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边斜首先是想了想这四个字, 沉默着望她, 有片刻没有说话。因为光这四个字, 已经透出了一种浑然的……
蔑视。
边斜的目光停留在点赞后呈现出红色的大拇指图标上, 脑海里飞快地掠过了什么,从程白那盖着的十佳青年律师的证书, 到陈旧的《理想国》, 再到她在这风口浪尖的时刻给方不让微博点出的这个“赞”……
这些碎片都隐隐折射出什么。
他忽然意识到,此时此刻的自己,距离真正的程白很近。
在他进入天志律所“取材”的这段时间里,这一位已经成名的大律师, 是一个极少表达自己观点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 这体现了她的“谨慎”。
但另一种意义上来讲, 这意味着“隐藏”。
极少表达观点, 并不意味着内心没有观点, 只是将其放在心中, 并不向外界表达。
一般而言, 越少向外表达观点的人, 内心越有自己强烈的想法。
但再谨慎的人,也有松懈的时候……
比如,这看似不经意的小小一个点赞,还有这轻飘飘的一句“乌合之众”……
大众舆论眼中的程白, 是个专为人渣打官司的“坏”律师;律界人士眼中的程白, 则是业界的败类, 是险些被司法部吊销执业资格的危险人物;而跨年活动那天的一些律协话事者, 却显然很认同程白,并曾对她施以援手……
她接了曾念平的官司;
她又接了甄复国的官司。
一个是儿子急需治疗的孤苦老人,一个是信誉全无、自称人渣的奸商。
边斜忽然觉得有些迷醉。
他的目光从她手机屏幕移上来,落到她被车窗外霓虹灯光映衬下的清冷侧脸,眨了眨眼。
程白敏锐地注意到了:“怎么了?”
边斜绝口不提自己那想要把她剖开来看个清楚的好奇,只半真半假地向她笑:“有点嫉妒而已。毕竟说起来,这微博还是我亲手给程律你注册的,咱俩还互粉了。结果半点互动都没有也就罢了,程律今天还当着我的面给方不让点赞……”
程白一怔,倒没想到这个点上,失笑:“我还以为你想问问我为什么给他点赞呢。”
边斜唇边笑意加深:“哦,那为什么呀?”
这牲口,还真是打蛇随棍上?
程白是有些意外了。
她顿了顿,回想起网上这些没有根据就瞎推测的言论来,才慢慢道:“有时候,见多了会麻木;但也有的人,在忍耐的麻木过后,会走向爆发。”
这话没头也没尾,但边斜竟轻而易举地听懂了:“那会是什么时候?”
程白笑:“不知道。”
她其实觉得自己的脾气在渐渐地变得不好,这从她当时在“老法师俱乐部”的群聊里故意回了方不让一个“嗯”字开始,就渐渐显露出了几分端倪,而如今这一个点赞,也只是这种端倪地延续。
想了想,她补了一句。
“我希望不会有这种时候。”
但这仅仅是一种希望罢了。
边斜垂下目光来,眨了眨眼,也跟着慢慢笑起来:“你们学法的人,真是很有意思。”
人本来就是感性的动物。
学法的人却往往压抑着感性,用理性来处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这与人的本性是矛盾的。
程白并不知道他说的“有意思”指的是什么意思,但在这一片灯火辉煌的车流之中,也莫名有点不想去追问。
后半程谁也不说话。
车最终在一座大厦的停车场里停下。
然后她带着边斜去往今晚的目的地。
撇开车上这一段有些往深处触及的对话,边斜对程白会带自己去什么地方吃饭还是十分好奇的。
饶是心里有了一点准备,但真等程白推开那消防箱似的大门,带他进到店内时,他依旧实打实地震撼了一把——
上海居然还有这种地方?!
装修风格原始而粗犷,顶上交错的管道只用黑色的涂料糊了,十分开阔的空间分作了上下两层。
下方的舞台上有歌手驻唱。
整个空间内灯光乱转,坐满了时尚的男女。
而舞台对面的楼上,也就是他们此刻正对着的方向,却飘来一阵令人一闻就忍不住分泌唾液的麻香……
火锅!
热辣辣的火锅!
一桌连着一桌,人已经快坐满了。
大冬天,才走进来,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气,让人有一种直接扒了衣服加入进入拿起酒来跟人对瓶吹的冲动!
食客们谈笑其间。
桌上放着新鲜的食材,锅底里翻滚着明虾、肥牛、毛肚、豆皮、青菜、笋片……
这一刹那,边斜整个人都是震惊的:上海居然也有这么扯淡的地方吗?
风格混搭,土洋结合。
骚,真是太骚了。
他曾以为,只有四川和重庆才会存在那种能吃火锅地KTV。
边老邪看着那些热腾腾的锅底,胃部忽然一阵搅动,眼皮狂跳起来:“这就是你千挑万选想请我吃的‘大餐’?”
程白看着他笑出声来:“有什么不对?”
边斜想往后退。
她不用回头都知道这货想溜,直接一把就拎住了他的后颈把人给抓了回来:“你说的,吃荤,吃辣,喝酒。楼上能喝二锅头,楼下能开XO轩尼诗,全上海只此一家,你的要求都能满足,而且绝对典型。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现在要走?”
“我是一个有品味的人!”边斜还想编点借口挣扎,“这种土不土洋不洋的店实在不能与我的品味匹配!”
“品味?”程白嘴角微微抽了一抽,“你指的是红酒兑雪碧的品味吗?”
这是说他上回坑詹培恒的伎俩。
边斜无话可说,瞪着眼睛看她,换了个借口:“反正程律不就是想跟我聊聊天吗?我们换个地方也能聊,没必要在饭桌上啊。”
程白不想跟他理论了,就淡淡的一句:“你不想灌醉我了?”
“想当然想啊,但——”
边斜满心都在拒绝吃饭这件事上,他原本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的,但真到了地方又犯怂,恨不得转身就走。这时候他半点防备都没有,完全是下意识就回答了。
只是话才出口,他就反应了过来。
一抬头,对上了程白幽幽的目光。
操!
他回答了什么!
“不是,我……”
边斜简直想给自己两巴掌,试图解释自己刚才的话,挽回一点什么。
程白却已了然。
她当时便琢磨着,边斜答应吃饭答应得未免也太轻巧了,而且在上次陪詹培恒喝酒后,他就应该对自己的醉酒状态有警惕了。
但这人依旧说要喝酒。
没鬼才怪了。
果然,现在一句就被她试探出来。
听着他语无伦次地想解释,越描越黑,她竟没生气,反而笑了出来:“走吧,今天给你一个机会。”
“啊?”
边斜正搜肠刮肚想要为自己洗白,哪里想到忽然听见程白这么一句,顿时怔住。
然而,仅仅是下一刻,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便将他团团包围……
什么叫——
给你一个机会?
程白这个当律师的人,在某些时候的表述,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
不是第一次了。
边斜忽然有点无法压抑此刻内心的涌动。
毫无疑问,他厌恶吃饭。
但当前面出现一个他几乎无法抗拒的诱惑时,这种厌恶便被诱惑一点一点地往后推去。
程白是提前订好的位置。
在边斜愣在原地思考的时候,她已经在服务生的引导下走了过去,在这一片热闹里挑了个安静的靠边位置。
从那里正好能看见下面。
边斜终于还是走了过去,但凝望着她的目光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坦然,添上了几分心虚的闪烁:“我其实……”
程白了然:“报一箭之仇,我懂。”
上次他喝醉了她还来了句“你猜”,估摸着被记恨得不轻。
“……”
清醒,理智,无懈可击。
这是这一刻的程白给边斜的感觉。
他没接话。
程白却拿了菜单看起来,悠闲地道:“我挺好奇的,你把我灌醉了之后,想干什么?问我银行卡密码?”
“能干的事情多了去了,谁稀罕你银行卡密……”企图都被识破了,边斜也就不隐瞒了,但话说到这里时,整个人脑袋里忽然一激灵,“银行卡密码?!”
程白于是咳嗽着笑出声来。
边斜黑了脸:“所以上回我喝醉你居然问了我银行卡密码?”
程白假装起来:“啊,不记得了。”
边斜顿觉绝望如潮水,一阵阵地涌上来,声音也有气无力:“我连银行卡密码都说了吗?”
那他还说了什么,还做了什么?
简直无法想象!
程白的外套随意地搭在了一旁,她点好了菜都懒得把菜单递给边斜,毕竟这人不会有什么爱吃的,所以全凭她的喜好来。
菜点完就直接递给了服务生。
听见边斜这声音,她愉悦极了:“吃饭需要好心情,我觉得现在告诉你那天发生了什么,好像不是特别道德。要不等吃完,我们喝酒的时候,慢慢聊?”
“……”
这是怎样一种抓心挠肺的感觉?
她脱了外套,又用店里提供的发绳把那一头微卷的长发都绑在了脑后,于是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颈。
边斜不经意间看到,只觉口干舌燥。
他脑海里,顿时浮现出当时在办公室看见程白脖子上的那枚暧昧的牙印……
点菜结束,上菜也很快。
为了照顾边斜脆弱的胃,她点了鸳鸯锅。
出于某一种两人都知道的原因,吃这一顿火锅的时候两个人几乎都没有说话。
边斜的大脑在疯狂运转。
他极力地想从自己过目不忘的脑袋里搜寻有关于那天喝醉后的片段,并且思考出一会儿喝酒的对策。
程白则单纯地享受食物的味道。
刚打完了一件在别人眼中几乎不可能赢的官司,即便再淡泊名利的人也会感觉到愉悦。
更何况她骨子里是好胜的。
当然,谨记着周异当初托付的重任,她在思绪的闲暇间依旧不忘给边斜夹个菜。
边斜真是有恨无处申。
只好全将心底那一股愤怒发泄到食物上,磨牙似的把程白夹给自己的都吃了个干净。
在结束火锅,转场楼下去喝酒时,程白笑声轻轻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吃的是我的肉呢,这么苦大仇深。”
我倒想,这不吃不着吗?
边斜露出标准的假笑来:“程律误会了,我这顿吃得可真是太、好、了。”
这话说得咬牙切齿,但落在程白的耳中,却成了十分的悦耳。
她颇为放松地坐在了昏暗处的卡座里。
服务生拿来了酒单。
桌上亮着一杯小小的蜡烛。
先点酒。
两人都只先点了一杯白兰地。
服务生放下酒便走了。
两人相对而坐,在小圆桌的两边。
第一时间谁也没开口说话。
程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今晚为什么会约边斜:因为那天跨年活动后,他极不寻常的那句话,让她从缝隙里窥见了一点隐秘的东西。
她不知道边斜对此是否清楚。
但边斜显然也是个不想废话的人。
他直接开门见山道:“程律应该有话想跟我讲,而我也有一些事情很好奇想要询问,但似乎不管谁先开口,都有点尴尬。”
程白抿了口酒:“所以?”
边斜笑了,交握双手,向她眨眨眼:“真心话大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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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PS:本章重写,
单独拉出来说一下:
看到有人diss程白,觉得分不清她是不是正义,又说小说要正能量。
本来下个案子会着重讲这个问题。
告诉你,法律的逻辑和道德逻辑之间的区别。
但真的不懂的人太多了。
第一个案子,曾念平是坏人吗?
第二个案子,甄复国是人渣,你有证据吗?你能证明他做了这件事吗?他卖假货,你就能确定他不是真的凑巧捡漏?
一个律师给坏人辩护就坏了吗?
法律规定每个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坏人也有权利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律所说的“平等”不是你用你世俗的道德来衡量的。
程白是一个法律人,她有自己的是非观,但并不代表她她不为所谓的“人渣”辩护。
有确凿的证据说这个人是凶手,那当然OK。
但如果证据不足你就想说一个人是凶手,做了某件事,恕我直言,法庭别开了,都改成监狱吧。
大家舆论道德审判就是了。
寻常意义上的正能量不要跟法律人说。
法律所保证的是道德的底线,而不是上限。
接曾念平的案子很简单,因为保险公司就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拒绝理赔?
接甄复国的案子基本是同样的道理。
律师是有天然立场的职业,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要站在当事人这边,维护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存在“律师豁免权”。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与公诉机关存在对抗性的,为的就是制约。
任何不存在对抗和平衡的架构,最终都会□□。
不给所谓“人渣”打官司?
好,有个道德败坏的人,死了邻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认是他杀的,检察院诉他谋杀。所有律师都不为他辩护,怎么办?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
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
证据在哪里?
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
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
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负责裁判;
公检法负责将有罪的人送进监狱。
律师不是法官。
没有律师,公检法一手遮天。
没有公检法,律师胡作非为。
道理类似于三权分立。
遇到问题,劳烦往深了想一点。
我重新写这段作者有话说,是因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见别人误解她,而且还是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荒谬误解。
在这个领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师给坏人辩护,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师都不给“坏人”辩护。
今天没有关键证据,我判一个人杀人;
明天我就能因为你看了邻居一眼把你抓起来关进监狱。