倒未见得,你总是过低估计自己,再说了,各花入各眼嘛。”
没等招弟小姐再说什么,以文小姐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来,你赶紧换衣服,我陪你去商场逛逛,挑几身适合你的行头。还有,你这房子得抓紧时间搬,没准不久人家就会上门呢。”
招弟小姐茫然了片刻,还是顺从地起来去换衣服了。
我不知道那天他们在小船上吃饭是怎么个情景,但招弟小姐回来后却变得十分奇怪。她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时而微笑,时而叹气,夜里辗转反侧,不时还嘟囔句什么,又哧哧地笑。
行简君第二天就来了电话,邀请招弟小姐下个周末去圆明园看荷花。
看荷花的那个晚上,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行简君。
那是个眉目端正的青年,戴着银边眼镜,态度十分沉稳。他看看摊满了我们玩具的、乱七八糟的沙发,温和地笑笑,毫不嫌弃地坐了。招弟小姐显然有点手足无措,张罗着给他倒水,却又没有热水了,忙着去烧,又被我们的皮球绊了一下。
行简君说:“你别忙活,刚喝了茶,也不渴。我坐一下就回去。”
这还是第一次有男子坐在招弟小姐的房间里,招弟小姐似乎感觉到行简君的视线扫过掉了漆的衣柜,粗糙的木板床和坑坑洼洼的书桌,更加不自在了,讷讷地说:“我虽然毕业好几年了,但今年才开始上班,所以……”
行简君说:“以文跟我说过你的经历,她说你很聪明很勤奋,就是有点理想主义。我觉得有点理想主义挺好的。”
招弟小姐脸红了,“哪里是理想主义,其实是自说自话,犯傻罢了……”
行简君笑了,“至少,你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付出那么多,说明你是很有毅力的女孩,我挺佩服的。”
招弟小姐不知该如何接话,顿了顿说:“以文上次还让我快点搬家,可我做事老磨磨蹭蹭。而且刚上班,所有的衣服都是新买的,一下就把钱花完了……”
她讪讪地住了口,不知道自己怎么口不择言,又担心行简君想到别的方面去,脸上露出了懊恼的神色。
行简君却像是没有觉察到,愉快地说:“我刚上班的那两年,经济上也有点紧张,住在前八家村,每天早晨骑十来分钟自行车去城铁站。穿得西装革履,背着公文包,骑着自行车经过小村,在小饭铺吃了早餐,一转眼又到了金融街,那感觉挺有意思的。”
招弟小姐高兴起来,“对,对,那天我下班回来,想到小饭馆里吃碗面,突然觉得那桌子椅子都油腻腻的,又是担心衣服又是担心包。我就想,穿着套装在小村里吃面,也是挺好笑的。”
行简君离开后,邻居小吴探进脑袋,啧啧道:“好车啊,招弟钓到金龟婿了?”
招弟小姐满面春风,嘴上却说:“哪儿呀,同事。”
小吴笑嘻嘻地说:“招弟越来越漂亮了。是不是马上就要搬家啊,要帮忙招呼一声。”
不久,我们搬到了Y大家属区的一居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