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宿命 四十五、过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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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波早晚要被收拾,赵红兵和李四简单地谈了一次以后,就没再怎么当回事儿。他十分头疼他现在和高欢的关系。

在赵红兵和高欢医院重逢的几个月后,也就是1994年2月底,高欢决定离婚了。据说高欢的老公也挺通情达理,没给什么阻力。“离就离吧,反正你也没真爱过我。我只有一个要求,等孩子过了哺乳期,孩子归我。我不可能让我的孩子和赵红兵那样的人一起长大。”

的确,在1993年和1994年,归拢了赵山河又欺负了李老棍子的赵红兵、张岳等人,在普通市民心中已经是超级大坏蛋的代名词。不了解他们的人,每当听到这几个名字时,脑中浮现的通常是武侠小说中的大反派,魔教教主、金轮法王之类的形象。

“赵红兵抢人家老婆,人家肯定敢怒不敢言,谁敢惹他啊?”社会上的人都这么评价。

赵红兵苦笑,无可奈何。

“高欢离婚了,我要和她结婚。”考虑了好久,赵红兵还是跟沈公子说了。

“呵呵,我就知道你早晚得走到这一步。”虽然赵红兵从来没和沈公子说过,但是沈公子早已心知肚明。

“你可考虑好了,高欢人家的家庭被你拆散了,现在她还有个孩子。这些你都想过吗?”沈公子问。

“我不是头脑发热,我早就想好了。”

“那就行,只不过……”

“说。”

“我昨天看电视,新片子,《过把瘾》,有句台词的印象挺深。里面的方言和杜梅领了结婚证以后,方言对杜梅说:‘咱们俩从今天以后就不算是通奸了吧?’杜梅回答说:‘是不是觉得不是通奸就没劲了?’”

“你说这些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你这人就喜欢搞点儿私奔、通奸什么的。你20出头的时候跟人家高欢私奔,等私奔回来她成你女朋友了,你又放弃了。等你出狱以后,她成了人家老婆了,你又开始和她通奸。你说说你这人像话吗?我真怕等通奸结束以后,你和她真结婚了,你又觉得没劲了。”沉浸在爱情甜蜜中的沈公子话格外的多,损起赵红兵来一套一套的。

“别说得那么难听!”赵红兵对被定义为通奸,有点儿不满。

“那你这不是通奸是什么?”

“话说回来,我也挺佩服你的。虽然你又私奔又通奸的,但对象始终是一个人。”沈公子说。

“滚远点儿。”

赵红兵和沈公子两人之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不但是由于互相欣赏,而且在对待感情问题上,也颇多共同之处,都比较专一。

“那你和高欢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年底,你呢?”

“最近一两个月。过几天我回北京待段时间,带兰兰见见我的爸妈,还有我姐和我弟弟。娶老婆是大事儿,我得回北京结婚去,结完了再回来。”

“没事儿,饭店这里有我,你就去吧。”

沈公子带着兰兰回了北京,在北京一待就是两个月。

沈公子没想到,等他回来以后,赵红兵又进了班房。

1994年4月初,李四来找了赵红兵。

“收拾东波,就这几天了。”李四说。

“人找好了?”

“找好了,王宇找的人,三个小伙儿,二十来岁,生面孔。这三个人里有两个是哥俩,家里都挺困难,缺钱。”

“准备给他们三个多少钱?”

“三千块。”

“每个人才给三千块?”赵红兵从没雇过打手,根本不了解行情。

“一共给了三千块,三个人一共……”

“……啥?”

“怎么了?”

“办这么大的事儿,就给这点儿钱啊?”

“红兵你没穷过,你不知道三千块钱意味着什么。”

“你说说,三千块钱能干啥?分到每个人手里才一千块钱。一千块钱,来我饭店吃顿饭都未必够。”

“你这饭店都是什么人来的?是他们来的地方吗?”据二狗所知,当地的混子间冲突,最早并且最爱雇佣打手(甚至杀手)的就是李四。“红兵,我告诉你三千块钱可以干什么。你知道我游戏厅旁边的那个大骨头抻面馆吗?那里的抻面,大碗的一块五一碗,小碗的一块。三千块钱,就是两千碗大碗抻面,够他们吃一年的了。”

“四儿,你这是扯淡。他们不至于连抻面都吃不起吧?”赵红兵从小生活在高干家庭,从没为温饱发过愁,而且他常年接触的李四、费四等人,也都是从小就衣食无忧。他不知道真正的底层群众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吃不起。”

“……”

“真就吃不起。”

李四给了三个人3000块钱,那是1994年的价格。到了1998年,虽然经历了通胀,但是价格又低了。没办法,下岗工人太多,打起了价格战,恶性竞争。1998年的价格是800块钱废一条胳膊,1200块钱废一条腿,要一条命3000块。

李四给这3000块钱,到了1998年已经够要东波的命了。李四毕竟是社会大哥,手里有的是钱,出手阔绰,张口就给了3000块。

后来二狗知道,这三个被雇佣的打手中有哥俩姓张,二狗暂且将其称为张大、张二,另一个人姓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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