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把一个后背转给她看,抬脚要走,南一腾地站起来:“等会儿别走。”
他没回头:“说吧。”
“我等……”
“别等。”她话音没落他便说道,“你对我好,我心里都知道。这条命不知道还能留到什么时候。可是要是我活着,你就来这里找我,要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一句话,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报给兄弟们就报给兄弟们,能还给你,我就把它还给你……”
谭芳说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觉得从脖子到耳朵都发麻。脑袋里面仿佛又见到小凤,麻花辫子,身体圆实,罩着件小花袄,跟南一交涉,嘴上从来不让分,美丽又厉害,但这女孩现在已经没了,身体腐烂在泥土里面,只剩下头发。她有多大?除了“小凤”,她可还有个大名儿?
她就此又想到谭芳,他们每次见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与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谭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穷途末路,已将生存置之度外,为了报仇心甘情愿,一心赴死!像书里面那些一心要成就传奇的侠客,有一种宿命的悲情与豪迈。
南一看着自己缠着绷带的双手,越来越灰心:这是一双普通人的手,受伤了会疼会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烦,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于是平庸沉闷。她痛苦地发现如今的自己是多么地以这种安全和平庸为耻,却毫无能力摆脱。这种对于自己的耻辱感与无力感让她烦躁无比,心像被两侧烈火反复煎熬。她讨厌身边的所有人,看到他们仿佛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父母姐姐,还有明月。她对他们横眉冷对,大呼小叫,像一只不能出走的却发疯了的小猫。
话说这天晚上,烦躁的南一正在自己房间里面用嘴巴翻书页,佣人敲门进来:“二小姐,绍琪少爷来了。说想要见见您。”南一心想,这人好久不出现了,忽然来找她,不知道什么名堂,便慢慢悠悠地穿上袍子,掬着手出来见绍琪。
绍琪正在刘先生的书房里喝茶吃点心,俩人一照面,都有点奇怪:绍琪不知道南一手伤的状况,南一呢,只见绍琪造得又黑又瘦,活像变了一个人,他身上还穿着原来的衬衫裤子,可空空荡荡的,像别人的衣服挂在身上一样。可是人却嬉皮笑脸,眼珠乱动,精神头儿好极了。
“你怎么了?”南一问道,“你这段时间去哪里了?”
绍琪把最后一块点心放在嘴巴里:“怎么你去找我了?”
南一道:“没有啊。你来我才想起来有你这么号人。”
她的抢白,绍琪该听不到的时候一律听不到:“我忙大活儿去了。我问你点事儿,你给我老实答复。”
“啥事儿?”
“你在报馆究竟是干啥的?我说具体工作。”
“文字工作啊。”南一道。
“说实话。”
“校对稿子。”她有点没面子,三四年了,就在这职位上一动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